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协管工作制度【范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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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站工作制度【第一篇】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卫生站声誉,维护卫生站利益,保守卫生站秘密,确保病人档案的隐私。

2.必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专业素质。医护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患者,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准苛扣患者,不准收红包,不准私看病私卖药。

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5—10分钟上班,做好岗前准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上班戴职业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病、事假需提前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

4.医护人员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文明的就医环境,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医疗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对待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认真检查后,简练准确完整记载其病历,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而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人,应立即转院,严禁超范围服务,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6.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等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处方医生应签全名。

7.处方记载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卫生站病历号、临床诊断、开据日期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8.负责人对卫生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汇报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9.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和上级医院汇报,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10.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合理用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11.爱护办公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情节予以赔偿。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1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给病人和卫生站造成损害者,须由卫生站给责任人以处罚。

13.对损害卫生站声誉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违反国家法规和卫生站规章制度,迟到旷工,病患投诉等医护人员,除了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一定的扣罚。情节严重者,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单位卫生工作制度【第二篇】

一个单位,好的卫生环境,会给员工和客户带来愉悦的心情。一个单位为创建更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会制定一些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卫生工作制度【第三篇】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http://。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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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制度【第四篇】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卫生协管各项工作制度【第五篇】

1、      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与经费兑现的原则;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所。

由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协管领导组进行考核,呈报县卫生局公共卫生项目考核组抽检复核。

考核项目占分比值:组织保障(17);组织管理(22);实施效果:督导检查(37)、信息报送(6)、举报投诉(10);经费使用(8)总分为100分。

考核的档次: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进行整改,二次验收不合格不予兑现经费。

考核标准:见附表《万荣县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镇考核标准》

考核采取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方式。卫生监督所项目考核组每季度开展对各乡镇卫生院项目检查督导,半年及全年进行两次综合评估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项目经费;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对各村卫生室开展工作督查,半年及全年对各村卫生室、进行两次综合评估考核,接受县项目考核组对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的抽查复核。主要步骤:

1、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查阅乡镇卫生院的协管机构、制度、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分户档案、影像等资料;听取单位领导、协管员、被监督单位社会等方方面面意见和建议。

2、随机抽查,现场考核。对被监督单位分类分户,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检查对象,查验有无证照;档案资料、文书制作、信息报送、案件转交、举报投诉、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情况。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额兑现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项目下拨经费挂钩,考核合格,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按项目总经费全额下拨;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80分(不包括80分)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予按项目总经费的90%拨款,如整改仍不达标的不予拨付,并取消其下年度项目工作服务资格。对考核优秀,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酌情予以奖励,并呈报县卫生局公共卫生股备案。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

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县公共卫生项目股的监管下进行,在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中,发现项目实施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责任心差、工作能力差、任务完成差、甚至有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的,或者有违反卫生监督员五条禁令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提供公共卫生监督协管资格,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聘,撤销相关单位责任人职务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触犯刑律的,报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支农工作制度【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现制定城镇卫生对口支援乡镇卫生年度工作方案。

一、实施对口支援的工作形式

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17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全县14所乡镇卫生院,3个卫生分院,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县直医务人员帮助工作,服务时间一年 (特殊专业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帮扶时间从2011年6月1日开始计算。

二、实施对口支援的工作内容

县直医疗单位卫生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高受援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卫生支农人员主要参与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积极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

1、技术指导。县直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服务,通过会诊、查房和组织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开展示范手术等形式,提供技术指导。

2、人员培训。以提高受援单位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作为提高其服务水平的根本措施,加强对受援单位的人员培训 ,通过开展学术讲座、优先接受人员进修等形式,切实提高受援单位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3、医疗管理。加强对受援单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指导 ,帮助其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基本规范,提高其医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要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受援单位的需求,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援与指导,确保支援工作的有效性。

三、实施卫生支农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城镇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将其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医政科、基妇科、疾控科、财务科、公卫培训中心、人事科及城镇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院(所)长共同组成的万荣县城镇卫生对口支援乡镇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科,负责日常工作。各支援单位要明确一位院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成立由医务部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组织机构,根据对口支援内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万荣县城镇卫生对口支援乡村工作领导组成人员:

组长:贾晋玮

副组长:林国武  牛泽康

下设办公室,主任:郭  沛(兼)

成员:武  珍  王红珂

(二)广泛宣传发动

县卫生局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认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内容和预期成效,树立卫生部门和卫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细化工作方案

县卫生局和各支援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明确受援方需求的基础上,细化对口支援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序时进度安排

县卫生局和各支援单位要完成对口支援方案的制定工作,各支援单位接到本方案后要主动与对口单位联系,明确对口支援工作内容。全面组织实施,年底进行总结、评估。

(六)建立健全制度

各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开展对口支援的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计划协议制度。各支援单位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功能和需求,认真制订年度对口支援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序时进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使对口支援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将建立对口支援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交流好的做法与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各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瓶颈,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三是考评制度。为了加大对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力度,将对口支援内容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支援单位要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对相关科室与工作人员的考核,以保证对口支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七)强化监督检查

县卫生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市卫生支援乡镇卫生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支援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经验,使对口支援工作不断完善。

wei卫生室工作制度【第七篇】

一、负责制订卫生预防工作计划,组织全校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二、负责学生健康卡片和其它资料的整理,实现电子化档案管理,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完整性。

三、负责药品、器械的购置和管理。

四、每学年对学生的视力、形态、机能等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数据。

五、负责教学卫生、饮食卫生等医务监督工作。

六、组织好卫生讲座和防保宣传工作。

七、配合工会做好教职工的体检、献血等工作。

八、搞好医务室值班工作及日常事务工作。

九、及时妥善处理好校园突发伤害事故并做好备案。

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学生心理问题的防治和疏导。

范文2、

第一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八小时。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三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

第四条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内宿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五条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七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卫生院工作制度【第八篇】

上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5、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2、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3、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4、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5、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服务制度:

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有仪器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相关人员验收、调试、安装。具体操作人员在熟练掌握仪器的构造、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

3、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应及时上报。如系违章操作所至,视情节轻重要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

4、不得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5、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6、仪器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室内温湿度适宜,下班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考 勤 制 度

1、全院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各科室要建立考勤本,指定专人按日登记职工出缺勤情况,按时报送主管院长。

2、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3、职工请假应书写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或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规定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或院长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时。

2、有重大手术或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疗法时。

3、紧急手术及抢救危重病人而病人家属或直接关系人不在时。

4、发生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时。

5、出现失盗现象或损坏物品时。

6、发现药品过期失效或变质时。

7、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发现病人走失或有过激行为时。

10、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工作人员制度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2、注意个人仪表,上班时要衣着整洁,佩带胸卡,举止端庄,待人接物严谨大方。

3、对病人要关心体贴,一视同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4、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工作。

5、保持环境清洁、温馨,不大声喧哗,不随地乱扔杂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6、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 制 度

1、院委会:由院长主持,院委会成员参加,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人员参加,传达上级精神,安排本院工作,至少每月一次。

2、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每周五召开。

3、科务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室人员参加,传达院周会精神,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每周一召开。

4、信息发布会:每季度向全院职工发布一次院内信息,主要介绍行风建设、医疗质量、财务收支、基础建设、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5、职代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工会筹备,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下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事宜。

安全保卫制度

1、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2、重要部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安装防盗、防火、防汛等设施,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3、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存取大额现金时须有专人负责护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并同有价票证一同存入保险柜。

4、麻醉及贵重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5、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经常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达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

2、卫生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保持干净、整洁。

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无关物品。

4、室内、外垃圾箱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5、医疗废弃物、废水要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纳入目标管理。

2、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3、结合政治思想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医德规范、医学伦理学等知识,注意培树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4、大力提倡四种精神,即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及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全程优质服务活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医务工作者。

5、仪表端庄、服务热情。医务人员上岗要着装洁净、整齐,佩戴胸卡;使用文明用语,无“生、冷、硬、顶、推”和与患者吵架现象。

6、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最大限度地降低病人的诊疗费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

7、 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广西卫生协管工作制度【第九篇】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当辖区内卫生监视协管工作,卫生监视协管站(或卫生监视分所)负责具体协管工作,职责以下: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展开疑似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毒、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搜集、信息报告,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进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展开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视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展开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职员展开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视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展开巡访,发现题目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展开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展开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和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展开巡访,发现相干信息及时向卫生监视机构报告。

(六)接待辖区内相干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辖区卫生监视机构报告,协助卫生监视员展开相干卫生监视执法工作。

(七)配合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视机构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八)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分和卫生监视部分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卫生监视协管工作(本文来自范文家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任务。

二、卫生监视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卫生监视协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遵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卫生监视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展开卫生监视协管工作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正当。

(三)在展开卫生监视协管时必须佩戴《卫生监视协管员聘任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对管理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不得私自收缴罚没款和物品。

(五)不得泄漏应属保密的有关事项,保护患者隐私。

(六)不得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管理相对人。

(七)不得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

(八)不得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卫生监视协管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一)乡镇(社区)卫生监视协管站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记录、登记、调查和回复属于管辖区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接待工作,具体记录所反映题目,同时,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干私人信息。

(三)卫生监视协管按待处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切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干的投诉举报信息报告当地卫生监视机构,并协助卫生监视员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视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终了,并予以答复。

(五)投诉举报者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提倡署真实姓名。

卫生所工作制度【第十篇】

第一条、根据1989年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所是附属于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第三条、卫生所必须以医疗为中心,努力完成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卫生所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一条、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二条、成立保健室,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及科室设立

第一条、卫生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体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其次是参与学校其它与卫生有关的事务性的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工作。

第二条、卫生所内设立诊断室、药剂室、注射室、观察室、换药室。

第四章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业务交流。

第二条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做好传染病、精神病的登记工作,每月统计一次药品进出情况,教职工用药情况,门诊人次等数据。

第三条  医疗收费制度

对学生、教职工收取药品成本费,挂号按/人元收费,对参保大学生按药品成本费60%收取。

第四条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监测、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组织新生入学和毕业生体格检查,对在校大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测定,建立学生体检档案。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护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第五条  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动动列入卫生所的工作范围。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师生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卫生所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三、有计划地做好室内外环境的定期消杀工作。

第六条  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遇有用量、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三、药品必须经常检查,加强管理,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及积压失效等现象。

四、调剂台及储药瓶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处方应严格保管。

五、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第七条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二、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晟二醛)定期更换。

三、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换。

四、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五、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如绿脓杆菌感染)。

六、负责做好换药室的清洁,消毒和物品保管工作。

第八条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室内每天要用紫外光照射半小时。

六、准备抢救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    健康监测与卫生监督

一、每年对新生入学健康检查。

二、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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