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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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第一篇】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xx年3月10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的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3号厂房钢结构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自制吊篮钢平台高处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经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造成的责任事故。近日,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复同意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24日,地址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花园路68号,法定代表人罗虹,注册资本5000万元,一般经营项目为风力发电机轴承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生产、研究、开发和销售。20xx年1月9日,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与阜宁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该公司总投资45694万元,占地203亩,新增建筑面积94740平方米,建成年产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的生产能力生产项目。

20xx年11月13日,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与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项目为江苏京冶1号、2号、3号厂房、综合楼、后勤服务中心、传达室、道路、给排水等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前,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无施工资质个人唐于军挂靠该公司施工资质承建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双方口头协议收取挂靠管理费20万元。唐于军承揽工程后,又将建设项目土建、钢结构工程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邹其龙和孟凡东。孟凡东以个人名义非法承揽钢结构工程,又将钢结构安装业务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孙文军。

在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3号厂房进行屋面梁钢檩条下反扣彩钢板安装工作时,由于3号厂房高度较高,采用活动脚手架方式施工会投入较大,故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人员自制了两只吊篮钢平台,采用吊篮施工。20xx年3月10日11时10分左右,孙文亮等人在安装结束后,准备将吊篮钢平台下降至地面,当钢平台从作业面下降约米时,该平台东北角提升钢丝绳突然断裂,造成钢平台失稳,随后西北角提升钢丝绳断裂,使吊篮北端坠落,在吊篮钢平台一端坠落冲击荷载的作用下,南侧两根提升钢丝绳相继断裂,致使9名施工人员坠落,吊篮钢平台呈180度倾覆于地面,部分人员被压在钢平台下。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一是违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自制简易吊篮钢平台;二是吊篮钢平台提升钢丝绳选择不符合标准;三是吊篮钢平台制作工艺、结构不合理;四是吊篮钢平台传动装置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

间接原因:一是建筑工程层层转包非法分包,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唐于军非法挂靠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工程,又将建设项目土建、钢结构工程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邹其龙和孟凡东。孟凡东以个人名义非法承揽钢结构工程,又将钢结构安装业务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孙文军,施工现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二是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出借资质。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礼清同意无资质个人唐于军非法挂靠本企业资质承揽工程,非法承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无人监管;三是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工作严重不力。对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查,对擅自使用自制吊篮钢平台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四是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不到位。

三、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18名事故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1名责任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3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1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2名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具体处理情况见附件)。市安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给予34万元和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城乡建设局依据有关规定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对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暂停招投标60日。同时,责成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阜宁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阜宁县人民政府向盐城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有关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和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要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切实增强法制观念。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和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程序,严禁工程施工非法转包、分包。强化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三)迅速整改事故隐患。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要督促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行为。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各个场所、各个岗位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迅速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在抓好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更要抓好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定期巡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四)强化施工项目监管。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园区、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对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未履行行政许可程序的项目不得要求开工建设。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挂靠、非法转包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留死角,不漏盲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不断整顿和规范全市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和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堵住安全管理漏洞,努力形成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xx〕136号)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三大排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事故调查报告【第二篇】

20xx年9月11日18时55分,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燃气泄漏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员工死亡、食堂设施严重损毁。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吉奎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置善后事宜;二是立即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进行事故处理。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市安监局副局长、危化局局长刘士武指示危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杨吉奎副秘书长批示精神,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燃气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行动,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危化局接到指示后,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燃气泄漏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立即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有:市安监局、建委、总工会及甘井子区政府、公安分局相关人员,还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聘请了石油化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爆炸、安全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技术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岔鞍村,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兰克。经营范围:高尔夫球场管理服务;体育项目开发;文体活动策划;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体育用品、服装销售;会议服务;餐饮。该公司现无机构部门及员工,其下设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所有员工都与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与IMGWORLDWIDE,INC(以下简称IMG公司)签订全面管理协议,由IMG公司负责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IMG公司指派迟守伟全权负责管理,并任命迟守伟为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隶属于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文敬,经营范围:高尔夫球场管理服务;文体活动策划;体育用品、服装销售;会议服务;体育项目开发。该公司共有员工347人,设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高尔夫运营部、市场部、财务部、会所部、采购部、草坪部、工程部、安保部。

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以下简称职工食堂)由该公司负责管理。

3、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

企业成立于1997年9月,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法人),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岗园6号,注册资本叁佰壹拾捌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唐日永,经营范围:承包液化气安装专业的小型工程施工。其下设的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液化气供应处为燃气经营单位,主营液化气供应。该企业负责大连东然红旗谷石油液化气气化站的日常管理,该站通过管道向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供应燃气。

(二)事故涉及的燃气设施情况

1、大连东然红旗谷液化石油气气化站(以下简称气化站)

该站占地1200m2,站内建有:一座液化气气化间(建筑面积)、一座配电室(建筑面积)、2个液化石油气地下储罐(2x10m3)。该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由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聘用的张爱萍负责。

2、燃气管道设施情况

气化站通过地下PE管线(外径160mm、内径136mm)直供方式向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建设的别墅区、维护区职工食堂供气。为维护区职工食堂供气的地下管线从食堂西侧引出地面,在距地面200至300mm高度,管道折弯90°穿墙,穿墙后再折弯90°沿墙向上,离地面米左右挂装一块家用膜式燃气表,该燃气表型号为膜式燃气表,规格与参数为:最大流量为4m3/h,最小流量为/h,最大工作压力为30kPa,转速/r,燃气表上方设阀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为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的职工食堂。

经对该食堂发生燃气泄漏时的目击证人询问调查及调阅食堂内、外部监控录像,确认20xx年9月11日18时30分左右,就餐员工闻到液化石油气味;18时34分23秒,食堂厨房突发燃气大量泄漏;18时55分29秒,食堂发生爆炸事故(注:俱乐部管理分公司监控系统时间比北京时间快2分钟,报告中的时间为校正后的时间)。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9月11日18时30分左右,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职工黄莹、刘美华、谭驰、宋小杰先后进入食堂就餐,黄莹闻到煤气味并听见类似管道泄漏的“哧哧”声,并问当日值班厨师马殿军是否煤气泄漏了,马殿军回答没有闻到,过了会又听到“砰”的一声;监控录像记录18时34分23秒,马殿军突然从后厨间跑进就餐间招呼就餐人员往外跑;18时41分左右,马殿军打电话给厨师长李国盛和行政总管刘永报告食堂煤气泄漏,根据刘永自述,他询问相关事宜,得知马殿军及食堂内的其他人员都已撤出,李全华(厨师)已关闭气化站储罐总阀门;随后,刘永先后给保安部长李运高、工程部长朱明及主管领导康必奇打电话汇报情况;18时45分左右,马殿军、李全华两人先后进入食堂内停留片刻后又退出,李全华蹲在室外地面咳嗽、呕吐;18时46分左右,马殿军用毛巾捂住口鼻后再次进入食堂,18时47分撤出,停留在食堂东门口西侧;18时52分,马殿军用毛巾捂住口鼻后又一次进入食堂,半分钟后返回停留在食堂门口;18时54分左右,马殿军、李全华2人再次进入食堂,李全华在就餐间关闭消毒柜后退出至食堂门口,此时马殿军进入后厨间北侧,片刻又返回南侧,在18时55分29秒关闭冰箱上方照明灯开关瞬间,发生燃气爆炸。

(三)事故现场情况

1、职工食堂基本情况

该食堂是公司员工就餐场所,长、宽、高分别为、13m、,面积共计约166m2,由餐厅及厨房组成,后厨灶台使用的燃气为管道液化石油气,具体布局及爆炸事故发生前两死者生前站立的位置见技术报告。

2、爆炸事故发生后的食堂建(构)筑物损毁现场情况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发现,职工食堂整个空间内发生可燃气爆炸,爆炸中心为职工食堂。爆炸致使食堂内部设施及四周墙体完全破坏,食堂附近房屋的玻璃破裂。

(四)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保安人员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甘井子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派出14名消防官兵携带抢险器材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和人员搜救。

120急救中心出动了一台急救车、5名医务人员参加紧急抢救。

公安部门出动11名干警警戒、勘查现场,维持现场秩序。

甘井子区红旗街道、甘井子区相关部门的领导闻讯迅速赶到现场,参与应急处置。

市安监局领导与相关部门人员接到报告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至当日21时50分,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事故现场的马殿军、李全华(均为职工食堂员工)两人当场遇难,无其他受伤人员。

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市政府事故调查组成立并立即开展工作,为确保现场安全,事故调查组责成市燃气管理部门指派专业队伍将气化站内两个地下储罐中的液化石油气全部导出运离现场并实施了罐内注水安全措施,该站已经停止储气、供气。

本次事故造成了职工食堂的损毁,未发生次生事故。

三、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等级、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类别:其它爆炸。

人员伤亡: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经现场勘查,事故造成食堂四周约260m2的墙体全部倒塌,166m2的食堂及新建职工宿舍一层490m2吊顶全部损坏,新建职工宿舍四层部分玻璃震碎,事故损失工作日为12000(2x6000)天,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为285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真、细致的调查询问、检查相关文件材料,以及技术组全体专家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现场检测、试验论证、技术分析和所出具的事故技术调查报告,认定事故原因及性质如下:

(一)事故直接原因

1、职工食堂燃气泄漏原因。气化站在夏季违规关闭站内电加热式气化器,也未采用空温式气化器,直接通过气相管路经气相减压阀减压的方式供气,换热面积不够、气化不完全,造成高压气相管路气体带液(即气液两相共存),液化石油气通过气相减压阀进入低压输气管道后气化膨胀,致使低压输气管道中的压力逐渐上升,经大连理工大学燃气表承压能力测试实验、以及对供气站使用的FISHER99L型减压阀减压性能测试实验表明,低压输气管道产生的压力超过膜式燃气表设计的最大工作压力30kPa,造成燃气表爆裂,导致燃气的泄漏。

2、职工食堂燃气爆炸原因。职工食堂内泄漏的燃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职工食堂员工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关闭餐厅内照明开关时产生电火花,导致职工食堂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未建立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在未进行风险辨识、安全评估情况下,擅自盲目改变燃气供气工艺流程,造成了燃气低压管道超压,是煤气表爆裂、燃气泄漏发生的主要原因。

(2)企业未认真履行指导燃气用户(职工食堂)安全使用燃气,对燃气设施未履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责任,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职工食堂存在的燃气引入管未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用气房间未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固定照明设备不防爆等不安全事故隐患,在煤气表爆裂、燃气泄漏后,不能及时切断燃气供气管路,造成燃气大量泄漏。

(3)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的气化站运行人员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其安全意识淡薄,不掌握气化站泄漏应急处理的安全技能;燃气泄漏发生后,不能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抢修,导致事故影响扩大。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企业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未组织对员工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缺乏燃气泄漏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燃气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和培训工作不到位,对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指挥、处置措施不当,对职工食堂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2)职工食堂使用燃气的安全设施缺失,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未及时切断泄漏的燃气管路。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马殿军,职工食堂厨师,不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在燃气泄漏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对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2、李全华,职工食堂厨师,不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在燃气泄漏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对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建议

1、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

(1)姜锡斌,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安全巡检员,负责企业设备设施安全巡检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姜锡斌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2)付金泉,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安全巡检员,负责企业设备设施安全巡检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付金泉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3)唐日录,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副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巡查工作,对大连东然红旗谷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指导燃气用户(职工食堂)安全用气的法律责任,对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唐日录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

(4)唐日永,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企业全面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大连东然红旗谷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违章指挥该气化站改变燃气供气工艺流程,对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对唐日永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提供了唐日永20xx年总收入17万元整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李国盛,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职工食堂伙食长,负责职工食堂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职工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李国盛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2)刘永,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后勤主管,未认真履行对职工食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的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刘永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

(3)康必奇,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负责公司人事、行政和后勤。对职工食堂员工安全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康必奇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3、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1)迟守伟,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对迟守伟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整(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迟守伟20xx年总收入60万元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

(2)兰克,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法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对兰克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万元(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兰克20xx年总收入48万元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

(三)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对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第31号令)规定,建议给予人民币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对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第31号令)规定,建议给予人民币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本起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教训深刻、惨痛,事故既反映出供气单位重经营,轻安全,忽视燃气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又反映出燃气用户对员工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的缺失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燃气经营单位和燃气使用单位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红线意识

我市燃气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起事故教训,切实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岗位,谁踩红线谁就要承担后果和责任。

(二)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燃气经营单位一是要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燃气系统安全设施严重缺失的问题,立即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在燃气系统中增加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二是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供气,安全用气。三是认真做好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提高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使用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并积极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燃气的使用单位,尤其是用气量大的商业用户,要加强对员工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员工熟知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事故调查报告【第三篇】

十堰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 “5·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5月12日13时30分左右,位于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的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开展应急救援,认真进行事故调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和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救援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5月14日,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副局长杨爱东任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十堰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十堰市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 “5·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强金矿),位于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仓房村,原名鄂陕金矿,20xx年6月更名为郧西县六斗构家河金矿,为陈兴国独资企业,年产矿石2万吨,经营范围为黄金矿石开采、金矿产品加工、销售。20xx年增资扩股,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吸纳毛军朝、王建朝入股并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20xx年5月,变更为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股东为陈兴国、毛军朝、王建朝。其中,陈兴国占有30%股份,毛军朝、王建朝二人共同持有70%的股份。法人代表为陈兴国,毛军朝任矿长,是该矿实际控制人,王建朝不参与管理。兴强金矿现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200002009054120020170,有效期限至20xx年5月2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鄂)FM安许证字(20xx)072130号,有效期限至20xx年12月13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420322000002463。矿长毛军朝未取得非煤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分别委托常天峰负责对外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王苏芳负责生产和安全工作。该矿现有职员16人

兴强金矿采矿许可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1,,;2,,;3,,;4,,;5,,;6,,;7,,;8,,。该矿井开采深度+825m~+970m。20xx年12月,湖北省荆襄磷化学工业公司设计研究院为兴强金矿编制了《开采设计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万吨/年。《开采设计方案》对主平硐(又称1坑、881硐,井口实际标高为+866m)以南200m、标高+840m~+880m范围内赋存的矿体进行了开采设计,面积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开采,设计范围内资源已回采结束。在未重新进行开采设计的情况下,其余井下采掘作业点继续沿AuI号矿脉向南延伸布置,部分采掘区域已越过南部矿区边界,并逐步临近曾于1992年开采的YD13号老窑采空区。

2、河南省灵宝市阳平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平矿业),位于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阳平街,20xx年6月7日成立,法人代表贺照民,营业执照编号为411282100002876(1-1),有效期至20xx年11月2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FM安许证字﹝20xx)XMSG301Y),有效期至20xx年3月11日(事故发生时已过期)。阳平矿业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A3074041128205-4/4。 20xx 年10月23日,阳平矿业设立郧西项目部,任命宋学国为该项目部经理,并在郧西县安监局进行了本区域安全生产许可外委施工备案。20xx年8月25日,兴强金矿与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签订了《矿山开采合同》,由该项目部承包兴强金矿的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书》。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经理宋学国,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证号13400029,有效期至20xx年1月15日。

3、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神爆破),20xx年5月,民爆产品生产企业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十堰市天神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神民爆),并作为天神民爆的控股股东。20xx年2月,天神实业通过收购重组十堰市内的爆破服务企业,成立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责任公司,是天神爆破的母公司。天神爆破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8号,爆破作业许可证编号为 4200001300016, 资质等级为三级,从业范围为C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监理,有效期至20xx年2月20日止。天神爆破在郧西等县成立了分公司,其各分公司共用天神爆破的资质。天神实业、天神民爆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杨军,天神爆破的原法人代表为冉惠祥,现实际负责人为张玉武。

天神民爆郧西分公司,位于郧西县城关镇西安大道387号,负责人胡世详。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位于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18-3号,20xx年4月7日组建,负责人段天周。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322000008757,有效期至20xx年2月20日止。经营范围为C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天神民爆郧西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任职,负责日常爆破服务活动的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5月12日事故发生前,881平硐先后有12人入井,其中+890m掘进工作面3人:阳平矿业钻眼工吴昌明、宋学交、朱荣府;+835m水仓4人:阳平矿业清碴工成良俭、杨俊和运输工阮班胜、罗龙江;郧西民爆爆破员3人:吴胜靖、冯广飞、张兆;以及阳平矿业安全员何孝国和兴强金矿生产负责人周钢。

5月12日8时,吴昌明、宋学交、朱荣府3人入井,经主平硐到达+890m掘进工作面,接好风管开始钻眼。钻眼过程中,朱荣府开三轮车出井到民爆物品临时仓库领取炸药,12时20分左右,郧西民爆爆破员吴胜靖、冯广飞(带着炸药)步行,爆破员张兆押运炸药随朱荣府的三轮车入井到达工作面,周钢随后出井。钻眼工作结束后,吴昌明等人协助爆破员进行装药联线并退至+866m主巷放炮点准备放炮,此时吴胜靖、冯广飞2人先行出井,何效国在井内巡视后出井。12时50分左右,张兆实施放炮作业,随即出井。吴昌明等人在放炮点等待约30分钟后,朱荣府和宋学交朝井口方向行进至局部通风机处准备启动风机吹散炮烟。风机尚未启动,吴昌明突然发现有一股很大的水流从上面涌过来,并瞬间涨到自己的颈部,立即抓住巷道边帮上的电缆线固定木桩,仰着头躲避水流。约7、8分钟后水流消退,吴昌明开始在附近寻找工友,并发现朱荣府在巷道边的一个岔道里,且已受伤,便背着朱荣府走向主平硐。约15时,吴昌明将朱荣府背出井口。宋学交因被水流推送至+866m平巷前面,经自救脱离险境,已在吴昌明2人之前出了井口。

水流沿+866主巷向下倾泄,在41#测量点冲垮2处密闭墙,灌入+865m采空区,从该采空区1处废弃的巷道窜入+845m水平以下区域,快速淹没了+845m水平以下所有巷道。

水流流向井底+835m水仓掘进工作面时,运输工阮班胜正驾驶三轮车行至+848m水平,涌出的水流瞬间将三轮车淹没,阮班胜抓住巷道边帮上的电缆线,慢慢趟水走出淹水区并出井。在水仓掘进工作面等待装碴的罗龙江、成良俭、杨俊等3人被水流封住出口,无法脱险。

2.事故报告情况 阮班胜出井后,立即向阳平矿业项目部经理宋学国报告。14时48分,宋学国到兴强公司办公室向公司分管生产的负责人王苏芳汇报。王苏芳立即赶赴现场,一边安排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一边指挥人员开启井下潜水泵向井外排水施救。16时50分,王苏芳向兴强公司总负责人常天锋电话汇报事故情况,并等待外部救援。17时30分,常天锋向郧西县香口乡人民政府报告事故。

3.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5月12日18时许,十堰市人民政府和郧西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迅速启动了事故抢险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动全县力量展开救援,迅速将3名受伤工人送医急救,搜救失踪的3名工人。

按照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和许克振副省长的指示要求,省安监局领导率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并协调有关方面紧急调集设备和专业人员支援。十堰市委、政府领导相继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调动当地公安、安监、水电、医疗等部门和矿山救护队展开抢险救援。经过61小时不间断抢险救援,最终在井下水仓掘进工作面附近找到3名被困的遇难者遗体。郧西县组织工作专班妥善处理了遇难者家属安抚、补偿等善后事宜。 4.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1)罗龙江,男,32岁,郧西县关防乡包耳场村6组人,运渣工,死亡; (2)成良俭,男,54岁,郧西县关防乡钟坪村8组人,杂活工,死亡; (3)杨 俊,男,22岁,保康县后坪镇堰塘冲村3组人,运渣工,死亡; (4)宋学交,男,45岁,郧西县关防乡包耳场村3组人,掘进(钻眼)工,重伤; (5)朱荣府,男,35岁,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1组人,掘进(钻眼)工,轻伤; (6)阮班胜,男,37岁,关防乡关防铺村8组人,运渣工,轻伤。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兴强金矿在881平硐长期存在越界开采,该平硐的+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上部存在老窿积水,该巷道越界掘进至AuⅢ矿体老窿水下部,工作面与老窿水体间的岩层厚度左右,作业人员在水体下冒险顶水作业后,受自重和爆破震动影响,抗压强度不足以抵抗老窿水体的压力,导致岩层被压穿,发生透水事故。透水后,水流沿+866主巷道向下倾泄,在该巷道41#测量点冲垮2处密闭墙,灌入+865m采空区,经该采空区废弃的

巷道窜入+845m水平以下区域,并淹没了+845m水平以下所有巷道,将正在+835m水仓清渣的工人淹没,造成人员伤亡。

(二)管理原因 1.兴强金矿安全管理混乱,存在大量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矿山防治水不到位。企业防治水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形同虚设,无防治水综合措施,没有专用探放水设备,没有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详细情况。工作面掘进出现顶板淋水加大现象,没有作为透水预兆处理,继续安排爆破施工。二是技术管理不到位。兴强金矿和阳平矿业项目部均未明确技术总负责人,设置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图纸作假,图实不符。施工不进行技术交底,工作盲目冒险作业。开采方式不规范,矿山20xx年开采设计范围外的所有延伸工程项目和4个独立生产系统都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探矿掘进巷道和水仓施工无专项设计、无操作作业规程、无专项应急预案。三是安全投入不到位。+845M水平以下作业区域无第二安全出口,独眼作业。井下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阻燃风筒和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未按照规定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矿长长期不在岗位,委派人员无非煤矿山安全资格证,实际控制人无任职文件,无相应资格证书。发包单位以包代管,承包单位对项目部不进行实际管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爆破作业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透水预兆识别能力差,对水害防治认识不足。五是长期违法越界开采。兴强金矿超设计范围开采,将延伸开拓巷道布置在矿区范围之外,并将巷道故意指向矿界外的金矿体,最终导致巷道与老窿水之间的岩层被压穿发生透水事故。同时,该矿还在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申报虚假整改材料,擅自组织探矿巷道和水仓施工等生产活动。

2、阳平矿业对兴强金矿项目部安全管理缺失。阳平矿业对兴强金矿采掘工程实行总承包,其项目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员工对透水预兆不能正确辨识和处置,冒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在发现掘进工作面淋水增大后,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未及时向发包单位和郧西县安监局报告,仍然组织生产。

3、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爆破作业不规范。该公司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为非法违法开采活动提供爆破服务;没有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和《爆破作业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爆破人员违反爆破作业规程,起爆后未进行“是否存在盲炮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检查,放弃了防止事故的把关环节,致使透水事故隐患发展为较大事故。

4、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一是当地安监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一方面,尽管当地安监部门对该矿山企业进行过多次执法检查,排查出了一些隐患并要求企业整改,但对企业整改与否没督办到位。另一方面,没有认真开展复工前的隐患整改工作,没有严格执行复工审批程序,对企业的虚假申报不严格把关,甚至放任自流,让企业钻空子进行违规生产。二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该矿越界开采监管不力。该矿长期越界开采,仅5号坑一个掘进探矿方向就越界迂回掘进300多米,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未制止。今年以来,郧西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其下属管理所先后两次联合到该矿进行例行巡查,均在检查表格中“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项目上填写“否”,对该矿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严重失察。以致该矿的非法越界开采活动没有受到依法打击,乱采乱挖最终引发事故。三是当地公安部门对爆破物品购买把关不严,对爆破公司监管不力。在该矿春节停产、未批准复工期间,批准给该矿供应3吨炸药用于生产,客观上使该矿的非法开采活动具备了爆破条件。对天神民爆和天神爆破公司生产作业活动监管不力,没有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制定爆破作业专项方案。

5、当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当地县、乡政府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尚未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力度不大。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5·12”较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吴昌明,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掘进钻眼工,+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掘进班负责人,发现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后,仍然组织班组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吴胜靖,天神爆破爆破员,+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组负责人,对爆破作业场所实施爆破后的现场安全检查不足,违反《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操作规程,未履行规程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何介银,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5月11日出现的透水预兆未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作业,对安全隐患处理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其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4.王苏芳,兴强金矿实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没有取得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安全,违章指挥采掘施工,违规生产、越界开采,重生产,轻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毛军朝,兴强金矿投资人、控股股东、矿长,兴强金矿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没有组织查明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存在的水害隐患,未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措施并有效落实;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实施“三同时”;安全投入不到位,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排水系统不完善,没有按规定进行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对外包工程安全监管不力,以包代管,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停止承包作业;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在矿区范围外非法组织采、掘作业等,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省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6.宋学国,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经理,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透水预兆识别能力差,水害防治认识不足。在兴强金矿对+890m探矿巷道没有进行技术交底,以及没有编制+890m探矿巷道施工设计、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情况下,仍然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导致透水事故发生。并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失效的情况下,仍然违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省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7.陈兴国,兴强金矿投资人,法人代表。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实施“三同时”;安全投入不到位,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排水系统不完善,没有按规定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对外包工程安全监管不力,以包代管,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停止承包作业;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在矿区范围外非法组织采、掘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省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8.常天锋,兴强金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无视安全隐患的存在,填报“无安全隐患,符合开工条件”的虚假情况,使用合同公章代替行政公章,向监管部门申报复工复产;并向公安部门申请大量民爆物品,违规组织复工复产,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胡安生,原十堰市矿山救护队下属的“湖北省安科中心十堰分中心”总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注册职业健康评价师,持有安全标准化评价员证书。20xx年,在矿山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中,假冒具有资质的公司,伪造文书,为兴强金矿出具虚假评价报告,致使该公司非法获得三级标准化企业授牌,并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依据。20xx年3月,以个人名义与兴强金矿签署《安全技术服务协议》,并受聘作为郧西县安监局派出的专家,到兴强金矿进行复工前安全检查,未认真履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等职责。其出具虚假报告和履职不认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颁证机关依法吊销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资质证书。

10、李仁山,男,中共党员,中共郧西县香口乡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兴强金矿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明知兴强金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且上报资料不真实,在节后复工申请审批时违规签署验收意见,使兴强金矿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复工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视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党纪政纪处分。

11.李功德,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兴强金矿长期违规无序开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监管查处不力;在明知该矿不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签署复工复产审批意见,使兴强金矿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复工并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视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党纪政纪处分。

(二)建议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人员 1.胡书华,男,中共党员,郧西县香口乡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协助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兴强金矿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签署兴强金矿复工申请的验收意见,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李正署,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安监局矿山监管股股长。未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非煤矿山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失察失管,对兴强金矿长期违规无序开采、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监管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3.张卓,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土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采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疏于巡视检查,对兴强金矿长期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失察失管,导致兴强金矿在越界开采过程中发生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4.王太雨,男,中共党员,郧西县香口乡乡长,作为该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不到位,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对违规审查通过兴强金矿复工验收等问题失察,对本地连续发生较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张贵斌,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安监局局长,负责安监局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机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6.余吉军,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主持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监督管理不力,对该公司和兴强金矿民爆物品使用审批把关不严,以致违规供应民爆物品,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胡君,男,中共预备党员,郧西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矿产资源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兴强金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8.刘伟,男,中共党员,郧西县香口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县级),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党政同责”要求不到位,对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问题失察,对本地连续发生较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江本华,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矿山资源管理工作。对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不力,对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采监管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陈劲松,男,中共党员,郧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全县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不到位,对郧西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矿山资源管理中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失察,组织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程良民,男,中共党员,十堰市安监局副局长,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对郧西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贺照民,阳平矿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建议由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四)建议行政处罚的单位 1.郧西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企业法人和矿长等主要负责人长期离职脱岗,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建设项目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违法越界开采;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未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培训不到位,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知识,导致事故发生,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议由省安监局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规定上限的罚款。

2.河南省灵宝市阳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兴强金矿项目部疏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罚款,移交河南省安监局处理。

3.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在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违规为矿山提供爆破服务;爆破作业不规范,未按照《爆破作业规程》和《爆破作业委托服务合同》对现场进行爆破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未停止服务,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省安监局依法给予罚款。

(五)其他处理建议 1.责成郧西县香口乡人民政府向郧西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责成郧西县人民政府向十堰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省政府领导约谈十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地特别是十堰市要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培训,严禁“独眼”掘进开采,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步伐。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第四篇】

汉语被公认为世界上极为难学的语言之一,无论在声调还是词语的组合或者表述意思的完整性和确切性上,在世界将近三千种有文字的语言中都是屈指可数的。也是全地球上使用人数最多的高达十四亿人的语言。汉语在词语中的使用量远远高于其他各种语言。特定的韵律式的诗词、对联,结构严谨简单且含义广泛的成语都是这门语言独特的表达方式。汉语是中华民族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然而因为她的博大精深,想学好汉语,绝非易事。

大部分学生把语文看作是一件被动的、受限制性而又得不到分数的课程。无论他们是否在生活中把语言表达地得体或者完善,他们总是认为只要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就好了。华丽的词藻和洋溢着文采的句子那些是头脑中很敏感、很忧郁的遇到数学就犯愁的内向的孩子们的特点。其实不然。擅长语文的人,文学修养也是从小逐渐积累起来的,他们不是生来就偏爱语文。那么语文究竟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什么样的位置。我们为此特意走进社会,对此作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一、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1、调查目的,是为了明确现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人究竟抱有一种怎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所终日接触的语言。而我们的母语在日常生活中究竟如何体现和运用。

2、调查对象,小学的学生一直到四十岁左右的成年人。我们认为,这样的调查群体基本涵盖了社会上的各个层次人员,不同的职业,年龄,性格,受教育程度上都有体现。

3、调查地点,我所在的中阳县城比较开放的县城,人群的受教育程度比例来说是相对较好的。

4、我们利用节假日、周末的全天进行调查。因为是小学教师,所以被调查者大部分是比较配合的。

二、调查的过程

在3月期间的中阳县图书馆里,我随机采访了一位年龄十七岁的高二女生。她在一所普高。我们问起她对于语文的喜爱程度时,她腼腆地笑了一下说,因为自己理科很差,所以只有把心思集中在文科上拉分,虽然自己并不是很喜欢写作,不过这样总比钻研理科要好。当我们问她一些日常生活中能用到的政治、历史事件但是不是高中课本上能学到的时,她的表情显得很无奈。一些新闻上,国际时讯上,历史读物上的事件对于这个高中生而言是很陌生的。

我们又随机采访了一个高三的男生。他属于另一所普高,也是学文科的,同样不是很喜欢写作。他告诉我们,平时因为太多的政治概念,地理历史需要背诵,理科方面的知识需要练习,他或者他的同学们都很难拿出时间来看些课外的书籍,周末也只有半天的休假,家里因为人多他不得已才来了图书馆。也许从小也没养成看书的好习惯吧,他觉得自己的词汇量很匮乏,话说出来很俗气。在阅读中自己明明把体会到的都说出来了,老师总是说不对。他有些抱怨地说道:“阅读写的就是自己的感悟,却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答案,真是强人所难。”我们再提及似乎应该多看些增长词汇量的书籍或者辞典的时候,旁边他的一位同学说,数学想及格都难,别说看那些了。

一家快餐里,一个带着只有看起来五六岁的孩子的中年妇女欣然地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她是一位语文老师,告诉我们现在的学生大多在语文上考不了高分的原因是他们的词汇量实在太可怜,明明很简单的段意就是不能用语言归结得明白。作文要么是那种很低调自己觉得深沉的文笔写出的无病呻吟的东西,要么是那些很幼稚完全让人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笔法。这是普遍的学生在语文考试中得不了高分的原因。其实基础知识里所讲到的很匮乏,永远是那么点东西,就算这样很多学生都不去背,更别说他们能有什么文笔的积累了。不过确实,科目实在太多了。现在语文教育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应试,真正的文学远远不是在课堂上所能学到的。

教辅专柜前,一位三十四岁中年男子接受了我们的采访。身为副编辑的他笑着说,现在的教材编写者我不明白是怎么想的,小学课本里的课文很深奥,而高中的却很浅显,奇怪的是,初中的部分竟然很大程度上地把语法知识都删得差不多了。侄子明年高考,到现在连什么是主语谓语宾语都不能完全搞明白,而女儿才上小学,课文里却总能出现一些语法上的东西,让人匪夷所思。现在高中课本无论涉及的范围或者层次上都不太能赶上时代发展的潮流了,__年的书还在用__年的说明文。很多老文章固然经典,但是孩子们并不认可,在课外他们又不可能主动去读些书看些报纸,仅仅凭教材上的局限性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其实很多近年的好文章完全可以放到教材上,内容只要老师讲,凭十七八岁的思考能力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编教人也有苦衷吧,毕竟我们现在的素质教育还需要很大的提高

动漫专柜前。一群模仿着各种叫声的小学生吸引了我们的注意。他们显得很好奇,非常配合我们。他们的回答中不难发现,不喜欢语文的原因是因为要写作文,数学起码比作文要有趣。那么为什么不多看看历史的课外书提高作文水平呢,孩子们的回答是,没意思。还不如上网玩两盘游戏。……

三、调查结果分析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总共有180人接受了我的调查,其中有32%的人认为,语文学习只要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就好了,没必要太过重视;26%的人认为,语文学习纯粹是为了应付学习和考试,不丰富的词汇并不会在日常生活中影响到人们的生活,采取一个中立的态度,这部分人大多是学生;7%的人觉得语文比较重要,只是对于作文来说很头疼,不过平时写的也不多,所以不是很重视;11%的人觉得有必要多看看书,不过日常生活已经很繁琐了,平时没有时间读书或者能静下心来读纯粹文学类的东西,很多周围的人也很少能涉及;还有9%的人并不配合调查;只有15%的人认为语文很重要,无论在素质或者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能体现出来,自己平时也尽量抽出时间来阅读书籍,喜欢写文章之类的事。

我们节选了大部分都是受过十年以上文化教育程度的人采访,而结果我们却为之心酸。这仅仅列举了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从以上采访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共同点: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在现在这个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里我们已经逐渐地淡化了它们。我们在网络中能寻找到各自需要的东西,但是我们宁可听听歌,看看电影也不愿意静下心来去读一本书,看一段历史或者哲学。这是很让人悲哀的现实。

四、对调查结果的思考

1、语文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必要性

语文是其他学科的基础,是学好其他学科必不可少的工具。这是上小学时,语文老师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文学,而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后者的决定性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理性体现和延伸。文学的修养往往从语言的表达上能看出来一个人的素质和受教育程度,而素质直接影响到一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生存条件。

语文同样是一个人一生中离不开的工具。不管我们将来从事什么工作,听说读写的语文基本功都是不可缺少的。它将制约着我们事业的发展和生活的质量。工作中我们不理解领导的意思会办错事,生活中我们不明白同事的暗示常常会闹笑话,当别人问起我们一个他不认识的词语我们羞愧地说自己也不知道时,那种窘迫恐怕只有到那时候我们才会了解。

语文,语言和文学。我们一直在强调积累。语文绝对不是那种一日之寒可冰冻三尺的学科,你也许可以掌握了一个勾股定理从而推导出和角公式和倍角公式从而明确的正余弦定理,但是你不可能把一系列的成语用这样的方式推导出来,而且诗词歌赋也并非公式化的东西。说起来数学无非是把几个公式背过然后翻来覆去地拐弯抹角地变换。一个E=mc2就解决了不知多少问题。这是数学。其实语文一样是这样,只是她太精辟。我们能发现,我们也就是无非掌握了日常生活中的三千个汉字就能组合出几百亿句不同的话,一个音律里几十个字作结尾,我们的历史上就出现了上万首名诗卓词。说起来,语文确实比数学难学得多。

2、我们对学习语文的建议

(1)兴趣决定方法,方法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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