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自查报告(优质4篇)
【阅读指引】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专项整治自查报告(优质4篇)”范文资料,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大家吧!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佳纪发〔2013〕5号)文件、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于2014年2月20日在全校开展“会所歪风”专项整治活动,现把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对照检查。
二、全校教职员工带头执行中央精神,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设立或入股私人会所,不将公务接待或公务活动安排到私人会所,不用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的消费。
三、全校教职员工自查,没有出入私人会所,没有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没有设立或入股私人会所,没有将公务接待或公务活动安排到私人会所,没有用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的消费。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二篇】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xx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第三篇】
按照《陕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要求运营商施工单位成立以加强冬季“八防”为重点、以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为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进行安全大排查活动。现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安全生产实施升级管理
项目部要对目前石楼西项目在位生产的永—1集气站进行了的重点检查。按照属地分工,项目部明确运营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直线责任,运营商员工对各项施工作业活动进行严格监督,严格升级审批,在作业前要全面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和工艺安全分析,强化风险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利用停工期间,全面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做好讲评。
结合工区自然环境条件,项目部要求运营商基层干部,重点对永和气田冬季季节性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对员工识别隐患、风险防范等能力的提高做了全面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打好风险防范基础工作。同时,对风险全面实施“四重覆盖检查”,将每个岗位、每个工序的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操作者和管理者上。确保石楼西项目作业人员、设备、工艺符合要求,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生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车辆派遣前认真做好司机状态和车辆状态的检查工作,带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格监督车速、细致观察周边各种状况、及时提醒司机保持高度警觉状态、认真执行车辆行驶一个小时司机必须休息十五分钟的管理规定,项目部严格监督运营商车辆运行情况,杜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督
为确保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部规定运营商严禁私自动火。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手续要在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各项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前提下,由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并明确属地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人后,方可实施动火施工。
项目部对运营商及基层施工队开展专项消防检查工作。对运营商宿舍、食堂等地进行消防、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四、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项目部要求个承包商单位做好隐患识别、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项目部组织对石楼西项目永—1集气站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重点对隐患识别风险评价活动中识别出的隐患基层队责任落实、培训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运营商重点干部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和重点岗位盯岗工作。同时要做好员工熟知作业环境,全面了解设施、设备和作业过程的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冬季八防”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应急(着火、防硫化氢、山体滑坡、逃生等)演练各项工作。
项目部通过检查,共查出7项问题,目前,所有问题都得到了整改。通过检查培训和演练,使项目部和基层队在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技能、安全技术知识、危险因素的识别防范的方面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为石楼西项目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做出了贡献。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第四篇】
脱贫攻坚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头等大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的头等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县纪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双溪乡在扶贫领域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工作开展
我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余班子为成员的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全面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监督检查常态化
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战图”和“时间表”,针对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可能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结合,形成常态制度,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重点针对精准扶贫识别、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扶贫工作成效等方面,通过走访群众、查阅各村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没有发现我乡脱贫攻坚领域存在问题。利用专项整治机会,组织乡机关干部和村三职干部专门学校上级机关查处的脱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件通报,要求所有干部引以为戒,时刻警钟高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通过省检、国检,虽有一定的成效,但是在20xx年也绝不能放松,两个已摘帽的贫困村要继续加强全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全乡各村要将未脱贫群众的生产生活时刻关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早日实现全乡群众同步奔康。乡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在脱贫攻坚领域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在我乡范围内出现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上一篇:学校交通安全报告优推8篇
下一篇:财务部门工作总结范文大全优秀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