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组织生活会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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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组织生活会制度1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二、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八月份,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委的同意。
三、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一)为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全文乡镇党组织生活会制度2
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等。
二、各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内容可采取讨论、辩论、观看影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开展。
三、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委),全体党员需准时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四、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五、组织生活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六、组织生活会反映的问题,主要由本支部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其他同志的意见,得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七、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八、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九、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十、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十一、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十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十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乡镇党组织生活会制度3
第一条党组织的生活会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讨论有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二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注重效果,勤于督查。
第三条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制度要不断改进内容和方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第四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支部党员大会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研究支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内容有: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第七条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支部的党员干部承担,也可请上级党委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第八条每年七·一前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举办茶话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纪念党的生日的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九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生活会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思想汇报是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沟通和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支部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思想状况和打算、建议等。流动党员每半年汇报一次,其他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汇报一次,党支部应严肃负责地听取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
第十一条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相互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化解矛盾,增进团结。谈心要以诚相见,讲究方式,善选时机,找准问题。党支部每年要组织每位党员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可以采取集体谈心,也可以个别谈心。
第十二条党员鉴定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党员对自己所作的书面评定,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年终总结、民主评议以及党员职务变动进行。党员鉴定分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两种,鉴定归入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