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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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执行情况需加强民主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透明,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的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的报告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为进一步摸清基层情况,理清权责,助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与乡镇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今年6月,由市政协副主席xx带队,组成专门调研组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民主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x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xx市深化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职能要求,扎实开展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市12个镇、街道分别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统筹编制,全市共有84人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岗位上,基本保障基层工作需要。2020年以来,根据《xx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门赋权清单(试行)》等文件,各镇、街道承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六大领域135项事项执法赋权,围绕禁捕退捕、秸秆禁烧、国土执法、镇区秩序整治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工作。2021年至今,各镇、街道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80起,立案180起,结案177起,较好地履行了三定方案赋予的工作职责。

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后,解决了过去各行政执法部门独立执法,但执法不及时或执法不能完全到位等问题,但是在实际运转中,执法力量、执法质量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面临多个领域,甚至同时面临着不同领域综合执法,部分领域专业性相对较强,这就要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要有深刻的理解认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然而当前我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优、学历偏低、专业性不强。镇、街道84名执法工作者中50岁以上的执法工作者有16人,专科及以下学历52人,仅有32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法律专业科班生更是寥寥无几,仅有6人。大多数人员半路出家,身兼数职,缺少专业的、系统的培训,要行使多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明显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二)行政执法配置不优。从当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情况来看,基层"人少事多""权小责大"的现象十分明显,人财物等配套保障跟不上综合行政执法的需要。人员配备上,空编率较高。如,xx镇三定方案核定编制12人,而实际在编在岗仅6人;xx街道辖30个社区、村,户籍人口约万人,而执法大队仅5人,除承担案件办理、重大活动保障还要配合街道中心工作,客观上导致了行政执法有"接不住,用不好"的困境。目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以实报实销为主。执法配套上,执法服还是前几年添置的,新人员未配备制服。除xx、xx有皮卡车外,其余镇、街道外出执法都是租车出行或私车公用。执法设备更是稀缺和落后,xx镇甚至没有任何执法设备。执法大队普遍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无询问室,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外出执法着便装、无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缺乏先进的执法设备,无专门办案场所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仍不健全。当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没有直接对应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而是承接各市局的执法委托,对口部门在赋权时组织培训较少,业务上指导不多,在行政执法中,难辨别、难处罚、难定性时有发生;二是执法赋权权责不明晰。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工作向基层赋权,市直部门之间执法范围不明确、责权界限不清、多头执法的工作责任、任务直接下压至基层,事务下放,权利未下放,造成权责不对等。如:禁捕退捕外湖渔政执法,乡镇承担着本镇外湖周边水域巡查执法,而处罚权却由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执行处罚。三是行政执法手段单一,强制措施有限。部分执法未授予行政处罚权,治标不治本。如辖区车辆乱停乱靠现象普遍存在,但执法大队只有劝导权,没有行政处罚权,导致车辆乱停乱靠情况一直没有改变。四是执法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普遍存在无专门的法律审查部门和法制审查人员,无标准化执法流程,无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台账等问题,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案件或重大法律决策参与度不够,执法规范化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三、对策和建议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中出现不少"乡镇看到管不到、部门管到看不到"的问题,只有持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才能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一)明确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理顺权责分工。对于当前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而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综合行政执法权责的理顺和再分配。从乡镇机构改革后,由司法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来看,出现了协调不畅、指挥不顺等问题。为确保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七大赋权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市级综合协调机构,研究出台相关方案和政策。科学赋权,对全市行政委托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行政委托执法领域,杜绝应委托而不委托、不应委托而委托、擅自委托和被委托等现象发生。厘清和压实各方责任,合理划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直部门的职责权限,探索合理合法的协调机制,尽快出台最新的"权责清单",做到"职责明晰、权责对应",避免工作上出现缺位和错位。同时加强业务指导,赋权至镇、街道的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镇街道赋权承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法律帮助,助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和职责,分类确定培训对象,设置不同的培训课程,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量身订制的业务培训。各镇、街道要用足、用好现有编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

上岗人员不得低于三定方案额定编制数的80%。对缺少法律人才的,必须在镇、街道节余的编制数内申请招录计划,及时补充到位。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正常运转。市财政应以各镇、街道的人口数、面积数为计算依据,适当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各镇、街道配齐执法服装、执法工具,并完善办案场所;健全罚没收入返还机制,弥补各镇、街道综合执法经费。推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本单位执法记录仪设施和存储录像的场所,推动人财物等向基层一线倾斜,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

(四)加强部门与乡镇间协作配合和监督。在全面梳理部门权力、界定执法职责、完善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打造清晰简洁、权责明确的工作链条和业务流程,建立信息与资源的共享平台。密切赋权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加强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协作,强化监督,发挥联合执法功效,努力形成综合执法合力,解决一些长期积压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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