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销售诈骗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销售诈骗”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期,县委办、县委政研室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农村“销售诈骗”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对3个乡镇近50名干部群众进行了面对面访谈,累计向6个乡镇发放问卷60份,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农村“销售诈骗”的现状、原因,并通过与有关镇乡党委、政府及基层工商、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负责人交流探讨,形成了一些防范和打击“销售诈骗”的对策建议,现汇总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后果
--影响范围广。所调研的9个镇乡分布于东南西北中五路,无论是大镇还是小镇,每个镇乡的群众都反映本地存在严重的“销售诈骗”问题。80位被调查者中有28.8%的受调查者表示本人遭遇过“销售诈骗”,100%的人均说周围有人遭遇过“销售诈骗”。
--施骗花样多。“销售”商品种类以前多为小家电、首饰、床上用品等,现在常见的是药品、保健品。诈骗方式主要有“尝甜头”“带个托儿”两种形式。“尝甜头”就是一开始免费发礼品、免费赠送产品或服务,时机成熟后高价推销出伪劣产品或高于市场价若干的产品;“带个托儿”就是事先找人给以好处,让其假装消费助人气,诱人上当。无论哪种形式,均是卖了产品就“一跑了之”,无论是工商备案的还是给群众的“名片”“售后卡”“宣传单”,全是虚假信息,事后根本无法追偿。
面对花样繁多的“销售诈骗”,很多群众根本“无力招架”,为此蒙受了较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失。超过50%的受害群众表示为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家庭矛盾。如,下新乡一位群众表示,一台净水器就可以骗取2600余元,而周边有人更是被高电位治疗仪骗取了近万元,由此造成的家庭矛盾普遍多。更为严重的是,“销售诈骗”有的以合法的证件作掩盖,有的堂而皇之在同一地点“推销”多日甚至一月以上,可谓“明目张胆”。群众受骗后,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因“不符合立案标准”“办案成本高”等原因“无法管”或“管不了”,让群众“维权无门”,导致严重的后果是,不少受害群众心里误认为骗子行骗是“政府”同意了的。一个家庭被骗几十、几百可能“事小”,但相关组织在群众受害时表现出的“无力保护”“无法维权”等种种情况,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无疑是特别巨大的。基层组织面临的尴尬境地是:事前教育引导“无硬招”,群众死心踏地信“骗子”;事后处置维权“弱爆了”,群众万般无奈认“倒霉”。如此下去,群众何以信任自己的“保护神”?
二、原因分析
一是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弱。据统计,我县农村留守老人占比超过60%。从实际调查看,受骗者大多年龄较大、学历较低且以务农者居多。当问及受骗原因时,不少群众回答“子女都在外地,自己什么也不懂”“我也不晓得他是要骗我”等。
二是贪小便宜与从众心理作祟。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更加关注自己的健康,然而真实可靠的保健品却因较高的价格很难让他接受。面对在电视广告或口口相传中似有耳闻的送上门的“新产品”,就禁不住施骗者“效用奇佳又特别便宜”的虚吹。调查中,87.5%的受调查者选择了“赠送礼品吸引顾客”这一选项。与此同时,攀比、爱面子等心理非常容易被施骗者利用,“别人都在买,我也跟着买,结果大家买完才看到那个闹的最起的和老板一起坐车跑了,回去一看买的东西都是坏的。”很多群众都说过类似的话。
三是执法管理面临多重难题。一方面,很多施骗者都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产品也拿得出合格证,一些还主动到基层工商管理部门报到,很多都是销售行为结束后群众方知“上当”。另一方面,基层部门表示,对诈骗式销售“取证难、认定难、执法成本高”。基层干部有时明确判断到“销售诈骗”,想提前教育引导群众预防上当,但群众因害怕失去“小恩小惠”,往往不听不信劝导,反而一致维护“销售方”。一些产品特别是所谓的“高科技”产品检测成本非常高,比如检测保健品的费用可达1000元以上,想前置维权也很难。而对于有证的合格产品,即使“价格奇高”,只要买卖双方“愿打愿挨”,也难以定性为“骗”。另外,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公安等基层站所普遍表示,工作力量不足,监管“有心无力”。
四是群众维权意识缺乏,宣传教育没跟上。走访中,当群众问及被骗后怎么办,大多数群众表示选择沉默。其中少部分群众是因为自己好面子,不愿意给别人提被骗的事情,或者是金额较少,想过了就算了。而大部分群众则说想解决也没办法,不知道能找谁帮忙解决,没有渠道给他们解决,就算找到政府,这个钱也回不来。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普遍对“销售诈骗”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对防控和消除该违法现象长期重视不够,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警示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维权意识上严重缺乏投入,导致“销售诈骗”长期存在、甚至愈演愈烈。
三、防控对策建议
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大宣传。县、镇、村(社区)层层加强对防骗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践行“群众路线”“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电视、广播、新媒体以及走村串户大力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正常消费、识骗防骗的能力,掀起助民维权的热潮。司法部门可统一制作播放防骗宣传片,或印发典型案例简易宣传读本;文化部门可组织编导相关主题文艺表演,纳入送“文化下乡”的重要内容,寓教于乐;镇乡政府、村(社区)可大力开展身边典型以案说法,增强说服力。
二是构建党政群防大网络。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探索研究建立灵活有效、多方联动的农村流动销售信息服务(备案审查、跟踪观察)机制,防范虚假信息备案,解决出事后“找不到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利用网络员、监督员等力量,全过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迅速举报处置。建立全县防销售诈骗信息平台,及时收集、通报“销售诈骗”个体、群体活动动态,一旦发生“诈骗”事实,及时将销售人员或公司、销售形式、产品、车牌等内容通报全县,有效防止行骗者流动作案。
三是实施集中整治大行动。在“销售诈骗”高发的秋冬季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多形式鼓励群众提供举报线索,下大力气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者,并集中开展典型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