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医院药品调研报告样例【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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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一篇】
近年来,虚假药品广告广泛存在,甚至在有的地方泛滥成灾。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因虚假药品广告的误导,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用药不当。
现在有不少药商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钻监管的漏洞。在广告审批阶段,药商会提前准备多个广告方案,随时准备偷梁换柱。送审时,不法药商提交规范版本,以套取广告批文。在广告制作阶段,不法药商多是通过“制造”或者收买“专家”、雇佣“患者”,采用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利用“专家”、“治愈者”的证言佐证药品奇特功效。广告刊发后,药商通常是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通过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处罚。
近几年来,药品广告已成为各类媒体最大的广告来源,据统计,中国报业广告收入中有40%来自房地产,25%依赖医药行业。药品广告从20xx年的亿元猛增到20xx年的亿元,20xx年上升到亿元,同比增长%。因此国内各类媒体都想方设法占领药品广告市场。这无形中给了违法药品广告以可乘之机。有业内人士承认,其所在报纸20xx年全年的广告收入为1亿元,近65%来自药品广告,其中绝大部分药品广告有夸大、虚假之嫌。媒体为了增加收入,对药品广告审核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传播。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广告主和媒体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事实上,因为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受到处罚的往往只有广告主,对于媒体,监管部门一般不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公开通报批评,甚至于内部的批评也仅仅只言片语。究其原因,媒体把持着话语权,执法部门的整体形象有时会因媒体的一两句话而“灰头灰脸”。
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监管体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查处,媒体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的刊播和管理。在广告的监测上,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药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很少审查。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药品广告的审批权限又仅限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药监局无审批权,致使药品广告审批监管呈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管,监管的不批”等状况。一些违法药品广告因此有了可乘之机。
《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则可能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一位药品广告发布主甚至表示,只要不是内容太离谱,虚假广告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小。即便被查处,药品管理部门也就是对虚假广告收回广告文号,责令其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而广告主再审报时只需交区区数百元的申报费,再交上不多的`罚款了事。
一些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乐于参加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的药品展示会、推广会等广告宣传活动,客观上为虚假药品广告提供了生存空间。
监管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政府加大投入,增强监管力度。而这个“投入”不能理解为一味向执法队伍追加投资,更要考虑建立一个全民监测的运作体系。比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比如,长期在大众媒体设立专栏,将举报电话、识别违规广告的简明方法等永久公布,既方便群众举报,又可让违规者闻风丧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全民举报,可让百姓对药品广告中的夸张用语,从弹性的心理认同,转向刚性的法律认同,从而让法律精神与百姓的普遍文化心态相统一,违法药品广告就会难以泛滥、猖獗。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引进了全国首套广告监测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自动对广告图像中诸如“第一”、“专家”等文字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与数据库中的违规词语进行比对,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测效率。尽管这套识别系统还大有改进的必要,但我以为这样的方向还是值得肯定的。
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等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发布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不具备相应证明文件的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实行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各种评比、评优、考核等制度,其中广告经营情况要列为考核的重点指标,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在征求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广告违法一票否决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主体退出市场机制、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发布的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追究广告发布媒体的责任,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到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要求零售药店等销售终端在购进药品广告品种时,一定要核实一下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有没有经过审查、备案,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首营品种把关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广告药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坚持露头就打,真正铲除它得以生存的温床。
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工商、药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对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案例的曝光、对违法广告的提示、对违法广告案例的点评等活动。鉴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于工作第一线,却无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和查处权,积极推行广告备案制,即广告商要在辖区内进行药品广告发布,必须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件提交当地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程序,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建立药品广告数据库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利用报刊等媒体广而告之,这样可以便于社会公众向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便于公众媒体上网查验审批监督部门发布的广告原始内容,提高药品广告的真实性,便于消费者根据公开的药品广告内容对症选药。
据调查,目前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不知道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疗效、药品广告不得以医生和患者的形象进行宣传等基本常识。这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集中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治理宣传活动,教育消费者,增强群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药品广告的诱惑,从而断绝违法广告利润链条的源头。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二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作为企业,他们需要通过广告来打响他们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以扩大销售,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们需要从广告中得知各种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知道我们的消费行为。广告作为产品的载体,让消费者对产品有个大概的了解,促使他们做出购买消费行为的决策。广告对消费行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特别市现在各种各样的广告风行的年代,广告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更是深远的。
从影响消费行为的心理因素讲,消费者的需求动机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因为动机可以导致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的需求动机并非都是十分明确的,往往是以潜在的方式存在着。此时如果广告迎合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潜在需求,唤起了消费者对商品的向往和追求,即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潜在的需求被激发或事实的需求被强化,这样就会导致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广告能够帮助消费者对个人消费品进行选购,指导消费者合理地采购物品以改善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这是广告最基本的功能。广告还有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刺激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广告的连续出现就是对消费者的消费兴趣与物质欲求进行不断地刺激,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进而促成其购买行为。
现代广告,五花八门,宣传着各种各样的新商品,同时,也在给消费者传授着各种各样的有关科技、生活、文化方面的新知识。由于现代广告有很大一部分是宣传新发明、新创造的产品,它必须花相当的时间去详细讲授和介绍这些新发明和新创造的原理和产品的工作机制,介绍产品的特性、用途和使用方法,从而通过广告简要地把有关新发明、新创造的知识传授给大众。许多广告都或多或少地带有知识性内容的传授。对众多的广告进行研究,消费者还可以知道现在市场上大概有些什么新商品,哪类商品有些什么品牌,各个品牌有什么特点以及这些产品的用途。这样的潜移默化能够使消费者不断开阔思维视野,知晓大千世界,增加了许多新的生活知识,从而不致使自己陷入孤陋寡闻的窘境。
购买力的下降,造成货币回笼的困难,同时,也延缓了生产—消费的循环,给社会再生产造成障碍,影响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在去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我国之所以能率先走出困境,这与国家及时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成功是分不开的。在这一阶段,广告通过合理的手段,适当地刺激消费,一方面能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能活跃社会经济。在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大众手上有多少社会游资也是一个应该重视的问题。虽然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只是小额的游资,但滴水成河,集中起来可以产生相当惊人的威力。资本主义国家的证券市场和房地产业中所产生的毁灭性的风潮,多为社会游资所为,上个世纪80年代末发生在我国的抢购风潮,就是游资造成的。然而,如果利用广告对消费者手中的消费资金——社会游资的投向进行指导,使之集中起来,投入社会生产和社会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任何一种新产品的问世,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要,改善消费者的生活条件,丰富消费者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每一项新产品的问世和投放市场,都必须通过广告把有关产品和市场的信息传播给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才能达到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目的。广告还可以为广大消费者介绍各种能够丰富人民生活、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所需的生活用品的信息,如防晒霜、电磁炉、保暖服、速冻食品、节能灯等,并告诉人们,如何利用这些商品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生活的日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三篇】
本文目录。
二、药品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几点建议。
(四)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协作。目前,已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采取互联网,将药店与医疗机构联网,药店通过上网查询,既可确认顾客所持处方的真实性,药品监督部门也可通过上网对药店收集处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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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调查时间:6月26日——7月5日。
调查方式:网络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任意消费者。
调查人员:吴萍刘欣林霞朱琳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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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巩固和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为确保药品“两网”建设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如期完成,促进新农村建设,xx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局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于xx年9月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屯)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一年的工作开展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两网”建设的开展,对促进xx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深入开展。
在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县局始终不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县政府的领导,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工作方案。
的通知》,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全县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亲临各乡镇具体指导落实,县局根据《方案》要求,有步骤、有计划的加以实施。
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始于xx年8月,先后选定2个乡镇,5个行政村试点,初步取得成效后,于xx年8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xx(3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分成2个推进组,在全县三镇六乡一场一矿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
1、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逐一乡镇进行落实,召开会议,研究办法,制定措施,落实人头,明确责任。现已建成9个药品监督协管站,由乡镇主管副乡镇长或副书记出任协管站站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任副站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置14个信息员工作站,由该村群众信得过的乡村医生出任信息站站长,办公室设在村卫生所。目前,聘药品监督协管员27人,药品监督信息员90人,网点覆盖全部行政村,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构架,药品监督也初显成效,仅今年上半年,全局查处14件违法案件中,有2件是信息员举报案件,其中1件移交案件,也是信息员举报,并提供当场取得的物证。
2、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解决农村用药难、用药贵,让广大农民兄弟用上安全有效放心药是我们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历史责任。解决这一难题的最有效措施和途径,就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法律规范”的原则,结合xx县的实际,实行以“连锁+配送”为主,医院代购为辅的方式,建立“点多、线畅、面广、多元”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具体运作方法是:“政府出面,药监牵头,药企竞选,运作规范,医药协定”。最后,确定了2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为药品供应企业,即:xx县德荣医药连锁(零售)有限公司,xx市养生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对其设置在乡镇连锁门店药品配送及村屯服务性供药点药品配送。药品物流任务由连锁企业委托县医药批发企业负责(因批发企业小,经营萎缩,库房、车辆、人员闲置)。通过近一年的药品供应网络运行情况看,药品零售连锁配送延伸到村屯,初步实现了农民用药方便、及时、安全、有效,药品价格与县城连锁店同价的阶段性目标。
(二)勇于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在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上,全局上下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积极运作。充分依靠县政府领导和各级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统筹谋划,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虚心向兄弟局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指导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践。
首先,我们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二是在具体运作上,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如设置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问题;三是统筹谋划,防止盲目。县局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统一制定。
规章制度。
统一标识牌统一宣传图版统一“两网”示意图版。在县局还制定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展示图版和辖区分布图各协管站、信息站制作了职责图版等各推进组按计划按程序运作;第四推进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凡是村级新合作医疗点的均为药品供应网点;第五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规范药房工作相结合。凡是村药品服务性供药点的村卫生所药房达标率为100%;第六药品监督“两员”培训与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药品监督“两员”既要接受培训又要做好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既是监督员又是宣传员。
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初见成效,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工作热情不高,影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1、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对农村“两网”建设认识高度不够。没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上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致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均衡,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不够。如沿江村屯相对生活殷实,村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比较好;而交通不便,基础薄弱的山上村屯“两网”建设工作开展的就不好,很多自然村屯,无卫生所、诊所,甚至连合法的食杂点都没有,根本谈不上用药方便及时;2、聘请的协管员、信息员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认识模糊,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自觉性差,有一种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
(二)药品零售连锁配送机制不完善。这两家连锁企业均通过gsp认证,为了防止独家垄断经营的弊端,在农村药品供应上选择两家企业。但是,连锁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跟不上,许多问题急需解决。例如:药品品种不全,药品配送不及时,尤其是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配送不及时,一次提药数量少就不能配送,连锁总部重视连锁门店而忽视服务性供药点的药品配送;连锁门店兼作的药品配送业务不规范,票据开据、质量控制手续不完善等。
(三)各乡镇设立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机制亟待改进。例如:经费问题,“两员”考评无约束等。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不完全,不彻底。例如:一些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屯近二十余个无药品供应网点,这些村屯的弱势农民更需要解决用药难问题。
(五)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如:有些网点建立了却没有开展工作,需立即改正过来,明确责任。
总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全局上下要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针的指引下,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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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广大群众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是我们广大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使用药品的人口总多,其医疗水平和用药水平偏低,群众医药基础知识缺乏,假劣药品在基层出现的频率高、范围广、流通快,制售手段和形式多变,广大群众很难识别和抵挡假劣药品对他(她)们的危害,单靠省市级药品检验所抽验还不能适应遏制假劣药品蔓延的实际需要,所以,打击假劣药品的大量工作仍在基层,必须依靠广大基层监督检验人员这支有生力量进行工作。
一、药品快速鉴别的目的。
目前我国药品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又缺乏资金和先进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只有加强基层药品监督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基层药品检验队伍建设,总结基层工作人员在打击假劣药品的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才能对假劣药品的快速鉴别提供有力的保证,药品快速鉴别的目的是为广大基层药品监督检验人员在简单的设备条件下,在现场检查中,提供发现假劣药品的初筛手段和方法,为查处假劣药品提出初步意见,对可疑药品进行暂控,再进一步做法定检验。这样不仅可以缩短检验周期,节省人力、物力、而且可以防止假劣药品的转移和分流,有效打击不法分子。
二、药品外观鉴别方法的概述及应注意几个问题。
药品外观鉴别方法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运用比较法等基本原理,对药品的包装、包装相关物及药物行状进行鉴别以分析假劣药品为主要目的药品鉴定技术。其特征是快速、简便,是药品快速鉴别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说明书。
等项,其二是指药品本身的外观性。
通过外观检查鉴别方法判别检品是否为假劣药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外观鉴别法最基本的技术依据是比较法,它是建立在真品与假品对照比较的基础上的一种方法,因而药品质量检查人员应了解、熟悉各种药品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外观,遇有怀疑时,应找到真品与之比较,比较,比较正品与检品包装外观与药品样本本身外观的异同,找出疑点。这需要药品质量检查检验人员在工作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鉴别能力。
(二)、要核查药品来源渠道,在检查药品时,要审核检查该种药品的来源单据,并审查辨认发货票据的真伪,加强对相关情况的检查,如通过发票、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与开票单位是否一致,供货渠道是否合法等,以辅助对药品的鉴定。假劣药品的生产、销售渠道与正规产品显然是有区别的。
(三)、核查药品价格,假劣药品的销售价格一般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有的甚至低于生产的成本价。在药品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某一药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或背离成本价格应引起注意,及时进行抽验。
(四)、药品造假大体也有其规律,畅销品种、紧俏品种、知名品牌、贵重药品、补肾装阳类、治疗糖尿病类等多为制假对象,而假中掺真,今年亦有发现,制假手段也在不断改变,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遇有可疑情况时,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渠道(如网上查询国家数据库资料),也可以及时与产品标示生产厂商和发出药品检验报告书的有关药品检验所联系,进行核查。
(五)、药品外观鉴别的现场性很强,所以其方法和鉴别环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结合薄层色谱法以及化学反应等开展实验,得出进一步的结论。在反现检品的假劣情节较为确切的情况下,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而最后认定其为假劣药品,则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四篇】
公然造假,无中生有。
准备多个广告版本,套取广告批文。
召开专家咨询会,把专家讲话断章取义,获取有利药品销售的证言编入广告。
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部门处罚。
2、存在的原因。
监管责任不明,法规存在漏洞。
监管体制不顺,行政交通低下。
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量。
鉴于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借鉴发达国家药品广告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改革监管体制,完善法律规章,创新监管手段,与时俱进,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改革我国现行药品广告审批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体制,适时修订《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职能,明确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具有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实现药品广告监管中的职、权、责一致,从根本上改变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漏监”、缺位的问题,建立起统一、权威、高效的药品广告监管新体制。
2、完善药监部门规章,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时可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扩大疗效宣传”的违法行为定义为“所标明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对于“药品广告中扩大疗效宣传的药品”适用《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假药论处,则药监部门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生产、经营假药行为直接处罚。
3、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诚信机制和自律机制的建立。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把企业换证和gmp、gsp认证与企业药品广告行为结合起来,对个别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严重,企业信用差的广告主,在换发许可证和认证时予以考虑。
4、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加强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药品广告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使消费者在争取个人权益的同时促使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合法宣传经营。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五篇】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进步。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倾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倾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治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缺委托书、空缺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正当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进凭证,药监执法职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进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分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假如凭证有效,药监部分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治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目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xx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治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治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进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治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治理题目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由于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职员在治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治理在医疗机构治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视治理网络监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视、供给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题目的治本之举。20xx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xx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视和供给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治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职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分要进行培训进步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视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职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视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治理机关的工商部分缺少相应的专业职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分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分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正当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倾销员为倾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予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倾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分很难按《药品治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职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进步。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进步。二是药品监视治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进步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尽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视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把《药品治理法》与《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进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正当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题目,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题目,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题目,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题目等。对这些题目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进药监部分的监视治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分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进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进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步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熟悉,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分协作上,药监部分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分协作,与工商部分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分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分,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协力;与卫生部分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分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4、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分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进步发现题目、解决题目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分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六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历史使命,承担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要实现这个工作目标,关键在人。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和谐药监,成为当前基层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
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县局自组建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阻碍着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五重五轻:
重检查轻管理。主要表现为,热衷于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忽视加强单位管理制度建设,以建立长效机制,难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
重监督轻服务。主要表现为,注重对违反行为的查处,忽视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积极,工作不主动。
重任务轻创新。主要表现为,机械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或因循守旧,或照抄照搬,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需要。
重改善轻发展。主要表现为,将可用资金用于办公条件改善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需要。
重业务工作,轻作风建设。主要表现为,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抓得较紧,忽视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不负责任,“懒、散、拖、浮”现象时有发生,干部的工作激情明显衰退。
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找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难,难的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对策解决问题,结合县局实际,我们将采取“五抓”等措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和谐有为的基层药监形象。
抓管理,促政务规范。强化科学管理,实现管理制度化、政务程序化、责任明细化。促进政务规范,责任明确,是解决存在问题的重要前提。一是管理制度化,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对药监部门,都要坚持制度公开,承诺执行,考核评定的原则,靠制度来规范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行为,实行双向监督,促使企业和药监部门的管理制度化。例如,药监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力争通过一次性检查达到全面规范企业的目的,企业对药监部门的检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政务程序化。药监部门要把企业现代的、先进的质量体系管理理念应用到政务规范化中,形成药监文化。三是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抓服务,促环境创优。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是解决存在问题的主要内涵。一是加大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在服务标准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当地政府关注什么,药监就介入什么;企业期盼什么,药监就提供什么;群众需要什么,药监就帮什么。尤其是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知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百姓识假辨假能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消费环境。在服务制度上,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以专项整治成果取信于民。在服务形式上,划分服务区域,各把一关,责任明确,严防服务流于形式。在服务要求上,原则做到服务有内容,建议有凭证,回访有认定,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终目的是力求通过抓好服务,有效提升食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抓创新,促事业发展。创新是解决存在问题的根本源泉。思路决定出路,只有创新监管思路,才能增强监管决策的科学性。我们的工作思路应该是围绕一个中心(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两个环境(监管工作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抓好三项建设(“两网”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突破四大难点(快检、规范化药房、认证成果巩固、队伍建设),提高五个水平(食品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食品医药经济水平)、处理好六个关系(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正确处理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的关系、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的关系、责任体系与应急体系建设的关系,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执法队伍建设的关系)。其次在监管效能上创新。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个市场(食品和药品市场)、三个环节(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着力构建四个体系(日常监管体系、规范管理体系、“两网”建设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创出“政府搭台、药监唱戏、部门配合、农民参与”的“四轮驱动”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抓发展,促能力提升。食品药品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制性、技术性和专业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的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定期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自主学习,定期考核考试等形式,使执法人员尽快地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药品标准、药品检验检测等知识。二是要用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作保障,提升执法人员的检验检测、监测评价和应急反应能力。三是要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作保障,充分发挥稽查信息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整合各地的药检信息、质量公告信息、假劣药品信息等稽查信息,探索建立假劣药械展览橱柜。并收集药事法律法规、药品标准、行政相对人资料等信息,充分发挥强大的信息资源,进行快捷查假,提高执法效能。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七篇】
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凤英、杨光祺、柳忠武和副巡视员陈良椿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汇报,深入三元、沙县、大田、明溪县进行调研,听取了四个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和食品、药品流通企业等40多家。现受调研组委托报告调研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预防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机构建设。xx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食安委主任,三位分管农业、卫生、经贸口的副市长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25个相关部门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根据市领导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二是科学界定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检测资源重叠等问题、专门组织进行调研,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三是周密部署工作。市食安委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经费列入预算。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预算,所有经费由食安委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市食安委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与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与点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规模养殖场、蔬菜基地、大型超市和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较到位,索证索票制度较健全。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食品各类执法检查11万多次,检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xx多起,查获污染食品80多吨,总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节假日的食品供应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及豆制品、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迎奥运等专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对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主要品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xx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和政协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提案24件,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使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根据食品产供销各环节的市场供给状况和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xx年,对全市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从xx年起,每年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四个到位”等措施,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二是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按照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10大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30个硬性整治目标,包括省定的13个100%量化目标。三是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去年九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奶牛养殖、奶源供应环节的清查和监管,落实婴幼儿的免费筛查和治疗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定。四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78人次,检查单位25546家次,整治重点单位925个,整治重点品种153个,查处案件5起。五是全面深化药品市场整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药品市场整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几年来,我市共组织开展了208次专项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603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1244起,不断净化药品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并通过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大田共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2万条,发放《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单行册5000本,宣传单万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监管职责,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增强了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从业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都得到加强。三元区今年举办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宣贯会2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共有60多位已获qs证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一些领导和干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三元区至今未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不够有力。一些食品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二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业培训不到位,对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如大田岩城啤酒厂生产环境差,从业人员存在未穿工作服,穿拖鞋现象。大田均溪小学食堂靠猪圈太近,臭味难闻,空气质量差。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别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台账、相关记录登记不全,流于形式。如大田七星渔业公司下药记录不全,明溪屠宰厂进厂猪检验登记不够完整。四是为数众多的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意识差、辨别能力低、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许多消费者不知道“qs”是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仍令人担忧。一是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缺乏标准化程度高的规模种养殖,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民在生产中往往盲目加大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的现象,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使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农产品中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瘦肉精和市区周边众多“泔水猪”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食品生产单位以家庭小作坊为主,生产条件较差,食品添加剂超标。三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以次充好食品仍然存在。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为落后,索证登记不规范。四是餐饮业卫生状况堪忧,有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有的碗筷消毒不够,食品品质难保证。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特别是餐具洗涤公司监管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企业工作流程不规范,包装车间不具备无菌操作条件,洗涤、消毒原料和包装材料索证不规范。在全市相当多中小酒店都使用这些消毒餐具的情况下,潜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药品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药事管理不够有序、规范,对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薄弱。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7月23日省政府关于研究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下发后,有的部门传达不及时,造成衔接不力,相互推诿。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导致监管工作内容难以截然分清,存在监管缺失和交叉的问题。二是有的部门监管责任没有到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如大笨鹅酸奶厂迁移新址后,在未办理好卫生、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产品供给市区居民。我市的腐竹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60%左右,尤溪腐竹产品已被列入全省重点整治地区及重点整治产品目录。大三元商厦中经营冷冻水产品普遍没有索证。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手段滞后,三无食品较多。四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责任目标、责任考评、责任追究、日常巡查、应急管理、安全信息等制度还不完善。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不配套。一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一些部门存在承担的监管任务与配备的人员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监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两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仅2人,三元区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仅经贸局1人。二是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手段。工商、农业、畜牧等相关监管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只能做简易的农药残留检测,无法进行抗生素、重金属等残留检测,依靠感观、目测进行现场检测的方法仍然存在。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一些部门检测经费和买样经费未列入预算。三元区蔬菜批发市场共有80多个品种蔬菜,每4天仅抽检一次,检测8个品种农药残留,难以保证上市蔬菜质量。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要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生产、教育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执法犯法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高度重视消除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做大做强、规范生产,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的规范自律行为。要在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相关程序的厂商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禁止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产品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药监系统的监管台帐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和现场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逐年增加。解决好食品药品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市、县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提高检测面和检测水平,切实使检测到位,实现检测常态化。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把住人员的进出关,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人事编制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编制,以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又无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术先进、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八篇】
根据市创卫办《关于调研创卫工作的通知》(穗创卫办〔xx〕318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征求并收集局系统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的意见基础上,形成“创卫”工作专题调研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组织协调到位、检查督促到位、舆论宣传到位。市局和属下12个区、县级市局和事业单位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即创卫办、稽查工作督导组、食品安全督导组和药械安全督导组。制定下发《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分工及工作措施。技术评估阶段,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10月份接手食品卫生组的牵头工作以后,迅速成立了由市政府陈绍康副秘书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卫生迎检指挥部(以下简称迎检指挥部),迎检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现场组、资料组),制定下发了《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阶段食品卫生方案》。由此,在全市形成了由“1个指挥部+3个专项迎检组”组成的环环相扣、联动协作的1+3迎检机构网络。曹鉴燎副市长对创卫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加大工作力度,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消除管理死角,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区(县级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署精神,迅速落实各项工作,制定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并在人力、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有力保证了创卫工作的全面展开。
1.借助户外宣传载体加强创卫宣传,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迎检态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政务网站开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和谐文明广州”专栏,并发布一系列有关我市创卫工作最新动态、市创卫工作要求及健康卫生教育知识等内容,要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其次开展了“创卫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出版了《双创简报》。xx区局利用辖区内名盛广场和中华广场等户外电子宣传屏幕;局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各区食品安全信息网、xx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宣传栏、各部门政务网站等市、区各级网站,以重点版面和较长时段刊登报道创卫活动及宣传健康知识,为创卫迎检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创卫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健康和谐广州”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和共为。市局开展了主题为“关注民众健康,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咨询活动和“走进花生寮村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xx区局开展了主题为“食品安全进万家,建设平安新越秀”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创卫保洁意识送入千家万户,同时组织区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别在流花街、黄花岗街、东湖街举办了大型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xx区局开展了主题为“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暨迎接创卫,保障食品安全”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组织区卫生、质监、工商、经贸、农业水利、教育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周的创卫宣传活动。各区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通过宣传栏、社区画廊、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局负责xx区林和街花生寮村的挂钩督导工作以来,局领导非常重视,靠前指挥,紧紧依靠街、村组织,认真指导、检查、督办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创卫期间,市局创卫领导小组房明玉书记、姚建明局长先后多次带队亲临xx区林和街花生寮村,对该社区街道、餐饮店、药店、理发店、超市及社区市场进行调研帮扶,协调卫生部门整改部分餐饮店、市场内副食品店及烧腊店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通过挂钩帮扶、齐抓共管,省军区医疗门诊部所有物业承租户均办理了合法证照,解决了困扰花生寮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该村开展了“走进花生寮村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并派送了2块健康教育宣传栏,上门派送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还开展了居民健康知识状况调查、清洁家园活动,现场检查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经营证照和“五小行业”整治情况。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花生寮村居民和外来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强化村内经营业户合法经营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该村“脏、乱、差”情况明显好转,消除了卫生死角,清理了乱摆乱卖摊档,为迎接技术评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局系统有挂钩督导任务的单位都非常重视帮扶督导工作,如xx区局挂钩单位林和村、xx区局挂钩单位黄山鲁林场、xx区局挂钩单位三华村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发动基层,措施得力。为了做好迎接创卫技术评估食品卫生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抓紧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的建设。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召开三级会议,明确区、街、村的三级管理责任。发动各基层部门、街、村干部对辖区的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店铺、个体户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完善食品卫生监管网络。二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市质监局将企业建档与日常巡查、发证后监管相结合,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统一印制下发台帐登记册,解决了台帐格式不统一、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市质监、工商部门分别组织了xx多间企业负责人和1000多户批发市场经营业主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增强广大生产企业、经营户主第一责任人意识。
2.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在创卫工作中,我市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扶优与治劣并举、监管与服务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市质监部门把稽查力量重点摆在白云、天河等重点区域,对多数窝点采取查封场所,扣押帐册、生产设备等强制措施,有力打击了各类无证照生产经营黑窝点,并成功查获了东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假冒国际顶级食品商标等一批大要案。市工商部门加强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管,扣查私宰肉品120多吨,按猪肉供应应急预案,成功处理了天河汇新街市等8个市场猪肉零售业户停业事件。市卫生局大力整治中小饮食店档,卫生状况大为改观,卫生许可证“亮证率”、量化分级标牌“亮牌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的“持证率”明显提高。市经贸委联合市打假办组织盐酒稽查队伍开展全市性统一打假行动,查获了一批假冒伪劣酒品和制假窝点,有力净化了市场供应环境。二是加强整改。创卫期间,我们在种养殖、生产经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进行地毯式检查,不断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和分散在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饮食店、小餐馆等的整治力度。针对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卫暗访调研组指出的食品卫生问题,及时会同市创卫办、经贸委、农业局、卫生局等部门,研究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暗防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均在市创卫办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3.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在完成好创卫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认真研究国家暗访调研组指出的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建设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实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群防群治,不断完善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监管链条。xx区完善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建成了“一个中心、两个检测所”的区级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主干网,并给两个试点镇(街)各配备一辆食品安全检测车。市卫生局在中小餐饮业推广使用集中洗消餐具,彻底改善了中小餐饮业餐具卫生安全。市农业局健全农产品安全溯源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追根溯源,近期的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水产品检测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实现了农产品生产源头的有效监管。市质监局大力推进企业产品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逐步建立起食品、工业品两个全过程监管链条和质量追溯、责任追究体系。9月初,针对番禺出现的禽流感疫情,我市立即启动应急措施,严密做好防控工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区政府及时扑杀3万多只病鸭,对68个农贸市场内销售禽类及其产品的来源、产地、检疫证明等票据进行全面抽查,严格执行存栏、宰杀、销售三分离制度,迅速有效地消除了疫情的扩散。
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我们连续多日深入镇(街)、村(居委)、市场、农村,对各区、县级市食品卫生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证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五小”经营单位未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等问题要求区(县级市)、镇(街)和有关部门逐一抓好整改。各成员单位加大了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重点督查领导是否深入基层、行动是否迅速、部门之间是否协调配合、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主要领导按各自职能分别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访企业,研究问题,指导工作,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农产品批发、猪肉定点屠宰以及小餐馆、小商店、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黑窝点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由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我市创卫工作的食品卫生部分得到了国家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创卫办《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市创卫办〔xx〕67号)的要求,我局及局属各单位创卫建档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内容全面、标题明确、重点突出、装订规范、整齐划一,受到市创卫办的通报表扬。
(一)部分食品经营单位租用部队的物业进行生产经营,由于流程布局不合理、生产场地局限、硬件未达要求,在属地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转而领取部队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如xx区现有部队出租物业无证照经营者约50间,主要分黄花街的永福路、云鹤南、先烈中路、登峰街的云泉路、云泉后街一带。经营者仗恃部队物业推诿正在部队办证或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一拖再拖,拒不整改而无证继续经营。由于区卫生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监管,但在“创卫”和“三创”的检查中屡被扣分,严重影响了该区的创卫成绩。
(二)在城乡结合部仍存在无证经营或无证照经营整治后易出现反弹的问题。原因之一在于行政许可门槛过高。作为城中村、郊区等地,真正的商业用房不多,也就是说,即使各项设施和要求都达到了标准,因为房产或环保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许可,间接地增加了城中村、郊区及内街内巷等地无证经营的现象。无证店档因无有效的商用地证明,有的是部队物业,有的是临建房,有的是房改房,有的是宅基地,95%以上的无证店房屋性质属于上述情况,致使不能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而违法经营。
(三)个别区政府没有给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拨食品卫生创卫专项经费,使该区创卫食品卫生组工作开展带来不便。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投入力度。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追求,是城市整体素质的提升。因此,应要依靠法制手段,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属于文明的、卫生的现象常态化固定下来。要确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我们认为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这样管理起来才有连续性、持续性,才能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要制定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和长期创卫的管理措施,明确创卫专门机构的职责,明确对破坏创卫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的惩罚标准,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的水平,实现“依法创卫”
创卫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人人都来关心我市的创卫工作并积极参与其中,我们才可能长久地享有创卫成果要把提高市民素质教育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始终,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围绕城市管理这个中心,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开通网站、启用曝光台等多渠道开辟宣传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广大市民卫生、有序、文明的城市意识,形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氛围。
社区是创卫工作的重点,创卫工作很多内容最终要落在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把各级各类单位调动起来,把全体市民动员起来,使创卫工作变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以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街道的创建促进卫生城市的创建,从而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创卫工作深入发展。各级职能部门也应倡导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可将辖区的单位、社区、商户、居民划分若干单位,建立环卫信息数据库,针对不同的单元建立与其相适应的环卫作业机制,逐步提升作业方式和手段,对易受损的环卫设施,可多增加一些“为民提示”,增强管理执法的亲和力。
创卫的巩固提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积极配合必须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分工,宣传、卫生、食品药监、建设、市政、公安、工商、环保、交警、文体、旅游等单位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占道经营、机动车违章停放、食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处力度如私屠滥宰问题屡打不绝,最近接二连三出现几起肉商持械打斗事件,表明了私宰肉问题的严重性私屠滥宰已发展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今年以来猪肉价格上涨,不法商贩乘机牟取暴利,私屠滥宰现象极有可能在一些区域出现反弹,仍需保持高压态势,认真研究如何加大联合打击力度,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秩序的稳定。
城市管理是一项动态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反复抓、长期抓,不断总结和运用一些好作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巩固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管理制度,要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树立城市管理典型,将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纳入年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考核内容,对创卫巩固工作配合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抓创卫巩固工作配合不到位的单位、经营户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挂黄牌警示,才能形成创卫巩固工作的长效机制。
如现在的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虽然初步建立起来,但仍然存在不规范操作的问题。这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使之成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督。又譬如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处理办法,要做到在宣布召回的同时,明确召回食品的处理办法,真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还有“五小”企业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五小”企业无证照经营整治后易出现反弹的情况。经过创卫工作,无证照经营问题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是目前采取的突击发证做法,不少是短期的、临时性的,对今后的管理工作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何去理顺和规范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值得有关部门继续认真研究。随着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流动人口的增加,新的“五小”企业会不断出现,对这些新的“五小”企业如何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监管,还需摸索出一套新的管理办法。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九篇】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问题调研报告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在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并确定有效的监管对策,笔者在一年来工作实践中,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覆盖率达%,调查情况如下:
1、处方审核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普遍,在对药品零售企业抽查中发现,有40%的处方审核员不能坚持在岗,20%的处方审核员只是挂名,处方审核员工作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效开展患者合理用药咨询。
2、药品养护行为不符合要求。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在对库存药品的管理中,未记录药品养护的内容和过程,药品养护情况无法追踪查询:通过gsp认证时库房设置的空调、除湿、冷库或冷藏箱等温度调节设备不能坚持正常使用,温湿度记录不真实。
3、药品拆零销售不规范,80%的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不规范,缺少拆零设备,未建立拆零记录。
4、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或暗中销售问题突出,个别药店采取不按规定对购进的处方药进行记录,暗中销售或私造虚假处方,规避检查。二是一些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按规定陈列、摆放、标示不醒目。三是对处方的审核不严格,流于形式,特别是经营中药饮片的处方,不对调剂饮片进行审验,只是在处方上签字,就向患者发药。
5、药品库房形成虚设,部分药店认证后,药品库房另作他用,存在的库房也没有按gsp要求进行管理,gsp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或执行无记录记载。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市地理位置偏远,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多数零售药店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好,致使一些药店认证通过后,辞退了驻店药师,形成有名无实的情况,不能做到在职在岗。二是由于经营规模小,品种单一,药品供货方便,多数药店的库房基本空闲,基本是零库存,gsp要求得有关库房的管理制度基本不能执行。三是由于处方无来源,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受到制约,影响经济效益,一些药店采取了进货不做购进记录,不凭处方暗中销售的情况。四是经营中药饮片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对饮片真伪的鉴别能力,不能胜任饮片处方审核工作,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1、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抓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普及和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事这类管理、验收、养护、保管、销售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能力,增强质量观念和诚信自律意识。
2、以gsp为契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加大对企业实施gsp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不断改造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通过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购、销存等环节的规范程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和不予通过跟踪检查方式,强化其规范管理。
3、鼓励零售连锁向农村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模式,促进农村供应网络发展,调查显示,在农村零售药店管理状况好于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而连锁门店则好于零售药店。因此,药监部门应促进农村零售连锁门店、乙类非处方药柜的大力发展。同时,通过竞争促进农村药品管理水平的提高。
4、积极推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建设。药监部门应制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探索信用分类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曝光不良行为等方式开展诚信监管。
最新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第十篇】
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取驻村蹲点的工作方法在全县农村开展药品专项管理工作。以此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调研监管,并从中发现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足,与药品监管工作的欠缺和不到之处。在蹲点工作中,我重点对xx县村级卫生所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在去到的金村、高都、北义城三个乡镇中,我组共深入行政村xx个,涉药单位xx个,村级卫生所xx个,其中xx个卫生所没有正常营业。
(一)村卫生所是卫生保健网的网底,在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级医疗机构,目前的大多数卫生所由于种种原因,实质上已经变成了药店,在所调查的年药品流水在xx元以上的xx个卫生所中,药品的收益占到xx%以上,剩下的xx%大多数是接产或缝合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仅有xx%,以药养医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还有不得不提的是,除了个别村卫生所确实是集体性质外,绝大多数卫生所实质上已是个体,村大队对卫生所不闻不问,将其和杂货部一样看待,这也是三级医疗保健网底破了的集中体现。
(二)村卫生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为此,村卫生所成为农村从事医疗行为的“抢手山芋”。在今天的形势下,“一村一所”的模式有所松动,在北义城调研时,北义城村有卫生所xx家,卫生院1家,西张村有卫生所xx家,南义城村有卫生所xx家,西黄石村有卫生所2家,下城公村有卫生所2xx家,这些卫生所都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合法证照;而在金村镇枣园村,有村卫生所3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xx个,在司药人员开的卫生所中,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手中无证,也在家开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是此人,又不能说他无证,另外一家,手中持有合作医疗办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证件,这样形成了三家都有证,三家都无证的尴尬,造成药品监管的被动。
(一)合法渠道。
2、从相关渠道领取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二)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
此种行为虽然大部分卫生所负责人也知道不合法,但在卫生所的营业中,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三、药品配送企业以固定时间送药,不能满足卫生所的日常药品使用;
2、从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
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开展,村级卫生所承担着所在村村民的门诊费,而门诊费必须由卫生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而卫生院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把兑换的门诊费给卫生所直接换成了药品,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卫生院的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所的违法购进药品事实,这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
3、从个体非法药贩手中购进药品。个体非法药贩基本分三种:
三是个人到外地顺便捎带些药品以获利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而群众又不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未使用完,放在卫生所能卖一点算一点,这种药品卫生所无利可图,但卫生所人员碍于情面会放在所里代卖。
(三)验收记录情况。
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二年不间断的督促,药品购进验收的记录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卫生所在记录药品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特别是在最后的验收情况栏中,卫生所的填写基本上都是空白,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比较松散,在调查过的78个卫生所中,对药品定期进行清理的仅仅9个,在检查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不及时销毁,如在黄六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摆放着20多年以前的针剂近10种,看情形卫生所也不会再使用这些药品了,但反映出了卫生所对药品管理的不善。
(一)药品随意摆放。
村卫生所药品的摆放随意性很大,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提倡药品分类摆放,这是药品分类管理最起码的要求,通过检查村卫生所,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外观整洁度与药房的规模大小成正比,有相当部分卫生所药房设在家中,药品、蔬菜、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堆放在一起,使人在感观上对药品的疗效产生怀疑。
(二)药品的效期管理不足。
药品的效期管理对一个卫生所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卫生所在购进药品时,离药品效期越近,其风险就越大,而且在我县的村卫生所,仅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就有92%的村卫生所只有一名医生,经济上也是自收自支,这样在药品效期快到之前,卫生所医生必然会加大该种药品的使用频次,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就得不到保障,或者即使药品过期了,还是照样使用。还有绝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因为脱离集体,药品不报损,过期药品依然摆在货架上。口服药品,尤其是中成药,相当多的卫生所医生认为只要没有严重污染,依然可以使用。在实际中,他们也是如此操作。
在检查过程中,常发现卫生所开着门也有人,但一问,看门的会说医生不在。给人看病的医生不在,那还开什么门?不错,在家户式卫生所中,司药人员往往就是家里的闲人,他们既不培训,也不体检,对药品管理知识一无所知,仅凭道听途说的一星半点就开方卖药,他们是农村药品销售端最可怕的隐患。
村级卫生所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所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所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所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擅自自配制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8个村卫生所中,20xx年度没有一家上报一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此外在本医疗机构内用食品冒充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认真调研,依法行政。
在监管的同时,认真调研,了解村卫生所的难处,打击违法涉药行为,是维护卫生所生存的重要途径。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北义城镇、高都镇、金村镇三乡镇有无证经营药品户24家,这些无证户大多都是家户式经营,这种模式在监管中难取证、难处理、难取缔,反复性强,只有采取保持持续监管的高压势态,让他们自动放弃,停止经营。
(二)规范卫生所的购药渠道。
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在我县销售行为的监管,在只要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我县药品主渠道的经营动态,与主渠道建立监管、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关系,与此同时,使主渠道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
(三)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所人员素质
农村卫生所造成药品管理上的不规范,主。要和涉药人员的素质有关,在调研的三个乡镇中,63%的村卫生所医生是通过省卫生厅集中进行的一次培训,取得中专毕业证的,也就是说这xx%的人员仅具有初中文化水平,即使在取得中专毕业证后,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业务水平也令人担忧。
在与村卫生所负责人座谈时,他们张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经济效益太差,他们的思维还是停留在旧的医药资源统一配置的年代,卫生所作为一级医疗机构,应该让全村的人都到村卫生所看病买药,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当作异物,认为它们的存在出现,阻碍了卫生所的发展,从政策精神上看,应该是药店凭价格优势,村卫生所凭信用与医疗技术优势进行生存和发展竞争。上述卫生所人员观念,如不改变,常此以往,必然形成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的不稳定,假劣药品屡打不绝。
(四)加强监督管理与指导。
在调研中,xx家村卫生所不论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应付,都谈到了希望药监部门多来指导、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有什么政策,及时通知大家。卫生所按要求整改,尽量少罚款。这一方面反映出了药监执法的力度大,也反映出了药监人与相对人沟通少。药品监管与卫生所药品管理,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参入人性化管理,局与所沟通,药监人与涉药人员学习、交流,比如向老中医学习中药饮片的真假劣鉴别知识,相互间取长补短,让卫生所人员在主观上有合法经营药品、合理使用药品的想法,以此支配其行为。如果只采取简单的强硬手段,只会使卫生所违法行为更隐蔽,危害更大,药品监管难度也更大。在规范指导的同时,监管也不能松,监管能督促卫生所整改和规范。以法制、人性的模式,合法、合情、合理的管理,才能使药监人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形成正常的监管关系,才能形成村卫生所与药监部门“双赢”的局面。
通过对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的调研,我们及时发现了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有的放失,针对农村卫生所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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