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研报告范例【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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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一篇】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
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二篇】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奋斗在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各条战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工业园区企业中,农民工这只庞大的职工队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对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了解、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工业园区农民工基本状况
我县工业园区职工总数万人,其中农民工万人,约占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人数总和的68%,农民工已成为我县工业园区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其基本情况有以下特点:
1、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工小学学历以下占7%;初中学历占40%、高中、中专学历占49%;大专以上学历占4%。
2、年龄在17-45岁的居多,男性从事建筑水泥行业居多,女性从事针织、制衣、餐饮行业居多。
3、多数农民工从事一线艰苦工作,少部分是技术、管理工作。“脏、累、苦、险”岗位工作90%是农民工。
二、工业园区农民工生产生活概况
近年来,我县工业园区企业迅速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县委、县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了工资拖欠、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工资上保证。从调研情况看,无论是月工资,还是加班工资,农民工都能按月领取。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
二是生活上照顾,为了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园区企业加大了文化娱乐设施的经费投入,免费为农民工开放桌球、乒乓球、健身、影视等活动室和图书室。如:正旭运动用品公司每月为职工举办庆祝生日晚会,每年十月开展一次职工体育运动会。为调动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县总工会为工业园区企业赠送体育运动器材、图书资金达3万多元。
三是困难上帮扶。县总工会把困难农民工纳入了帮扶范围,建立了困难农民工电子档案,每当农民工及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考上大学,生活发生困难时,工会组织都会给予帮扶救助。例如:中声永电子公司农民工肖一妹一人收入维持一家四口生活,供两小孩上学,丈夫在家务农且身患多种疾病。20xx年大儿子考上青海师范大学,县总工会给他发放了1000元助学金。
这样的困难农民工县总工会共救助120多人,共计发放救助金8万多元。为农民工发放一卡通20xx份,农民工凭一卡通可享受子女上学、购物、购药、法律援助等优惠。
三、农民工基本权益实现状况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十分滞后,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很低。其原因:1.思想认识问题。少数人认为,给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到投资环境;2.多数农民工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工资进袋为安,缺乏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不能顺畅衔接。在与农民工座谈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发生了工伤事故、身患疾病、年老体弱时有没有保障制度。许多农民工就是在这种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着相当艰苦的工作,充当着“脏、累、苦、险”岗位劳动力的角色。
三是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多数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和合同中有没有劳动保护的内容,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三篇】
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
1、新生代农民工的队伍日益壮大,逐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
据Xx区相关数据显示,目前Xx区的常住人口有80余万,其中外来人口占常住总人口数的四分之一,其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外来务工人员的60%。计算后约为12万。作为一个工业强区,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的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
2、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普遍在20岁刚出头。
据实际调研时随机询问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他们大多都是20几岁。在随机询问的这部分人群中年龄最小的为16岁,年龄最大的也只有26岁。多数都是在初中刚毕业就外出,开始他们的打工生活。计算他们在外出打工时的年龄也只在18岁左右。
3、新生代农民工中多数都是未婚。
在Xx区接受调研的这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中,高达将近80%的人都是未婚的。而据国务院研究室在20xx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80%以上的人都是已婚的。这两组数据的对比可以发: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部分人要在他们打工的过程中解决结婚、生子等一系列人生大事。
4、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比上一代农民工要高。但普遍也只有初中学历
我小组成员在对Xx区Xx镇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时,随机对他们的学历进行了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我们得知他们大多都只有初中学历,很多人都在初中毕业以后就外出打工。也有部分是在高中或中专毕业以后外出打工的。甚至也有部分人是在初中还没有毕业就外出打工的。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xx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个百分点3 .而20xx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人存在很多缺陷。
据本次社会实践的调研数据显示,在接受调研的这部分人群中多数都有较高的维权意识。在对与自己的合法利益上,很多人都保持着积极的态度。不允许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我实践成员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是否希望加入工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请求工会的帮助的调研中。调研数据显示,有58%的人都是非常希望或者是比较希望加入工会的。只有约20的人不希望加入工会。
但在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对维权机构是否了解的调研时,很多人都表示他们不知道怎么样去寻求维权机构的帮助。即他们在实际条件下并不知道如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统计数据显示,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的人只占到了约14%。有一半以上的人持并不了解的态度。
6、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未来有更高的期望,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技术培训。
新生代农民工更期待未来的发展,大多数人有着自己创业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超过第一代农民工,对未来的人生轨道也有一定的规划。与第一代农民工求生存为主不同,学技术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大多希望有一技之长以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我小组调研数据显示,在接受调研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不是为了打工而打工。有将近80%的人希望在打工期间,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技术培训的机会。
7、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生活状况十分单调。
杭州某记者曾对在杭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进行过调研。在他调研手记中有一段话揭示了一类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他在手记中写道:没有电视,每天晚上陪伴他的只有手机。“我每天晚上就上网看看电子小说,5元钱可以包月。看到9点多就差不多睡了。因为早上7点多就得起床,睡晚了怕起不来。”
我小组成员在实际调研中也发现:有超过60%的人的业余生活集中为看电视和上网。杭州有很好的旅游资源,而且很多都是免费开放的。但是尽管如此,他们也很少会去类似于西湖这样的地方转转。问及原因,他们都说没有时间。在一周一天的休息日里,他们多半的选择是在家里睡觉、看电视或者去上网。平日里他们也就是玩手机或者就是看电视。
心理压力现状的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的烦躁现象主要为有时烦躁。
我小组成员对Xx区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烦躁现象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如图:
由图中反映的现象可以看出,Xx区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现象还是存在一定的潜伏性的。据调研过程中的了解,这种潜伏性主要还是表现在工作上。
1、在工作时间上,普遍单位的工作实践都超过了八个小时。
超过部分的时间主要表现在晚上加班上。很多单位,早上都在7点半上班,中午的时候基本都在11点半下班;下午在12点半上班,傍晚4点半下半。但在晚上,很多单位都会在5点半左右上班。知道晚上9点以后下班。很大程度上,员工的上班时间都普遍在12个小时左右。
就在我小组调研当天,对工人的上班规律的观察可以发现,很多都在吃完晚饭就会前往车间,开始晚上的加班。我小组的一成员在对一员工进行问卷调研时,他委婉的谢绝了我们的调研。他的原因是:对不起,我上班要迟到了。
但在我们做调研的问题中有关于是否对加班补贴满意时有一半的人都表示不满意,只有14%的人表示满意。
2、在高温补贴上,普遍单位的员工对本单位的高温补贴不够满意。
在调研过程中,我小组成员随机询问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所在的企业对于高温补贴的情况,很多都以一种摇头的态度来回答。有的甚至不知道高温补贴是怎么一回事。
夏季本身高温炎热,心情十分容易烦躁不安。企业不完善的高温补贴制度容易导致员工的不愉快,甚至会引发企业内部的不安。难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企业的正常发展。同时,不完善的高温补贴制度也可能是导致企业员工情绪不稳定的原因之一。
企业员工对企业的高温补贴满意程度数据统计如下:
4、上班时间长,导致没有时间从事娱乐活动。
我小组成员在调研过程中,询问了员工的业余时间,他们表示:一般情况下每周的休息时间为一天。在这一天的休息时间里,他们多半不愿意出去玩。他们多半的选择是在寝室里睡觉或者是看看电视。最多的`也就是去找老乡一起去聊聊天,或者是去附近的网吧上网。除非要买一些东西,否则他们不会特意去镇上或者是杭州市区玩。因为,平日的工作太累了。难得有一天的休息,他们也更希望用来好好的休息,而不是出去玩。
在平时上班的日子里,他们几乎就没有什么休息时间。每天依然只是车间——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时间来寻找其他的业余活动。忙碌了一天之后他们也总是洗完澡后拿着手机看看电子小说,或者直接睡觉。
5、外出打工的年龄小,期望高、吃不了苦。
我小组成员在调研了解中发现,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多半都是20岁刚出头。多数都 .gzU521. 是在初中刚毕业就外出打工。有的是辗转了广州、深圳之后来到了杭州。在他们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是一种踌躇满志的态度。他们希望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希望经过几年的努力能够积累一定的资本,人后自己当老板。但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让他们感觉到了畏惧。
在外出打工的这群人中,多半都是没有什么务农经历。对于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多数人的选择是寻找老乡来倾诉。他们找不到其他科学的方法了宣泄心中的压力、烦恼。
6、他们多数都是未婚人群,结婚给了他们很多的压力。
由于他们外出打工的年龄小,他们在打工的时候要解决找对象、结婚、生子等一系列人生大事。年小的他们在没有准备好要结婚的时候就要他们去结婚,在他们没有准备好要生子的时候就要他们去生子。这又是现实与他们的理想形成了一种逆差。然而,现在对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个打工者没有足够的能力负担起结婚所需要的费用。更何况,他们向往的是城市人的生活。
7、他们向往融入城市生活,但是又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我小组成员在调查中发现:在这部分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希望能够融入到城市人的生活中的。调查数据显示,有44%的人正在计划在杭州长久工作,有10%的人想过在杭州长久工作。
新生代农民工一方面迫切的希望融入到城市的生活,但是又由于户籍的原因是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却享受不到跟城市人一样的保障。我小组调查数据显示:有将近一半的人持想加入杭州户籍的态度。我们也对不想加入杭州户籍的人进行了询问,他们表示,要加入杭州户籍,太难了。户籍、学历等等,太多的因素限制了他们的“城市化”进程。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四篇】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xx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五篇】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了掌握和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心理情况,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失地前后的经济和生活现状,为日后更好的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一手资料,四川农业大学校团委“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小分队”及时组织开展了失地农民现状抽样调查。此次调查我实践小分队选取了雨城区实地较多的大兴镇前进村以及具有代表性的80户失地农民家庭。调查自以来的耕地被占用情况及实地后农民就业和生活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调查表上的数据和反映上来的信息,经过汇总和整理,我们看到前进村的失地农民包括两类人群:本地的失地农户和由汉源县由于修建水坝、水电站搬迁过来的失地农民。本地失地农户数量较少,只占失地农民总数的25%,平均失地亩/户,占失地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20%。与之相比,汉源搬迁过来的失地农民较多,占到失地农民的75%,每户失地在2—5亩不等,这些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部分是在开始被征用,每户的家庭人口数3—7人,失地后剩余土地不足1亩,仅供自给自足种点粮食。调查我们还发现失地农户的文化程度较低,80%是没有上过学或仅是上过小学,上过初中的占到15%,而上过高中及其以上的不足5%
二、农民失地的原因及被占用土地的使用情况
据调查农民失地的原因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投资项目用地,如修建水坝,水电站等征地;2.政府东扩西移后办公楼用地;3.当地农民承包土地搞菌类种植租地;4.子女外出打工,劳动力减弱,自愿出租土地。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⒈失地后总体收入水平下降。据对80户失地农民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民失地前人均纯收入约1800元/人/年左右,失地后为1200元左右,有的甚至不足1000元。失地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元/人/月,失年地后消费支出将近120元/人/月比失地前增加了50元左右。原因主要是土地征用前,农民家庭食品消费如粮、菜主要靠自产自食,水消费不要钱,成本较低,有的农户还可以靠卖粮食来储蓄一部分钱;而如今,粮食蔬菜基本上都要从市场购入,食品、水暖消费增加,导致了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其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乎上了年纪的农民。人均收入比失地前有所增加,原因是征地前他们劳动力较弱,粮食收入较低,而被征地后发放的安置费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消费支出。
⒉失地后就业形势严峻。土地被征用后,有的农民全部拿到了失地安置补偿费,有的农民只拿到了部分补偿费。在就业安置上,农民全部以自谋职业为生。在调查的家庭中,原来在外打工的继续打工,失地后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因失去了原本的固定经济来源,只能外出寻找工作,他们虽然也稍微从政府帮助农民搞基本技能培训那里学到一点东西,但是在金融危机的旋风下,仍然很难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据调查收集上来的数据统计,85%的失地农民正处于无业、待业的困境中,10%的失地农民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或者从事其他行业的服务性工作,极少数不足5%的农户可以有一定的资金去做生意,搞个体经营。
3.社会保障如养老、医疗保险不到位,低保覆盖面不高。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在农村推开,失地农民自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差,到目前调查农户中约5%的人有能力参加商业保险。大部分失地农民反映政府的低保金额较低,只有不到80元/户/月,不足以维持每个月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况且如今水电费又要上缴。另外,纳入低保的人群在增加。过去,在农村孤寡老弱病残的人才能享有低保;如今因为搬迁失地后,失地农民不能像以前那样靠土地种植粮食来维持基本生活,他们大部分迫于生活压力已经申请成为低保对象,因受当地政府财力有限的制约,约有30%-40%的人才能享受到低保。
4.失地农民在子女就学、医疗条件、交通、购物环境等方面都比过去方便多了,但外在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已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失地农民的负担,他们中的大部分入不敷出。
四、失地农民生活面临的困难及要求
根据调查过程中我们与失地农民的座谈交流,我们了解到当地的失地农户们对征地、租地还是比较理解,能够正确对待的。他们认为把土地租出去每年拿到一些补偿费还是划算的,尤其是对六七十岁的老弱病残的农户来说更有利,与失地前劳动力较弱,每年土地的收成少,粮食收益较低相比,失地后的补偿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但对于搬迁过来的汉源的失地农民,他们的困难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是耕地被占用后,农民对自己的经济补偿费不合理,而且兑现也不及时,当地政府截留较多。二是部分以土地为生的农民认为失去土地等于断了他们血脉,失去了自己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三是一些中老年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土地后再就业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对今后的生活都没有了打算和信心,只有抱有观望的态度了,认为“日后的生活不会有多大的改观,因为我们没有知识和文化”“改善生活,我们这一代是无能为力了,只有靠孩子们努力了”。70%以上的失地农户目前最大的生活压力是:天天没活干,找不到事做,家庭基本生活维持不过来。四是只给失地农民发一点补偿费的做法,正在造成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他们急切的盼望当地政府能够给他们授之以渔的生存技能,来维持基本生活。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与失去土地后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下降的部分农户进行了座谈,倾听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一是希望生活困难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关心。二是一些农民失去土地以后,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处于弱势,就业困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问题,比如无偿地提供再就业培训的机会,帮助没有文化的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组织赴外地打工等等。三是一些失地农民,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又不懂技术,不知道搞什么致富项目,希望有关部门人员能给以技术上的帮助和指导;另外一些失地农民想发展养殖业,缺少场地、资金、技术,希望给予扶持帮助。如发放优惠贷款,政府部门给一些优惠政策等等。四是针对目前失地农民最担心的生活低保和养老保险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今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更加重视解决,适当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的金额,安抚他们的情绪,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不仅是当前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难点,也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性问题,事关社会全局的稳定,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六篇】
摘 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最新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 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 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6~30岁的占%,31~40岁的占%,41岁以上的占%。与20xx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xx年初,文盲/半文盲占%,小学文化程度占%,初中文化程度占%,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和%,二者共占%,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批发零售业占%,住宿餐饮业占%,采矿业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其他行业占%。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占%,20xx年占%,20xx年初达到%;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0xx年占%,20xx年占%,20xx年初达到%。
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增加,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认为他们在打工地的经济地位仍然不高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 588元,人均收入4 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 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 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20xx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 065元,人均收入3 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 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与20xx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东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但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增加,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比20xx年高出个百分点;[2]%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xx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xx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xx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xx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xx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和%,分别下降了和个百分点。
2 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xx-20__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而在20xx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 300元,达到1 305元,比20xx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xx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xx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xx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xx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 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xx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 000~1 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 200~1 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 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 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xx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xx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20xx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xx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 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xx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 h计算,则20xx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xx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xx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和工作的途径仍然以非正式途径为主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xx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xx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 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 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 h,比20xx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 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xx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xx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xx年相比,20xx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xx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xx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xx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碍和困难
只有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才算完成,只有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成为市民,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才能改变,农民工问题才能最终消失,“三农”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脱离农村、实现市民化,而且这种愿望还在增强,但是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碍和困难。在接受调查的757位农民工中,在条件或政策许可的情况下,67·8%的希望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一比例比20xx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不希望脱离农村,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仅占32·2%。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民负担太重”、“农民社会地位太低”,分别占33·7%,21·0%,13·9%,10·6%(见表1)。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来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和风险。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别占22·7%,21·9%,14·6%,11·2%(见表2)。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希望脱离农村,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在694个样本中,87·0%的农民工认为还没有成为市民,5·8%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成为市民,只有7·2%的农民工认为已经成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没有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中,25·6%的认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为市民。此外,虽然有63·1%农民工的认为是自身还不具备成为市民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这部分农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条件要求过高,从而农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标准来审视自身的条件。在农民工认为成为市民的最主要标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户口”和“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分别占37·9%,25·6%和17·7%。这些成为市民的标志或条件本身就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设置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背景下,农民工确实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在影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过高的房价,还有6·6%的农民工认为是农村土地制度。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七篇】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xx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万元。20xx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金额上升%,人数上升%。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xx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八篇】
近年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频发,进而引发了不少的社会矛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科以泓泰臵业有限公司工地为例对我市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我市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我市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基本上是长期跟老板合作的农民工,此种农民工与老板要么是同乡,要么是家族关系;或者是有技术的施工员、预算员。二是“包工头式用工”,此种用工临时性较强,基本上是当地农民工,因工程需要,临时在当地聘用。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包工头对农民工普遍实行计件工资制。大多数包工头能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包工头主要使用的是施工员和材料员,这两个人一般是合同制的,工资也是按月约定工资,这两个人的工资大部分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其它的农民工一般与包工头下面的各工种的班组长打交道,包工头把工资发给各工种班组长,由班组长把工资发给农民工。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年节预支,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预支付工资数额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包工头预借。
(四)农民工的现状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施工现场的机械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40-55岁之间,而30-40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1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6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质量和效率较低。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让一二级工
去做,难以保证质量。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他们就不干了,他们要求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农历的年节日,农民工都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所做工种的价格,做完后结清。到工作做完后,守信的老板就会结清,不守信的老板就会拖。很多来我局投诉的农民无任何凭据。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拖欠原因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的参与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承包,使用工管理、工资
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款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九篇】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并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中国工运研究所、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门参加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今年3月至5月,课题组先后赴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省的10余个城市,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广泛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概况与基本特征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1.据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亿(XX年为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XX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XX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XX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XX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XX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个百分点3 .而XX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XX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和%;而国家统计局XX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和%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和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在观念上存在一些明显差异,概括起来,集中体现为“六个转变”。
(一)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 传统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目的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妻子、生孩子”,总之,是为了改善比较饥馑的生活状态。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开始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一项调查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关于外出就业的目的,选择“出来挣钱”的,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占%,70年代出生的占%,80年代出生的只占%.同时,在8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以及“在家乡没意思”的人高达%.
(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 上世纪80年代,农民工刚刚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时,他们外出就业的目的相对单纯——挣钱,因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也相对较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职业健康等其他劳动权益可有可无。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用他们的话来说,那种工资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签、保险不上、发展(机会)不大的单位,只有傻瓜才去。他们就业选择不仅看重硬件——工资,更看中软件——福利待遇、工厂环境、企业声望乃至发展机会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相对较高的主观诉求,既体现为当所在单位与自己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时“用脚投票”催发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现为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和单位正规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所走的从校门到厂门的短暂历程、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从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比传统农民工低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高出传统农民工个百分点;而在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这一比例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五分之一,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另据一项调查,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传统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创办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7%,几乎高出传统农民工10个百分点;打算“继续打工”的,新老两代农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 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心理。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9.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即在传统农民工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10.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传统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不高,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或被动恳求的方式解决。而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父辈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据一项调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只有%,仅是传统农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诉行为时,以集体投诉方式进行的(几个人一起去投诉),新生代农民工为%,高出传统农民工个百分点11.
(六)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传统农民工外出务工时年龄较大,大多已婚,他们为了实现挣钱的目标,大多不得不对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无所谓的态度。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初次务工的年龄不足18岁,正处于婚恋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在外出就业的同时,爱情能够有所收获,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XX年,在租赁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农民工只有%;而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对精神、情感和家庭归宿的更强需求。
三、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XX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XX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XX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随同父母流动,只有%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XX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上海为%,广州高达%。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和%,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XX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人均拖欠工资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XX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12.
四、对策与建议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大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第十篇】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被迫停产、破产或大量裁员,造成大批农民工陆续返乡。是一个农业大市,是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大市,也经受着农民工返乡大潮的冲击,如何缓解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一、全市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20__年,**市外出务工人数为万人,年前农民工返乡人员达万人,占%。截至2 009年2月5日,全市再度外出务工人员万人,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家待业人数达万人,占%。
2.返乡原因。根据在常宁市泥潭乡的抽样调查统计,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世界金融风暴返乡。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全乡返乡农民工总数的75%。二是受中央惠农政策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新的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具有吸引力,占全乡返乡农民工全总人数12%。
3.返乡动态。调查发现,目前在家待业的返乡农民工主要动向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家务农。这批农民工约占58%。二是再次就业。这类人约占12%。基本上都是希望接受驾驶、电脑、焊工、电工、烹饪、旅游、酒店服务等培训后等待机会再次外出到内陆地区或本地企业务工就业。三是回乡创业。这类人约占15%。其中不少人凭借资金、信息等优势,发展规模经营、从事农产品流通等。
二、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分析
尽管农民工经过城市工作与生活的洗礼,学到了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带回了多年积攒的资金,是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仍给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社会压力。
1.经济发展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各地劳务收入大幅减少。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社会稳定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3.民主建设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三、因势利导将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转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力”
尽管农民工返乡将带来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困难和压力,但是,只要措施得力,因势利导,完全可以将返乡农民工转换成为当地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1.完善机制,构建返乡农民工帮扶体系。
(1)建立监测机制,掌握农民工返乡的形势和动态。由劳动就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登记、摸底和就业需求信息,并就返乡潮的当期状态、趋势及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问题定期报告。
(2)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社会竞争力。调查显示,在返乡人员中,参加各类培训的仅占%,因此,培训农民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要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资源、资金,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尽快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培训体系,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的鼓励支持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和创业成功率。要认真分析预测经济复苏后的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含量高的长线专业培训。尤其要围绕发展一村一品、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积极做好粮食增产增效、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宣传引导和服务支持。目前,**市县两级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采取集中培训、订单式培训、农业生产适应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对28岁以下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
(3)健全社保机制,维护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独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国统筹,有效解决当前农民工保险续接和续保问题:建立生活状况的定点监测制度,对生活困难者给予救济、财政补助等,帮助他们度过失业难关;加强疾病防控、计划生育、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等,积极引导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给予吸纳返乡农民工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以保险补贴,在促使企业尽量多地提供就业岗位的基础上降低用工成本;推行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综合保障办法,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捆绑,实施政府托管下的市场化社保经营制度。
2.搭建平台,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1)建立政策支持体系,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一是完善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促进体系。在采取措施保证现有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形成包括土地流转、融资、税费、担保、培训等在内的支持政策体系。加强信贷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企业可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优惠。改善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开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完善住房、用水、用电、交通和物流中心等设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培育生产大户。鼓励他们回乡后,依托本地自然优势,兴建特色种养基地和科技示范园等,发展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群。三是兴办二、三产业。利用他们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经验、技术,抓住规模企业产业链条向前和向后延伸的机遇,主动接受大中型企业的辐射带动,积极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服务的配件配套企业,促进一批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利用他们亦工亦农亦商的特点,积极参加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成为经纪人或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通过农产品的生产资料购销、传播信息以及开展技术承包,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兴建特色种植业等。
(2)加强政府就业服务,推动返乡农民工有序转移。一是就地转岗就业。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工业园区、规模养殖、设施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二是转移输出重点。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合理引导返乡农民工将输出重点逐步转向长三角地区及环渤海湾等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的地区和行业。三是开辟新的渠道。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及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契机,充分发挥各类职介机构的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区域劳务合作,采取举办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农民工开辟新的外出务工渠道。
(3)深化社会农村各项改革,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一是加快产业化建设。依托区域和资源优势,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乡镇企业发展,不断扩大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载体,让更多的农民工“离土不离乡”。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规划发展小城镇、小集镇,适度集中财力硬化、优化发展环境,让小城镇建设与非农产业建设产生互动效应,构筑县域经济的新格局,把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吸引到小城镇上来,让他们有更大的就业空间。三是加快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提出的'扩大内需十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农田水利建设、沼气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农业项目,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引导农民工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让返乡农民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3.强化服务,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做好农村社会综治工作。一是加强心理疏导。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思想稳定工作,通过开展金融危机的专题知识讲座,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农民工进行就业和生活方面的专门心理辅导,认真化解返乡农民工心中的疑虑。二要扩大法律宣传。积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开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刑法》等法律知识讲解和省市帮扶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三要扩大低保范围。做好既无地又无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安置工作,对他们进行摸底,像城市失业工人一样纳入低保,保障其生活、就医及子女就学等。
(2)构建健康的乡村文化。一要扩大公共文化阵地。加大投入,逐步建设起一批合法、高尚、健康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引导农民从事健康的文娱活动。二要开展多彩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充实农民的精神生活。三要打造乡土文化品牌。积极推进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传承,支持农村自然旅游资源的挖掘、保护与修复等,激发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增强农民工对农村的价值认同感。
(3)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一要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返乡农民工制度,拓宽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覆盖面,认真收集梳理各种涉诉涉访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隐患、食品卫生安全、劳动社会保障以及乡村干部违法违纪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排查,下大力气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将政治素质好,可塑性强,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返乡农民工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培养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实践表明,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不仅是农村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致富的领头人,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后备力量,更是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推动者、开拓者。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后备干部培训,选配一批农民工担任村干部,引导返乡农民工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党的基层执政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