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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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一、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检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号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理的根本任务。

二、第二条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育教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三、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四、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时入帐,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五、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先造预算,由校长办分会议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合理调配,作来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财务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每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六、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是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

工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总务处每学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七、报销手续要齐全。

八、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中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随意改变收支范围和标准的现象给予在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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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

1、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向领导提供资金使用情况,以利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正常使用。

2、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纳入预算。

3、审核每年收支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原始凭证合法规范,及时结算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年终及时做好年报,做到表表相符,报表印章齐全。

5、配合、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暂收、暂付款项。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学生结算。

6、对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及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定,准确编制工资表。

7、协助总务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月末,帐面现金和库存现金相符,及时清理应付款,不长期挂账。

8、使用合法票据,正确使用票据,执行票据管理政策规定,存根妥善保管。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

一、留守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部门、班级、科任教师都要重视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为留守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留守学生的校外管理责任人是其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其监护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跟踪管理,抓好留守学生的校外学习、生活和活动,保证留守学生的安全。

三、学校留守学生之家要坚持经常开展思想品德、文化知识、法纪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对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定期专题培训活动,共同促进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学校要在学年初和留守学生的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分清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五、学校提倡、鼓励老师和留守学生帮扶结对,担任“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给予留守学生热情、亲情和友情,使留守学生感受到组织和家庭的温暖,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六、留守学生要遵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家长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护、自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合格接班人。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5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规范化;增强教职工民主理财意识,积极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公示学校资金收支情况;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布学校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要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一般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的内容要留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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