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普惠督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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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普惠督导汇报1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天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督导评估的通知》(津教督〔20xx〕18号)相关要求和宝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实际情况,20xx年10月,我区制定了《宝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意见(20xx-20xx年)》,并按计划执行。20xx年10月,又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津教督导室〔20xx〕9号)要求,对《宝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意见(20xx-20xx年)》进行了调整,重新制定了《宝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意见(20xx-20xx年)》。20xx至20xx六年间,宝坻区教育局统筹部署、稳步推进,高效完成了全区168所幼儿园及托幼点的督导验收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按照《天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细则(20xx-20xx年)(试行)》的要求,逐年分批次对全区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区级督导评估。截至20xx年10月,共督评168所幼儿园、托幼点(含2所20xx年教育事业统计不在册托幼园所)。合格147所,不合格21所,合格率%。不合格园所经整改复评,大部分达到《细则》要求,但个别民办园所仍存在差距,对无整改条件或整改不利的部分民办托幼点予以关停。几年来,关停民办托幼点28个,由托幼点提升为民办幼儿园25所。区教育督导室将加大对不合格园所整改的督导力度,启动复评程序,截至20xx年12月31日,对仍达不到办园行为标准的20xx年秋季不允许继续招生。
二、实施过程
(一)统筹部署,抓顶层稳步推进
按照天津市关于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评工作要求,宝坻区成立了以主管教育的副局长为组长,教育科科长、督导室主任为副组长的督评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督导评估工作。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将督评工作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20xx-20xx年,前期接受督导评估的152所幼儿园陆续完成督导平台上传录入;20xx年9月,依照20xx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圆满完成最后16所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工作。
(二)优选人员,严标准精准落实
一是抽调我区教师发展中心学前教研员、优秀园长、骨干教师,组建区级督评专家组,保证督评质量。二是组织专题培训会议,详细解读评估细则和程序,明确、细化督导评估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确保评估公平公正、标准统一。三是落实督评、指导有机结合的原则,加强在督导全程的伴随性、针对性指导,使办园行为督评要求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抓提升督促整改
一是健全“一园一书”制。现场督导结束后,各评估小组及时汇总意见、建议,区教育督导室按照“一园一书”向参评幼儿园、托幼点下发《督导意见书》,各托幼园所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夯实责任、限时整改。二是健全跟踪核查制。即以创建为契机,坚持精准方略、巩固提升等原则,责任督学全程追踪整改情况,区教育督导室对实地督评中各园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随机督导,依据督导意见书反馈问题逐条核查,真正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作用,有的放矢的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化办园水平。
三、取得成绩
(一)办园条件持续改善
20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实现了质的飞跃。一是整体布局逐步优化,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优化资源布局,累计提供学位万个,投资亿元。其中,宝坻城区新建14所幼儿园投资亿,提供学位5190个;接收的'7所小区配套园所装修、购置设备投资2800万,提供学位1860个;有效解决学位不足、入园难问题。二是改扩建、加固改造农村幼儿园77所,提高了农村园校舍等级,消除了校舍安全隐患,让农村各类园所硬件资源实现持续性改善。三是加强办园条件规范化管理,各类园所对照办园条件要求更新各种教学、生活、卫生、安全等设施设备,优化园所室内外空间布局,三级监控全部安装到位且运行良好;民办园所选址位置逐步优化,校舍坚固、各种证照齐全。
(二)安全卫生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各园所安全卫生管理、防护、检查制度健全,工作预案详实有效;安保人员大多达到年龄、人数标准,“三防”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食品进出关口,全区托幼机构实现食材统一采购,源头可追可溯;日常监督措施有效,“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充分发挥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监督作用。三是强化卫生保健管理。各托幼园所均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严格落实新生入园体检、晨午检等卫生保健工作要求,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常态化推进、高标准落实。无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五年来,宝坻区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多数园所走向追求高质量教育的快车道,逐步实现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一是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保教行为日益规范。宝坻区注重发挥市级卓越工程、乡村骨干教师提升工程等项目参训人员辐射引领力度,加大区级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培训、园本培训、各类业务比武等活动的管理力度,引领各托幼园所掌握科学保教理念、规范一日生活各环节组织指导,持续推进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质量明显提升。二是教学改革持续推进,生活化、游戏化理念落地生根。宝坻区以7所示范园为龙头,以两次承办市级精品教研展示活动为契机,聚焦教学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成“生活课程游戏”一体化域本课程特色,积累大量立足本土资源的生活化、游戏化课程案例;注重发挥园所、学校、教研三方合力,形成“三年浸润、大班重点推进、暑期不间断”三结合式幼小衔接“宝坻模式”。三是组团联动、形成合力,助推全区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以城区公办园所、街镇中心园所为龙头的“携手共建”机制,将公办、民办,城区、街镇园所联结成发展共同体,从办园理念、课程设置、队伍建设、膳食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互学互助、整体发展。
(四)教职工队伍逐步优化
一是持续加大招聘力度。20xx-20xx年招聘专任幼儿教师1032人,保育员303人,极大地缓解了幼儿教师结构性紧缺问题。二是持续加大培养力度。立足发展需求,持续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青年教师在岗培训、保育员能力提升培训、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引领式培训,有效提升了不同层级教师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培训、考核、日常监管一体化师德建设模式,逐步形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为良好师德风范打造奠定了基础。四是持续加强园所队伍建设监管。指导各类园所立足实际开展教师专业化水平打造、职业素养提升等团队建设活动,有效提升了宝坻区学前师资的专业化水平和职业认同感。
(五)内部管理不断规范
幼儿园内部管理不断规范,管理水平在培训、检查、指导过程中显著提升。一是园长负责制精准落地,多数园所已构建起党组织领导、行政负责、各种群团组织参与的民主决策和监督管理机制,各种管理机制、运行体系逐步健全,管理的规范性、实效性持续提高。二是收费管理逐步规范。各园所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及时公示,收支较为合理、内控制度健全。三是招生工作有序推进。20xx、20xx宝坻城区幼儿园积极推进“志愿报名系统派位”的招生方式,招生改革平稳有序、秩序良好。
四、存在问题
综合督导评估和实地跟踪督导情况,我区部分幼儿园在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办园条件:部分园所办园条件有待改善。一是园所室内外场地布局缺乏规划,利用不合理、不充分,户外场地不足、缺乏多样性。二是部分民办园、托幼点没有独立的衣帽柜,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足,玩具材料不够丰富和充足,不能满足幼儿日常组织区域自主游戏的需要。
(二)保育教育:部分园所保教活动规范性不够、质量不高,水平差距大。一是幼儿一日生活环节设置存在不合理现象,户外活动、游戏活动时间难以保证或户外体育锻炼活动质量不高。二是游戏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效果不扎实。部分街镇村办园、民办园游戏时间不充分、材料不充足、层次性缺乏,对幼儿在游戏中学习与发展的指导缺少针对性、持续性和有效性。三是部分园所对教学实践研究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能力方法不足,不能很好地设置课程、选择策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教职工队伍:对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质量参差不齐。一是部分园所园长专业性不够,领导幼儿园内部管理和促进教师成长的能力不足。园所队伍建设管理缺少规划,不重视文化管理和职业素养培育。二是教研制度、计划教职工培训和教研活动方案实效性不强,组织深入性不够;缺乏激励机制,导致教师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不能获得持续性提升,教职工队伍业务能力整体不高。
五、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学前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建设为契机,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幼儿园等级评定为抓手,科学推进“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
(一)持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强基础。一是优化资源布局,持续加强资源建设。结合三孩政策、人才引进、小区布局及人口情况,统筹园所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措施,扩充普惠性学位供给。二是加大精准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对部分办园条件未达标的园所要坚持一园一案,多种方式补齐短板;三是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监管力度,严格和规范民办园审批制度,建立民办园竞争和淘汰机制。加强属地监管,达到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鼓励提升为普惠性民办园;对存在安全、卫生等各类隐患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民办托幼点,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直至取缔。
(二)持续加强协同联动,缩小差距提质量。一是充分发挥示范园所、名教师、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强化“携手共建责任区”工作效能,推进示范园、薄弱园,公办园、民办园同标准、同活动、同指导、同提高,持续缩小民办园公办园差距。二是加强教研科研支持引领作用,加强观摩研讨和经验推广,有效落实生活化、游戏化课程实施,推进“生活课程游戏”一体化域本课程模式落地开花;持续推进幼小双向科学衔接,助力“三结合”式宝坻幼小衔接经验广泛推开。三是依托《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发挥督评、指导及持续跟进的作用,提升保教质量。
(三)持续加强师资管理,破解难题促发展。一是继续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缺口。有序推进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推动民办园所教师持证上岗和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培训教研力度。继续做好新教师培训、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培训、城乡一体化研修等业务提升工作,鼓励支持不同水平、不同园所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三是继续加强教师师德素养提升和权益保障,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民办园教师权益待遇管理,保证民办园教职工队伍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幼儿园,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为到2035年建成质量一流、公平普惠、优势突出、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幼儿园普惠督导汇报2
根据省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大荔县关于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工作通知》要求,20xx年9月13日—22日,县教育督导室分两个小组对我县24所年度任务园普及普惠达标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此次督导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年初目标任务,此次督导幼儿园共计24所,其中公办园4所,民办园20所;省示范3所,一类园21所。24所幼儿园均为普惠园。督评组现场听取汇报24份、查看功能部室和重点场所168处、查阅档案资料100余盒、访谈师生96人。全面检查了办园条件、班额设置、师资配备、制度建设、科学保教、待遇落实等方面工作。
二、工作亮点
1.党建引领,组织活动规范化。各中心校、园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组织健全。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10所幼儿园已单独建立党支部,其余14所园党员不足3人的,与中心校建立联合党支部。组织活动常态开展,党建资料管理规范,党员教师充分发挥了标杆作用。
2.规划科学,园所规划标准化。各幼儿园整体环境干净卫生,区域合理,符合幼儿特点。户外活动区域划分明确,大中型玩具数量达标,无安全隐患。活动室能根据需要设置区角活动,多媒体设备班班通,网络全覆盖,防寒降温、消毒通风、安全饮水等一应俱全,幼儿一人一床一杯一巾得到很好落实,桌面玩具基本满足幼儿活动需要,幼儿园整体装备得到提升。
3.底线思维,安全防疫常态化。各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类预案详实,园所与教职工、家长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教育、演练活动有序开展,安全监控、应急灯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各园防疫物资充足,消杀工作常态进行,门禁制度严格,扫码、测温、登记,操作规范,来访登记表项目全,记录细,为园所师生把好了安全防范第一道关。
三、共性问题
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所查24所幼儿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办园条件还有短板。所查24所园,大部分园办园条件距标准还有差距。幼儿生均室外活动场地、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生均绿化面积均不足,个别园设置的盥洗室、厨房面积均不达标。城区园存在大班额问题。多数园幼儿图书种类少、复本率高,可读性不强,绘本持有率低,教师专用指导用书不足。
2.创建意识有待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是一项国家级创建工作,我县将于20xx年迎接国家验收。结合实际,我县下达了年度创建任务书,分年度推进县域学前教育创建工作。从24所园的督查现状看,各幼儿园自查工作不细、创建氛围不浓,教师对创建指标不清,园所没有针对短板制定整改工作计划,任务推进缓慢,影响年度任务完成率。
3.园所文化功能缺失。一是部分民办园对园所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体现“三个大力宣传”要求和园所个性特点,环创区角设计布置缺乏启发性,园长对园所文化的作用和功能缺少深层认识。二是各园非“儿童化”“教育化”的文化形式不同程度存在,忽视了德育教育和园所文化对幼儿身心健康的熏陶作用。
4.保教队伍缺员严重。所查24所幼儿园按“两教一保”标准应配备保教人员579名,现有保教人员429名,缺150名。农村园普遍为“一教一保”或“两教轮保”,个别园甚至班均保教人员不足两人。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和专业对口率低,4所公办园幼儿教师共计117名,教师资格证持证人员77名,持证率%,持幼教资格证41名,专业对口率为35%,临聘人员39名,均为无证人员;福安、崇业两园存在大班额现象;20所民办园共计临聘保教人员396名,持证人员134名,持证率%,其余均无从教资质,没有达到全员持证要求;城乡规模均无专业保健人员。
5.培训机制没有形成。一是我县学前教育县级系统性专业培训次数少,培训对象仅限于园长层面或公办园,对民办园教师、保育员、保安没有做到定期培训、统一管理,教职工持证上岗率低。二是培训经费普遍没有达到5%的占比要求,教师每学年培训学时低于72学时标准要求。三是公办园转岗教师没有专业培训经历,农村幼儿园园长普遍没有上岗证,园长政策意识、规范管理意识、工作水平较低。四是园本研修流于形式,主题不明,游戏活动载体少,没有达到大中小班每学年各30个的标准,园本研修实效差,研修成果对实际保教活动指导性不强。
6.教师待遇保障不力。一是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五险一金”等合法权益普遍没有得到落实。二是公办幼儿园临聘人员,没有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这与《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7号)要求不符。
7.科学保教水平不高。一是园长理念不新,没有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与“五大领域”教育内容要求;二是保教人员职责不明,户外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晨检、消毒等环节落实不细,一日生活流程计划与实际操作不符。三是保教活动随意性大,活动教材使用混乱、不规范,“小学化”问题突出。
8.恶性竞争管理失衡。农村民办幼儿园通过私自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争抢生源,导致区域招生秩序混乱,幼儿伙食标准、保教活动质量下降,安全管理风险增加,幼儿健康与发展、保教活动的科学性无法保证。
四、个性问题(见附件)
五、督导建议
1.持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要科学规划城区公办园,解决公办园学位不足的问题;农村园要对照标准对园舍进行改(扩)建,增加幼儿活动面积、桌面玩具和区角材料,按标准添置适合幼儿的`绘本书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2.加强培训学习,吃透创建指标。各中心校、幼儿园要加大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学习宣传,要从县域学前教育发展的全局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各幼儿园要从园所发展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强化指标的学习和应用,以反馈报告为导向,摸清家底,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提升整改实效。
3.重视内涵发展,提升育人氛围。各园在做好“三个大力宣传”“三个文化”的同时,要以办园理念为中心构建园所文化,突出环创、区角的生本主题,用文化滋养幼儿成长、用文化引领园所内涵发展,努力创建园所文化品牌。
4.健全准入机制,配足配齐教师。要结合当前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形势,科学规划幼儿教师岗位数量和入职门槛,加大对转岗教师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公办园师资队伍,逐步提高专业教师在教职工占比;各民办园要按照“两教一保”和实际岗位需要,配足配齐教职工,通过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在园教职工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和岗位培训,努力达到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切实提高保教保育保障水平。
5.强化师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建议协调财政部门把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培训工作落得实。根据民办园群体大、教师多的实际,通过高校定制一批、政府购买一批等方式,解决幼儿园专业教师、保安、保育员、保健医生等人员不足的问题,突出对园长核心素质的培训,建立资格准入机制,不断提高民办园软实力。各园要主动作为,通过“国培”“省培”“走出去、请进来”等培训形式,加大培训投入,促进教师培训学时达到标准。
6.强化问题协调,落实权益保障。建议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收入、“五险一金”和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同工不同酬等工作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幼儿教师收入保障机制,全面调动民办园的办园积极性和教师工作主动性。
7.严格规范管理,提升管理实效。要加强民办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纲要》和“五大领域”课程要求,坚持“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营造遏制“小学化”“保姆化”的氛围。同时,要针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形势,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对标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营造良好的办园环境,提高县域学前教育保教保育质量,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水平。
幼儿园普惠督导汇报3
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市级复评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泰政教督函〔20xx〕3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网上督评的基础上,于20xx年3月23日-3月30日组织专家督导组通过实地核查、访谈等方式,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对泰山区外国语漫园幼儿园等45处城乡公办园、民办园和偏远地区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办园行为市级复评,同时开展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项督导,形成督导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泰安市现有幼儿园1419处,其中省级示范园216处,省一类园430处。在园幼儿202307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20493人,专任幼儿教师(包括园长)16795人。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778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53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全面完成了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指标任务。20xx年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0处,76所幼儿园通过了省示范园验收,64所幼儿园被评为省一类幼儿园,全市办园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成效
(一)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自20xx年起,我市先后实施了第一、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抓手,以“扩大规模效益、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调整农村幼儿园布局,实现了定点幼儿园覆盖人口3000人,规模达到3个班以上。在城区,以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整治为抓手,以“科学规划布局、规范建设使用、促进提质扩容”为重点,对不规范和无证办园,分类施治,不断扩大普惠幼儿园规模。近三年,累计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亿元,新改扩建幼儿园299所,新增学位万个,有效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办园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实地抽查的幼儿园均有固定的办园场所,园舍独立完整,选址合理,科学实用,通风及采光良好。办园资质均符合要求,都有办园许可证。各园活动室、功能室的设置和设施的配备也有一定的改善。幼儿园教室内配备了电脑、电钢琴、投影仪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网络实现了幼儿园全覆盖。设置了户外硬化、软质场地和多个室内活动区角。室内外设施设备和保教、卫生、生活设备基本达到办园条件。园内场地安全、舒适、卫生,社会认同率较高。
(三)安全卫生保健扎实有效
各幼儿园都实行封闭式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比较到位,严格落实了外来人员入园引领登记制度。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按计划开展符合幼儿特点的应急演练。各园均有水质检测合格证,并定期清洗供水设备,更换滤芯。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均有效,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堂炊事设备、安全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正常使用。各园近5年内均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家长满意度较高。
(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幼儿园均和教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积极落实社保和相关待遇,做到了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各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师德师风教育,在活动中提升了教师的道德素养。制定了年度教师、保育员、保安、食堂操作工等培训计划,教职工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五)幼儿园保教质量显著提升
各幼儿园能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幼儿一日生活安排比较合理,每天户外活动时间能保证两小时。能为幼儿提供挑战、丰富、生态、开放的游戏环境,充实丰富、生态、低结构、安全、卫生的游戏材料,室内室外活动兼顾,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较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未发现教职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各园还努力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要求每位教师把自己融入环境之中,理解、尊重幼儿,使幼儿处于被尊重、被关爱、受鼓励的环境中,将优质的教育环境展示于社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优质公办园所数量不足,村办园办园品质不高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向城镇流动人口加快,农村幼儿园闲置学位较多,但城镇幼儿园学位供给紧张,特别是群众对城区优质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需求日益增长,城区优质园所数量不足。村办幼儿园分布零散、规模小,管理和保教水平低于城镇幼儿园,学前教育城乡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办园条件需进一步完善
部分幼儿园存在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等不达标情况。有的小规模幼儿园玩具种类不足、数量少,不能满足需求。各类园舍档案需进一步归档保存。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不足,所查公办幼儿园大多数无在编公办幼儿教师。部分幼儿园聘用的教师工资较低且未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未给教职工缴纳交齐五险一金,工资待遇落实不到位。有的幼儿园教师持证率偏低,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较少,生师比例偏低,教师学前专业比例有待提高。个别园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
(三)幼儿园安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部分幼儿园校门外没有张贴学校与交警、派出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属地街道(村庄)电话联系公示牌,无联合执法方面的档案材料;安全制度没有结合实际做到一年更新一次,应急预案不使用,没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职责,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有的幼儿园没有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每季度一次应急演练,没有实际操作方面的技能培训材料。“消防器材”专人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幼儿园食堂内、教学楼消火栓内没有每月一次检查记录,厨房操作间未安装防火门,没有配备灭火毯,食堂内灭火器距离油锅较远,灭火器数量不足、使用过期灭火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个别幼儿园教室只有一个出口,楼梯空间狭小,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不具备消防逃生条件;消防控制室无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无值班记录。个别幼儿园存在建设年代久远的陈旧园舍;无基建档案,无法提供园舍加固档案材料;园门口无硬质防撞柱;保安人员非正式安保公司人员。
(四)幼儿园内涵发展需进一步提升
目前大部分幼儿园存在用制度代替章程的现象,制度不具体,对幼儿园章程的理解、把握不到位、内容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章程管理欠规范、欠系统。园所环境创设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室内环境创设不符合幼儿的审美与发展规律。幼儿园室内游戏材料匮乏、单一,无法为幼儿提供自由选择的游戏空间。教师队伍专业化不足,部分教师没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课程观,对于幼儿控制性比较强,放手游戏比较少。部分民办幼儿园课程设置不规范,存在学识字、学拼音等“小学化”现象。个别民办幼儿园不重视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差,环境陈旧,水杯消毒不严格,幼儿毛巾放置间隔距离不够,室内光线亮度不足,影响儿童视力发展。
(五)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有的'县市区未使用全国统一的“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评估对象的选择未突出重点,对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到位,评估结果运用不充分。
四、整改要求
(一)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制定落实《泰安市第四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将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并明确任务目标和阶段性实施措施,加快创建步伐。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大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优化资源整合,改善办园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对于位置偏远、办园品质低或师资力量不足的幼儿园,采用合点并园的方式,统一管理,提升村办园办园品质;确因家长需要保留的幼儿园,可列为中心园的保教点,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中心园统一管理,提升保教质量。
(二)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齐配足幼儿园教师,满足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需求。对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定期进行动态调整编制,在每年招聘计划中提升幼师招聘比例。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公办幼儿园聘任教师机制,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与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同等待遇。提升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增强职业吸引力,提高教师稳定性。严格幼儿教师准入,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加强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尤其是农村幼儿教师的培训,要让他们出得去、看得见、学得着,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保教水平。
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园长论坛,提升园长管理水平。建立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师德监督员的作用,对违背师德事件加大查处力度,实行零容忍。
(三)加强安全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警醒意识,时刻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强化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全员“一岗双责”,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工作“全覆盖、无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护责任体系。督促各幼儿园开展自查,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及相关材料,积极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对各园舍进行自查和维护,进一步改善园舍环境,聘用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幼儿园园舍进行抗震等级安全鉴定,尽快取得房屋安全评估报告或房屋抗震等级安全鉴定报告。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三防建设、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演练等工作。
加强幼儿园食堂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膳食计划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力度,切实保障幼儿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卫生保健制度,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四)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提高保教质量
继续深入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山东省一日活动规范》,强化一日常规落实的课程化、规范化、常态化。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规范设置课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挖掘游戏课程,实现自主游戏,纠正克服学拼音、学汉字的“小学化”倾向,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做好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按时进行清洁、卫生消毒、儿童健康例行检查,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家园共育工作,通过家长学校、幼儿园开放日等形式,引导家长科学育儿,形成家园合力。
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加强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本着合法性、权威性、可操作性、发展性等原则,制定符合实际的幼儿园章程,逐步形成幼儿园依法办园、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五)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xx〕7号),在20xx-20xx年的评估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对辖区内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评估过程性材料全部录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为提高督导评估实效,要尽早将辖区内薄弱园、民办园和偏远地区幼儿园等急需加强监管的幼儿园优先纳入工作范围,先行开展督导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改,逐园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提升督导评估的有效性,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见成效。整改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之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幼儿园普惠督导汇报4
此次督导检查通过分析汇总各相关委办局的自查报告、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幼儿园、访谈部分幼儿园园长和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等方式,对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一、落实督导评估指标情况
(一)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
我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提升普惠优质学前学位供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源不断扩充,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逐渐形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区46所幼儿园可提供幼儿园学位19000个,保障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普惠率达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
(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项保障机制健全并不断完善
1、加强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加强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公办幼儿园由所办部门党支部管理;民办园除2所首钢办园由幼教中心党支部统一管理外,其他27所民办园均由教工委统一管理,6所成立独立党支部,11所成立5个联合党支部,10所没有党员的幼儿园设立了8名党建指导员,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我区各党支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保障。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等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实现了理论教育的日常化,教师政治素养得到增强。
2、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统筹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根据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齐配足、突出特色”为原则,编制完成《石景山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xx年-20xx年)》。按照的保障系数,规划66所幼儿园,生均用地平方米,高于北京市小区配套标准;规划幼儿园全部落点落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同时我区认真落实北京市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配套教育设施接收管理制度,各部门统筹协调,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的激励、扶持机制,国有企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建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财政投入到位,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办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及其他办园相关政策,足额拨付生均公用定额、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相关补助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设立外聘人员项目专项资金,解决缺编的幼儿园外聘教师的聘用工资问题。
落实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政策规定,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足额发放,未出现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也未出现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4、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组织落实、社会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保障各部门切实履行学校安全职责。突出责任制管理并加强过程性指导,通过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严密部署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平安校园达标验收等,统筹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等综合治理工作,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北京市教委“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达标率100%。2年内均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5、加强督导检查,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依法严格审批制度。新办民办幼儿园审批落实“先证后照”制度,确保我区无新增非法园;开展对无证园进行全面治理,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已全部补发办园许可证,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已全部取缔。坚持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制度,每年对幼儿园办学行为及办学条件进行系统筛查,公示年检结果。我区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均为非营利性幼儿园,没有上市园及过度逐利等行为。
完善督导评估制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我区所有幼儿园均配备2名责任督学,每月一主题专项督导,加强各类型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跟踪与督促;开展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建立3年一轮的检查制度。强化幼儿园全覆盖日常巡检的'实效,设立两名专职督查员,每月实施全区督查,不断提高幼儿园常规管理的能力,更加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所有幼儿园门口公示收费牌,按幼儿园评定级类标准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专项检查、抽查、自查等方式,对幼儿园收费工作开展检查,保证学前教育系统规范收费。
(三)加强办园监管,保障保教质量
1、落实办园标准,幼儿园条件普遍达标。
我区严格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和设施设备配备以及教师标准,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班额均按标准招生,没有超过上浮5名幼儿的上线现象;幼儿园严格按每班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配备,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符合标准;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2、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教师聘任制度,无学前教师资格证书不得上岗,定期开展不同层级学前管理者和幼教师资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队伍专业化水平稳定提升。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近2年内公办幼儿园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3、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努力避免小学化倾向。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办园水平的幼儿园开展保教质量的监督指导,坚持检查评价与视导指导相结合,深入把握园所发展实际,深度跟踪半日教育活动,深刻分析保教现象和教育行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的质量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惠性幼儿园布局不够均衡,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仍需提高。
我区学前教育总体学位满足区域供给,但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分布不够均衡,特别是西北部和东部部分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园覆盖均较低。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首期居民住宅区建设不能达到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求。
我区执行京政发〔20xx〕7号文件精神,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建设只达到与完成居民住宅总规模50%同步的要求,未达到与首期居民区住宅建设同步要求。
(三)部分幼儿园存在教育教学“小学化”现象。
为使幼儿更加适应小学的教学方式和进度,应升入大班幼儿有近一半选择去学前班学习。为留住孩子、也为了满足家长的要求,部分民办幼儿园大班教授小学课程。
(四)民办园办园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区民办幼儿园在办园理念、教育教学、园区环境等方面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创新,更多地发挥幼儿的主观能动性,适应社会发展对人的培养的需求。
三、建议
(一)优化布局调整,加大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石景山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新规划配套幼儿园要优先考虑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的所占比例,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
(二)争取市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北京市出台相应的文件,或我区政府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推动我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达到与首期居民住宅区建设五同步的要求。
(三)加强对幼儿园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查幼儿园“小学化”教学现象,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要求的落实;开展幼小衔接的研究,探索大班教学的方式和方法,培养幼儿适应小学学习的行为习惯。
(四)进一步加强各类型幼儿园园长及教师的培训,加强薄弱园与优质幼儿园的交流学习,开阔眼界,提高整体素质。
幼儿园普惠督导汇报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xx〕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xx〕9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xx年12月26日至29日,对柳州市城中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严格审核了城中区的申报材料,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并通过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平台对城中区开展了社会认可度调查。督导评估期间,自治区督导评估组听取了城中区人民政府的自评情况汇报,现场查阅了相关材料,随机抽查各类幼儿园15所,核对了有关数据,与部分老师、园长进行了访谈,随机采访了部分幼儿家长。
自治区督导评估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城中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意见如下:
一、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城中区现有幼儿园30所,在园幼儿总数9507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5所,普通民办园5所。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标情况。
《实施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达到50%。
核查结果:城中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普及普惠水平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
(二)政府保障合格情况。
《实施办法》规定,各县(市、区)要完善党建制度,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服务网络、规范小区配套园管理,健全财政投入制度、收费制度、教师工资保障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制度。广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500元/年/生(城市)、300元/年/生(县镇);广西多元普惠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为200元/学年。
核查结果:城中区在党建、规划、收费、财政投入、教师工资保障、小区配套园治理、风险防控和监管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备。城中区制定并落实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533元/年。政府保障情况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合格情况。
《实施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学保教要求。20xx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其中室外游戏场地4㎡/生、幼儿活动用房㎡/生、建筑面积㎡/生)。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之比不低于1:15。
核查结果:城中区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等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评估标准,标准班额占比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城中区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为1∶,基本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四)社会认可度合格情况。
《实施办法》规定,受检县区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为合格。
调查结果: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平台进行问卷调查,城中区的社会认可度达%,达到评估标准。
综合以上结果,城中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以及社会认可度等37项三级指标,基本达到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合格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程序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估认定。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城中区政府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三优先”原则,重视公办幼儿园建设。
城中区坚持“教育项目优先安排、教育资金优先拨付、教育需求优先满足”的“三优先”原则,保障城中区公办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20xx年以来,区财政累计投入亿元,新建幼儿园3所、改建幼儿园4所,增加学位3000余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率为%。辖区公办幼儿园建筑面积、生均占地面积、活动场地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得到缓解。
(二)开展治理行动,逐步扩大普惠性资源。
一是制定《柳州市城中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2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全部完成,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落实柳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公办幼儿园的倍,辖区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现象。三是开展无证园治理。完成辖区无证幼儿园治理19所。四是完成“4个100%”的目标任务。所有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护学岗设置率均达100%。20xx年城中区投入50余万元为辖区公办幼儿园大门安装防冲撞桩,全年均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三)以集团化办园为抓手,努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一是实施集团化办园。组建以区属三大学前教育集团为龙头,与若干所多元普惠民办幼儿园结对,构建3个混合体制学前教育集团。二是学前教师队伍建设有新举措。在学前教育领域设立48个专业技术一次性特设岗位解决教师职级晋升通道不畅的问题。建设青年教师公寓,为外地单身教师提供免费住宿。出台《柳州市城中区享受特殊津贴名师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为15名城中区学前教育人才提供每年2万元特殊津贴和5万元工作经费。三是打造体育发展特色品牌。开展“一球一操一绳”为主线的校园体育活动,辖区2所幼儿园被授予“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称号,1所幼儿园被评为“全国啦啦操一星级俱乐部”。20xx年,城中区被自治区教育厅确立为“自治区幼小科学衔接实验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幼儿园园舍条件未达标,不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xx)相关规定。
(二)部分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不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20xx年39号)相关规定。
(三)个别幼儿园在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四)部分民办园未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五)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经实地核查,某幼儿园幼儿户外活动场地上面就是高层住宅,存在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某幼儿园种植园与沙池边搭建有放置杂物的大棚,幼儿可以随意进出,沙池旁随意摆放着废弃不用的铁质厨具;某幼儿园班级通向盥洗室的通道作为放置幼儿床铺的区域,仅保留一条小通道供幼儿出入,不利于幼儿疏散,不符合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个别幼儿园有“小学化”倾向。实地核查中,查阅某国际幼儿园的“周计划安排表”,有教授幼儿20以内的加减算法的安排,不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规定。
四、督导意见和建议
建议城中区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针对本次督导评估发现的问题,对照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一)持续改善办园条件。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重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针对条件薄弱民办普惠幼儿园,制定专项方案,在幼儿园建设、经费上予以倾斜,大力改善幼儿园人均集中绿地面积、睡房面积、保健室面积和设施设备不足等办园条件。部分未达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要尽快把缺额补足、把短板补齐,已达标的也要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
(二)严格控制大班额。要制定和实施严格控制大班额的专项工作方案。一方面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学位容量。另一方面实行均衡编班,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班额控制。通过挖掘现有幼儿园资源进行扩班、调班、设置混龄班等多种措施,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
(三)全面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把幼儿教师入口关,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采取特殊政策,建立奖励机制,开展专项培训,支持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四)落实教职工“五险一金”。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加强对民办园缴纳“五险一金”的督查,确保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提高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食堂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的培训力度。
(六)高度重视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要对照评估标准,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查缺补漏,统一数据,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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