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深化体制改革 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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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密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赢得了全县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和认同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17件,初核案件线索273件,立案153件,结案1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6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资金万元,为国家或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万元,运用“四种形态”共计41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05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103人,运用第三种形态6人,运用第四种形态3人。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创新举报形式,拓宽案源渠道。实现群众举报“零距离”,在155个村(社区)设置举报箱,开通微信举报公众号,“全天候”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发放“廉心卡”万张,受理群众监督举报139件,核查办结139件。

2.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办案合力。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司法、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印发了《xx县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xx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管理办法》建立了权威高效、衔接顺畅、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4条,县纪委监委立案36件;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1条,其他部门立案4件。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同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办案6件,深入推进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3.强化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今年以来,同民政、扶贫、教育、财政、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查五次,发现问题线索33件,立案审查14件,立行立改19件。

4.聚焦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紧紧围绕遏增量减存量的目标,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扶贫领域案件。今年来,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70件,结案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案件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审计移送的“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和“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进行了重点核查,立案30件,结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实施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人,收缴违纪资金34余万元。

5.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扫黑除恶、环境治理纳入巡察范围,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开展巡察,累计发现问题线索45条,督促建立问题台账45个,整改问题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息查询不到位。在信息化、大数据迅猛发展的今天,智能化、信息化查询是今后审查调查工作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县的审查调查工作,仍以传统的书面协查为主,弊端明显,导致了信息查询效率低和信息获取的质量不高。比如我县正在留置的张博玩忽职守案件在调查取证中,外调人员需要奔赴西安调取银行账户流水记录。

2.班子成员“本地化”影响案件查办工作。现行体制下,县级纪委监委班子中除县纪委书记是异地交流干部外,其他基本都是本地人,办案中难免要面对曾经的朋友、同事、老乡、同学,致使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出现“畏难”情绪。加之目前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上存在届满必出的规定,多数纪检干部怕退出纪检队伍后遭到打击报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后顾之忧”。

3。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就我们xx县来说,县纪委机关四个监察室共有干部15名,加上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人数不超过50人,与全县万的党员干部数量以及6352名监察对象相比,力量明显悬殊。部门纪检组长原为各单位业务骨干,为解决职级待遇问题提拔使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后,有的不注重理论及业务学习,进入角色较慢。有的纪检组长把纪检岗位作为职务晋升的跳板,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上,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能动性不足;截止8月份,33个纪检组仅有6个纪检组各办一件案件。

4。办案手段单一、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有限。一是取证领域受限。纪检监察部门在金融、通讯等行业的调查取证手续繁杂、批准期限长,有时失去了办案的黄金时间。二是专业人才缺乏。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是从行政事业单位调入,没有办案经历更无办案经验。而近年来招录的具有法律、经济、心理学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公务员,要么选择在司法机关工作,难以调整到纪检监察机关。要么选择工作轻松待遇优越的经济部门,不愿意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三是《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15项调查手段基本满足了审查调查工作需要。但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谈话、询问、讯问、扣押等常规调查手段运用较多,对搜查、勘验鉴定、技术协查等措施运用较少,存在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的情况。

5.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当前,办案安全风险范围逐渐扩大,办案安全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查办案件越多风险越大,办案与安全的矛盾无法解决,办案人员经常处于矛盾之中,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6.现行法律法规同新形势不匹配的问题。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履行公权力人员监督的全覆盖,但现有的法规仍然没有适用于村组干部的处分条款,导致非党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如果不违法,仍处于纪委监委调查惩处的盲区。

三、审查调查队伍情况

xx县纪委现有4个纪检监察室共有干部15名,其中1人省纪委长期抽调参与纪律审查工作;信访室干部4人,1人包村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案管室3人、审理室3人。

审查调查队伍总计25人,35岁以下8人,36至45岁10人,46至55岁3人,56岁以上4人;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2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女干部2人;第一学历中专及以下12人,大专5人,本科7人,研究生1人;法学专业6人。

今年以来共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执纪审查业务培训1期,法律业务视频培训1期,中共党史知识培训1期,县纪委组织的培训1期。

四、意见建议

1.加强业务学习,做足知识储备。可尝试通过案件研讨、专业系统培训、以案促学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在加强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做到纪法融会贯通。

2.强化实践锻炼,做到知行合一。审查调查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工作,每个案件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必须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到审查调查实践中,以工作检验业务学习的成效,做到知行合一。案件审查调查中,让一线办案人员轮流承办案件,做到案件承办人全覆盖。案件办理结束后,开展内部案件评查,查漏补缺,优化提升。

3.强化互帮互助,实现审查调查能力共同提升。要科学合理分配案件线索承办、协办部门,提升派驻机构、基层纪委(纪工委)人员的办案能力,丰富委机关审查调查人员的基层阅历,达到能力共同提升的目的。

4.强化业务指导,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监察体制改革期间,包括审查调查规范、工作流程等在内的诸多规范都在不断调整完善。既有“自下而上”,也有“自上而下”,但主要是“自上而下”。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的联系和沟通,多争取业务指导,多做学习沟通交流。

5.优化办案手段,配足智能化办案装备。多渠道、多途径配足办案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谈话场所安检设备、手机取证设备、便携式打印机、专业办案通讯设备等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设备,以保证审查调查工作的高效开展,为案件质量提供硬件保障。

6.加强外部联络,拓展信息查询路径。加强联络,形成本地人口户籍信息、组织人事信息、社保缴费信息、人大政协委员信息、征地拆迁信息、国土资源信息、房地产信息、移动通讯信息、水电户主信息等本地信息数据库。

7.加强人员保障,实现审查调查人员的有序流动。目前,xx县纪委监委一线审查调查人员在数量和年龄结构上远未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要考虑在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纪委监委工作,实现审查调查人员的有序更替,为审查调查工作注入新鲜血液。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委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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