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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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一篇】

根据3月12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及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要点》,我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贯彻传达,研究部署了下步任务。现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3月12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后,我局于3月22日上午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3月22日下午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了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朱同心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组长的报告。会上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河对下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认真真办理面上业务。做到笑脸相迎接待,严格标准把关,简捷高效办理,以诚服务相待。二是敬业求精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基本业务为界限,以精通政策法规为基础,以把握市场监管动态为动力,以不断创新开拓为目标。三是开拓创新确保各项领先进行。从正常业务入手,从科学监管市场入手,从拓展市场监管领域入手,从规范市场入手。四是敬业奉献创建文明机关。做勤奋人,热爱本职;做学习人,不断与时俱进;做廉洁人,严格克己自律;做文明人,不负时代期望。并全面部署了20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和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工商局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县工商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工商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责任股室,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机制。

二、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

根据市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我局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标本兼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全过程。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三个文明”不断增强抓好党风廉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原有的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根据今年的要点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层层签订了《――――县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采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实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的办法,推行政务公开,党员承诺制度,逐步实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保廉体系建设。

(二)加强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省、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和追究办法。开展领导干部述廉和群众评议。

2、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程序化。

3、重视信访,严肃查处信访举报件。加强信访举报,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信访举报,建立信访责任制,按规定时限回复信访举报件及各类投诉件。讲究方法,依法依纪查处,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年信访件当年结案。

(三)继续开展学习型支部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增强全体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六中全会精神的新高潮。县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计划中,要安排深入学习《党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采取形式多样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邀请纪委、党校等有关人员进行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撰写反腐倡廉学习心得,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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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二篇】

xx-xx县纪委:

继2月24日怀远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工作会议之后,古城乡2月25日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于2月26日组织乡村干部及乡直机关负责人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7年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科学落实

我们组织传达学习了怀远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的理论方向和新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了《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二、强化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

导干部进机关,到学校、到农村讲廉政党课不得少于2次。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造干部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观念,解决干部工作效率低,诚信意识不强和行政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现象,真正树立起廉洁、诚信、勤俭、奉献的健康思想,自觉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我们要建立和完善乡级领导干部带头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随时随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纳任何影响公正执行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公道正派,不任人为亲,徇私舞弊;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明确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农民群众最为熟悉的计划生育、农村低保、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政策都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服务大局

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安全生产、退耕还林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纠正思想不进取、工作不落实、政策不执行、心态不正常、思想作风不端正、原则性不坚定、自律不严格、纪律不遵守、群众利益不关心的严重问题,进一步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五、加大信访违纪查处力度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廉政巡查试点,加大信访违纪违法查处力度,随时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纯洁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倡导实名举报,实行实名信访举报回复制度,认真排查信访线索,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落实,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体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登记、办理等制度,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市及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古城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深入贯彻学习全会《报告》精神,在、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尽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20011年3月1日

___________部:

根据xx-x[20xx]xx号《关于xx-xx的通知》精神,各单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xx-xx发展战略”(以下简称“xx-x”战略),为xx-xxx-x保驾护航。xx-xx公司收到文件后,党委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优势,在全公司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xx-x发展战略”的高-潮,通过集中学习和宣贯,全公司员工进一步加深了对xx-xx产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坚定了对xx-xx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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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三篇】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纪发201262号)文件要求,我镇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就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规定》取得实效

镇党委对贯彻落实《规定》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镇党委、纪委将学习贯彻《规定》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了责任主体,镇党委书记***是学习贯彻《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并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要求镇领导班子带头学,切实作好学习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带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真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当天,全镇17村、2个社区的支书、主任、文书、服务员以及镇机关职工全体共87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会。会上,由镇党委成员传达了县关于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精神,对《若干规定》的五章二十九条进行逐项解读,指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会后,各村(社区)陆续组织本村(社区)的基层干部和党员召开各自的培训学习会议,各村(社区)共计组织学习培训会19次、270余人。

三、通过多种形式,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1、把《规定》的宣传教育和治庸问责作风建设、创先争优等相关活动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学习警示材料、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等形式,把《规定》的宣传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中,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促进全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标管理,强化了监督与考核。

3、进行“三资”清理,查找违规违纪现象。今年7月,我镇对全镇19个村(社区)进行了资产、资源、资金(“三资”)三方面的清理,同时重点对主要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村,进行了专项的财务审计,经过清理和审计,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对镇财政所和农业中心落实惠农项目进行清理,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

4、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8月13日,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把《规定》的原文印发到各村(居)、基层站所,要求其时刻按《规定》办事,共计发放25份。同时,在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镇纪委制作“廉洁履行职责自查自纠汇报表”,组织相关人员严格对照《规定》的“八条禁止”、“四十一个不准”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撰写剖析报告,按照《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健全完善制度,建立确保《规定》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1、建立和落实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截止目前,全镇村(居)共公开村务、党务57次、镇3次。

资金进行代理服务和监管,加强审计监督。

3、建立接待就餐、小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降低了行政成本。

4、制定了“双述双评”制度。要求村两委班子和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分别在镇村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对反映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5、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系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相关工作。

6、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健全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落实了《党委议事规则》、《重大事情报告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实行党委任免干部和处分党员干部票决制;坚持干部督导制,严格执行中央“五不许”、省纪委“四不准一严禁”和、县政府有关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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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四篇】

我们xx县有14个乡(镇),93个村,28万农业人口。自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试行以来,我县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探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的好途径、好方法,着力构建四民主、一公开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体系,并成功地进行了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尤其是11月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后,我们民政主管部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依照我县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赋予的新内容,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充分体现民意,反映民情,坚持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和有利于农民致富的原则,深入细致地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就我县在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做法和现在的基本情况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我县在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上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农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农村村民自治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保持我国农村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标志着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制性组织,其法定地位正是被确立,同时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涵也更加丰富,涉及村民利益需要集体讨论决定事项和村务公开的内容都十分明确,给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贯彻落实好这一法规是我们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在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中,主要抓了一下四项工作:

1、提高认识,明确意义。为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能够有效的贯彻实施,我县在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初始阶段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民政、农委、司法、人大办等有关部门,对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调查中发现有这样几种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一是有人认为,农村已经承包单干,抓不抓村民自治无所谓,农民自己可以管自己;二是有人认为,现在农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要把经济指标搞上去,村民自治抓不抓都行;三是有人认为,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容易出问题,最好少搞或不搞;四是有人人认为,实行村民自治会弱化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应该区分主次等等。针对这些思想倾向和模糊认识,我们及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问题的大讨论,并有重点地列举和剖析了基层民主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使大家认识到,只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才能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和认真研讨,逐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明确了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大意义,为这项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我县有28万农业人口,农民群众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得以有效实施的主体,只有农民群众真正理解和掌握了这部法规,才能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因此,在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宣传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营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的舆论氛围。一是活化形势,广泛宣传。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教育面达到95%以上。二是区分层次,培训骨干。我们首先对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的乡镇长、民政办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抽调县直各单位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关于加强村委会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专题辅导。在此基础上,各乡镇按县里统一要求,对村干部、党员和村民骨干进行分散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认识,掌握了工作方法。三是突出重点,专题教育。正式颁布的《村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原试行法相比,由23条增加到30条,完善补充了很多内容。为此,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我们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村委会在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村委会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等六方面内容作为重点,进行了专题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抓住关键,有效地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贯彻落实。

3、结合实际,统筹运作。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为保证贯彻实施效果,我们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把每个行政村按村民自治程度分为三类:一类是民主化程度较高,四民主、一公开搞得较好,村民基本实现了自治;一类是民主化程度一般,基本能够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章办事,但执行的效果不够理想,民主自治的水平不是很高;一类是民主化程度较低,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较差的个别村屯。针对上述实际情况,我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了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工作思路。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召开了贯彻实施村委员会组织法现场推进大会,介绍典型、交流经验,宣传成功做法。全县各行政村在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迅速健全完善了各项民主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村民自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4、健全制度,稳步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规范农村基层民主的一部法规,它确定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些大的原则和基本操作程序,这是我们贯彻实施中必须遵循的。因此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到实际需要,在全县农村建立起了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核心的村级资产管理、接待费用管理、财务收支、民主理财、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党建和班子制度。同时县里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xx县乡镇机关政务公开规定》等。为保证这些规章制度能够充分有效发挥作用,我们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乡镇、村屯检查政策规定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另一方面对执行政策不到位,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利的村屯,派驻工作组,重点研究解决,直到政策规定落实落靠,民主自治制度真正运行起来,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我县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的基本情况。

1、政务公开成效显著。在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中,我们通过采取宣传发动、参观学习、把好“五关”(一是把好领导关,二是把好公开关,三是把好责任关,四是把好监督关,五是把好反馈关)、做到“四个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标准统一)、达到“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整体配合到位,四是公开工作到位,五是监督考核到位)和乡村联动等措施达到了乡(镇)政务由过去的农民不满,意见满腹而转变为“农民放心了,干部顺心了,领导安心了”。

我县农村目前是“政府的工作上去了,干群的矛盾缓解了,干部心中情绪下来了,农民上访的现象减少了”。过去,在没有政务公开以前,税费收缴工作一直是农村工作难点中的`难点。由于收缴项目、收缴金额、收缴依据不公开,农民不了解政策规定,分不清什么是税、什么是费。有时当几个税费项目一起收时,收的都是什么钱,为什么收,农民都不清楚,钱收得一高,农民们就不交,不是说你收的不合理就是怀疑你干部在收缴当中有腐败问题,干群关系有时因收费问题造得很紧张。政务公开以后,我们把要收的是税还是费,政策依据是什么,农民们该缴多少,我们全都在公开板内进行公布,让老百姓一目了然,给群众一个明白。税费的收缴难的问题一下子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去年巨宝山乡收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等,原来要一年的时间还有交不齐的,政务公开后全乡仅用10天就全部收缴到位。久胜镇在实施了政务公开以后,原来的税费收缴工作都要成立工作队,那样还收不上来,现在每一个村只需一名干部下去,农民们就早已经自己按照公开板规定的金额把要交的钱准备好了,仅几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全年收缴任务的90%以上。

电费、药费、中小学上学收费、宅基地审批等等都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宅基地审批,由于审批手续繁琐,收费不透明,农民常因一些小事、琐事到乡(镇)上访告状,乡(镇)里常常被这些小事、琐事干扰得不能正常办公。实行政务公开以后,我们把各项费用的价格标准,收费的政策依据,办事的法定程序等等一律在公开板内进行公开。现在农民们要买什么东西、要交什么费都到公开板上去看,再也没有到乡(镇)政府来说价格太高,收费不合理的了。现有农民都说:“一个明白不吃亏,两个明白不白给,三个明白还怕谁”即:明白了一个项目该交多少钱,不会被多收,绝对会吃“哑巴亏”;明白了办事程序,明白了该交多少钱,这钱花得明白,不白给;即明白办事程序,又明白该交多少钱,还明白交这钱的法律法规依据,再有多收费、乱收费的,农民就会主动和收费人理论,他们说,国家有政策,法律有规定,这个项目该收多少钱,钱该交到哪,这个我们都懂,如果再有乱收、多收的,我们就告,明白了这三样,我们还怕谁呀。久胜镇中学在今年年初开学的时候,该校校长自行做主多收了学生的学杂费,政务公开板把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开后,有的家长反映到镇政府,政府及时责成学校退回了多收的学生的4000多元钱杂费。过去丰收乡常有人认为在宅基地审批过程有乱收费问题而乡政府上访告状,政务公开以后,这类事件再也没有发生过。

乡(镇)政府的招待费、小车费、人事任免问题和乡村机动地发包等等一直农村工作的焦点问题。过去也一直是不公开,甚至是怕公开的。对此问题,不仅老百姓有怨气,机关干部对此也有成见。这次政务公开,我们不避短,不怕说,全都进行公开。公开以后,百姓和干部对领导看透,领导也真的自检自律了,平安镇对招待费、小车费公开以后,这两项费用每年就下降了近10万元;久胜镇在政务公开后要求机关干部下乡不允许在村里就餐,必须回乡食堂,仅此就减轻农民负担近4万元。对干部的人事任免过去一直是暗箱操作,党委书记一人说的算,农民们认为这里存在着重大的腐败问题,干部们对这种干部任用的作法也多抱成见;政务公开以后,我们对乡(镇)以下干部全部实行干部自荐、公开竞标、现场演说、公开投票、公开唱票,当场任命的选举办法,增强了干部任命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这种公开“赛马”的办法选上来干部,群众信服、干部佩服,减少了机关干部在干部任用过程中对政府的成见。采用这种办法,我县17个空壳村全都选了村民们自己信任和满意的村领导干部。

过去,在没有进行政务公开以前,我们乡(镇)领导有两怕,一是怕农民上访,二是怕有人告状。现在,通过推进政务公开,真正地做到了“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百姓一个明白”。现在农民们都说:政府是透明的,干部是玻璃的,领导是水晶的。由于增强了政府办事的透明度,就没有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从而也减少了党政机关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和干部下基层吃、拿、卡、要、报现象的发生。由于推行政务公开,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巨宝山乡政务公开后农民的负担较公开前减少了%;久胜镇也减少了82%,达164万元。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我县共为农民减轻负担700多万元。

2、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公开、民主。我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是从208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到10月31日圆满结束的。此次选举,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组织部部长、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县15个乡镇成立了指导小组,93个村成立了换届选举委员会,全县抽调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成立了工作队。宣传的入户率达100%。此次换届选举符合标准的选民总数183817人,参选167617人,参选率92%。全县共选出村委会主任93名,副主任14名,委员380名,其中有女性委员83名,占当选人数的%。村委会成员平均为岁。全部当选人中,党员为444名,占总当选人数的95%。文化程度较上届也有了明显提高。村主任连选连任的有49名,占52%,新当选的有44名,占48%。通过这次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无论是在政治、文化素质上,还是在年龄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比上届有了明显的提高。在新一出村委会班子产生后,我们又做了一些相应的与村委会组织配套、制度完善和村委会主任业务理论培训等工作。一是健全了村委会下设配套组织,即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民政福利等委员会;二是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代表;三是新当选的村委会从本村的实际出发,完善了《村委会工作制度》等项制度建设;四是以乡镇为单位举行村委会成员就职仪式;五是对全县新上任的107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进行了一次业务理论培训。由民政、司法、农委的领导分别主讲了《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四五”普法知识》和《税费改革知识》等。目前,我县第六届村民换届选举工作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直接、差额、无计名投票的原则下,本着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在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情况下,克服了复杂历史条件所带来的种种困难,获得了圆满地成功。现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正在我县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按照县委确定的“一个目标、三条路子,建三都、兴两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率领全县28万农民努力工作着。

3、村民自治意识明显提高。我县的村民自治工作通过抓住宣传发动、试点牵动、面上推动和督查促动四个环节,完善了村民代表队伍和理财小组队伍建设,重点抓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完善制定了《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三大类22项制度,使“四个民主”有了实际内容。同时,赋予了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小项权力,即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权、对村委会日常工作监督权、对不按规定程序公开有纠正权、对要民反映问题有解释权、对各项公开内容有审核权对村屯干部公开行为有评议权。到目前统计,自以来村民代表向县、乡、村提出建议812条,被采纳201条。

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我县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工作已经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19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全县贯达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内涵更加丰富村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得到规范完善,村民自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工作中,我们按照监督部门有关要求,根据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在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程中,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凝聚作用,引导广大农民走上致富奔小康的道路;而是把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相结合,紧紧依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民主和公开,解决好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持农村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三是把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提高村民主体意识相结合,教育广大农民学法懂法,正确认识自己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主动自觉地投身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去。在具体贯彻实施中,将着力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实施。一是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加强法制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村民行使民主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关系。三是处理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村支部、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2、坚持治本方针,努力提高职能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我们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根本保证。对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民政工作人员,除定期搞好培训外,要求他们必须坚持常年工作在农村一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些关键性工作,要掌握每一个法定程序,力求达到准确无误,真正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到实处。

除此以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以来的情况,通过对民情民意的调查了解,认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年一届时间较短,主要理由:一是每三年一换届不利于村级班子稳定,村级干部思想和工作有短期行为,没有长远打算。二是不利于村级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村民思想情绪容易产生波动。三是由于时间较短不利于村民自治管理,依法治村。四是由于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较短,不利于同相关法律法规衔接,致使村级制度也不够健全。通过对民情民意的调查了解,绝大多数村民认为村民委员会五年换届选举较为适宜。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五篇】

一、案例分析:(共50题)。

1、案情:某税务所在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该税务所于年6月13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2001年6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

星星商店自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年6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案情:某税务所2001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有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1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元,税务所于8月18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税收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4、案情:某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于2001年4月8日领取营业执照。

2001年6月10日,该事业单位辖区的主管税务所在对其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税务所在6月11日作出责令该事业单位6月1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该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该决定有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单位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办理税务登记,违反了上述规定。

5、案情: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月均应纳税额580元。

2001年6月6日,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自6月8日至6月30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在6月7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并下达了《核准停业通知书》,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

6月20日,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如意美容厅一直仍在营业中。

6月21日,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发现该美容厅仍在营业,确属虚假停业,遂于6月22日送达《复业通知书》,并告知需按月均定额纳税。

7月12日,税务机关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申报并缴纳税款,但该美容厅没有改正。

问: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该如何处理?

答:如意美容厅行为属“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所以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应做出除补缴6月份税款580元及滞纳金外,并可按《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大明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2001年7月16日,税务所对大明服装厂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销售额90690元,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7月18日拟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1、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未缴税款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处以6000元罚款。

2001年7月19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处理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2001年7月28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并于当天将二份文书送达给了服装厂。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被税务所拒绝。

7月28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

7月29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8月2日,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23套服装,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

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所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月15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1、县税务局是否应予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答:1、县税务局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

(1)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该服装厂未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县税务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

(2)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应当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执法主体不合格。

《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税务所对服装厂因偷税罚款3000元超越了执法权限,是越权行为。

(2)执法程序不合法。

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所7月19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而7月21日就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听证告知的时间只有2天,不符合法定程序。

(3)扣押服装厂的服装不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其一,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所没有经县税务局长批准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二,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而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就不能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案情:某企业财务人员1995年7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万元。

2001年6月,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

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3年,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问: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从案情可以看出,该企业少缴税款并非是计算失误,而是违反税法,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其行为在性质上已构成偷税。

因此,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8、案情:2001年6月23日某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某私营企业,已中途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协议》,银行帐号也已注销,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

该局立即派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准了上述事实,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额元,作出责令其提前到6月25日前缴纳的决定。

问: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本案中,该私营企业已终止了承包协议,注销了银行帐号,并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却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认定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该局采取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企业应按该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提前缴纳应纳税款。

9、案情:某政府机关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该机关认为自己是国家机关,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

对此,该机关负责人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

问: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税收征管法》第25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因此,该机关作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一样,也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是正确的。

10、案情:某集体工业企业,主营机器配件加工业务,由于经营不善,在停止其主营业务时,把所承租的楼房转租给某企业经营,将收取的租金收入挂在往来科目,未结转收入及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超前防范,注重教育,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落实“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知》情况汇报如下:

二、突出重点,重抓活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在抓“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制订方案,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注重用活动牵引廉洁过节工作。重点开展了四项专题活动。一是组织千人签名活动。组织了全市近千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在“反腐倡廉从我做起”的条幅上签名,增强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的倡廉意识。二是开展表彰“十佳廉洁家庭”活动。在全市评选出了十佳廉洁家庭,并将这些家庭的精彩片断制作成专题片,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及配偶观看。同时,还以“十佳廉洁家庭”的名义向全市领导干部及家属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及家属共筑防腐拒变大堤。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配偶观看《亲情错位酿悲剧》等警示教育片,教育领导干部及配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四是组织“廉礼”赠送活动。市纪委在元旦前向全市正科级以上主要负责人每人赠送一份廉政台历,共赠出200余份;从元旦开始,定期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目前,已给每人发了5条廉政短信;元旦期间还给8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寄送了一张廉政贺年片,祝愿领导干部们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的新年。

三、整合力量,强化督查。为保证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盐城市纪委、监察局《关于20元旦春节、换届选举期间严肃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的全面贯彻执行,市纪委牵头组织工商、人行、贸易、供销等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对《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访、查的方法进行。一是听汇报。督查到哪个单位,都要求其分管负责人汇报学习贯彻省、市和我市《通知》情况。从汇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落实省、市及我市《通知》精神都很重视,各镇和市直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明确了有关工作责任。二是个别走访。我们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落实《通知》情况进行了个别走访,主要做到了“三访”,即结合考核全面访。我们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进行了全面走访,各镇平均走访25人次,市直各单位平均走访10人次。整合力量重点访。会同工商、人行、贸易、供销等部门对市区各大超市进行了重点走访,既访超市负责人,又访一般员工,主要了解公款购卡情况,目前,尚未发现公款购卡问题。制订方案突击访。元旦前,我们制订了“两节”期间走访方案,瞄准一些关键单位进行突击走访。目前,已先后突击走访了农工商超市、联华超市等多个单位。三是查看资料。我们在督查中,认真查看了各单位组织学习“两节”《通知》的记录和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本,从查看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及时组织了学习,做到了有记录、有资料。最近,市纪委又向全市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工作日午间不许饮酒等各项规定,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春节前,还将再次组织明查暗访,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廉洁过年。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七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企党建强化基础保障。在基础保障上,《条例》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建好用好活动阵地,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强化机构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有岗才有责,定岗才能定责。国有企业党委要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岗位职责,督促工作机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督促工作机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把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强化人员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有人干事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前提。国有企业党委就是确保有人做企业党建工作,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并强化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培养,让党务人员有更大更好的舞台。

强化经费保障。《条例》明确规定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线倾斜。有钱办事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国有企业党委要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筹措到位,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国有企业党委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配齐配全各类活动需要的设备设施,确保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场地,有设施。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该法在我乡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取得较好成绩。下面,我代表观化乡人民政府就贯彻执行《旅游法》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1、强化领导,为学习宣传《旅游法》提供保障。

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施行。自国务院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分析研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广泛开展宣传,让全乡充分了解,共同参与学习。

2、强化载体,为学习宣传《旅游法》营造氛围。

一是抓《旅游法》颁布契机,加大《旅游法》的宣传推广,结合“5?19中国旅游日”,利用赶集日开展《旅游法》宣传和咨询活动,向过往的村民发宣传资料等近2000份,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守法的旅游理念。

二是组织各村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入户宣传等,为《旅游法》颁布实施宣传造势,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党风廉政满意度测评宣传、走访贫困户、走基层.送温暖等活动,逐户走访,逐户宣传。

三是充分利用、维微信、qq、公众号、农民夜校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旅游法》宣传工作。

3、强化培训,为学习宣传《旅游法》提高能力。

组织乡村干部和村级带头人召开专题培训会,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旅游法》有关内容,更好地依法开展旅游管理和旅游监督工作。

1、打造宣传营销的活力。

一是活动举办。根据观化乡地域特点和乡情,依托九龙山农场,对飞龙关、茶马官道和麻柳新村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逐渐实现由点向面的转变,由打造向营销的转变。二是资金投入。结合灾后重建和项目建设,新建麻柳村安置小区、维修普惠寺,并用好、用活项目资金,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

2、打造活动举办的引力。

主动融入全区旅游节庆资源,突出特色、放大效应、激活市场。如:九龙山农场融入全区“年猪节”活动,通过开展喝旺汤、卖特产、拍卖生态年猪等活动,形成自己的旅游品牌。

3、打造规划提升的魅力。

一是大力实施绿美生态提升、绿色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快推动观化乡建设“茶马山乡·绿养福地”。二是推动“茶马官道”小镇建设。大力挖掘“茶马官道”文化,实施“官道”恢复建设项目,沿线融入“茶马”元素,开展体验式“背茶包”活动,联建麻柳“茶马驿站”。三是建好飞龙关观景平台,注重“普惠寺”灾后重建成果的转化利用,组织开展禅修活动。四是深入推进农旅融合发展,以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建设为切入点,打造“九龙山农耕游道+茶马官道+飞龙雄关+麻柳传统村落+高桥明月”旅游环线,加大融入“茶马”元素的民宿发展力度。五是大力挖掘培育本土绿色产业,延伸九龙山农场绿色代种代养产业链,发展壮大袁家村奇异莓种植基地,扩大上横村中药材种植基地规模。培育发展第三产业,推进农旅融合发展。六是持续挖掘农耕文化、三国文化,打造提升九龙山二期步游道,继续探索实践“基地+农户”代种代养代销合作模式,发展林下养殖、食用玫瑰种植。

4、打造资金投入的潜力。

加大项目争取资金力度,采取上级支持一点,市场运作一点,社会筹集一点,自身投资一点的方法。结合观化现有景点,融入康养元素,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5、打造安全监管的毅力。

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将旅游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安全常态工作,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方面形成旅游行业上下齐抓共管安全的局面。比如:加强对九龙山农场和普惠寺的消防、餐饮等安全管理,把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头。

近年来,观化乡旅游工作取得一定突破,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域旅游的框架没有形成,无特色景点,现有景点之间没有血肉联络,关联程度极低,吃、玩、乐、住等条件还处在低层次阶段。二是资金匮乏,配套设施尚不健全。结合产业发展,虽然实施了部分旅游项目,但项目开发仍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严重制约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景点品味的提升,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需要,全乡旅游未形成产业链,成为制约我乡旅游发展的主要瓶颈。比如,茶马官道小镇建设进展处理停滞阶段、袁家村奇异莓基地发展资金不足、上横村中草药庭院经济未形成氛围等。三是旅游人才缺乏,面对快速发展的新型旅游来说,懂专业、懂管理、懂策划营销的人才极度缺乏,没有专业的人才去指导旅游点的建设和设计。

1、针对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问题。观化乡自身财力有限,建议上级政府能加大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

2、针对文化旅游发展盲目,找不到突破口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合理编制旅游规划,储备一批适合本地发展的旅游项目,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招商选资。

3、针对旅游资源没有充分利用问题。充分挖掘本地的历史传统文化,与山林观光、农家乐趣有效结合。做到“本地人有说头,外地人有看头”。从产业角度讲,文化与旅游密不可分,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4、针对缺乏具有地方特色的商标问题。注重旅游品牌打造,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将牌子打出去,以吸引更多外来游客和投资,带动当地经济蓬勃发展。

安定区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髓要领,全面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形成分工明确、决策科学、监督到位、团结协调的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坚持思想先行,把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作为党组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努力推动形成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党组及成员的贯彻执行能力和政治领导水平。全区各党组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在学习方式上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将《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带头学,以上率下,采取中心组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员大会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党章》《条例》及党的纪律规定。区委先后2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对党组书记和和组工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使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具体职责,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意识、主责意识、主动意识,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

强化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党组清理规范。区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量围绕各部门是否应设立党组、是否已设立党组、党组设立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党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是否明确合理;党组成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党组是否建立议事决策规则,议事决策程序是否明确规范;党组是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是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否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对全区现有7个党组设立、成员配备、规则建立及组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清理规范,做到党组书记能够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能够履行好“一岗双责”。今年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2个政府工作部门成立党组。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开展、工作制度落实等制度,确保党组及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合理,党组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规范、翔实、如实记录,议事决策事项明确,请示报告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述职、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党组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严格落实。

强化总揽协调,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观念,把管党治党、抓好党建作为党组书记的份内职责、首要之责,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凝心聚力抓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区党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有效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在重大决策上,能够紧密联系各自实际,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三重一大”问题,按照决策议事程序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在责任落实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党组书记能够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主动做到党建工作和分管领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各级党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和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严格落实约谈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对班子成员约谈,提要求、靠责任、传压力,有效增强党组成员的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区委组织部对各党组重点围绕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学习培训、健全工作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指导,促使各党组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会议学习记录、职责分工、从严治党、规章制度等工作资料,准确掌握并熟悉《条例》关键点和内容要求,确保加强党组管理,使各党组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敬爱的党组织:

在第五次党课上,韩老师跟我们详细讲述了有关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理论。其中“民主”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创造性的充分发挥,“集中”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两者的结合使我们党应当坚持的理论,是可以使我们党长存的理论。

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不同时期,总是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特别是在毛泽东的晚年,由于一言堂、个人崇拜、个人说了算等家长作风的滋生和蔓延,党的民主集中制出现了严重挫折,直接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所以在我们今天看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简单的八个字很容易说出做到,但在当时的社会氛围和文化下能清楚地提出这样的口号是一件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意义的事,这正说明了民主集中制在当时在慢慢形成与发展。我们呼吁一种有集中由民主、有纪律有自由,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这样一种政治局面。

众所周知,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而要全面实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理论,就要明白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可能形成党的共识。中国***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正是这样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它关系到无产阶级的兴衰成败。我们看到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党内民主作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灵魂,把制度的建设作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核心,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理论。

我们党八十多年来对民主集中制的实行过程中,有了很深刻的认识,提出了六条相关原则,体现了民主也体现了集中,并正确规定了处理包括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党组织与党员个人等的原则,我们相信只要坚持这些原则,就可以在党内形成上述“六有”政治局面。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八篇】

市人大各位主任、副主任:

今天,我受人民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我市宣传贯彻和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是新的《工会法》颁布五周年,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各企事业、机关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会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工作,于3月1日—3月10日分三个组对全市11个系统88个企事业、机关以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听取了建议。

一、新的《工会法》颁布后取得的成绩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程《工会法》)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工会法的规定》并颁布实施的。五年多来我们在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工会法》在实际工作中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贯彻落实《工会法》的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法》修改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政府支持工会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把《工会法》列入“四五”普法中,作为宣传普及各项法律法规的重点。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把《工会法》的宣传达到“各级工会熟知,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采取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电视讲座、举办一条街宣传活动等形式,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高-潮,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系统、企事业工会也采取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工会法》进行宣传。《工会法》的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增强了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加大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大贯彻力度,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1)、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建会工作。

工会组建速度明显,占新建工会组织的93%。同时加大了在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步伐,尽可能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去年参加工会组织的进城务工人员有5866人,入会率达75%。

(2)、强化维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1、推进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为深入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以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不断扩大建制面为目标,选树典型,着重抓巩固、提高、完善,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化。截至目前,我市签订集体合同建制率分别有国有集体企业80%,外商投资企业12%,私营企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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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九篇】

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反思,深入查摆,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以下剖析:

1、思想政治方面。一是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用心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二是学习新思想不够深入,平常满足于读书看报和中心组学习,学深悟透不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不够,探索研究不够。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充分的认识,但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在贯彻上级决议决定时,能够按照要求迅速抓落实,但对于上级没有统一规定、缺乏成熟模式的工作,有时仍存在等待明确意见的心态。四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潜力有待提高。对分管部门干部员工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群众主义教育不够,未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社会上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其他一些腐朽思想批判不够。

2、履职尽责方面。一是对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时候工作多点、繁琐点,还有些负面情绪,降低了对工作的主动性,在工作中有时也参入了自己的主观情感。二是在相关工作的推进上,存在依靠上级决策的东风解决具体问题的思想,在引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攻坚克难方面做得不够,在推进工作方面有时不能耐心听取同事们和群众的意见或建议。三是从严管理不够,分管的部门个别干部职工还存在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解决群众困难问题不彻底的现象。在目标任务分解上,存在压力传导欠科学、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四是在原则性问题上,自己能够始终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但在对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上,有的把关不严,意识有所淡化。

3、工作作风方面。业务知识不足,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二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使干部员工参与的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四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员工思想工作时的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本人虽然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很多方面没有理解其精髓,特别是在结合实际方面做得不够,导致新时期处理新问题的方法有欠缺,实际工作效率与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2、锤炼党性修养不够扎实。有时工作忙了、事情多了,党性锻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所放松。自己对部门和个别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对少数干部纪律有所松懈、工作状态不太好虽有所了解,但采取纠错措施少。

3、积极创新担当不够扎实。自认为工作多年,在面对一些困难的时候,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敢于改革、善于创新不够。有时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特别是对一些要求时间紧、工作任务又重的工作,受限于人数不足,标准有所放松。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地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更加坚定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前不为巧言所惑、不为歪风所动,打牢开拓进取、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

2、强化个人修为,忠诚干净担当。把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和职业品格,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说话做事,以政治纪律为准绳,真正做到在党为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定地做让组织放心、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老实人。同时,要心明眼亮、头脑清醒,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提升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坚守一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脚踏实地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十篇】

市纪委:

接市纪委转发的济宁市《关于坚决制止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紧急通知》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成立了减负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利用3天时间对农民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减负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识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党委、政府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今年,结合张庄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2万余元,为各家各户统一免费配备了减负档案袋。三是定期开展农民减负监督检查工作。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74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大检查。9月7日至9日,我镇组织3个工作小组,组织纪检、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开展了一次农民减负工作大检查。

(二)各项减负政策宣传到位。我镇多次组织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和村干部会议,对中央、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进行传达与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口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广造社会舆-论,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村电网改造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未出现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四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在银龄保险、学生保险、警铃入户险各类保险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群众自愿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收费,杜绝了乱摊派现象。

(四)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执行到位。制度建设

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因此,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狠抓落实。一是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今年我镇进一步完善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要求各村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一律利用“一牌”、“一栏”、“一卡”进行公示。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我镇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镇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村级基层组织、学校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把不稳定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减

负信访问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能及时查处。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

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报刊订阅超标问题。镇减负整改领导小组到镇财政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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