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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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篇】

校园保安的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校园安保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校园安保现状,特制定《校园安保规范管理制度》,既“三规范、四上墙、五入档”,内容如下:

一、“三规范”,确保日常管理到位

1、规范保安着装。在岗必须身着工装,整洁大方;学生上、放学时段按要求佩戴头盔、防护背心,手持安保器械。

2、规范物品摆放。保安室内物品应分类、整齐放置;安保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放的位置;所有物品定期检查、整理,不允许存在电饭锅、电烧壶、微波炉等禁用电器。

3、规范室内卫生。保安人员要及时打扫保安室内卫生,做到桌面、地面干净,物品、墙壁无尘等,维持保安室内整洁、干净。

二、“四上墙”,实现信息实时可查

1、保安证上墙。核对学校所有安保人员保安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将保安证原件或复印件集中悬挂于墙壁适宜高度,便于检查和及时更换。

2、保安值班表上墙。制定保安值班表,明确每一位保安值班时间,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3、通讯录上墙。汇总学校安全应急联络人及电话,形成通讯录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4、保安管理制度上墙。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保安管理规范及制度,挂于保安室内,时刻提醒保安熟悉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牢记岗位职责,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三、“五入档”,做到工作全面留痕。

1、《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入档。认真填写《学校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手册,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

2、学校所有保安无犯罪记录入档。按要求核实每一位保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形成纸质版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3、学校所有保安身份信息入档。明确每一位保安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形成纸质版材料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4、外来人员登记表入档。完善登记表信息,做到来访、离校时间登记准确,来访人信息详实、可查,被访人员、事由清晰、准确;登记表结合疫情防控等内容实时更新。

5、一键报警周测试记录入档。学校保安必须熟练掌握一键报警测试流程,按要求测试并记录。

本制度下发后,学校结合“三、四、五”的要求,进行认真排查,并即时整改,实现保安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定期组织本校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校园专职保安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守好校园安全大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二篇】

一、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二、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三、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四、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第三章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械、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四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英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全院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江苏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单位(部门)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教学、科研、科技生产开发、行政管理等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励。

第三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确保重点的原则。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五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实行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建立、健全治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条、师生员工是学校的主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的安全。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校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和单位。

第八条、本规则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保卫工作副校长施行,保卫处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 责 任

第九条、校长责任

(一)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全校保卫工作。

(二)组织有关部门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宣传教育。

(三)组织审批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责成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对重大灾害事故组织查处。

(五)健全保卫组织,负责保卫机构的建设;负责配备、教育和考察保卫干部,督促保卫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依法按章办事。

(六)主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组织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统一部署;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硬件建设经费的落实。

第十条、系、部、院、所、处、办、中心和产业、后勤经济实体等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的综治任务。根椐“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部门)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将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目标,同教学、科研、科技生产开发、行政管理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二)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性事故等“四防”教育,切实提高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纪律、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督促所属单位(部门)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三)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治安责任状,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四) 校各职能部、处、中心按业务分工,对系、部、院、所等单位(部门)或人员进行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认真组织开展创安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的防范工作,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确因本单位(部门)难以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和院职能部门。

(六)负责调查处理本单位(部门)一般治安事件,组织调解单位(部门)内部及与本单位(部门)有关的治安纠纷。发生案件及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校内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抓(查)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七)领导和组织内部群防群治组织和义务消防队(班。组)的工作,定期开展活动,搞好“四防”工作。

(八)对外来工作。学习的人员或单位,负责进行治安安全教育,检查和监督。

(九)负责本单位(部门)内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中硬件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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