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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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一篇】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里脆弱,认知力较差,与成年人相比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那些由于诸多因素影响,造成心里畸形、偏激狭隘、自私自利、缺少责任感的未成年人屡见不鲜。作为县城内唯一一家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为此,我中心在2016年对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构建了覆盖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使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我县于2013年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形成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公检法司的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制宣传,不定期开展自护教育工作。“家长学校”也在各中小学校得到普及,各镇办社区也成立了“少年维权岗”。

2、抓住关键环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各学校广泛开展“十八岁成人仪式”、“争做文明小市民”、“学雷锋”等德育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重视培养子女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质。

3、宣传力度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得到增强。团县委在中小学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不仅提高了未成年人的素质,增强了未成年人自觉遵纪守法以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认识。

4、重点解决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全县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网吧、淫秽口袋书和有害卡通画,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呼吁全县中小学生最受青少年上网文明公约,拒绝不良诱惑。安全健康上网,自觉远离网吧。团县委与县公安局联合全县中小学生开展“远离毒品、做健康小公民”活动,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活动。

5、以创建“青少年文明社区”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组织社区中的青少年志愿者把“问题家庭”的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以及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确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开展活动。让青少年在大家的关爱中体验温暖,陶冶情操,锻炼能力,增加才干。

6、加强自护教育,实施希望工程救助贫困未成年人。各中小学实施不定期的轮训,提高广大青少年抵御灾害事故和不法侵害的能力。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全县广泛开展希望工程,关注失学孩子,针对多名贫困家庭的孩子开展救助,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未保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持久性,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与权益问题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网吧、酒吧等一些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打击不力。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没有真正把网吧等场所管好管到位。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2.未保工作协作不力。主要表现在对闲散未成年人,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管理没能做到专门的管理、组织和专人的措施分工,无法监管。这一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轻度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缺失必要的司法干预,难以及时矫治,为其成长埋下隐患。

3、法制宣传教育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不够深入。

4、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

5、专业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师不足,法律援助机构主动参与援助的积极性不高。

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不足,以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例,2016年8月县上拨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5万元,实际产生救助费用10万余元,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宏观上要有统一的认识和总体要求,在微观上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具体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彼此间的协调合作,增加投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大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持德育与智育并重,坚持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不重德的错误倾向。

3、进一步加强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各社区要摸底排查,建立区域性的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把他们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

4、进一步加强“留守”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各镇办村(居委会)要摸底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态、扶养交往关系等,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实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

5、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整治和管理,为青少年创造文明健康的文化环境,修建及开放公共运动场所,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6、社区和学校广泛实施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干预和法律援助。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只有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影响,才能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二篇】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文档为doc格式。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三篇】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一)20xx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万亩、植树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 %。全民义务植树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万亩,无公害防治率%,成灾面积万亩,成灾率‰,测报准确率达%,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xx”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xx、20x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xx”行动涉及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国家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湿地公园建设的精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申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落实。继续加强市属6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抓好野生动物“四证一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档案。抓好林麝与黑熊的驯养繁殖发展以及林麝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麝耳号档案。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四篇】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我局在“散乱污”提升、洁净煤监管、加油站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政府主导、先停后治、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实行县镇村三级包抓、坚持“散乱污”整治效果“回头看”和常态化督导巡查等制度,“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加大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县“散乱污”整治办组织县商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8个镇(街)等部门按程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市级检查组现场核查后,11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

在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以镇(街)为单位,不定期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镇(街)“网格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全面进行自查,未发现清理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改造升级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清单外“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户,立即整治一户,做到立改立销,同时,抓好常态化排查监管,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按归口报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核查,并及时向县“散乱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回头看”整治情况,共同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二)严控“两高”行业,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坚决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业园区严格审核落户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水平,并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及信息化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管理动态化、整治常态化,促进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网格长”摸排责任,严格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新增。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整改活动,加大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帮扶力度,设身处地为企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依法依规,规范整治。四是加强与各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全县建设布局1户天枢源洁净煤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七镇一街实现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办检查验收,目前所有网点运营正常。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每季度召开洁净煤工作推进会。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环保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现场签订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书,严格落实各网点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巡查检查整治力度。通过现场走访加强监管,深入网点进行调研,落实“六统一”标准,提升各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人员对各网点进行定期检查督察,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网点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洁净煤网点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培训。邀请县生态环保局分管领导对各洁净煤网点进行环保培训,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夯实环保责任,规范网点运营。四是及时整改环保信访问题。9月8日,配合铁腕治霾办在召公镇原荣和煤场展开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煤厂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宣传引导,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通过会议及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到位的网点进行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环保治理成果。

(三)统计洁净煤销量,做好数据分析。

每月对全县洁净煤网点销量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洁净煤销售情况,掌握各网点经营动态。今年12月份全县洁净煤销量为吨,1-12月份累计销量为645吨。由于我县“双替代”工作深入推进,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洁净煤当月销量和全年销量实现了双下降。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切实把油品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决策的一项重大事情来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油品质量,落实环保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控,规范流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原则,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手段,全程监管。

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油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违法违规受追究的监管机制。

(四)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的督导检查,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成品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油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20xx年以来,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加油站(点)10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五篇】

自20xx年7月21日,区环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会召开后,我镇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工作条例,落实会议精神,根据上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发扬务实进取,锐意创新的工作作风,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工作做起,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环境治理,着力建设生态良好、环境良好的xx镇。现将我镇近期开展的环保工作汇报如下:。

划定磨池河桃咡井段、茫溪河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进行排污检测,确保工矿企业全部达标排放。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养水禽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工程,确保取水点的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

二、加强农业污染面、源管理。

1、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业地膜。改进施肥方法,改浅表施氮肥为深施、适施,尽量使养分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力推广抗病虫品种和生物农药,推行避病虫栽培,尽力减少化学农药的施用量。推广自行降解的农膜,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应用有效微生物菌群处理鸡粪,从而大幅度地减少粪便臭味、氨味。大力推广沼气,粪便深加工循环生态农业技术,使农业生产实现无害化。

2、对茫溪河两岸现有养殖户进行宣传和教育,落实其环保责任。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茫溪河两岸的家禽养殖场和规模养殖户,8月1日起禁止在沿河两岸养仔鸭,禁止新增规模养殖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与村、组、社区负责人和养殖户签定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使环境保护工作长期持续下去,防止治理效果反弹。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4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六篇】

根据安排,从四个方面就我区上半年的环保工作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1)、工业企业减排情况。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至20xx年,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零增长,消除个各年度污染物排放量。因市、区两级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原因,目前工业企业环境统计及减排工作均由市环保局统筹安排。

(2)、农业减排情况。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至20xx年,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59吨、35吨以内,比20xx年的'167吨、38吨分别下降%、%。排放量比上年消减%。规模化畜禽养殖业。20xx年两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吨、吨,cod比20xx年分别增加吨,增加比为%、氨氮比20xx年减少吨,消减比为%;20xx年,长风洪氏养殖场落实减排工程,减排方式为:农业利用,年度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产生量分别为吨和3吨,落实减排工程后将实现年度减排量为吨和吨,两项污染物年度排放量分别为吨、吨,因为20xx年洪氏养殖场两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吨、吨,所以20xx年落实减排工程后洪氏养殖场的两项污染物实际消减量分别为吨、吨。另外受市场行情影响据区农业局第二季度农业快报反映畜禽养殖专业户分别减少3万只养殖规模,为此两项污染物直接减少18吨、吨,据以上分析,年终在总的畜禽养殖规模没有变化的情况下,预计我区两项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吨、吨,同20xx年两项污染物分别减少吨、吨,消减比分别为:%和%。同20xx年比两项污染物分别减少吨、吨,消减比分别为%、%。从分析可以看出20xx年农业减排压力不大,但减排成绩的取得主要是以减小养殖规模为代价,若市场好转,养殖规模势必扩大,对20xx年的减排目标实现带隐患。

二、主要做法。

1、全面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按照市局下达总量削减指标,制定了总量削减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管理,督促落实减排工程,洪氏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已将将减排工程纳入年度计划;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我局开展了以饮用水源执法检查为主的环境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上半年,共出动人员11余人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巡查11余次,未发现有环保违法行为,严防新污染源进入保护区。

3、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强行政审批效能,加快审批时间和效率。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一方面积极为企业服好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另一方面把建设项目审批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突破口和重点,严格把关。上半年,严格对新、扩、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共审批项目14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书)5个,环境影响登记表9个。

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一是加大环境监察的现场检查执法力度。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64人次,其中对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总次数为6次,对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共4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巡查11次,未发现有环保违法行为;对9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和5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开展了试生产期间的现场执法检查和“三同时”验收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369热线及1584热线投诉污染纠纷29件,已处理29件,结案29件,查处率达100%,及时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5、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顺利完成了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努力,购置或内部调剂执法设备41套,其中新购33套,内部调剂8套。

6、积极论证储备上报项目,上半年,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这一要求,抓住上级组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项目入库工作,合计上报入库项目5个,预计将能申请补助资金1400多万元。

7、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政策知晓率。为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环保事业的积极性,认真真组织和实施了重大环保纪念日公益宣传活动。在“四·二二”地球日纪念活动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中,在城市交通要道和广场发放相关宣传册、资料近1万册(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的看到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主表现在:

一是环保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矛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变。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及人民群众更高的期望还不相适应,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是环保执法难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对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实施有效制裁。

三是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垃圾、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已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构成了威胁,**及长风乡没有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压力大,虽然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统筹安排,但农业减排压力有增无减。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畜禽养殖业总体规模迅速发展,另一方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展速度远低于养殖业的总体发展速度,而农业减排工程主要靠规模化养殖场来完成,养殖专业户不能落实减排工程。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立足本职,全程服务,继续严把环境准入关、企业守法关。努力实现从过去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正确处理服务与把关、当前与长远、效率与质量、宏观与微观的”四个关系“。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环保设施实现”三同时"。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和整治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

3、要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与实践,树立爱护环境的社会风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七篇】

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强县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山东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优化文物工作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资源基本情况曹县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文化发祥地之一,夏朝前属东夷之地,境内有许多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遗迹,为尧舜禹活动之地,公元前1700年,商王成汤在此建都,成为商朝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历史学家称为“华夏第一都”。现存的古遗址有10多处约20万平方米,自然形成星罗棋布的地下历史博物馆。县域内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曹县文管所馆藏各类文物412件,其中一级3件,二级3件,三级110件。

二、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曹县文物管理所前身为图书馆文物组,1989年3月份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曹县文物事业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2007年经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曹县商都博物馆,是一处集收藏、陈列、研究、社会教育于一体的综合类博物馆,由曹县文物管理所代行职责。

三、

主要工作及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在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专门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计划,提出文物保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

(二)扎实开展“三普”,准确掌握文物现状。自2007年以来,我县按照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曹县文体局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和突出成绩。在实地调查阶段,普查组的足迹踏遍了我县1966平方公里土地,对全县24处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1174个行政村,2929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实地调查了316处普查点,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3处,其中复查22处,新发现178处,消失13处。在实在调查阶段,共绘制文物图纸396份(其中文物平面图99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图22份,地理位置图221份,拍摄照片10196张,其中文物点照片1907张,编写《文物普查简报》6期。我县普查登录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受到了省、市“三普”办的充分肯定,被认定为全省登录数据查验优秀等级。

(三)加大管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坚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加强管护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搞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保护范围,树立标志碑,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管机构等,全县所有文保单位,均按文物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四有档案齐全。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各乡镇设置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派出所所长任监管员,在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庄设立村文物监管员,并与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目前,全县已有文物监管员100余人,初步形成以县文物管理所为中心的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完善了文物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坚持文物巡查制和安全责任制,对重点文物实行专人看护。严格文物执法,成立了专门的文化(文物)综合执法机构,切实加大了破坏、损毁、盗窃、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

二是加强馆藏文物的安保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馆藏文物帐目健全,建有档案,卡片,库房安防设备齐全,有监控报警设备,县文体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完善馆藏文物的安全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更是加强人员轮流值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杜绝漏岗、空岗现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在县电视台专门开辟《今日曹县.文物版块》栏目,展示我县的馆藏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法,同时,还将县文管所馆藏精品文物及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制成宣传展板,到各乡镇巡回展出,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家喻户晓。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曹县的知名度,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1、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短缺,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处在自然损坏的状况中,尤其三普以来尚未核定级别的文化遗存自然损毁严重。不少古建筑、古墓葬、石碑等地面文物,由于长时间处在自然界的风雨浸蚀之中,变得残破不堪,面临着随时都会坍塌的危险。

2、库房文物自然毁损。由于县文管所库房条件差,没有调湿调温设备,使部分馆藏古籍字画等纸质文物出现霉变、虫蛀、酸化脆变现象,汉代彩绘陶马,彩绘部分脱落,馆藏青铜器等金属文物发生锈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建设的不断扩容,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加大,下一步,我们曹县县委、市政府将重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1、馆藏文物修复对受损文物编制修复方案,并展开修复工作。针对文物保存环境要求,更新保管橱柜、保险柜,并做保存囊匣,文物库房配置恒温恒湿设备,逐步完善藏品储存保管的设施,使这些馆藏文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划定重点文物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界桩;

树立保护标志碑和完善文物档案。

3、筹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经过对我县文物点进行筛选,其中梁固堆遗址和安陵固堆遗址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要求,燕陵固堆遗址、青山固堆、春墓岗遗址和王茂墓群、汤陵、伊尹墓符合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曹县知名度、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是争取中央财力支持文物保护、促进我县商文化旅游线路的开发,形成百里故道文化风情游的一次机遇。

4、合理利用文物资源继续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制订详细的保护规划,认真做好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协调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下步计划重点做好伊尹祠的开发建设。目前曹县文体局正结合济南市园林设计院专家加紧进行伊尹祠二期扩建工程的建筑规划设计。依托伊尹祠原有区位和地貌,规划面积200亩伊尹主题公园,立足食祖伊尹文化特点及五味调和方略、中医五行学说,努力把伊尹主题公园打造成集祭祀、旅游休闲、饮食、教育等为一体的省内外知名主题公园。

个人工作汇报(党办巡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八篇】

xx年9月6日,区政府已向铁路局站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此后,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主动与铁路局站沟通协调,4月9日,区政府再次发函铁路局站。

(二)“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到位的解决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各村巡河、巡路记录不详细的问题,我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领导小组反复强调“所有工作必须留痕”,并要求各村巡河、巡路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现场拍照、回单位补充记录是基本方法,现在网络通讯如此畅通,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晒工作法”,将环境卫生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发送到朋友圈。出于政府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可分组对本单位人员可见,及时记录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方式已在我单位被广泛采用,效果显著。

针对党委会记录中以研究环境整治工作代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结合党委会记录不能涂抹、改动的情况,乡主要领导约谈党委会记录人员,要求其今后记录时注意措辞,并要求其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混淆“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概念。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待。目前,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研究。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避免以上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还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环境卫生宣传,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融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全乡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序整合并明确各部门、各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推进生态环保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检查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保护意识,美化乡村旅游环境。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乡村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公众的自觉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依法治旅氛围。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陋习,不断提升全民综合素质。

现阶段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富民强乡进程、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九篇】

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扣住服务“一极三宜”主题,抓住“核心职能”主业,扭住“干部队伍”主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紧紧扣住“一极三宜”主题。

今年,市委提出了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战略目标,我局将全力服务“一极三宜”战略与本局工作紧密结合,研究制定了“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紧盯一个目标,实现“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握紧“两个抓手”,靠“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服务“一极三宜”提供保障;结牢“三个维度”,做到生态文明体制和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涉及环境改革的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把握服务“一极三宜”的平衡点;围绕四个全面,按照全面建成小康岳阳、全面深化岳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全面依法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全面从严管理环保队伍的格局开创工作局面。我们成立了服务“一极三宜”领导小组,分设了服务“一极”、“宜居”、“宜业”、“宜游”四个分组,制定了《服务全市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工作方案》和目标管理考核表,在服务一极上,制定了各地鼓励、限制发展项目清单,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宜居上,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在宜业上,大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下调总量交易费用;在服务宜游上,重点整治岳阳楼等22个景点周边及沿途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我们以服务“一极三宜”为主题,统揽全局业务工作。

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推动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力求铺开大环保格局。今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成立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长亲任主任,47个成员单位。先后出台了《岳阳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岳阳市一般及较大环境事件(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部门边界职责,强化了监管责任,成立了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环保联席和调度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小康环保指标等工作;市人大先后组织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到我局调研环境保护规划制订工作。环境保护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机制日益得到强化。

二、紧紧抓住“核心职能”主业。

1.狠抓空气污染整治。今年头几个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不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关注,环保部门压力巨大,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是我们在业务上输不起的关键一仗。我局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分析污染因子,强力推进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实施攻坚。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api)为%,同比提升%;达标率为%,同比提升%。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共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工业排放治理等各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2个。淘汰黄标车7928辆,完成率达108%。强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5月份以来,我局着力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面出击,排查城区数百家建筑工地,查出扬尘污染比较严重的近百个。在《岳阳日报》公示《岳阳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住建部门公开曝光扬尘污染严重工地56家,对6家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予以处罚。印发张贴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督促相关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先后10余次开展环境整治“零点行动”、“跟踪行动”和“突击检查”等行动,对中央企业等排污大户实施突击检查。特别是9月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唐道明亲自带领环保、住建部门对王家河综合治理工程等建设工地暗访督查,下达了整改指令。9月18日,我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对11处重点污染源进行暗访,现场对南翔万商、临湖公路等5个项目的施工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在全市营造了大力整治空气污染的声势。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水平。组织对城区各监测点位周边的空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和整治,查清整治各类污染源342个。6次召开空气质量分析和调度会议,召集本局工程师对全市空气污染进行初步源解析追踪研究,邀请省环保厅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赴武汉等城市学习大气污染防治先进经验。积极筹集资金,对云溪、城陵矶等监测站点进行了设备更新升级。对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增配了监测站点巡查监管人力,有效地提升了空气监测质量。

12月以来的部分时间段,北方重污染空气南下影响我市,我市受输入性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出现急剧下降。一度出现中度污染天气。我们积极应对,力求将污染降至最低。强化降尘工作。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严查严处市区大型基建工地102处。协调城管部门,加大了城区道路的洒水降尘频次。强化治油治烟工作。对市区重点气型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看脱硫除尘等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三产门店实行限期整改,并实施后督察,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对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污染源较为集中的重要地区实行24小时网格化巡查值班制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及时制止、纠正垃圾焚烧等行为20多起。为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代拟稿)》,已报市政府审定出台,届时,将多部门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

2.整治水污染。一是加力实施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将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13118”工程。提供技术支撑。坚持跟踪分析南湖水环境污染情况,协助南湖综合整治办制定了《20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多次协助召开南湖整治调度会议。坚持开展南湖水质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和巡湖检查,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应急期间,坚持每天2次对湖面是否存在蓝绿藻、漂浮物等情况开展巡查,发送巡湖信息200余条,下达各项工作指令30份,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严格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式监管,将环湖三区辖内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排污企业、餐饮等污染源划分落实到各分局具体监管人员,制定监管制度、监管台帐和处罚实施细则,实行区区联动、上下联动,全面加强环湖排污监管。坚持每周对排污单位和城南、蛇皮套、南湖宾馆等重要泵站进行一次巡查;暴雨和应急期间,加密监测监管频次,严防污水偷排、漏排,及时处理各类问题20余起。整治违法排污。针对环湖违法排污问题,我们组织三区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摸排和整治。关停取缔了7家直排北港河的石材切片厂、2家豆腐和1家肠衣加工作坊;督促整改金刚铝材等排污企业5家;查处棠溪人家、宏润家园项目工地等6起环境违法行为;限批对南湖水环境有影响的项目6个。

二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行动。今年来,我局配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对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水污染问题40处,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对12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达了整改督办函。9月23日至26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我局等单位对12个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目前已有35处水污染点源整改到位。还有5处正在大力整改,因问题较为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到位。

3.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君山区、岳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区推进项目实施后,今年又有临湘市等7个项目立项、实施,第一阶段财政扶持资金已全部到位。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各县市区将对农村饮用水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四大重点进行全面整治。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实施高度重视,10月10日,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唐道明出席并讲话。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带队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形成了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

4.狠抓其他重点业务工作。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全年完成减排重点项目84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排放强度较去年分别下降%、%、%、%,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排污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征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139万余元,实施排污权交易40笔,完成交易金额146万元。实施网格化监管和计划执法。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各类监管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595家,责令停建7家、停产15家,限期治理73家,关停取缔1家。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组织专门技术力量,根据水十条、大气十条实施,针对“一极三宜”建设和洞庭湖水环境治理,规划了重点水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目标任务,建立了治理项目库,为“十三五”工作绘好了蓝图。目前,初稿已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外,争资争项成绩喜人,在环保部、财政部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竞争立项中,我市原桃林铅锌矿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在全国70多个重点地市州中经激烈竞争脱颖而出,获得8000万元资金支持。积极协调环保部,将铁山水库水资源保护项目纳入了全国水质良好湖泊保护项目支持范围,争取了2000万元资金支持,正在抓紧实施治理。今年我市已有45个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到位补助资金万元。

三、紧紧扭住干部队伍主体。我们始终扭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的关键,多措并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具体做到三抓。一抓思想统一。4月下旬,在全局系统开展了环保事业发展大讨论活动,各单位围绕局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当务之急、当务之思、当务之戒”的工作要求,就如何使全市环保工作者依法有尊严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展开了深入讨论,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认识。

二抓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学xxx省委、市委有关精神,提高全员政治素质。分批次分岗位组织开展轮训活动,落实监察人员持证执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特别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关部署,我局党组精心谋划,认真实施,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摆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包括目标要求、方法措施、组织领导。下发了《“三严三实”专题学习读本》、《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斗争论述摘编》要求处级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开讲专题党课,全面动员部署。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撰写“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材料,为局机关全体同志和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全面系统讲清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不严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以讲党课启动了我局“三严三实”活动开局。开展学习讨论,深化思想认识。党组中心组计划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开展三个专题学习讨论。边学边查边改,抓好专项治理。按照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五个方面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质量指标下降的问题,重点开展了空气污染整治、水污染整治等执法监管行动;针对环保执法不能完全到位的问题,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大检查方案》,推行计划执法和网格化监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针对监测能力跟不上执法要求问题,调整了监测工作力量,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针对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各分局执法权限;针对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提振干部精气神,形成整体合力问题,加强了制度建设,严格纪律规矩,狠抓责任落实。

三抓党风廉政教育。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筑牢防腐倡廉堤坝防线。特别是对局调整的14名主职干部进行集体谈话,重点对廉政建设提出了极其明确的要求。从反映的情况看,不仅对调整使用当事人教育启发较大,对其他干部也有一定警醒作用。

2.严格纪律规矩。制定了《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完善。严格实行能级管理,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迟到早退、作风散漫、不讲规矩等现象得到整治。今年4月以来,三公经费同比下降逾20%。对机关混编混岗现象,进行逐步清理整顿,目前已归位8人,对超职数干部逐步消化,对云溪分局两名原工作人员分别依法给予开除公职、辞退处分。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办法》。市委印发三个《办法》后,我局党组8月14日迅速组织传阅学习。8月19日、8月21日分别组织局机关、监察支队干部职工和局属各二级机构及各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学习领会文件精神。8月3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讨论,局党组成员逐一谈了对三个办法的思想认识,并就如何结合我局实际贯彻落实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三个办法剑之所指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人,目的是把各项工作真正抓起来。我局当前的突出问题也是部分同志不想、不会、不敢做事。局党组要求全局同志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上来,不干不该干之事,大干应该干之事。针对三个办法体现的正负激励的两个方面,制定了《服务全市建设一极三宜考核计分办法》和《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有为者实行奖励,对不为、乱为者严肃惩戒。

3.实行轮岗交流。10月31日,我局党组研究调整了局内14名干部,涉及6个分局、6个业务科室(站)及两个内设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这是新一届局党组通过长时间的考察,统筹考虑岗位职责与干部个人特点后,对全局中层干部作出的一次大的调整,按照方便与省厅各处室对接工作的原则同步调整了机关科室职责分工。通过这一重大人事布局,进一步理顺了运行体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强化岗位责任,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业绩。从调整两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看,各方面都要不错的反映,基本到达预期效果。

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软件”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机构编制、机关院落等“硬件”建设,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寻求对我局人力、财力上的支持和照顾,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效。一是增加行政机构、人员编制。最近市编办印发了我局新的《机构、职责、人员三定方案》,批准同意我局机关增设总量控制科、核与辐射监管科(核与辐射监管站继续保留)、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科、老干科四个行政科室,并在全市各机关单位行政编制上收10%的情况下,同意我局新增2名行政编制。二是偿还机关债务。经过不懈努力,市财政已拨付200万元给我局,用于偿还机关食堂需付息的建设债务,大幅减轻全局财务压力。三是提质改造基础设施。近期争取市里兄弟单位的支持,对机关办公楼周边院落地面提质改造,新铺设sbs沥青3800平米,改善办公环境与对外形象。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一是市委提出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战略目标,环保部门的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一战略目标,既要为“增长极”建设盘活环境容量支持发展,又要为“宜居宜业宜游”保护好青山绿水,这需要我们充分运用好智慧,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二是新《环保法》实施后,配套的实施细则还不完善,给执法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三是环保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高,各地普遍存在监测监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业务素质整体偏低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迫在眉睫。

四、工作计划。

20,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围绕“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主题,着力污染防治,推进综合整治,狠抓执法监管,大力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助推“一极”发展。一是服务项目审批。围绕“新增长极”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项目发展清单,妥善处理开门迎客与守门把关之间的关系,宏观调控,择优选项,将有限的总量指标用于发展优势产业,坚决防止“两高一资”项目鱼目混珠梯次转移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上大压小、以新带老,集群发展、集中控污,努力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精简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融服务于监管,深入企业联手帮扶,积极争资引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服务经济发展。

2、服务“三宜”建设。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大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坚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要求,着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联合相关部门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加快城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行火电等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着力改善空气质量。二是着力实施水污染治理。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大力实施湘江水污染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治理、转产搬迁等方式,综合治理各类污染企业,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促进企业达标排放。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铺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项目,重点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和畜禽养殖污染,在三年内实现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

3、加强执法监管。狠抓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坚守环境安全底线。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和计划执法,实行严厉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线切块、包干到人,严密部署、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实现“一家污染源、一位责任人、一套整治方案和一项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污染投诉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污染事故、纠纷。

4、紧抓队伍建设。一是提升队伍素质。针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强化党风廉政和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队伍执行力和创造力。二是优化机关管理。认真研究育人用人活人、机构合理设置、资源优化配置、机制顺畅运转等问题,重点在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环境执法、行政处罚、排污费征管等部门和岗位,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解决绩效考核、联动协作、环境准入等机制健全落实问题。三是夯实基础建设。抓住国家加大环保投入新机遇,积极争取能力建设资金,完善环境监测预警、排污自动监控、信息联网传输体系,加快实现能力建设标准化。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第十篇】

20xx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抓住历史机遇,以整改促攻坚。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县域整体环境质量迈上新的台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牢抓实。瞄准生态立县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生态强县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前提,以绿色产业崛起为主线,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起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共召开20多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点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各项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分级管理。坚持问题、目标两个导向,按照《萧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重点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所有工作均按时限稳步推进,为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生态优先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把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落实重点举措为抓手,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组织大气办成员单位做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型车辆管控、建筑道路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近期开展的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严格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停产、限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严格执法,出动执法车辆20xx余台(次)、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持续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引入第四方监督,加强重点企业大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指导的联动机制,抽调人员,采取“日分析、日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大气污染源24小时监测,并及时处理。

(三)以细化任务分解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大城区雨污管网错节、漏接、混接工程建设。目前,县城管局正在对错节、漏接、混接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1-11月份,水环境质量指数全市排名第一,获得市级奖补资金550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排查,现状调查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下步深度治理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提升,第三方正在进行精准治理。四是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开展“千吨万人”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监测数据已按时上报,全县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

(四)以强化风险防控为目标,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和清理9处非法固废堆放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重点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前期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五)定期调度,全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29个、反馈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反馈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8个,其余要求20xx年底完成的1个整改完成已验收,待销号。第五批省交办“n”类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新庄镇外地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生态修复12月17日已进行公开招投标,第三方已进场开展修复工作。同时,现案件在侦办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六)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50余台(次)。停产整治企业6家,约谈7家,查封扣押2家,涉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起,立案查处214件,处罚余万元。

(六)强力助推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审批分类分级要求,共审批建设项目79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75个)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备案490个。

(七)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发证及登记企业750家,超额完成时序进度。

(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级核查验收。全县共落实入户调查工业企业726家、农业源26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2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入河排污口18处、生活源锅炉8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污染防治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城区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城区汽车尾气冒黑烟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仍有重型车辆驶入;散煤销售、运输未能得到彻底根治;园区异味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这些都是近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城区污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雨污管网尚不健全,城区生活污水入河现象还不能彻底解决,导致汛期泄洪排涝期间对龙河水质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年度地表水考核成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治理任务重,难度大;镇村污水处理场站建设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整改销号。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依然薄弱。部分乡镇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镇村垃圾收集处理制度不完善,焚烧秸秆、树叶、杂草等现象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反弹现象。个别职能部门敷衍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

(一)聚力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城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扬尘管控专项督察;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露天禁烧、散煤禁燃;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突出重点时段,实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持续接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区域联防联控,严格执行《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乡镇、省级美丽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园区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稳定达标运行。

(三)稳扎稳打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分出轻重缓急,加大明察暗访频次,特别是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实施点对点调度。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确保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五)积极谋划“十四五”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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