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申请报告【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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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申请报告【第一篇】
报告从10个方面对各经济体的营商规管作出评估,其中香港于开展公司方面较便利,企业可透过网上登记及注册,并利用数码签署、密码、网上付费等完成申请程序。另外,香港于建筑申请程序、跨境贸易及投资者保障的分项亦有较高的排名。
据报道,今年首三季访港旅客突破3千万人次,香港特区政府旅发局10月25日表示是历来首次,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当中2/3的旅客来自内地,达2千万人次,过半数是自由行,其次多的是东南亚旅客。
另外单以上月份计,访港旅客人次有310万,较去年同期多近17%,仍以内地旅客为主,旅发局相信他们是趁中秋节来港参与节庆活动。
美国旅行杂志《康德纳斯特旅游者》10月11日公布了由读者投票产生的本年度人气旅游目的地,京都市被选为亚洲城市类中第一名。在该杂志评选中,京都市荣登亚洲榜首尚属首次。
亚洲城市类中排名第二的是曼谷,香港排在第三,东京排名第七。美国和欧洲的榜首分别是南卡罗来纳外l的查尔斯顿和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10月15日台湾第一座客家文化主题公园在台北正式开园,台北市市长郝龙斌与客家乡亲一起为来自台湾各地的25尊“义民爷”安座。
台北客家文化主题公园占地4公顷,建有面积达2814坪(每坪平方米)的客家文化中心,水岸步道、自行车道及跨堤景观平台。台北市政府介绍说,公园规划多年,以“人文、教育、科技、生态、产业、农家乐”为6大主轴,是一个向全体市民开放的美丽花园,富有客家文化意象并可体验客家生活,兼具教育性及尊重客家族群的目的,也能让民众认识、欣赏、了解客家文化。
澳门特区政府金融管理局10月14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底,特区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继续增加,达到2468亿澳门元(约合亿美元),与前一个月相比上升%。与一年前相比,特区外汇储备资产总额在9月底的升幅达到%,增加金额为772亿澳门元。此外,澳门9月底的外汇资产总额相当于8月底澳门流通货币的44倍。
10月26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在例行新闻会上应询表示,大陆方面对扩大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的范围持积极态度,已将增加试点城市的建议方案告知台湾方面。
海旅会、台旅会在10月13日举行的季度定期磋商中,就扩大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范围等事宜进行了磋商,就促进两岸旅游交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加强旅游产业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杨毅介绍说,10月12日至13日,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和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在台湾举行了第六次业务沟通,就2012年春节增加航班等议题进行了商讨,作出了相关安排。双方同意2012年春节加班时间为1月9日至2月6日,执飞两岸航班的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需要提交相应的春节加班申请。除各方限飞的北京16班、广州13班、南京18班、杭州35班、上海浦东50班、深圳38班外,两岸其余航点班次总量不限。为方便两岸旅客往返,双方同意提前到11月10日开始受理两岸航空公司春节加班申请,并根据申请情况在11月30日前核准第一批加班计划。
加班费申请报告【第二篇】
第一条宗旨
为了使我行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充分满足全行的发展战略和同业竞争的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我行根据全行的发展战略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员工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行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培训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逐步与国内外一流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接轨,为建设具有我行特色的培训体系奠定基础;鼓励员工参加旨在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岗位履职能力,为确保我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智力保证。
第三条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包括七章三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训管理;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四章:资格考试管理;第五章:学历补贴管理;第六章:培训证书管理;第七章:附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有组织培训活动的相关部门及全体员工,各支行可参照执行,也可比照此办法另行制定,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五条培训形式
目前,我行培训的形式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种。
1.内部培训。这是我行开展培训工作的主要形式。目的是为了更新和扩展员工的知识面,不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并为职业生涯发展作好准备。主要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后备干部培训(战略性培训)、客户经理(营业经理、大堂经理)培训、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和新员工入职培训等。
2.外派培训。主要指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行组织的各类培训(包括出国、出境培训),或因工作需要但我行无法提供内部培训的,经分管领导和部门同意参加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或总行直属院校组织的培训。
3.员工自我培训。我行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六条组织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并对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培训质量及培训费用进行审查和监控。各部室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做好本专业培训的需求调查、质量控制、效果评介及培训信息的建档与反馈等工作,力求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培训效益最大化。
2.为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各部室都要按规定设立培训工作联络员(兼职),负责与人力资源部的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若联络员发生变化,则相关部室须将变化后的名单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
3.每期培训班都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二天(含)以上的培训班要实行培训项目经理制,指定专人担任项目经理,负责培训班所有事宜。包括办班申请、培训需求调查、撰写分析报告、制定培训方案、准备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教师、组织培训质量评估、编制培训预算和组织考勤、建立培训档案等。培训结束后,项目经理还要将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培训教材(课件)、培训课程表、员工培训签到表(详见附件1)、培训课程评估表(详见附件2)以及培训课程评估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和考试考核成绩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地点一律安排在我行规定的场所进行,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租借规定以外的场地。
第七条计划实施
1.各部室须在每年1月底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专业的年度培训计划(详见附件4)。人力资源部对各部室上报的培训计划负责审核,并编制全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行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以行文形式下发,各部室须按计划严格执行。
2.各部室上报的培训计划主要为两天(含)以上的集中脱产培训,每年每个部室的集中脱产培训一般不超过三期。特殊情况必须追加办班的,应在《培训申班请表》(详见附件5)上注明追加理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分管行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3.对于不在我行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如:半天或一天左右的新产品、新业务一类的应急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应由培训主办部门统一填写《部门应急培训登记表》(详见附件6)在每季度末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为确保培训质量,各专业部室都要从每年11月份开始组织下一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每年的12月,汇总调查结果,并制定本专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月份,做好计划的上报工作。
5.各部室在正式开班前(一般应提前一个星期)应向人力资源部门完整提供以下几项资料:
①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须附“培训需求调查表”);
②培训班申请表;
③各门课程的课件资料;
④培训班课程表;
⑤若拟聘请外聘教师,则培训主办部门还需提供《外聘教师申请评估表》(详见附件7)。
其中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⑴概述;⑵调查分析;⑶针对调查分析提出课程设置意见。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室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各部室只有在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并签署同意办班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6.上述各项工作管理流程请参阅附件8:《培训工作流程》
第八条外派培训
1.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我行指定、部室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2.除我行指定外,其他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须由部室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附培训通知)方可报名参加。
3.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回单位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形成小结并递交所在部门领导。支行行级干部(或机关部室正副总经理<含助理>)参加外派培训的,应将学习小结报人力资源部。若外派参加出国、出境培训、考察的,相关人员须撰写调研文章或学习体会,报人力资源部。
4.员工个人申请外派培训的项目主要限定在业务发展急需的,或与我行业务发展紧密相关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能直接或间接地增强我行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如,金融分析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风险管理师等。参加此类培训原则上根据我行人才培养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专业相关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详见附件9),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我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上报的人员从学历、能力、工作表现及所从事的岗位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还需进行考试选拔。
5.外派培训半年(含)以上或单项培训费用报销在8000元以上(含)的须与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培训协议书》(详见附件10)。
第九条培训纪律
1.员工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向培训主办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3.培训主办单位以签到表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出勤记录一并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4.培训期间,员工在课堂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与周围同志交头接耳。同时,培训学员须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为振动档,课堂内不允许接听电话;
5.参加我行级及以上的系统内培训,参训学员须自觉携带总行统一下发的培训证书。
第十条培训档案
1.各支行和我行机关都要建立培训工作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本办法第一章第六条第3款,我行机关培训档案由各培训主办部门在培训班结束后7天内移交给人力资源部。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各支行要将每个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成绩以及获得各种证书的复印件等等。
3.各支行教育干部和机关部室培训联络员须在每年的1月底前,将本单位的行长助理<含>以上干部(机关为部室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干部)年度培训情况填入《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1),报我行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培训经费
1.各部室在每年年初(1月底前)提交培训计划时,还应同时提交每个培训班的经费预算(主要指两天或以上的集中脱产培训,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餐费、住宿费、场租费、教师授课费、教材费、交通费等)。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室提交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查,并编制全行年度培训经费预算,经与财会部门沟通协商后,报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为掌握和控制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计划内的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财会部门负责审核。
2.应急性培训和临时追加培训所需费用,需单独预算并报分管财务行长审批后执行。
3.各部室在正式举办培训班之前,须填写《培训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签字确认,财务部门根据《培训班申请表》在预算额度内予以报销培训经费。
4.培训班的教师授课费用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行内组织的以会代训或应急培训一般不支付“授课费”(外聘除外),若确实制作了相关培训课件,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可的,可以支付相应的课酬,但必须填写培训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培训课件。
5.支付授课教师的授课费都须填写“培训教师课酬支付凭单”(详见附件12)。
6.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人员获得培训单位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证明等(参加会议性培训等这类特殊情况例外)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如,审查培训证书等)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员工参加内部培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7.员工个人申请外派培训并被批准的,其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完成培训后通过考核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经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后核定的报销额度予以报销。
8.员工参加与银行业务无关的培训,有关费用由个人支付,我行不予报销,而且,培训不得影响和挤占工作时间。
第三章师资管理
我行的培训师资主要包括内部兼职教师和外部聘请兼职教师(简称“外聘教师”)两大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师资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定义
兼职教师是指为满足我行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需要,所聘请的行内外授课人员。
第十三条内部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
1.有较高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热爱职工教育培训事业。
2.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渊博;思想活跃、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较标准,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
3.从事银行业务培训的兼职教师,一般应有5年以上从事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是银行某项业务的专家或骨干。
4.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并持有我行内部兼职教师聘用证书。
第十四条内部兼职教师的来源
1.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行内部兼职教师的主要承担者。
2.业务骨干: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教师来源。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行内兼职教师一般由人力资源部和被聘对象所在部室共同协商选定,员工也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自愿申请。外聘教师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选聘。
2.行内兼职教师的聘期为1年,由聘请单位向兼职教师颁发聘书。
3.凡员工自愿申报兼职教师的,必须填写《兼职讲师申报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从资历、课件准备、授课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达到要求者聘为我行兼职讲师。我行每年组织一次评定;
4.行内员工受聘和担任兼职教师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5.培训主办部门聘请外部兼职教师必须先填写《外聘教师申请评估表》,经人力资源部资格审查确认后方可正式聘请。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位、教学内容、教学水平以及从事的培训经历等。
第十六条兼职教师的考核与续聘
1.我行对兼职教师的考核与续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学员评估情况以及受训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等是续聘与否的主要依据。
2.每个受聘内部兼职教师在每年的八月底前,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一份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时间为上年度八月至本年度八月)。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参加行内外培训(或受训)情况、自我学习提高情况、培训讲义及课件资料准备情况等。
3.每次培训结束,受训学员都要对兼职教师进行考评,并填写“培训课程评估表”。培训主办部门要对“培训课程评估表”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撰写《培训课程评估分析报告》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把它和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一起作为对兼职教师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4.我行在每年的教师节前后对内部兼职教师考评一次,考评合格的可续聘为下一年度兼职教师;不合格的聘期内不再安排教学任务,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考评结果认为一般的要督促其改进提高。
第十七条兼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1.根据培训主办部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培训部门的同意。
2.写教材、制作课件和提高讲授水平,提高培训效果。
3.主动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并把对本行有用的培训内容引入内部培训课程。
4.外聘教师必须根据我行的培训需要,提交教学内容和培训方案。最后经主办部门和培训部门批准后实施。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同意。
5.担任培训咨询顾问或者参与培训项目开发。
6.按规定取得课酬。行内兼职教师一次授课(半天)的课酬标准为:
教师类别
一般员工
科级干部
(或中级职称)
处级干部
(或高级职称)
总行或省行行级领导
支付标准
300元/半天
500元/半天
700元/半天
按具体
情况确定
外聘教师的课酬支付由人力资源部按市场行情确定,具体由聘请部门在《外聘教师申请表》上提出拟支付金额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实际支付额执行。
7.获得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参考书籍。
8.为兼职讲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包括外部培训机构的公开课
程,内部培训课程,各种形式的培训师交流活动等。
9.行内兼职教师每年可享受500元的兼职教师资料费。
10.我行每年于9月10日教师节前后举行一次内部兼职教师座谈会,并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对各位兼职教师的考核情况、年度授课情况和学员的实际反馈等,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兼职教师,并由我行领导颁发获奖证书。
11.我行建立兼职教师师资库,并将兼职教师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称、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授课名称等要素公布在教育培训园地的专门栏目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为我行的培训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章资格考试管理
第十八条资格考试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资格考试是指与我行各岗位及专业领域有关的国际、国内及行业通用的各类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十九条资格考试意义
开展资格考试既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战略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提升我行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竞争实力,并能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提供鉴别从业人员从业能力和服务水准的科学依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行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资格考试类别
我行员工的资格考试主要包括行内岗位资格考试、行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资格证书考试三种。
第二十一条参与方式及原则
1.强制性参加。如,行内或银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岗位从业资格考试。
2.组织选派。如,参加上级行或银行业协会组织的资格培训考试。
3.个人申请。对于社会上组织的与本岗位及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资格考试,员工可根据需要向组织申请参加。
4.自主决定。除个人申请外,员工也可完全自主决定参加或不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类资格证书考试,但参加考试必须以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不挤占工作时间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条件
1.行龄必须满二周年(含)以上。
2.所申报的资格考试必须符合目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或专业发展方向。
3.上年度的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4.必须征得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个人申请程序
员工个人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员工资格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13),交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相关培训的招生简章以及相关考试的介绍材料及费用等一并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教育背景,结合其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情况及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资格考试待遇
1.属组织选派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因学习、培训、考试需占用的工作时间,以公假论处。
2.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考试假期可享受不超过2天的公假。不足部分以调休、年休假冲抵,不能以调休、年休假冲抵的,按事假处理。
3.属自主决定参加社会各类资格考试的员工不享受公假,培训或考试所需占用的工作时间,只能以调休、年休假或事假处理。
第二十五条资格考试费用
1.员工参加由行内或银行业协会组织且必须参加的各类岗位资格考试,若需支付考务费等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先行支付。若考试未能通过,则单位先行支付的考务费等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回。
2.属组织选派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考试费等费用,待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经单位审核后可予以全额报销。若未能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而无法取得相关证书的,则被选派人员自己须承担20%的培训费和考试费。
3.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所有相关费用,待考试结束并取得相关证书和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可报销60%的培训费和考试费。
4.属自主决定参加社会各类资格考试的员工,所有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资格考试补贴及申请
1.除组织选派考取的各类资格证书外,我行对个人申请或自主决定并考取以下国家正式颁布或业界公认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将以补贴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①对取得高级(国家执业资格一级证书)资格证书的奖励2000元;
②对取得中级(国家执业资格二级证书)资格证书的奖励500元;
③对取得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财务分析师等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紧缺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6000元(该项奖励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各支行或部室上报的申请名单中依据市场和我行对该类项目需求的紧缺程度筛选确定)。
2.资格考试补贴申请每年一次,与学历补贴申请同时进行。申请人须先填写《员工资格考试和学历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机关部室由部室负责人签名)后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人员管理及资料归档
1.凡由组织选派参加资格培训考试且相关报销费用在8000元及以上或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报销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人员,在报销前,当事人必须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培训协议书》。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实际报销金额及资格证书的类别及等级等要素,约定具体的服务期限。约定的服务期自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之日起计算。
2.各支行和机关部室每年要对员工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的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类别、等级及协议签订情况等。相关内容一并归入员工培训档案。机关员工的资格证书考试情况由各部室培训联络员负责登记,每年末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一次。
第五章学费补贴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费补贴概念
本办法所称的学费补贴是指我行对员工通过以业余时间为主参加学习,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定课程,并获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本办法所指的毕业证书主要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和党校系列两种,重点为国民教育系列。
第二十九条申请参加学历学习的基本条件
1.员工行龄必须满二周年及以上。
2.参加学历学习的专业应符合本人所从事的岗位说明及专业发展方向。
3.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本人参加行内培训期间的考试或考核均在“合格”及以。
参加海(境)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员工,除须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机关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和支行行级干部);
2.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的;
3.列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
第三十条学费补贴类别
主要包括全额报销、按标准报销和部分补贴三种形式。
第三十一条学费补贴标准
1.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经我行分管行长批准同意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报销全部学费,但不再享受其它学费补贴。
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按标准报销学费,但不再享受其它学历补贴:
①科级干部任职期间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②在学习期间获得我行(含)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和优秀柜员工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后在两年(按评选年度计算)内入学的;
③学习期间在业务技术比武比赛中获得省分行个人前三名、总行个人前六名,或在获得上述名次后两年内(口径同上)入学的。
符合以上三条标准之一的,相关人员可按以下规定报销学费:
博士或博士后毕业:15000元;
研究生毕业:10000元;
本科毕业:5000元。
3.除上述情况外,其它员工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并获得毕业证书后,可给予部分的学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
党校
博士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5000
博士毕业
4000
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
3000
2000
研究生毕业
2000
1500
本科毕业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1500
本科毕业
1200
1000
单位:元
4.若实际学费不到上述可报销额度的,按实际学费报销。
5.任何人在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期间,若又报考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则其毕业后只允许报销其中一个学历教育的学费或享受一次学历补贴(报考更上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学费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学费补贴者须在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支行(或部室)领导同意后,以行、部(室)为单位集中向我行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据此作为今后核发学费补贴的依据。入学前未向人力资源部报备而毕业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补贴或报销申请的,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员工毕业或取得学位后,须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核查无误后,再由其本人填写《员工资格考试和学历补贴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和单位盖章后,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经审定后,将以行文形式下发可发放学费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各支行须按文件核定的金额为员工报销或补贴相应的学费。
3.符合学费报销条件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销学费时,须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经有权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学费。
4.员工在获得学费报销或补贴后,若因个人原因离开工行系统,须退回全部已报销或补贴的学费。
第三十三条其他
1.员工学费报销或补贴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帐户中列支。
2.除按规定享受学费报销或补贴外,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所产生的论文答辩费、代办费、教材费、考前复习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工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任何虚假证明,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一经发现,不但取消相应报销或补贴资格,退还已报销或补贴的学费,而且在全行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培训证书》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证书使用及编号
1.《培训证书》是由中国工商银行教育部统一设计制定,专用于记载员工参加我行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情况。
2.《培训证书》实行一人一号,证书的编号由我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各支行应根据我行规定的编号范围,确定每一位员工的培训证号码。培训证书编号为八位数,前两位代表浙江省,第三、四位代表我行,后四位为各支行所用号码。
3.《培训证书》中的基本情况、职务变动记录、国外培训记录和继续(学历)教育由各支行负责填写,并贴好照片及加盖行印。员工参加国内培训,每次记录由主办并管理培训班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各支行通过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情况录入培训档案。
4.《培训证书혋痐各支行统一保管(我行机关由员工自信保管),员工在参加我行以上(包括我行)各类培训前,到支行领取《培训证书》,并交培训主办单位,培训结束后交回支行保管。
第三十五条培训证书记录的范围
1.员工参加我行以上(包括我行)单位或部室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时间在两天以上(含两天)的(不包括读书班、研讨班及以会代训性质的业务培训),
加班费申请报告【第三篇】
外出活动请示报告一尊敬的来紫堡乡党委: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1周年,全面推进我支部的组织建设,激励我支部全体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增强我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支部拟组织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七〃一”期间外出活动,具体计划如下:
一、外出时间:七月一日之后出发,活动时间为期1天。
二、外出地点:榆中县兴隆山
三、外出人数:估计在28人左右。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宣誓。
2.组织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观烈士林园,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缅怀革命志士,牢记我党宗旨的爱国教育。
3.开展新老党员工作交流会。
五、经费支出:本次活动经费由党支部活动经费和党员自筹经费组成。
上申请是否妥当,提请来紫堡乡党委领导给予审批!
榆中县桑园子村党支部
二0XX年六月二十六日
外出活动请示报告二公司经营班子: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全面推进我支部建设,激励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也为增强我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我支部拟于X月X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东莞虎门鸦片战争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学习,预计参观学习费用约X元,现特呈文请公司经营班子批准同意。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党支部
二0XX年八月六日
外出活动请示报告三尊敬的中共XX办事处党委: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全面推进我支部的组织建设,激励我支部全体党员教师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增强我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支部拟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及入党积极分子“十〃一”期间外出考察学习,具体计划如下:
一、外出时间:十月一日之后出发,参观学习时间为期3-4天。
二、参观学习地点:重庆市歌乐山、渣子洞等红色革命根据地。
三、参观学习人数:估计在20人左右。
四、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团,统一日程,委托旅游公司组织安排。学校将对参加活动的对象进行必要的法制、纪律、安全等教育:要求参加活动的党员教师要维护集体和自身形象,展示我支部党员教师的良好风范;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教师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而定;每位参与者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五、经费:预算费用120xx元,由学校公用经费解决30%,党员教师自行解决40%,其余30%经费希望得到办事处党委解决。
以上申请是否妥当,提请XX办事处党委领导给予审批!
加班费申请报告【第四篇】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万元,共需资金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0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2:
**镇人民政府关于扩建敬老院申请资金的报告
**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xx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0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3:
区建管局:
**年城管监察大队认真贯彻区政府和建管局的指示,在做好城管监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了拆除**山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报刊摊亭,清理卫生死角,山林防火等项工作,配合做好了省建设规划会议、青博会、家电博览会、海洋节、文明城市复查、全国十六家新闻媒体采访、文明社区验收、建设部人居环境奖验收等项工作。为保证这些检查、会议、活动期间的城市环境,大队全体队员基本上放弃了节假日、公休日的休息,夏季夜间睡眠也难以保证,今年的加班加点比任何一年都多。经统计,如果按白天加班每人每日补贴20元,夜间补贴10元计算,需资金167800元。另外,下半年队员每月每人120元的考核奖因资金缺乏也未能兑现:193人×120元×6个月=138960元,以上两项缺口经费306760元。由于大队资金紧张,实在难以支付以上费用,为了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继续做好新年度的工作,特请求建管局给予资金援助30万元,对以上缺口进行兑现。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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