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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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xx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
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xx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xx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
协议书。
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
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
调研报告。
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xx—20xx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xx〕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章制度。
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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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二篇】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三篇】
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实际完成采购支出总额为15000万元,节支率为12%。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二、对政府采购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
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专门下发了要求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文件,要求预算单位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对各单位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查批复。待计划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要求,安装并试运行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的实施,提高的预算单位采购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单位月度采购执行计划,认真审核并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定期考核采购业务办理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退出我县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加大对参与招标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禁止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是:
(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严格采购计划执行管理,合理确定采购方式。
(2)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条件允许的采购项目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积极推广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节减财政开支。
(3)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采购供应商的监管,防止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2.
3.
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市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48亿元,实际采购亿元,同比增长%;节约资金630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较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我市采取的措施有: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透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构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五篇】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确定的目标和市财政局领导提出的“构建六型财政、建立十大新机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20xx年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15531、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943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5%),节约资金35092、4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3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9320、9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93397、6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6720、25万元,分别占实际采购资金总额的38、63%、52、05%和9、32%。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54385、10万元,邀请招标5250、78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11689、5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7505、00万元,询价采购20464、22万元。六安市直政府采购预算27776、4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304、48万元,节约资金4471、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1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6289、4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2087、2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927、77万元。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0652、76万元,邀请招标48、00万元(由公开招标方式改变),竞争性谈判采购8367、0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928、00万元,询价采购3308、69万元。
2、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作为财政管理的三项核心内容之一,其前接预算编制,后连国库集中支付,只有做到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前后相接,首尾相连,有机结合,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做实。为此,我们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纪律,即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对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2015年市本级先后对为市物价局、市检察院、市运管处等21家单位先采后报行为拒绝办理采购手续。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不断扩大,2015年市本级将卫生系统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教育系统的六安一中、六安二中、一中东校区已全面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监管。
3、厉行节约把好审核审批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36号),严格对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六安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5〕405)执行,对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家具配备及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格对照《市本级2015-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审核审批。2015年市本级按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委托市招投标中心(市采购中心)采购560多次,驳回市直各单位不合理采购申请四十余次,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
4、立足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聘请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通知》(财购〔2015〕195号),在全市各大网站上广泛征集特邀监察员,聘请市政府办、市委办、市政协民宗委、市法院、市国土局、皖西日报社、市广电台等18个单位的20名同志为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制定了《六安市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现场监察工作细则》,对特邀监察员发放了聘书并开展了培训。目前,首批特邀请监察员已上岗履职。
5、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中央、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财购〔2015〕273号),同时加大宣传执行力度。通过细化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丰富政府购买服务品种,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品质,较好实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的作用。2015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16720、25万元,市本级政府采购服务4927、77万元。市本级如审计局协审机构入库项目、财政局备选社会中介库项目和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入库项目、城市综合管理局争创省、全国节水型城市项目等多项采购效果收效良好。
6、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二期的建设。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评审环节客观、公平、公正,根据省厅要求和部署,2015年重点做好市级专家库建库和投入使用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个人网上报名,目前市级专家库已经征集到三百多名专家,涵盖工程、水利、经济、卫生、电子等十大类二十多小项。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均实现从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同时草拟了《六安市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将根据每位专家在评审项目表现在网上进行考核。
7、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市财政局限时办结制要求,市直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进入我科后,审核时限不超过1天。由于政策更新,2015年3月份重新编制了《政府采购文件汇编》500本,收录了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市本级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20xx年政府采购科将继续着力强化预算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力,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力,着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主要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1、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坚持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制定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大力宣传,坚决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减少先自行采购后补计划的行为发生。
2、积极为政府购买服务做好宣传、推动及各项配套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财政改革,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重要方式。2016年将按照《六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向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努力为各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3、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设。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建好市级专家库,为客观、公平、公正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4、严格按照六安市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要求确定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目录没有、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不管是目录内的、还是目录外的,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直单位定点饭店、定点文印、汽车定点维修相关办法,为市直单位会议、文印、汽车维修做好服务。
5、全面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从采购文件制定、信息发布、采购现场、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6、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六篇】
20xx年以来,我县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与其他财政改革协调配合,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按采购形式划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比重分别为%和%;
公开招标占采购总额的%,财政直接支付比重为%。
我县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县制定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依据。
为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政府采购办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实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相分离的制度,达到了三库中评委和供应的随机抽取要求,增加评委与供应商抽取的透明度;商品价格信息库则以时效性为基础,以供应商的即时报价为依据,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与行情。根据我县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体制建设总体思路即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依托,制度建设为保障,专家队伍为核心的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体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和专业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和政府采购业务的需要,在使用中不断充实完善。
半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采购程序,并通过挂牌办公向各当事人说明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统计手段相对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20xx年,为及时反映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统计月报制度,并以简报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我县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20xx年签订了本县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为20xx年滑县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基矗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对零星采购的办公用材料和空调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5家空调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
三是提出了构建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的基本思路,并设计出了相应的一系列软件和网络搜索系统。该平台以滑县政府采购“三库”的数据为基础资料,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区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七篇】
中采购150余次,采购预算6828万元,采购总额6331万元。同时,采购中心党支部“七.一”还荣获市政府办机关党委授予的“先进党支部”称号。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中心高度重视灾后重建相关项目采购,一方面做到主动服务、精心组织。在接收到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的第一时间,主动同采购人衔接联系采购需求,认真做好意见征求、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采购方案既利于有效降低价格又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用得其所。上半年,共接收灾后重建计划8个,涉及预算金额568万元,其中包括预算规模140万元的市环卫处垃圾车,预算规模75万元的市口腔医院电梯,预算规模185万元的市交警支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47万元的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系统前端检测站系统等项目。特别是加班加点组织了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前端监测站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确保了在主汛期前省、市高度关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及时配套到位。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政工程、民生、安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项目采购。一是市政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62万元的灯杆灯具,预算规模80万元的橡胶减速梗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84万元的小旅馆管理系统,预算规模168万元的绿化植物,预算规模50万元的灭鼠灭虫服务,预算规模85万元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的采购。二是民生、安全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300万元的市委组织部第三批远程交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预算规模1534万元的公安局业务装备,预算规模426万元的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等项目的采购。三是防灾减灾应急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23万元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预算规模90万元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心电梯等项目的采购。同时,还组织了预算规模92万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施设备,预算规模230万元的交警场地考试系统,预算规模177万元的公路微机收费管理系统,预算规模84万元的市级数据平台建设等项目的采购。在采购执行中,采购中心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发布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转达意见,衔接制作标书,项目组织有序,评审工作严谨,做到了既讲效率又体现效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中心发文分别从采购人、供应商两个方面对定点协议供货予以规范管理。一是明确采购人确定供货商程序。采购人在向市财政局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计划表》之前,应就拟采购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在同类同档次产品各品牌之间以及同品牌各协议供货供应商之间,向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同时进行询价比较,以有效最低报价者成交,避免协议供货价偏高的情况。二是要求品牌商按季度报送《定点协议供货清单、报价表》。所报送的协议采购价不得高于川内其他市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市场平均价。三是公布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限价。为提高协议供货的透明度,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由生产厂家或总代提供的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其限价等信息,方便采购人选择并接受其实时监督。四是加强对协议供货执行的跟踪管理。对发现或经采购人等反映的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将协同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如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作不良行为记录等。
(一)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中心编印的《德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管理,细化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特别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堵塞在实践中发现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收到明显效果,比如对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信息公告与需求预公告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后接着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正式谈判文件立即组织谈判。
地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第八篇】
一年来,我局政务采购工作在上级局的直接领导下,能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采购,促进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局200x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我局调整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的管理、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明确了政府采购工作内部职责管理分工,从组织上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x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座谈会精神的通知》,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组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共完成2项,计划金额万元,实际支付万元,节资额万元,节资率10%。
1、采购小汽车及面包车情况:根据市局的批复,采取协议供货形式向广东君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了2辆速腾小汽车,每辆单价万元,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委托五华县政府采购中心向梅州市春天有限公司采购了1辆风行菱智面包车,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
2、采购计算机等设备情况:根据市局的批复,我局采取协议供货形式,随机选择了广州市鑫广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滤布中标商为广州市鑫广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联想开天型号为m6900共10台,针式打印机15台,采购金额11万元,比预算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随机选择了广州因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采购了激光打印机10台,采购金额为万元,比预算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随机选择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采购了ups电源电池48只,采购金额为万元,比预算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
我局200x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领导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够熟悉。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来组织采购,要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队伍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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