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考勤制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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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考勤制度【第一篇】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俞园长领导批准,送施海燕处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发信息无效。
3、签到记录:幼儿园门口设签到点,每天分上、下午两次指纹签到,如签不上的,必须立即打电话到园长室签到。学年签到的次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经过核实并有住院证明的长期病假,在绩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绩效工资。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该职工的每天实际绩效,调班请假和有班请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则上请假要先调班。
6、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可以到园长室请假并开出外出单,送门岗陈师傅处才能出岗。陈师傅记录外出时间和回园时间。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时间累加满3小时算半天假。
7、迟到一次扣一元,学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一学年请假满6天(含6天)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8、女教师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给喂奶时间30分钟。但要事先报园领批准。
9、婚假、产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直系亲属去世给有关教师三天假,工资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学习、办事、进修(以通知单为准)需请假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扣款。
二、关于旷职的规定:
未经领导批准不在岗位,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工资100元。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费用,旷职三天视自动离职,幼儿园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岗教职员工。让岗人员和办理内退手续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视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实,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要给予相关人员两倍于实际病事假的处罚。
3、考核人员可随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经查实按旷职处理。
幼儿园考勤制度【第二篇】
1、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2、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5、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幼儿园考勤制度【第三篇】
幼儿园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一、请假审批手续
(一)请病假
1、每月教师在无课的情况下允许有半天的机动,外出办事,但必须经主管园长批准,不扣出勤奖。
2、请一天病假,必须写请假条,由主管园长审批。
3、请二天假以上,30天以下病假的,必须有医院证明,由总园长审批。
4、请病假超过30天的。须提前报总园长审批。
(二)请事假
1、事假半天,由主管园长审批。
2、请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的须写假条由总园长审批,交分管园长存查。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园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月津贴制度
1、工作量补助考勤制度:
(1)后勤人员代班计算方法:用工资除以26天乘以50%再乘以实际代班天数。
(2)教师代班计算方法:不当班期间代班: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50%。
2、出勤奖制度:
(1)以行政检查为准,教职工迟道一分钟扣1元,累计迟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2)未经领导同意提前离校的,早退一分钟扣1元,累计迟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3)请病假:计算方法: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80%,累计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奖。计算方法:不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50%,累计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4)请事假:计算方法: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加上考核工资除以26天。累计二天以上取清出勤奖。不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累计二天以上取清出勤奖。
(5)旷工一天取消出勤奖。
(四)值班考勤制度:
(1)根据要求准时来园值班并打卡。考核方法和考勤制度相同。
(2)教师正常值班给予补助午餐补助,计5元/天。
幼儿园考勤制度【第四篇】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教职工请病、事假须提前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的,协调好工作(突发事件除外),在当天上班前半小时告知分管园长,由别人代填请假单,上班后自己消假。
3、教师请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幼儿园规定准假。
4、教师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
5、未办理请假(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申请续假未获批准,却未按时到岗;请假理由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6、教职工应如实签写到园时间,不得代签。如有代签视为迟到处理,如有签写时间不属实者,视为旷工处理。
7、迟到10分钟内视为迟到处理,10分钟以外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8、教职工上班时间临时外出,需在分管园长处请假、登记、拿出门证,回园后到分管园长处销假。
9、经幼儿园同意,外出进修、考察、开课、听课的,作公假处理。
10、一个月未请假或只请一次假者(两个半天算两次),享受当月满勤奖。
11、教师请事假代班教师补贴25元/天,保育员5元/天,半天减半。教师请病假代班教师补贴15元/天,保育员5元/天,半天减半。除一线教师外的其他人员请假相关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园委会决定。
12、全体教职工会议请假一次扣10元。若会议当天同时请了事假或病假,会议请假费用减半;每学期有一次不参加会议的机会。
13、关于半天假的规定:上午请假的教师,下午下迟班。
14、一学期出满勤(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等),学期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
15、食堂人员加班烧饭:不分平时和休息日,不分几人,共补助7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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