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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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督、公安、消防和交通运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经常分析企业安全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对车主和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把关,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安全驾驶。

四、健全车主和驾驶员档案,健全培训档案。

五、及时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手续,严禁未审车辆和脱保车辆营运。

六、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定期对车辆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必须派押运员押运,使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及时参与事故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九、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第二章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科负责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术检查。

三、每月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经单车车主签名后存档备案

四、安全人员在对车辆检查时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做好原始记录,实行跟踪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收回证件停止营运。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厂家开出维修合格出厂证明方可正常营运。

七、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行。

第三章安全例会和车辆保险制

一、有关负责人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科要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和各车主及时宣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三、安全科负责车辆的强制保险。

四、及时通知车主投保续保,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十万以上。危货车辆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五、单车保险应及时足额投保,保险单本由公司统一存档备查。

六、严禁车辆漏保、过期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车辆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的维修,明确职责。

二、贯彻执行交通运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三、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动用明火维修危险货物车辆时,要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

五、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对不按期保养的车辆实行强制保养。

六、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

七、及时总结,上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表彰先进,处罚违规责任人。

第五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根据《道路危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撑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二、携带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三、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四、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五、押运人员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六、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七、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八、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十、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缓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时有关部门和公司如实报告。

第六章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有效保障行车安全,遏制事故发生,维护和谐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买齐买足车辆保险,对于保险将近到期的车辆必须提前半个月由公司统一代为续保。否则,暂时予以停运,直至续保完成。

二、车辆从业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打电话给从业人员,若无人接听或是别人接听、呈关机状态,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最低处以100元罚款。

三、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每月组织的安全例会必须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上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公司要求收集的车辆及从业人员资料要迅速配合办公室交齐,不得拖延时间或拒交。违反的将列入年度考核。

四、车辆排班必须服从调度安排的顺序进行装货,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强行要求装货;

车辆停放时,应按秩序停放在停车场指定区域,严禁阻碍通道乱停乱放。对不按调度人员安排装货与停放车辆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20xx元或视具体情况停止其运输资格。若发生安全问题及其他一切损失,由该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认真配合执行门检制度,对门检不合格或没经过门检而外出运输的车辆,一次处罚500元。

六、运输电石返回后的车辆必须要到物流公司办公室报到并登记,以便下一轮运输任务的装货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排班权利,一切损失自行负担。

七、已装货的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路线准时到达目的地,及时要求客户签收,与接货方和卸货方处理好关系,提高交货合格率和客户满意度,不得向货主索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能参与违纪违法等犯罪行为,为防止意外,如遇上对方待卸车辆过多,需要排队时,驾驶员更要做到人不离车,时刻检查货物、车辆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给公司造成信誉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视事态严重情况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直至停止运输。

八、装货车辆抵达对方厂区后,要严格遵守对方厂区的管理制度,受到对方公司处罚或对方公司对该车辆提出意见的,违反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并写检讨书直至停运,重犯者从严处罚。

九、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勤检勤查防水雨布的完好情况、2个以上有效灭火器与铁耙、车辆的方向机、制动、轮胎气压及各部件的紧固情况等,做到提前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杜绝事故发生,如果雨布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更换,直至事故隐患排除,否则停运。

十、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运输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不准启动发动机后在车内睡觉和装卸货;停车后必须关闭车辆电源总闸;车上各种备件、工具、雨布、灭火器、三角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驾驶员一旦离开车辆,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尽量避免隐患。

十一、运输电石车辆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具有危货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如果更换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报公司备案和核准,未经同意不得更换,如有违反,一次给予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车主及驾驶员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二、车辆GPS、标志牌、标志灯、静电带等必须安装好并不得人为自行断路或卸下;

运输车辆线路监控要严格执行,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线路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公司将通过GPS监控,每日抽查并进行记录。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制作月报表,纳入年度评优。

十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政策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超限、乱抢道等违法违章行为和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及无危货从业资格人员驾驶。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运管处等相关部门要求,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严格监督,要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的发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十四、驾驶员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车辆及货物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得将装好货物的车辆停放在厂区以外的其他地方维修及做准备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罚款及其它相应处罚。

十五、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及时组织救援、疏散人车、做好货物保护工作和联系事发当地相关部门,预防更大事故的发生。同时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否则罚款1000元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公司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特、重大事故,除应负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公司还将对其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进行处罚:全责处罚10000元;

主责处罚8000元;

同责处罚5000元;

次责及一般事故处罚20xx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并处停止该车辆运输。

十七、公司挂靠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及其它管理制度所受的罚款和其它一切损失一律由车主及驾驶员承担。

十八、公司挂靠车辆请假外出运输的,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严禁运输危货;

公司运输电石车辆回头货不得运输危货。否则一经发现,对其给予一万元的罚款。

十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危货从业人员,需要整改的,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将其纳入年终考核、暂停运输、减少运输趟数、罚款、解除挂靠协议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公司挂靠车辆请假外出运输或退出公司挂靠的,挂靠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十一、物流公司对本制度保留最终解释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与物流公司有挂靠协议和运输合同的所有车辆适用。

(附:对以上问题屡教不改者,不纳入年度评优,严重的解除挂靠协议。以上款项均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基金,用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活动开资。年终对全年无以上违规行为且无安全事故的车辆及优秀从业人员,公司将视安全基金使用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七章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资格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维修管理,明确职责。

二、要强化车辆和设备的技术管理,提高车辆的维护质量和技术等级,充分发挥车辆技术效能,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车辆和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

三、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和维护应用的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维护技术水平。

五、车辆使用中应按照核定载客人数或载客重量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行驶,因车辆超载造成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车辆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要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件及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七、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和设备的运输性质,使用条件和强度以及车辆老旧程度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对维修车辆实行监控,为运输生产经营提供量大质好的动力。

八、车辆应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的车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九、对未按规定悬挂危险标志、标识和未配备有效消防器材的车辆,需现场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采取停止营运直至消除隐患。

十、为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的正常使用,从业人员需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私自拆装或人为损坏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十一、车辆维修完工时,质检员、机务技术员、主修班班长会同托修方一起进行检测试车和路试。车辆维修合格后,承托双方应在完工单上签字,内承修方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十二、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车辆经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应予以强度制报废。

十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促进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章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目的及任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对安全管理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查领导: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管理的关系;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安全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查制度:查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三、安全检查形式

(一)综合性检查

1、公司安全综合性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各科室每月检查一次,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领导。

(二)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

(三)经常性检查: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深入到车辆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四、整改

1、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并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司机能整改的不推给管理部门,科室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3、灾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管理考核是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获得驾驶照和车辆运管各部门考试合格领取从业上岗证后方可驾驶大货车上路,驾驶证照必须随身携带。

二、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

1、汽车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刮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2、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三、司机严禁超速行使,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

四、司机未经车辆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擅自把钥匙交给他人驾驶。

五、下班后,公司车辆务必停在安全地点,严禁车辆被外物撞击、损坏或被盗。

第十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提出整改。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执行。

四、制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公司员工的岗位培训。

五、参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后督促按期落实。

六、建立安全活动档案、记录台账。

第十一章车辆停放制度

为了加强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在收班后停到专用停车场。

二、车辆在停放前,必须将车辆总电源关闭,以免发生意外。

装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时,应向管理人员说明所装载货物品称,由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放到相应的特种车间停放。

三、车辆停放时应按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的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四、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先在门卫登记并注明进出时间,由驾驶员签字。

五、如有不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场的,经公司检查发现后,将对该车驾驶员处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区域。

六、对屡教不改的,该车驾驶员不纳入年度评优。

第十二章安全经理工作职责

一、在经理指导下,抓好并组织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责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和危货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二、认真执行和宣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传达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需要提出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三、做好与车主或司机安全生产、安全抵押金的合同签订工作,督促执行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经常深入车队、车间、油库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四、主持召开各种类型的安全会议,宣传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面,促进安全生产。

五、强化安全管理,抓好现场监控,对驾驶员素质及车辆技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上路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整改,防止或杜绝事故发生。

六、发生大小交通事故,要及时亲临现场处理,查找原因找出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

七、每月向总公司汇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及下月安全工作安排。

第十三章安全科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是分公司专职负责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和处理安全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全科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三、督促落实车辆的二级维护。健全危货车辆的技术档案,做到有措施、有检测、有记载,确保危货车辆按时检测达到一级车的技术标准。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危货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发生事故应积极主动赶赴现场,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资料,配合管理部门勘查,保护现场,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时将事故经过和处理意见向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安全科汇报。

六、认真搞好每年度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年检、年审等工作。

七、对安全生产行使一票否决权。

八、负责向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安全科反馈、汇报其它安全工作事宜,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四章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在安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遵章守纪,立足本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经常检查司乘人员及车辆安全情况,防止事故发生。

三、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安全有关的各种资料、数据、报表、记录、档案等工作,做到检查有内容,管理有目标。

四、参加和督促搞好现场监控,对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及车辆的方向、刹车、灯光、传动等危及安全的重要部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协助科长抓好安全活动日的学习。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调查所发的事故原因,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第十五章事故统计上报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应行车事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发生的行车事故一律向总公司上报,由总公司负责统一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

三、事故统计上报程序和要求:

1、一般事故在一个工作日内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特大事故必须在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形式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

2、一般事故无须做出书面报告,但重大事故要在12小时内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形式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特大事故必须在5小时内以表格(同上)形式上报。事故终结后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的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整改措施和针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吸取经验教训等。

四、分公司所发生的事故。以报表形式按月汇总后,于每月一日之前报总公司机务科。

五、如事故情况、统计报表出现错、漏,应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作出更正说明,并随后报送更正的报表。

第十六章物流公司安全

生产责任书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危货(包括普货)运输生产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和效益不断提高,根据交通部,市政府,市交通局关于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年度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2、不发生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和危险货物的泄漏,倾翻事故。

二、责任对象:

车辆责任经营者及司机押运员是安全运输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均对运输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运输工作要求:

1、车辆责任经营者及司机,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安全培训,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所责任经营车辆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路检。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3、严格按车辆核定的吨位和种类配载,做到不超载,超速行车和违章停车。

4、严格按照承运危险货物的安全要求进行装、运、卸,确保危险货物的承运安全。

5、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

6、严禁聘请无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车辆,杜绝疲劳驾驶车辆。

四、考核及奖惩: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年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年底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押运员予以适当奖励。

单位领导:

责任人:

车号:

物流公司:

日期:

第十七章物流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若发生事故做好救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

三、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

1、运输车辆防火、防盗。

2、承运运输货物防火、防盗。

3、办公设施的防火、防盗。

4、货物仓库防火、防盗。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组。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制定交通安全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组织应急预案的预演;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负责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六、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本公司值班电话:

指挥车:

2、火警:119

3、交警:110

4、人民医院:

七、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值班室人员按照电话,迅速上报公司领导,领导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处理。

3、若运输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110、119报警,并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八、后期处置

公司方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抢险处置中发生的费用由区政府协调,公司方负责解决。对于预案,根据抢险过程遇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进行修订,使之完善。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对企业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商品物资的统一采购和合理储存,以保证本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货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管理

1、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生产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及配件耗材;试剂、试药;五金、玻璃器皿;劳保材料、办公用品等本公司购进的所有物资。

2、生产科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编制产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耗用定额,作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的基础数据。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清单。

(3)根据本公司产品销售趋势、生产加工能力,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费用,会同销售、供应、仓储、质检、财务部门拟订大宗消耗原辅材料的库存储备安全定额,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厂长审批确认。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按GMP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进行。

(2)对经厂长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然后报厂长审批后确认。

(3)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材料请购单,报经厂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本公司后,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由仓库签发入库单或待检验物资入库单,交本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质检、点数入库手续,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到货后付款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公司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厂长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公司规定的挂账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账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单、账实的核对工作。

5、质量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工作。

(2)及时对入库需检验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发放报告单。

(3)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6、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物资,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记入库存台账。

(2)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

7、设备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电器及其备品备件的请购工作。

(2)配合仓库做好有关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

(3)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8、各部门其他相关职责:

(1)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所需物资的请购工作,必须填写请购单,报经有关人员审核,并经厂长,必要时集团公司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2)各部门在请购时,常用易损件及耗材应提前做好计划,以免在使用时出现衔接间断,由此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的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9、采购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经厂长批准由指定人员办理。

(2)供应部门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及生产部门的生产周期安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生产耗用进度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入库物资交仓库进行点数核对。需要检验的由仓库填写请验单交质量部门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入库;不需要检验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到货付款,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厂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6)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7)出纳人员须在接到经厂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齐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人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厂长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厂长回厂后补办审批手续。

(8)采购物资除经厂长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三章:仓储管理

1、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应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现象,可以拒绝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要检验的应先进入待检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按发票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交财务科计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及时处理,严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处理。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并遵照GMP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物资的堆放原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赢、盘亏等情况,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及调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4)仓库物资未经仓库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特殊情况应报经厂长批准。

(5)保管员应每月对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报送厂长及有关部门,保证账、卡、物的一致。

(6)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储存保管。

3、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2)所有物资的发放必须有领料单,注明所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有领料人和批准人的签字,如批准人外出时必须电话确认,事后补签。对于手续不全的领料行为保管员可以拒绝发货。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其他有关事项:

(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进入。

(2)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3)仓库设有防鼠、防虫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4)保管员应做好日常的卫生工作。

(5)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只有当移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经济责任处罚

1、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填制请购单。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相应的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2、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厂长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4、质量部门必须对需要检验的物料,依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取样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QA负责人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处理,严禁对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放行入库。因质检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仓库对外购物品办理验数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6、物资在储存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7、发现危险隐患掩瞒不报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8、未严格执行领料手续发料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库位规划

物料管理室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第二条库位配置

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三条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室应会同质量管理室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四条库位标示

1、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2、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3、物料管理室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五条库位管理

1、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2、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明确各方的责权利,更好地开源节流,提高经济效益,特订如下制度。

一、聘用制度:

1、持有A2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2、有三年以上大货驾驶经验,无违章和交通事故记录。

3、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慢性病和传染病。

4、试用期10天,只给生活费不计工资。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调配。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3、对所驾车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对车辆进行然油、机油、电路等常规检查,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

4、努力降低成本,节约开支,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5、做到车辆随时检修无故障,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安全奖励制度:

1、对所有车辆实行季度安全奖励,凡未出现大小安全事故的“前四后八”驾驶员奖200元,“后八轮”驾驶员奖100元。

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驾驶员另行奖励。

四、处罚制度:

1、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可预见而疏忽造成的大小事故,按全部损失费经保险赔付后的差额部分由责任人自行负担15%,如果全部损失费不足三千元,在公司不报保险赔偿的情况下,由责任人自行负担10%,该两项必须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不得在总收入中抵扣。

2、对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对方赔偿金计该车收入,但要取消当事人安全季奖。双方责任事故除按第一款承担责任外,同时取消安全季奖。

3、不可抗拒的和意外的安全事故另行处理。

4、违章驾驶或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处罚金50至200元。

5、驾驶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联络,如果手机关机或不服从安排管理和调配,每次罚款20至100元。

6、车辆临时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公司主管人员记录在案,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司机必须留守现场,确保零配件更换到位,并在修理单上核实签字,否则不予报账。在本市外任何地方发生故障都必须先请示公司主管,许可后方可修理。并现场核实零配件价格及工价等情况,尽量节约开支。不经许可不予报账。

7、车辆停运时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区域,不准擅自乱停乱放,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不准将车辆交给非本司安排的无关人员操作,违者每次罚款20元。如果无关人员操作发生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与肇事者共同承担。

9、严禁司机暗中私自拉货中饱私囊,内外勾结盗油,与修理工串通以少报多,一经发现除追回赃款外并处两倍罚金。

10、司机在外违章驾驶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请假制度:

1、本人婚假7天不扣工资,亲属“红喜”事假一天不扣工资。

2、嫡亲长辈“白喜”事假三天不扣工资,一般亲属“白喜”一天不扣工资。超过者或其它事假每天扣工资100元。

3、以上工资专指保底工资部分,毛收入提成则归代班司机所有。但其代班司机的收入计入该车账户。

六、工资发放:

无特殊情况尽量保证每月十五日发放。以上六条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公司全体成员共同遵守。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第五篇】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职责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思考,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职责,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职责,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一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状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状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务必立刻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务必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礼貌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状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状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但是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务必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状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状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职责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职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职责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职责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职责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职责的罚款10000元,主要职责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职责。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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