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清理自查报告【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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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清理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镇已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上级布置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我镇领导非常重视,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教委、卫生院、党政办等各科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协助财政所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方法

(一)清查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及坏帐损失等财产物资的处置情况等。

(二)资产清查的方法及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我们分了四个阶段进行,即:单位自查、汇总核实、整改提高、录入上报。

1、单位自查阶段

首先财政所自制“资产自查情况统计表”,把表格发放到各个部门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财产物资存量,部门负责人在自查表处签字认可,以便于下一步进行核对。

2、汇总、核实阶段

财政所根据各个部门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根据汇总后的自查表,逐个部门进行核实。发现有漏报、瞒报等现象,对其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然后与各个单位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对,对有出入的,查找原因,并填制“资产盘盈、财产损益表”。

4、填制资产清查表并汇总、上报阶段

财政所根据前阶段清查出的明细底,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报表”。

3、整改提高阶段

对账实不符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责成在规定时间之内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然后根据报表填制产权登记证。

三、资产清查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各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一)通过本次清查,可以说大多数单位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单位之间财产物资交叉使用,尤其是镇政府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物资转移不办理移交手续;再就是本单位对其管理不规范。

(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20xx年机构改革后,有的单位已经撤消或合并,财产物资已经移交给政府,但是有关手续及账务未及时进行处理。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各个单位对现有财产物资清查后的明细底报财政所存档,以便于日后备查。

2、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程序并制度上墙。

3、把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部门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金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做到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核对各部门本年资产增减变动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对变卖、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事业单位清理自查报告【第二篇】

通过这次新农合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所对我站的督导检查工作,整改如下: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零差率销售,100%使用基本药物。

2、统一使用新农合复式处方,用药处方划价与收费相符,处方要规范。

3、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情况,门诊补偿登记要与卫生室登记相符。

4、规范一般诊疗的.实施情况。

5、禁止调换处方(药品)变通报销现象。

6、药品使用过程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统一药品购进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定期对住院补偿、门诊统筹及门诊家庭账户补偿进行公示。

事业单位清理自查报告【第三篇】

市编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集安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集办发〔20xx〕16号)要求,林业局从7月28日开始至8月2日,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概况、职能履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

(一)基本概况

集安市林业局下属17个事业单位,总编制数145名,在编实有人员12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4个,编制数10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7名、自收自支编制21名),实有88人(其中:全额拨款40人、自收自支48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22名(其中:全额拨款2名、自收自支20名),实有20人(其中:自收自支20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29名,实有43人(其中:全额拨款1人、自收自支42人)。

(二)职能履行情况

1.正常履行职能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①集安市护林防火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护林防火站主要职能:编制护林防火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各种渠道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调度、整理、信息上传下达和森林火情报告、森林火灾案例的起草。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统计,森林防火值班及各乡镇、林场森林防火值班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市野外用火的审批。

②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主要职能:拟定辖区内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的战略措施、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办各项森林植物检疫的现场或产地检疫任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组织森林病虫鼠害的定期普查和调查,掌握其发生发展情况,为开展防治,划定和调整疫区、保护区提供基础资料。

③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全市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示范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为生态建设、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省、市下达的科技攻关计划,为基层林业机构、林农提供技术培训,面向全市无偿提供技术成果、技术咨询和林业科技服务;

④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林业工作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能:配合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资源调查、组织造林及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林木采伐管理、林政管理、公益林管护、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预测预报工作。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六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开展风景林改造与营建,加强公益性基础建设以及强化森林风景资源资产管理等,切实履行好政府赋予的各项公共管理职能;对依法确定为森林公园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物植物、水域、景点景物等、各类资源,实行经营管理。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①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十一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资源调查、组织造林及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林木种苗培育的管理和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②集安市木材检查站六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木材检查站主要职能:依法对出入我市境内的木材、木

制品等进行检查,核实运输证明与所运货物是否相符并登记造册;制止非法运输木材活动,对无证运输的木材木制品进行暂扣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协助森检机构开展工作;对按要求应具有的植物检疫证明进行检查;对个人携带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检查。

2.职能严重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无

3.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无

4.已不能正常开展本职业务的事业单位:无

5.职能相近或重复设臵的事业单位:无

6.有编无人事业单位:大路镇林业工作站

产生原因:原在编在岗2人,因工作需要调出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1人,未能及时补充人员。

(三)事业单位开支主要来源情况

1.集安市护林防火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3.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4.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入;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5.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经营性收入;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6.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7.集安市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二、清理规范情况

根据集办发〔20xx〕16号文件第三项清理内容中的机构方面要求,结合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清理规范的初步意见:

(一)保留:

1.集安市护林防火站

2.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3.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5.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6.集安市木材检查站

事业单位清理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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