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规章制度范本免费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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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1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二、起重机械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双方需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三、起重机械租赁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四、起重机械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分公司、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型号、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起重机械。
2、分公司、项目部承接项目后,需用起重机械的,公司内只要有未租出的起重机械,且满足承接项目使用的不准对外出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起重机械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分公司、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台班费用的计算租赁台班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台日计算。对外租赁执行市场价,对内低于市场价。
5、项目部还应负担租赁所包括的其它费用
(1)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等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2)起重机械接转发生的`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仓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起重机械自仓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5)对外租赁的起重机械安拆、运输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价一次包死。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起重机械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分公司、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起重机械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
(3)如项目部使用期间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由项目部承担,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相关专业人员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4)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四、起重机械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起重机械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xx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起重机械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大连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六月
公司的规章制度2
规章制度制订以后,应向所有员工公示,方始有效。同时规章制度公布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企业是否具有罚款权、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效力问题等等,需要HR在执行操作中深刻理解、有效操作。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举证?一般实务中,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如下:
(1)员工手册发放法(要有员工签领确认)
(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人员签到)。
(3)劳动合同约定法。主要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员工已阅相关规章制度等。
(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对相关规章制度内容进行员工考试工,以证明员工知晓该规章制度等。
(5)传阅法。规章制度制订以后,向每个员工进行传阅,在阅读后员工应签字证明已阅该制度等。
(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在入职时,向劳动者提供相关规章制度让其阅读,并提出意见,如不存在反对意见,则签字声明本人已阅相关制度并遵照执行。
(7)意见征询法。对已制订制度向劳动者征求相关意见,如劳动者没有相关意见就公布执行。在征询意见时,劳动者应当签名表达自己有意见及相应意见,或无意见的态度。
(8)公证见证法。如进行公证、律师见证等方法以证明进行了公示。
(9)录音录像法。如对告知劳动者或劳动者签阅相关规章的情形进行录音录像。以证明单位确已公示告知。
但同时,HR工作者也应当尽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1)网站公布法(举证困难)。主要该类证据易修改、不好固定,一般不主张使用。
(2)电子邮件告知(举证困难),同上。
(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主要是很难证明已公告或公示,或劳动公告公示后劳动者确已看到。
公司的规章制度3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行走时,注意头上、脚下、眼前,以防碰头、绊倒、滑倒、撕拉挂扯,不要踩地上的钉子,尤其是拆下的模板上的钉子。
2、注意穿着。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及硬底和易滑的鞋,禁止赤脚及穿大脚裤,对女同学而言,还要禁止穿高跟鞋、裙子。不要穿好的。衣服及肥大的衣服,最好穿轻便灵活稍微紧身的衣服。
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实习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单位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追逐、奔跑。
4、施工现场设有警戒标志的地区,不得进入。注意施工现场的各种警示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用于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标志,含义是要人们引起注意可能发生危险;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用于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要遵守的意思;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5、严禁跨越正在运转的机电设备和起重卷扬机的钢丝绳、拖拉线和其他危险物。发现起吊物过来,应及时避让,禁止在起吊物下面停留、观望和穿行。
6、在高空作业时,严禁往下或向上抛投材料和工具物品等;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处休息。
7、严禁擅自操作和玩弄机电设备,不准擅自乱摸乱动现场的各种开关和阀门。严禁在井字架吊篮内乘人上下,不准在井架内行走,严禁乘坐非载人电梯上下。
8、在仓库、木模间、油漆间及易燃易爆场所,绝对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9、注意在临时盖板和阳台、楼板、屋面、井架口等临边围栏,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处的安全,不得随意靠近。
10、严禁进入黑暗处,尤其是楼面上的黑暗处,务必做到看不清楚的地方不去,以防不测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11、五个不准踏:
①阳台口;
②石棉瓦、油毡屋面;
③出线;
④屋面沿口;
⑤砖墙上面。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
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
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
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
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
(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
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率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可靠。
(3)自然人客户: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正当职业、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三)严格准入过程: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准入过程要按照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与分析、审查与评估、评级与授信、贷审与审批五个环节进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四)严格准入权限。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要坚持“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办理。
第八条实行客户授信管理制度。
客户授信是公司根据客户资金需求情况、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客户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第九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审贷分离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咨询)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离,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行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一)贷款调查。
贷款调查由公司信贷人员(贷款调查岗)负责,主要是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信贷人员受理贷款业务申请,要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信用状况、法定代表人品行、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并签署意见,报送贷款审查部门审查。信贷人员要承担因调查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二)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由公司信贷部门和风险部门负责,信贷部门对受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市场风险负责,风险部门对贷款的政策性、合规性、合法性、技术性负责。信贷部门在接收到的贷款资料或公司自身营销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和审查后,将贷款资料、审查结果提交风险部门进行再次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基本资料是否齐全,客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客户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信贷政策,贷款风险程度是否可控制,贷款(担保)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等。审查人员承担因审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而造成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三)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由公司贷款审批岗负责,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对是否发放贷款进行决策。在贷款审批过程中,贷款审批部门和审批人要承担审批失误的主要责任。
1、基层贷审组由分管业务副总、信贷部经理、会计主管及职工代表、农民代表组成。贷审会(贷咨会)成员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贷审会(含贷审组、贷咨会,下同)必须由7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组织召开贷审会会议。
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可列席参加贷审会,接受贷审会成员的询问,但没有表决权。
2、贷审会审批贷款应坚持以下原则:
(1)集体审批原则。
70%以上成员参与有效。
(2)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参与审批人员中70%以上人员同意方能通过。
(3)集体负责原则。
每位参与审批的成员,审批讨论研究结束,都要签署明确的“同意发放”、“不同意发放”、“再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意见及理由,并对所签意见负责。
(4)总经理一票否决原则。
对贷审会表决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贷审会表决不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不得决定发放。
3、贷审会会议纪要的整理。
贷审会要对审议过程进行记录,并在其成员投票表决后,根据贷审会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
贷审会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等。贷审会会议纪要连同有关贷款资料一并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
4、被贷审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贷审会审议。
5、逐步建立和完善专家议事制度。
对大额或有疑义的贷款,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决策,保证信贷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条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
全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本地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信贷业务权限。
(一)统一标准。
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核指标。
等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当年新增贷款(不含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百元贷款收益率、不良贷款率、贷款综合风险度、单户贷款比例、支农贷款指标、信贷综合管理等。实行百分考核,按得分情况,将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分类管理。
在评定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等级,确定不同的信贷权限。凡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占比超过5%以上的信贷员一律不得核定贷款权限。
(三)定期考评。
信贷员的信贷经营管理情况一年一考核,信贷经营管理等级一年一评定。
(四)适时调整。
公司根据信贷员和信贷部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信贷经营管理水平的变化和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评结果,适时调整信贷权限。信贷权限原则上一年一调整。如遇发生重大违规情况或业务经营特殊需要,可随时进行调整。具体信贷业务权限按照《大额贷款管理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实行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具体按照《贷后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
贷款第一责任人是负责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客户经理),对贷款质量负责,承担贷款最终收回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一责任人应当独立判断市场风险,有权决定贷款是否进入后续审批程序,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其贷款调查及贷后管理的指令和干预。贷款第一责任人应亲自在贷款借据上签字注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信贷员,其他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承担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的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
第十三条实行贷款分环节主责任人制度。
办理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一)信贷部审批的贷款。
包片和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下同)为调查主责任人和贷后管理责任人;分管业务的部门经理为审查主责任人;分管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
(二)贷审会审批的贷款。
管户信贷员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参与调查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信贷部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参与审查人员为审查次责任人;贷审组、贷审会、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其他委员为审批次责任人。
第十四条尽职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信贷工作尽职调查岗,该岗位人员应具备较完备的信贷、法律、财务等知识,依诚信和公开原则独立行使尽职调查职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定的尽职调查工作。
各级部门应定期评价与确定信贷各环节工作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对未尽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其各环节的责任界定、责任追究或责任免除,按照《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和等级管理制度。
所有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获取上岗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聘用;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信贷工作。上岗资格有效期3年。已取得上岗资格的信贷人员,按照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评定,实行等级管理。不同等级授予不同的事权,享受不同的待遇或不同的工资标准。等级评定每年1次,由信贷部负责组织。
第十六条实行信贷“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向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产品和项目发放贷款;
(二)不准向村组发放贷款;
(三)不准向村组提供担保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
(四)不准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发放贷款;
(五)不准发放冒名贷款;
(六)不准采取化整为零等各种形式发放垒大户贷款;
(七)不准发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的贷款;
(八)不准超权限、逆程序、跨地区发放贷款;
(九)不准擅自提高客户等级、擅自提高授信额度;
(十)不准向员工亲属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
第十七条实行劣质客户退出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信贷部应采取果断措施,在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后,将其淘汰出客户群体。
(一)自身和所在的行业属国家明令限制的客户;
(二)已明显出现无发展前景,经营和生产的产品大量积压,亏损严重,对农信社等债务无法偿还的客户;
(三)恶意逃废和悬空农信社债务及有损害农信社利益的客户;
(四)厂垮人散,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的客户;
(五)极不讲信用,已被银行同业公会等机构列入制裁单位,上了“黑名单榜”的客户等。
第三章客户对象与基本条件
第十八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九条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信贷部认可的还款计划;
(三)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五)公司客户应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要求。
(六)不符合信用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七)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符合农信社的要求;
(八)公司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章客户授信管理
第二十条客户授信包括表内、表外授信。
表内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等;
表外授信: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二十一条授信的原则。
客户授信必须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对象和额度的统一。
第二十二条授信的条件。
对客户实施授信除符合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进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素质、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履约情况、发展前景等。信贷部应根据客户不同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和其他要素确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二十三条授信的方式。
对客户授信管理分为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两种方式。
内部授信指信贷部内部核定的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信贷部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不与客户见面,由信贷部内部掌握。
公开授信指信贷部根据客户申请,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及信用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核定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公司信用。
第二十四条授信的发放与管理。
(一)归口管理。
对同一客户的授信要归口到同一机构管理。
(二)统一授信。
对客户授信,要实行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信贷品种的综合授信;
(三)据实办理。
信贷部可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及信用方式办理单笔信贷业务;
(四)加强监测。
要加强客户用信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分类处理。
第二十五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按照定量与定性分析、动态与静态分析、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的资产质量、资金实力、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济效益、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决策层素质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进行确定。必要时可委托独立的、资质和信誉较高的外部评级机构完成。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后,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信用额度、品种和期限。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划分类别、指标体系、工作程序、评级组织等,由公司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业务种类
第二十六条信贷部信贷业务根据《贷款通则》规定分类如下:
(一)按性质分类。
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农信社)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按期限分类。
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长期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按方式分类。
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公司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具体比例按《贷款保证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公司的票据行为,是公司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票据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以下传统优势业务品种。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是指公司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照《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二)助学贷款。
即公司对国内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公司(公办学公司、含各部门及市州政府所办的高职高专)或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家长及其他与学生有法律监护关系的对象,在其户口所在地发放的用于支付贫困学生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贷款。发放助学贷款按照《助学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三)农户联保贷款。
是指农户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由公司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超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发放农户联保贷款按照《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四)中小企业贷款。
是指公司为满足中小企业生产产资金需求,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生产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及还款来源、可提供的担保等相关因素,结合公司信用可供能力向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具体业务操作按《企业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业务操作管理
第二十八条办理信贷业务要按权限、按程序运作。
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对具备条件的信贷业务还要进行评信与授信。
(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向公司提出信贷业务申请,信贷员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部及贷审会审查。
(二)审查。
信贷部对信贷员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贷审会审议。公司贷审会对受理的贷款应当在2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审查意见。
(三)审批。
公司贷审会审议后,报董事长审定,在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直接进入贷款发放程序,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对审查部门初审通过的贷款,必须在3天内召开贷审会审议。
(四)签订合同。
信贷部应按照信贷管理要求分别与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五)贷款发放。
合同签订后,信贷部在办理借据之前,要将信贷资料再送有权审查部门进行放贷审查,放贷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出放贷通知。
会计人员收到放贷通知后,进行出账审查,办理出账手续,将信贷资金转入借款人在农信社开设的存款结算账户。
(六)贷后管理。
按《贷后管理制度》执行。贷后管理责任人每月对借款户的贷后检查不得少于1次,信贷部门对本级审批和上报审批发放的大额贷款现场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检查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同级贷审会汇报。
第二十九条信贷产品定价。
公司应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和结息方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浮动幅度,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上载明。公司办理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或有资产业务应按规定收取手续费。贷款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未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仍执行合同利率;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按规定计收利息和罚息;贷款到期前未按合同约定还清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未按合同约定还清的贷款利息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贴息贷款,根据利息补贴方法,按规定计收利息。经信贷部同意,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提前归还贷款,应当按实际借款的时间计收利息;如合同另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客户支付违约赔偿金。
公司规章制度5
一,制定管理制度
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保洁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自己的八九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如保洁卫生操作标准、岗位职责、员工服务规范、清洁设备领用制度、操作规程、奖惩规定等。
二,制定保洁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具体实施保洁管理的主要依据。因此,保洁工作应明确每日、每周、每月工作的安排,以便实施和检查。
1、每日清洁工作的内容
(1)所辖区域内道路(喊人行道)清扫两次,整日保洁。
(2)所辖区域绿化带,含草地、花木灌丛、建筑小品等清扫一次。
(3)楼宇电梯间、地板拖洗两次,墙身清抹一次。
(4)各层楼梯及走廊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清擦一次。
(5)收集住户生活垃圾,清除垃圾箱内垃圾。
2、每周清洁工作的内容
(1)各层楼宇的各层公共走廊拖洗一次。
(2)业主信箱清擦一次。
(3)天台、天井清扫一次。
3、每月清洁工作的内容
(1)天花板灰尘和蜘蛛网清除一次。
(2)各层楼宇各层的公用玻璃窗擦拭一次。
(3)公共走廊及住宅内路灯罩清擦一次。
(三)抓好卫生设施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保洁部要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备设施。
(1)卫生车辆包括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粪便清运车等。
(2)便民设施指为便利群众而建设的卫生设施,如垃圾清运站、果皮箱等。
(四)加强环境卫生,既需要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打扫,也需要业主或使用人的保持与配合。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文明程度,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搞好保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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