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精编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精编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1

一、制度现状

(一)内部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

中小型国有企业大多数没有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负责人习惯把整个企业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甚至喜欢事必躬亲。认为规范的会计制度没有必要,只有好好把握钱财不被外人占用,所以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也是任人唯亲,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控制程序不规范,在内部管理体制的设计和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运用上不能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中小型国有企业一般以家庭制模式经营,其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稽核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会计制度残缺不全,企业不重视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会计制度的建设,更没有把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致使大多数中小型国有企业未能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目前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自身情况的差异设置适合会计科目,但从会计准则施行情况看更适合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适合中小型国企的会计制度还未确立,这也就导致中小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随意性大。最主要的是,很多中小型国企负责人对设计的内部会计控制视而不见,认为是对其他人的约束而不是对自己的约束,一把手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合理保证本单位经营效率效果实现、财产安全完整、会计资料真实性的作用,导致整个会计控制环境薄弱,控制环境差,也会导致中小型国企会计程序失效,会计核算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等现象。

(二)内部会计制度意识淡薄

中小型国有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同时尽可能逃税, 企业主不愿对自己进行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内部会计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人的控制意识和行为, 管理者对自我控制的排斥使得内部会计控制无法有完善的控制环境。财务管理的控制权在经营者的手上,这样也不利于权责分开的实施。税负重、费用多,中小型国有企业故意不完善会计制度的设计。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对企业管理着力不够,使内部会计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也得不到应有发挥,有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虽然有财会规章制度,但只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会计制度也只是很多中小企业挂在墙上的摆设,中小企业基本按老板的意思做事,会计科目设置要么随意,要么照抄大企业的会计科目,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性与合理性,报表也是种类不全,制作简单,手工记账在中下企业屡见不鲜,确实要有的会计科目只是为了检查,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只是在老板的心里,基本不会再财务报表中披露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更何况真正需要中小企业所披露真实公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人数并不多。

(三)内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中小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财力、人力、经验等因素的限制,组织体系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内部会计控制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容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核算的主题界限不清, 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明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机构简单,使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中小型国企会计岗位没有设置好或者过于简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小型国企 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社会地位和发展预期都比不上大企业,很难吸引到更多的人才,甚至原有的人才也会被大企业挖走,而这些企业管理者又忽视对已有本企业人员队伍的培养,这样造成企业高素质人才断代,导致企业无法采用先进的会计制度,设置规范的会计科目。所以中小型国企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会计账目混乱是普遍现象。会计人员的互相牵制工作没有做好,虽然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是没有真正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制度失效原因分析

(一)中小型国有企业自身治理结构不健全

中小型国有企业自身体系设置的缺陷,大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领导人因为成本因素不愿意建立严格的控制,或不遵守业自己设立的控制,经营者也没有对自己进行严格的自我控制。为了节约人力资本支出,中小型国有企业可能会雇佣素质偏低的会计人员,这种做法的后果会使会计账目混乱,会计系统准确性降低。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会计系统没有合理的账务处理程序,会计信息披露滞后,有些往来账户长期挂账,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披露的会计信息相应的缺乏相关性、可靠性。目前在很多中小型国企中,管理者与会计人员之间,纯粹是一种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会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依法对中小型国企进行会计监管,相当一部分中小型国企主要是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需要,才不得不设置账目;另一方面,还有些中小型国企的会计人员多为兼职,对企业深入了解的机会不多,不经常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所报送的各种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无从核实,导致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活动脱节,难以进行与实际相符的会计核算。部分中小型国企随意堆放会计档案,需要这些信息时搜寻成本非常高,没有形成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可靠性的良性循环。而且很多中小型国企还和企业管理者及家庭发生大量的经济往来业务,这种业务不象上市公司那样可以定性为关联方交易进行资产负债表后披露。这些企业业务和管理者自身的财产、权益混淆在一起,更加剧了中小型国企会计核算的不规范性。

(二)中小国有企业缺乏规范

内部会计制度的动力中小型国有企业在人事政策上重忠诚、轻才能,经营管理不规范。政府约束对这些中小型国企鞭长莫及,没有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小型国企的约束导致这些企业缺乏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动力。有一些中小型国企干预会计工作,而有些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的岗位,听命于管理者的权威,无法按照规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规定办事,造成会计监督空白,缺乏真实、公允披露会计信息的动力,必然造成中小型国企经营管理混乱,同时也给外部监管造成重重困难。目前我国的《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审计有权力对大中型国企、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岗位设置进行检查监督,而没有硬性规定对中小型国企进行检查,审计资源有限,就算是这些中小型国企内部会计控制失效也不会被发现。而且很多中小型国企民营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经营活动中违规违纪现象较为普遍,对其进行审计,事务所要承担很高的审计风险,所以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不愿意对其进行审计;同时,中小型国企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大多也不愿接受社会审计。此外,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短期经济效益和扩大客户源等因素,就算是对这些=中小型国企进行审计,也在不同程度上降低审计质量,没能有效发挥社会审计对中小型国企的监督作用。所以对国有总小型企业来说,外无压力,内无近忧,没有规范的会计制度设计也无所谓,更何况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还要花费成本。由于人力成本的限制,中小型国有企业很少设置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有时候不但不能为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议,相反可能会对中小型国有企业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形成障碍。中小型国有企业中少部分管理者大权独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会使内部控制不能很好的得到监督,会导致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内部控制失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没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处理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例如中小型国企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基本上不存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的会计科目,但是很多中小型国企按照大企业的规定也设置了这个会计科目,导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科目核算的信息缺乏重要性,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利用这个信息时得不到需要的会计信息,所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在国有中小企业内部屡见不鲜。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法再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中得到公允的反应。

三、制度设计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体现国家对中小型国企设定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会计制度是中小型国企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体现本企业作为合法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因此中小型国企在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时必须符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同时规范的内部会计制度一定要靠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会计人员及相关的人员遵守这一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

规范的中小型国企会计制度应该约束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制度规定的权力。而这需要有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同时单位负责人应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对本单位规范的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单位负责人也应当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注重单位从上到下形成统一意识,重视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内部会计制度应当涵盖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以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重视会计制度的核算功能的同时重视会计核算的监督效果。形成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的监督局面,共同为本单位服务。中小型国企规范的会计制度设计虽具有稳定性,但必要时也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小型国企的适当情况变化而变化。所以在设计会计制度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有效性原则,同时也要留有余地,保持弹性,不断进行修正与完善,减少因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而带来的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大幅度修改。

(三)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会计制度应当具有经济性,即产生的收益要大于消耗的成本,以合理的监督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这里的收益是指规范的会计制度运行后产生的收益,包括减少利益相关者利用会计信息的损失,成本是指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所耗费的成本。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制度应该能够为大多数利益相关者提供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但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多,权衡利用规范会计制度产生的收益和消耗的成本,尽量做到在消耗少量成本基础上做到会计制度设计的客观、科学、有用。在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时,一定包括规范的会计制度满足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合理保证中小型国企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即满足需要,也符合经济性原则,使会计部门真正成为中小型国企发挥核算监督作用的职能部门而不是附属部门。

四、制度设计

(一)建立健全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外部管理,引入审计监督机制

社会审计监督机制是外部监管的重要手段。中小型国有企业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外部会计监督可能会出现“真空”现象,从而使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游离于外部审计监督之外。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作用,发现和纠正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各种不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合法具有重要的鉴证作用。也让中小型国企会计人员有压力,如果会计核算的不真实、不合法将会曝光,而这将损害本企业的声誉。任何理性的活动都有其目标,因目标而起,至目标而终。事物的发展也是内外因的统一,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正是这种曲折性要求中小型国企在设立会计监管目标时,既要有最终的规范的会计制度对中小型国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又要考虑到外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对中小型国企的约束力。在完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的同时,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外部会计监管工作也不能忽视,从目前我国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应该更多的借助于外部监管,帮助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实现规范化。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看到,政府部门直接进行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其监督成本相对较高,监督的有效性也比较差,易引发腐败等社会问题。而且政府审计资源有限,除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外,再加上对中小型国企的审计监督,根本无暇顾及,所以中小型国企必须强化自身的内部监督工作。但是政府监督虽然有限,但也不是对中小型国企放任自流,政府转变监督方式,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重点去监管那些监督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通过对事务所的监控对中小型国企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性。不断加强社会监督,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中小型国有企业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当然,外部监督是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会计规范化工作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但也不能忽视企业自身的努力,会计规范化工作只有在内外共同努力下才能得以实现。

(三)加强法律约束力,完善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5篇《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2

关键词:中小企业所得税;核算弊端;建议\

一、中小企业所得税核算弊端

(一)各种界限不清。(1)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虽然设有会计管理制度,但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致使会计管理职责不分,越权行事,会计执行的随意性较大。(2)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分工职责不明确。大中企业机构设置比较科学、规范,人员的分工职责明确,普遍实行总会计师下的财务会计处,确立了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中小企业大多为家族式的管理组织形式,会计组织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管理跨度小、幅度窄。由于受规模、财力、人力的限制,中小企业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会计人员职能的发挥,不利于企业的内部控制。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1)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规范。在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基本不设会计机构。部分单位虽设置了会计机构,但考虑到费用开支问题,仍不按规定设岗。如只设一个会计人员,该会计人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既管钱又管物,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小企业岗位设置上,本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部分中小企业岗位人员安排却恰好违背了这一点,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相比于大企业,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特别是小型企业诸如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在会计核算方面,人为操纵利润,采用倒轧帐的方式记账等等,部分会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专业知识较低,理论上完善的会计方法技术无法实施或实施时大打折扣。(3)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大型企业内部监控机构、人员配备比较齐全,诸如设置了内审部门,设有财务总监,执行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之间相互牵制。但中小型企业则不尽然,中小型企业内控机构不健全,认为没有必要。另外,中小企业人员精简,一个人兼任几种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其自我监控能力差,这与中小型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有直接关系。(4)外部监控随意。由于国家监督的重点放在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外部监控比中小型企业的监督力度大,对中小型企业的外部监督就显得比较软性化,没有法规、条例支持。所以,对中小型企业的外部监督主观多于客观,随意多于规范。监管力量主要来自于注册会计师和地方政府及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但监管力度不大,大部分监督部门只是站在各自的立场各行其是。

(三)制度缺失。(1)内部制度的缺失。中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实际工作中从未认真执行过。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也认识到这些问题,但是依靠现有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无法建立健全这些制度,尤其是内控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带了很多负面影响,这种状况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如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浪费严重、经营管理混乱,也导致外部监督困难重重。(2)外部监督困难。在国家监督中,各级财政部门首先应指导、督促中小型企业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账簿体系。一旦发现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严肃处理。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要坚决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有关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要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责令其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应督促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核算制度,税务部门也应改进查核方式,侧重于进行实质性查核,确实扫除逃漏税企业,以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改进税务人员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态度,并建立税务人制度。

二、中小企业所得税核算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1)借用中间机构筹划。积极探索引入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汇缴,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活动中的作用,特别是加强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税前弥补亏损额较大企业的年度汇缴申报等事项的涉税鉴定,不断提高中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2)针对企业规模的纳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应当认清自己所处的地位,通过企业规模的区分,能够使企业自身归到小型微利企业行列中去,从而能够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二)年度内分期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要合理配备征管力量。县级综合业务部门必须配备2名以上的所得税管理专门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尤其是企业所得税管理户数多、税源较大的单位更应增加业务管理力量。基层税务分局要将会计、懂税收的业务能手充实到所得税工作岗位上,对企业所得税实行集中化管理,使税收管理员能集中精力抓好企业所得税管理。另外,要抓紧建立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加强对人才库人员培训和使用,培养一批会会计核算、懂企业管理、熟悉微机操作、精通税收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人才,为所得税管理提供智力支持。(2)要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人员素质。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培训的重点应放在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核算知识、税法政策规定、税务稽查技巧等方面。在培训方法上也要大胆创新,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视频培训与网络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专题培训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式,有效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3)取消对中小企业的所得税费用进行提前确认。从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出发,结合会计信息的主要需求方―税务部门的需要,可以不对中小企业的所得税费用进行提前确认。因为所得税以全年作为纳税期限,预缴的所得税并不代表该项义务所导致的负债必然发生,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盈利的不稳定性等原因,很可能导致在年度间预缴了一定的所得税,似汇算清缴时没有所得税义务的发生,或者在年度内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方法计算没有所得税义务的发生,汇算清缴时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了避免频繁调整账务,中小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年度间可以考虑先不对所得税费用进行确认,只需对预缴所得税业务进行处理。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风险防范。(1)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企业应当时刻把握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及规定的变化,准确理解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实质。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对违法事物坚决不做,处于法律边缘的应慎重操作。(2)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中小企业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时,首先方案必须合理合法,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实施的相关管理成本,包括机会成本、货币时间价值及风险收益等进行综合考虑,要运用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综合测算,保持与企业整体利益一致性。(3)专业操作与沟通。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其他法律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而企业所得税是最复杂的一种税种,更是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时须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咨询有关税法执行办法。以减少纳税筹划错误认识及减缓征纳矛盾降低纳税筹划风险。

(四)制定合理制度,加强内部会计监督职能。(1)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准则与制度,加强对内部会计的监督,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2)会计人员的管理。财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这是实施财务创新工程的基本要求,也是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另外,要注意在个人素质包括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中小企业财务应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企业财务管理者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同时注意鼓励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结束语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财务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核算的正常与否密切关系到企业财务是否能正常运转。我国对企业所得税的核算通过会计完成,而会计处理实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相分离,所得税会计处理是企业会计中较为复杂的业务之一。但是,中小企业有许多不同于大型企业的特点,其所得税会计处理具有特殊之处,所以在探究企业所得税核算的问题上就是去探讨如何做到使企业会计更好的核算企业所得税。

本文主要针对会计本身及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探讨,发现弊端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从业会计人员不专业或素质不高,这样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带来很大隐患;二是中小企业制度的缺失或者不合理,导致会计人员在进行所得税核算时思路混乱,无法做到所得税计算最小化。

从以上两个问题出发,对中小企业所得税核算建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聘任要求;二是制定合理制度,加强内部会计制度监督职能。

中小企业的所得税是整个税收收入或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一方面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合理的减少企业所得税上缴,提高企业利润,达到一举两得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3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策与方案

一、问题的提出

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这次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它健全和完善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都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它更具有清晰性、灵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对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通过最近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制度实施过程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制度的顺利实施,导致制度执行无法到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对策。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小企业继续执行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看,无可非议。虽然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既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据此而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如果从整体上考虑,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另外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但问题是有的小企业本来会计基础工作就比较薄弱,人员的素质也比较低下,原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没有执行好,换句话说原来执行过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难。加上这类小企业发展的态势显示近年内企业发展规模不会有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小企业如果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许更适合其企业自身的特点。其价值就在于整顿和规范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这类小企业认为,只要不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就可以了。既然允许何必再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呢,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要派员参加培训,而且制度转换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种认识带有一定代表性。本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就是考虑了这类企业的实际,但部分小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价值所在。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全确定性,就会给部分对制度认识不足的企业开了绿灯,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实价值发生偏离。

2、培训工作缺位,导致小企业对制度理解和实施力度不够

《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之后,为使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充分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法,确保该制度在企业中的贯彻实施,各地财政部门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小企业的会计或出纳人员。通过培训,使会计人员在短时间内有的放矢地学习,提纲挈领地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充分肯定这种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培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做法对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这种培训方法也是常规的做法,因为通常我国颁发新的会计制度都是需要组织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做法如果针对财会工作比较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许能达到比较好的培训效果。如果针对小企业也许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或执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小企业领导者的态度。而领导者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与实施价值的认识。事实上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工作的职能一知半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小企业的领导者对财会工作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比较肤浅的认识上,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盈利和税收的指标,往往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所以举办《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其培训对象不只是针对财会人员,也应该扩大到小企业领导者范围,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真正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其加强经营管理价值所在时,才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3、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过于简单,会计人员配备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由于小企业名目繁多,行业比较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经营规模较小,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决策作用,业主基本上支配了企业的所有的经营活动,缺乏正常的业务报告制度,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主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个别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是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分工也不明确,甚至是兼职,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所有这些都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也难于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准确无误地实施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水平、文化层次不高,业务不精,素质普遍较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两种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象。一是学历层次比较低,无学历或改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数占绝大多数。二是年龄出现极端现象,呈现“一老一少”的局面。会计人员中的老者虽然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积累,开展一般性的业务没有什么问题,但接受新知识能力比较差,对新制度消化慢,甚至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会计人员中的新者,多为刚离开学校走向会计岗位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但在实操能力比较弱,特别是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缺乏会计理论基础扎实、能力强、业务熟的老会计的指导,导致在实践中会计技能提高比较慢。上述两种现象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在调查中,个别小企业会计人员表示,他们也认真地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显然在这样一支小企业会计队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准确、无误地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确有困难。即使《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能组织实施,但实施结果也必然大打折扣。

(3)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

众所周知,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前提,它主要包括会计凭证格式的选择或设计、填制、取得、审核、传递与保管程序,以及会计帐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帐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小企业都是贪图便利,甚至看业主眼色行事,不少小企业从来就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规范地做好这些会计基础工作,而是得过且过,会计实操有一定随意性,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比如,原始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凭证、账簿、表格在市面上随意购买,相关政府部门硬性规定除外,很多做法都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甚至个别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不难设想在这样的会计基础工作上,要求小企业认真执行和快速推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非常困难的。

(4)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素质较低,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快速实施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告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某些对大企业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在小企业里显得毫不意义。由于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不存在,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小企业的股东、税收部门、银行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这些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经营素质就比较低,大多对企业实行粗放经营,除了关心盈利指标外,并不要求企业会计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业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这也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现存问题的对策与方案

1、要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确定新的培训思路

目前,各地普遍是组织小企业会计人员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不否定这种培训对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作用,但效果仍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正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一些企业执行中受阻,更重要的是小企业业主的意识。虽然有个()别小企业业主不愿意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他们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肤浅的认识上,即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一知半解。为什么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更是迷惑不解。因此来自小企业主的障碍主要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在提高小企业业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自觉性上下功夫,一个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加强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即组织小企业业主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要有所侧重。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重在业务上培训,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重要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价值,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什么好处。如果采取双管齐下的培训方法,我们相信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无疑会起到更好促进作用。

2.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

如前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在选择企业会计制度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连自己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自身都说不清楚,错误地认识只要不犯法,按规定执行会计制度就可以了,这是天大的误会,当然也并不排除人为的装糊涂。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市县镇)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给小企业财会部门把把脉,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特别对不适宜选择《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劝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必要时,强制性要求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3.消除小企业内在的不利因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1)加强小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因此,要加快《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规范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因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即使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也不容易到位或发生执行上的偏差。为此,小企业应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针对小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设计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要完善严密的凭证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规范组织与实施。

(2)构建完善的控制环境,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设置适宜工作岗位,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运行机制

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其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及风格,组织结构,管理控制方法,内部审计及外部影响等等。构建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小企业会计发展需要的会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并为小企业改善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小企业会计机构,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小企业的特点,会计核算宜采用集中核算的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钱账分管、出纳不得兼任往来账户的核算工作;业务较少的企业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只有会计机构设置合理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问题,才能提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运行机制。

(3)重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养,加快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

小企业要适应时展的步伐,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业务工作不适应的问题。为此小企业要自觉组织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更应自觉学习,不断充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小企业会计人员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娴熟的会计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从较高层次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到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理解、掌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用以指导、规范会计实务工作,提高会计业务能力,并提高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自觉性,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转变小企业业主的观念,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清除不必在的障碍

如前所述,小企业业主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目前很多小企业的业主的法律和管理意识不强,重销售轻管理、重税收轻会计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业主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政策、法规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这已严重地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因此各政府部门一定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使小企业业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引起他们对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让他们认识到不但要学会“赚钱”,更要学会怎么去“省钱”,统筹地“用钱”,使会计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创造效益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颁布并实施一年多了,但由于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培训工作缺位、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的存在等原因,致使《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执行难度较大。但一套新制度的执行,总会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本着科学、合理、审慎的态度,从不同层面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一定能起到显著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金玉,赵颜峰。构建和谐会计环境推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5(6)

〔2〕徐金仙。《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若干问题的探讨—执行环境、实施效果、建议〔J〕.会计之友(下).2006(2)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4

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

Abstract:MinistryofFinancepromulgatesunifiedbusinessaccountingthesystemincreasedaccountanttheprinciple,hasrealizedtheaccountingstandardsandaccountingsystem''''scoordinatedandtheconformitywell,andraisestheideathepropertydepreciationpreparationtoincreaseto8items,middlethefiscalstatementthesub-itemgoalrowshowsthemethodandtheattachedlisttypealsohasthechange.

keyword:Businessaccountingsystem;Propertydepreciationpreparation;Accountingstandards

前言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试行,并且鼓励其他非国有企业先行实施。

Ⅰ颁布《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综合经营、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产生,各类新型企业和企业新兴业务的不断出现,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求企业提供更加可靠、真实可比的会计信息;现代财务会计包括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的统一体,它需要在一个统一的会计制度中予以完整地规范。统一性是会计信息可比性前提,原行业会计制度虽然做到了在同一行业、某一组织形式企业内的会计核算统一性,但不同行业、不同组织形式企业之间会计核算缺乏统一规范,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可比性的程度。《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分行业和组织形式,从会计核算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及其运用、财务报告的编制等方面对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统一的规定,达到了全国范围内企业会计核算指标的可比性。对国家来说,有利于对宏观经济的监管和调控;对企业管理者来说,有利于在统一的确认、计量尺度下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率;对投资者和债权人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因会计制度不统一而给选择权益投资和债权投资对其产生的不便,有利于投资决策。《企业会计制度》的,对于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Ⅱ新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1注重资产的质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并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计提的四项准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且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如: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时,会计核算其借方记“投资收益”科目,贷方分别记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应收及预付账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时,借:“管理费用”科目,贷: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在第五十三条特别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得到了扩展。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计提减值准备时,借方都记入”营业外支出“,贷方记入相应的减值准备。为防止企业利用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粉饰会计报表,人为操纵利润的空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这是对滥用谨慎性原则进行利润操纵行为予以规范。

2正确处理了准则与制度的关系,实现了二者的协调和整合。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其中,会计准则侧重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等会计政策方面,会计制度则更多侧重于会计科目、记账方法、编报程序等会计记录方面。《企业会计制度》并不局限于对会计核算的说明,还将会计准则较好地融入其中,实现了准则和制度功能组合,从而使会计准则更容易理解和执行,使会计处理更加统一规范。特别是在制度中纳入了我国已出台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比较成熟的十几项具体会计准则和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较好地实现了准则与制度的协调和整合,使我国会计在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经济转轨的同时找到了一条实现自身的可行之路。当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根据我国的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两者将长期并存、互补互融、各有侧重,相得益彰。

3增加了新的会计原则。从会计反映职能看,会计必须反映经济实质,而不是简单地反映经济形式。从现有的会计准则看,不论是资产减值的确认,还是收入确认的方法都证明了实质重于形式。新《企业会计制度》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可能发生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从而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决策使用价值。在会计核算中,可能遇到一些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不相一致的事项。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期未满之前,从法律形式上讲,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承租人,但是从经济实质上讲,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收益和风险已经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实际上也能行使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控制。因此承租人应该将其视同自有固定资产一并计提折旧和大修理费用。以前的会计制度有此规定,但没有明确提出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4会计核算方法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得到体现。改变了以往对短期投资的收益确认作法,将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避免短期投资价格波动引起的年度间损益波动。在借款利息资本化方面,为保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真实性和可比性,规定“以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为借款利息终止资本化的时间,改变了过去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有效地防止了少数企业为减少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增加当期利润,迟迟不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手续现象。在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交易方面,统一会计制度淡化了原准则中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概念,而是运用“账面价值”,并将重组债务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而不计入当期损益,避免了过多的调账,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利用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进行利润操纵行为。另外,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考虑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根据所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将符合实绩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实绩,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企业会计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如第20条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但哪一种方法更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则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5

一、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必要性

党的“十五大”以来,为促进包括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总体数量得到显著提高,获利能力明显增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我国GDP的%、工业新增产值的%、社会销售额的%、税收的%以及出口总额的%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工业来看,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中小工业企业万家,全部中小工业企业的资产合计达万亿元。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扩大社会就业以及建设和谐社会方面起重要作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但是实现我国“十一五”计划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也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目前,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已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美国在部分准则中已开始注意差别财务报告问题;欧盟、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对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制定了法令或指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对小企业的会计问题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专门设有小企业工作组,已立项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近日,在伦敦举行的一次会计专业会议上,30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会计团体和区域性会计组织的首席执行官们表达了他们对开发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并且足够简化的会计准则指南的支持。同时,他们也都认同会计业的一项重大挑战,就是使对财务信息和鉴证服务的准则要求同时满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模各异的会计实体的需要。而这些要求也应尽量地直接、清晰并且简明易懂。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调查,%的欧盟中小企业、97%以上的亚太区企业和美国%的企业主表示,有关的会计准则简化问题需要得到及时的解决。现在,这些问题不但已被列入了IFAC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实务(SMP)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也同样吸引了IFAC下设的商业会计委员会的关注。而前者目前也在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提供定期的建设性意见,以确保在制定国际会计和审计准则时,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福祉。

随着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使得小企业实际上已不堪那些强加在它们身上的准则的重负。将目前针对所有企业的一套单一的公认会计原则概念改为两套公认会计原则――大企业会计原则和中小企业会计原则,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会计专家和国际会计组织的重视。加紧对制定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进行研究,可以尽早建立起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适用、高效的会计准则体系。

二、中小企业界定

中小企业的界定对制定财务报告规范具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尚未对“中小企业”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不过他表示不会只考虑企业规模大小的因素。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仅限于业务规模小的公司,任何没有涉及公众责任的企业都有采用该准则的可能性。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小企业定义为:营业额相对较小,年总收入低于500万美元。典型特征有:(1)所有者经营;(2)少数的其他所有者;(3)可能除某些家庭成员外,所有业主活动都牵涉到企业事务的管理;(4)业主的利益不怎么变化;(5)只有简单的资本结构。

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中小企业是指从业人员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企业。中型工业企业要求同时满足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和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等条件,否则视为小型企业。

三、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

(一)差别报告原则。差别报告就是将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不同类型,在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时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采取有所区别的做法。从财务会计的角度看,由于中小企业有着与大型企业不同的特点,中小企业财务报告的详细程度、报告对象、报告方式等均应有别于大型企业,也就是说应该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报告。中小企业的结构比较简单,对财务报告的需要与上市公司大不相同,如果采用较简化的会计准则将有助于它们减少遵循成本和负担。遵循成本包括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时,为遵循准则规定而支付的各项成本之和。主要有聘任合格的会计师成本、培训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必要的软硬件投资成本等。

(二)重要性原则。对于会计信息而言,重要性是指当一项会计信息被遗漏或错误地表达时,可能影响依赖该信息的人所做出的判断。与过少的信息一样,过多的信息也会产生误导。呈报的信息太多时,真正相关的项目就可能被掩盖,影响预测和决策。重要性是决定会计信息应否提供的关键。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用户主要是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关注的主要是企业的短期现金流量、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等。相比之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用户比较广,包括股民、债权人、供应商、银行、潜在投资者等,他们注意的是公司的长远盈利增长潜质。因此,多数人承认中小企业的确没有必要披露一些不实用和没有意义的信息。

(三)紧密结合实际原则。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及规范形式上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现状,注重简单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高层次的会计人才短缺,特别是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一些较复杂的会计概念,如合理估价及资产折损等所涉及的估算需要额外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而中小企业既没有足够的资源也没有必要来做到这一点。

(四)成本效益原则。会计信息的成本包括收集、整理、编制报表、查核鉴证、分析及解释所花费的代价等。至于会计的收益,对公司而言,可能会提高经营效率,获得资金的融通或吸引投资;对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可充分了解投资报酬及风险,使其资金处于最佳运用状态。与此相对应,社会经济资源也得到最优配置。如前所述,中小企业遵循准则所花费的成本必须小于其预期获得的收益。只有当会计信息所能带来的效益高于成本时,才值得提供。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主席格雷厄姆•沃德指出:“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这样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者们的目标,应该是制定出简明扼要、相关性强、容易理解的准则指南,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使他们遵循准则的利益大于支出。这意味着,他们准备、审计和财务报告的各项成本之和应该与其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需求成正比。”

(五)可扩展原则。中小企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快速成长性,尤其是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应充分考虑到小企业向中型企业转化、中型企业向大型企业转化的情况,互相有一定的弹性,以便于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在不同准则与制度之间的转换。

四、制定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措施

从财务核算与报告的角度看,目前的划分标准对小企业的界定过于广泛,不利于实际操作和把握,将企业分为四类似乎更妥,即将目前的小型企业再划分为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主要是个体经营者或者家庭经营企业,因为这类企业规模很小,纳税大多数采用定税制,不需要查账征收,管理人员不需要正式会计资料进行管理,企业也无专职的会计核算人员,没有必要编制财务报告。如果按照目前《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披露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似乎勉为其难。同时,划分微型企业的做法与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的《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思路相一致。

(一)对于微型企业。若企业采用定税制,则对其财务核算不作具体要求;对于稍具规模者需要查账征收时,只需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简单的财务报告就可以满足其纳税需要。因此,针对该类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强调实用性和简洁性,没有必要专门制定针对这类企业的会计准则,但需要制定指导性的会计制度以引导和帮助该类企业建立账簿体系,并把这类企业会计核算和报告与纳税结合起来。

(二)对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但对外借款,需要有正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编制财务报告。目前,我国小企业会计报表有4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由企业选择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编制。从核算和报告内容上应该比中型企业简单、比微型企业详细一些,可以建立一套单独的会计准则。

美国自1982年起对小企业取消了以下11项信息披露:(1)递延所得税;(2)租赁;(3)利息资本化;(4)内含利息;(5)补偿性存款余额;(6)企业合并;(7)困难债务重组;(8)研发成本;(9)终止经营;(10)经营税收收益;(11)投资税抵负。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公司有关会计信息的披露,只对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公司有法定的约束力,对其他企业没有约束力。我国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应简化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长期投资、融资租赁、借款费用、应交税金、或有事项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核算,减少不必要的披露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豁免一些报告要求。

45 554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