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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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一篇】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万元),涉及龙凤村。

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二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步伐,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努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期实现稳步脱贫。

(二)工作目标。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资金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努力实现全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观,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导,统筹使用。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

二是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实,保证效益发挥。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加快拨付进度。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是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的范围。

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整合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各自专项脱贫规划,将年度确定的重点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纳入全县扶贫攻坚“项目库”;县政府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和上级行业部门“切块”下达资金及县内整合资金规模,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县政府负责制定全县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9491万元,整合资金范围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3、农业部门项目资金;

4、水利部门项目资金;

5、住建部门项目资金;

6、国土部门项目资金;

7、畜牧部门项目资金。

(四)整合资金投向。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9491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扶贫产业,光伏发电,农村饮水,危房改造,两牛一猪养殖,村级基础设施及小额贷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雨露计划、小额保险项目。

1、光伏发电。

整合资金9702万元,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建光伏电站34座,造价约每瓦元,总装机容量13兆瓦。

2、扶贫产业。

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用于发展木耳产业7300万元,用于发展特色扶贫产业1700万元。

3、农村饮水。

整合资金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计划建设64处,涉及全县172个自然屯,受益人口万人。

4、危房改造。

整合资金18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改造800户,共需建设资金338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20万元;群众自筹138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0万元。

5、两牛一猪养殖。

整合资金1300万元,用于两牛一猪养殖补助。

56、村级基础设施。

整合资金1200万元,用于27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和其它基础设施薄弱村屯内道路35公里,及农机库房1座。

7、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

整合资金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其中: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和小额保险万元。

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各实施主体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农[2017]25号)及其它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效益发挥不佳和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闲置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三篇】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四篇】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五篇】

平顶山市市郊农信联社高度重视代发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从“认真”上下足功夫,有效保证了辖内粮食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该联社积极按照“提前兑现补贴,确保抗旱稳收”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做好三个“认真”。

认真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召开动员会,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组织。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有步骤有计划稳步进展;加强资金调度,保证农户资金正常使用;加班加点,对补贴资金逐笔核对,认真做好农户补贴存款账户的导入和补贴金额的录入。

认真服务。充分利用网点多,分布广的有利条件,充实粮食补贴发放人员,设置专门窗口,有效避免农户资金支取排长队、秩序乱现象,保证支取有序进行。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xx〕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xx]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含xx年提标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基础设置建设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基础设置建设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万元。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xx]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七篇】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2024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第八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20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xx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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