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热选【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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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一篇】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2020年5月7日,第六次党组会听取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法制部门统筹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xx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2020年9月22日,第十三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专题情况汇报,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动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过问和推动解决,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有责任、有举措、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荣获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表现优异单位。
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动态,超额完成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任务。据统计,我局已有35篇政府法制信息被市政府法制网采用刊登;在《人民日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xx日报》发表新闻信息52篇,在电视媒体播出新闻5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态势。其中,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7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5篇。2020年7月4日于人民日报第19版发表《人民调解为民解忧》,介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在广西日报发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等10篇稿件;在广西法治日报发表了《xx市建立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等16篇稿件,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和作法。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提高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我局在县看守所、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主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等任务。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将军人军属、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纳入重点援助对象,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和诉讼费用减、免、缓的衔接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惠及更多困难群体。同时,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防止办案走过场、走形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5件,受理民事案件95件),减免诉讼费用11万元,帮助90名困难群众成功维权。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三篇】
1.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局党组中心组均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靶向普法”。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由局领导干部亲自备课轮流主讲,解读法规条例,介绍工作经验,讲好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故事。使“授课”成为一种“学习”,传递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产生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效应,努力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7月18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共同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作主题报告,市四家班子领导,市“两院”主要领导及全市各级单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多人聆听讲座。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xx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班子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司法所所长等290人次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了“3+x”套餐式培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选的“3”,另参训人员根据可自身岗位需求,自由选择另一门“x”作搭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组织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全区2020年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同时,我局积极选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市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十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并从实践层面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我局在巩固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县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调委会建设,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其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16件,参与调解3355件,调解成功3218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由于20xx年全县各村两委会换届结束,一大批新的调解员上岗,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急需提高和充实,我们进行了2次培训活动,培训调解员300余人次。五是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变为由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对21名垂直管理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任前业务培训。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加强了与公、检、法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定期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全县司法所工作会议,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接受、管教、网上定位、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学习;为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市局安排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三期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50余人,有效提升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遵规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犯罪的决定》,在我县社区矫正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认识到国家特赦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积极落实《决定》精神,严密组织,仔细审核,将符合特赦条件的7名社区矫正人员上报,现已全部予以特赦,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外地监狱接回5名特赦人员。20xx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00余人,在册列管人员210余人,累计解除矫正600余人。
(三)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帮教到位,实现“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达到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并建立两个阳光工程安置基地,争取让其尽快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五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25号)规定,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事项设定依据中“《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调整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20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2.编制完成“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我局“一事通办”办事清单涉及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主项7项,子项22项。根据我局的权责清单,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一事通办”清单事项,形成“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办事清单。在实施主体、办理层级、办理地点、交通指引等方面清楚准确。优化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各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为个工作日,流程优化后拟承诺办结时限平均个工作日,平均提速%。目前,我局已全部实现本局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工作,全面清理群众和企业在我局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保留证明事项20项,取消律师执业许可初审的辞职、退休证明等25项证明事项。同时,经过进一步梳理,现我局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事项数量”达27个办理项。
4.积极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办和周红波市长的指示精神,通过实地调研,经多次与市行政审批局进行进驻事项的协调沟通,目前,我局已在市民中心b座4楼58、59号窗口设立公证咨询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窗口,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咨询及7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和服务工作。
5.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推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xx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内容。我局抽查事项为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对公证机构实施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和司法鉴定人监督检查等5大类。并已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同时,根据2020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效能。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六篇】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对于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以“南司规”作为公文代字,按照年度编排文号。我局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到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不上会,未经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的不制发。2020年11月以来,本局制发规范性文件共2件,均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全部通过市法制办的备案审查。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布和备案工作。根据《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按时将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其文本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审查。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对本局制定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为主办机关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起草以市政府或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评估,保留3个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20〕3号)要求,将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在局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公布。二是做好证明事项涉及依据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78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对照关于证明事项涉及依据的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标准,未发现有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也未发现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应当修改或者废止的情形。三是动态管理更新本局规范性文件。对本局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xx市政策法规数据库”中本局规范性文件。2020年,xx市政策法规数据库中本局新增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xx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南司规[2020]1号)以及《xx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通知》(南司规〔2020〕1号)。四是建立本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本局文件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制度。2020年5月2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按时上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同时,建立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建立了由各科室分别负责所出台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情形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七篇】
全县市容市貌整治暨创园工作会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集中整治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当天局长李宗亮同志就带领局党组成员对所包路段进行实地查看,针对所包路段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在所分包路段显著位置悬挂两幅宣传条幅,并入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城市环境改善和保护上来,在群众中营造创园活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我局对所包路段沿街门市的房主和租房的姓名、电话及各个门店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登记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摸清商户情况基础上,与县城管局联合对分包区域各门店牌匾现场进行了逐一指导,本着一店一策的原则,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各店主按要求及时落实。自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所包路段环境卫生、墙体广告、门店牌匾、占道经营等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门窗字体广告和各种墙面小广告150多处,占道经营4处,拆除不合格门店牌匾4处,3处门店按要求更换牌匾。对4处无主破旧的牌匾统一进行拆除。对于百货大楼超市门前电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问题,我们和门店进行协商,尽最大努力按要求停放整齐。。虽然我局分包区域属于商户密集区,整改力度较大,但是我们也要攻坚克难,争取按要求完成任务。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第八篇】
一是打响一个品牌。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45名行业人士纳为人民调解员智库,培养和形成“畲乡老娘舅”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开展“双语”调解工作。积极打造一批“叫得响、做得到、信得过”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如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瑞田名字命名成立的“陈瑞田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成功调解了疑难纠纷10起,其中非正常死亡4起涉及金额万余元。二是抓住两个重点。牢牢抓住互联网大会、全国民族大会、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城中村改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排查纠纷536次,预防纠纷420人次。三是坚持三项机制。对接“诉调”工作机制,召开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会”、印发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度(试行)》、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工作室,举办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业务培训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了“领导包案”模式。推进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以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专家等身份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化解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矛盾提供专业支持。创新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融合机制。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调解过程都成为法治宣传的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共调解案件1344件,调解成功1335件,调解率%,涉及金额万元,其中人民调解联调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非正常死亡案件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