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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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篇】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 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 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 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 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按照有关文件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采纳限额内的实报实销制度。即出差费用超过限额标及时,在相应限额标准内报销。而出差费用低于此限额标及时,按实际金额报销。

二、本校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或校长视状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校办备案,记下出差相关内容。

三、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并填写借款单。其预借款额,须经由部门主管初审,呈校长核准后暂借支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借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待其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员工在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来回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票据实报实销。当日出差人员必需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市内不在出差范围内。

五、出差人员住宿、城区交通费,杂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即包干、定额使用,不再额外报销市内交通及个人伙食费。

1、住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300元/天。除京、沪、粤外的省会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260元/天。二、三级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160元/天。

2、交通费80元/天

3、杂费 80元/天

六、来回交通费和业务款待费不在以上限额内。

1、出差交通工具的挑选:原则上应优先挑选乘坐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坐车时光在8小时以内的,必需挑选火车或汽车。特别或紧张状况下需乘坐飞机的,必需经部门主管及校长批准方可。来回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假如个人意愿挑选乘飞机的交通方式,只能根据火车硬座车票费的票价报销。

2、出差期间若需要有业务款待费等开支的,须事先向主管负责人申请,并有额度限制的批示,业务款待费在批准额度内实报实销。

七、住宿标准:原则上不得入住星级酒店,关系小学形象的出差需要入住三星级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部门主管及校长的特批。单次长时光出差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户方不提供住宿的,可考虑在当地租房,以节省酒店住宿成本。

八、假如出差期间未住酒店,而自己解决住宿的,按赋予同等住宿费标准50%的补贴。若客户方提供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

九、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觉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罚。

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偶尔出差后,应准时将出差相关情况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准时到校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视旷工处理;或出差相关情况报告不实者不报销出差费用。

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三篇】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控制公司费用开支,特制度本制度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制度细则

员工出差审批及可报销费用

1. 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登记管理部门

2. 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需总经理书面批准,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书面批准 3. 差旅费用包括城际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出差补贴等项目费用 4.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不报销除正常汽油费,过桥过跟费,停车费以外的交通费用

费用标准

2. 住宿费用(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1)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深圳,青岛,珠海,厦门,汕头,宁波,海南 2) 二类地区:省会(除成者),天津,重庆,烟台,温州,湛江,中山,佛山,苏州,扬州,

北海,无锡

3) 三类地区:上述二类以外的地

3. 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大巴,出租车等,及因此产生的相应过桥路,停车费

用)

4. 出差补贴(包含餐费及通讯费用)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 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副总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其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如紧急情况可经副总、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出差,并在出差当日补填《出差申请单》

2. 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 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或分公司办事处财务处办理借款预借差旅费。对于还没有还清前次差旅借示或者虽未超过上限,但计算不合理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借款

3. 出差期间需要发生必要之业务招待费的,列入公关费用类。但出差期间对于非必要发生之业务招待费用不予以报销

4. 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要与出差费用一同提交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5. 出差人员在上报的出差计划内无法完成任务需延长,必须以书面报上级审批并交人事行政,财务部门备案

6. 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款项

7. 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可写说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需凭票报销的项目,若报销单据丢失,除火车票,飞机票外,一律不报销;飞机票,火车票报销按实际金额的50%给予报销

8. 费用报销时需附《出差工作总结报告》,未达成出差预计目标者,且未事先向人事行政,财务部门备案者,差旅费用仅以发票总额50%报

9. 岳阳市内短程出差家访为日常工作安排,无需《出差申请单》,差旅费用每周报销一次

附则

1. 本管理规定自董事会通过、签发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 本管理规定与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相抵触时,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3.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出差申请表

差旅费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加强销售部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提高出差效率,严格控制出差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手续办理:

1、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分管副总核准后,向财务部借支差旅费;单笔借款不得超过5000元,总借款不得超过2万元。

2、出差期间的工作及业务安排应有具体的出差计划与总结报告,每周一将周总结与计划发给各营销专员。

3、业务人员出差归来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所有发票均为正式发票(如无正式发票应出具相应的报告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应根据“出差申请单”认真审核,核对无误后签名,报总经理批准报销,一次性结清出差预借款。长期驻外业务人员可定期将报销发票贴好后寄给营销专员,由营销专员代办报销手续。

4、出差在外员工逢节假日不视为加班。

二、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单位:元等项目级标准职务部门经理大区业务经理业务经理营销专员硬卧四等舱100150硬卧三等舱150250火车轮船住宿标准一般地区特殊地区2、生活补贴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每日按50元补助,凭住宿发票计算实际天数补贴,不需其他票据。

3、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4、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长期驻外者租房费用按每月实际房租费用结算,该城市住宿费用不再另外报销。

5、因业务需要宴请客户用餐报销时需写明合理事由,部门经理和大区业务经理每人每次就餐标准不得超过70元,业务经理和营销专员每人每次就餐标准不得超过50元。如特殊情况需超出就餐标准,事前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6、特殊地区指各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深圳、厦门、海南)。一般地区指除出之外的地区。

三、差旅报销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3、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中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4、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5、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6、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7、实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报销。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五篇】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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