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推动税务改革,优化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税收秩序。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了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赢得了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做好政策解读。
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税收优惠政策确实生效,助力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学习研究政策文件,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熟悉相关指标和判定条件,提醒纳税人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让税收优惠管理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要点,提高审核技能,政策落实更加规范。联合科技局、财政局和国税等部门,综合各方面优惠政策,及时更新政策发布,准确解读政策内容,并及时通过微信、在线QQ群等现代化网络手段进行政策宣传;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统一审核要求和执行口径,保证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的公平、公正,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注重事后跟踪监督,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纳税人是否存在改变经营项目或超越减免范围等情况发生,对已经不具备税收优惠条件的,及时加以清理变更;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提高税收优惠后续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税收相关政策,确保"放管服"改革在基层税务机关得到有效执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做了积极努力。
我局严格按照贵州省税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各级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
同时,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立行政审批指示路牌,引导申请人到窗口或大厅办事。适用程序简便,有条件现场办结的,可直接进行受理、审批,在送达批准文书前,对纸质材料进行验真(形式审查)。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开辟"绿色通道",在政务中心办税窗口专门设立了退伍军人及残疾人优先办理窗口,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配合省局、州局按要求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避免"人情执法",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税收环境。根据州局安排,及时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及各类公告,确保纳税人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推进涉税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由于我单位属于垂管部门,财政资金由省局垂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由贵州省税务局统一在互联网进行政务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事项,兴义市税务局严格按相关要求,在黔西南州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提升服务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要求及时受理申请,确保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文信件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协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匹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综合分析,由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处理方式,不断提升申请办理水平。督导各地采取措施,确保当事人通过入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及时转办。及时回复申请人,不断提升系统依申请公开的满意度。
按照工作要求,公开了纳税人申请渠道,定期对网络申请进行测检。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务中心公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责任追究和考核、信息公开保障等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按照工作要求接受受理申请。按规定的时效给予答复,无轻率答复现象。如纳税人以邮件形式时,按照正式文书规格答复。对于能够即时回答的问题,给予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即时解答的问题,明确告知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答复。严格履行告知答复程序,规范答复文书表述,做到了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对纳税人的申请做的有申请必回复的原则。对不予公开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说通法理、情理和道理,获取申请人理解和支持,并在告知中写出不予公开理由。
采取半年一次的公开申请分析机制。汇总分析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信息,根据公众需求和按政务公开原则,变为主动公开信息。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整合创新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升税务机关公信力。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一)建立领导解读政策制度
纳税服务部门按月制定值班表,由局领导、中层干部轮流到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和机关一楼办税厅进行轮流值班,主要负责对纳税人的疑难问题进行解释和回应,根据新政策出台情况,对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标准等新政策进行解答,引导纳税人高效、快捷办理涉税业务。
(二)召开"问需求、查短板、帮发展"民营企业座谈会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共商税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良策。座谈会上,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局领导向誉信软件开发、同益塑料制品等14家民营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等政策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并传达了政策修订的目的及落实的重点事项,参会代表先后发言,为税务部门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点赞,并提出意见建议,咨询相关税收政策,税政、征管、法制等部门的负责人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逐一作了回应。
(三)设置政策咨询辅导专岗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在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和机关一楼办税厅设置个人所得税政策咨询辅导专岗,安排业务骨干负责解答纳税人咨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并做好台账登记和上报。
(四)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解读
单位主要领导带领业务骨干,深入到企业开展宣传辅导,宣讲税收新政策、新要求,从上到下开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和重点税源企业财务负责人集中政策解读。
四、运用"互联网+"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全面对外公开。全透明公开服务信息。在门户网站和实体办税服务厅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将网上办理业务范围、条件、所需资料一一列明,动态调整,确保准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税指南,明确办税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显示、咨询方式等内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办税服务大厅通过政策法规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将税务局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章、规范性文件对外进行公开。同时根据纳税服务规范,将纳税服务信息统一公开至网上办税大厅,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
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责任清单。
认真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力求悟透精神、掌握要求,确保工作推进方向明、措施实、效果好。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细则,明确工作重点、公开渠道、落实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工作规程,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保障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自觉。
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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