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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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工作总结

一、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到位。坚持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书记抓、抓书记”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方法措施,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各部门各司其职负起责任。结合实际对照10个方面突出问题,逐项分解任务清单,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召开*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市级媒体开设专栏专刊*期,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典型经验做法,在县乡村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声势。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演讲比赛、“廉政家书”、优秀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积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典型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各类新闻信息*条。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市纪委监委网站设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专项整治”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二维码,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举报窗口、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名,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一线“探头”的作用,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个。

(三)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一是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在市纪委监委网站持续开通“我要举报”通道,公开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同时,进一步畅通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邮箱和电话专线,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二是开通“信箱”和“热线”电话。在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设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专项整治”专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随时举报。三是完善群众诉求“首问负责即问即办”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群众诉求办理“一张网”,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结、结果反馈。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群众诉求*件次,已办结*件次。

(四)部门联动配合,精准打击整治。一是开展联合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按照班子成员挂点包抓安排,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组成多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次,发现问题*个,均已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并督促整改到位;围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征地拆迁、城乡低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次,发现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条。二是实现精准打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坚决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打通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双向通道,做到同步谋划部署、同步线索移送、同步调查处置。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个;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件*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三是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从重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快查处,以儆效尤。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县原县长*等*名党员领导干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对*个单位通报批评;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等*名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对*名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并处分;查处*县民政局原局长*等*名党员领导干部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对*名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并处分。

二、工作成效

(一)聚焦突出问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的原则,重点针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行动成果;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精准施治,坚决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坚持除恶务尽,严打“保护伞”不手软。建立健全协同办案等六项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强大合力,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失职渎职等问题决不放过;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三是深挖彻查“保护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难点问题;坚持从重从严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快查处,以儆效尤。

(二)紧盯重要节点,推进常治长效。一是节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印发《纪律提醒通知书》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次;开展明察暗访*次,现场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短板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归纳梳理分析原因症结,逐步构建起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关于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件*人;开展专项治理督查检查*次;下发督办通知*份;问责处理*人。

(三)直面群众关切,提升治理实效。一是持续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冒劣质产品兜售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辛苦钱”。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件*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二是聚焦群众难点痛点出实招破难题。创新实施“码上行动”智能监管平台打造数字化监督模式;深入开展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拖欠供热费用现象发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监督行动守好民生保障底线。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资金就业帮扶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让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在一些党组织中,主要负责人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显得不够积极主动,缺乏自觉性;而一些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他们对分管的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甚至对违纪违法行为采取包庇和纵容的态度。此外,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方面也显得不够有力,导致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空转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松懈带坏头。有的党员干部对持续强化纪律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个人事项填报不规范隐瞒家庭持有房产情况或通过伪造房产证明规避巡察监督等问题;有的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三)职能部门缺乏工作合力。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中存在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愿担当的现象没有真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有的职能部门相互之间沟通联系不够主动对接工作不积极致使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链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相关重要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要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效能,实现党的二十大目标。同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整治各自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纠治“四风”。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核心任务。将持续纠正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将坚持纠正“四风”与树立新风并重,将优良传统带入新征程,并在新时代中弘扬好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是我们党永恒不变的初心和使命。必须坚守这一初心和使命,汲取历史经验,提升政治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之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其贯穿党风政风建设全过程,并融入业务工作。通过前瞻性、主动和精准监督,提高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干部履职。专项监督聚焦重点,特别是易发生腐败的领域,加强检查,推动制度完善,防范风险。推进基层监督,利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大数据平台,全面覆盖基层监督,提升公信力,助力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关注民生资金项目,加强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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