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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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二、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三、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签字后,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可退费。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收入管理
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午3:00以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上交到收款处主任处,做到日清月结。收款处主任首先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并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然后收款处主任将银行存款单上交到财务科,与财务科主管人员再次复核无误后交出纳员登记帐薄。
3、每月末,财务科主管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及票据管理员将收入汇总表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和财务报表上报主要院领导。
二、支出管理
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
报销程序:经手人签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据)→证明人签字→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财务科审核→院长审查签字→财务科支付
三、其它有关规定
1、财务人员应加强现金的管理,出现收假钞、少收钞、丢失现金、现金被偷等情况,由当事人自己负担全部损失。
2、财务人员应加强票据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现票据被毁、被盗等情况,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办理。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制度要健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会计信息管理制度、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1、单位负责人对医院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医院会计部门、会计负责人、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对医院会计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促进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工作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总会计师应遵守《总会计师条例》,在省卫生厅财会管理中心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本单位重大会计工作并协助单位负责人对医院的业务发展、建设做出决策。
3、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指导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本内部财会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医院的会计信息真实性负责。
4、会计部门是单位管理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密切关系,会计部门应与各部门保持沟通、密切合作,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即单位的的一切经济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分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其他部门为会计部门提供原始会计资料,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会人员岗位,一般可分为财务负责人、出纳、稽核、凭证编制、记账、报表编制、工资核算、财产物资核算、往来业务结算、成本核算、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医院根据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合理确定财会岗位的设置,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具体内容参照《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遵守财经法规,严肃财纪纪律,加强财务内部监督,防止舞弊等现象,在医院财务部门各岗位之间合理划清职责,并进行适当分工,避免或减少会计工作的失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内部牵制制度》。
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稳定、持续的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五、资金审批制度
为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资金审批制度》。
六、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根据相关会计法规,结合会计电算化管理以及前台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七、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的资产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成本管理制度》。
九、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十、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特制定本会计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照《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卫生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防患于未然,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参照《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参照相关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篇】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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