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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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组长为邢福波校长,组员为蔡庆海副校长、邢孔海教导和邢吴吉总务,自查小组组员均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爱党爱国。
二、坚持整治基本原则
在整治“吃空饷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
3、坚持校长负总责;
4、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
三、整治工作结果
我们按《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教师、群众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学校没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学校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学校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故自动离职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仍领工资人员,失踪多年仍由他人领工资人员,因故降低停发工资未办手续仍领原待遇人员,用少资请人代岗现象,冒领空编工资以及单位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等现象均不存在。
2021年经典吃空饷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防治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挂靠县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1个科级单位、县职工教育办公室1个科级事业单位,工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规划投资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监督股、信息化股、中小企业股等8个股室。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工信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中小企业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职工教育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
2、实有人员情况:共有全额财政拨款人员25名,行政编制人员19名,事业编制人员6名。
(三)财政供养情况
工信局共有在职人员25名,财政供养人员25名。在财政供养人员中,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6名,截至目前实有上班财政供养人员25名。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党政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防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及时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脱岗、旷工、值班及请销假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惩治办法,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印制《县工信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备案)表》,做好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留档,经过年度考核汇总,截至目前,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时限,不存在超期享受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的情况。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对工资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对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退休人员仍领取在编在职工资的;调离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在调入、调出单位重复领取工资的,已故人员延期领取工资,离退休费以及遗属补助对象死亡仍领取遗属补助或不符合条件的遗属领取遗属补助的等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经过自查,我局未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
(四)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
针对“吃空饷”七种情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排查、核实、统计“吃空饷”和不在岗人员情况,经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借调人员、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离岗创业等问题。
(五)严格监督管理情况
进一步明确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任务,强化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强化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情况的监督,强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和提醒纠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问责追究制度。按照通知要求,局党政办公室配合局纪检组对全体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问题发生。
吃空饷自查报告【第三篇】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要求,我办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办核定我办行政编25人,工勤编制4人,现有在职在岗人27人。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编办核定12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2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办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
我办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毛万里同志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单位核实后按照人事工资制度发放病休工资;张宗峦同志脱产学习;曹志新同志编制在兰州仲裁委秘书处,但工资关系未转仍在市政府法制办名下。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吃空饷自查报告【第四篇】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xx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周密部署,开展自查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四、积极公示,接受监督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内容一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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