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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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使用管理制度1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2

1、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明确,即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

2、塔机安装完后,未经“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和安装验收标牌,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

4、塔式起重机司机上岗,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6、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7、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上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绑。

10、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为依据。

11、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可在6级风以下,风速小于11-13m/s,风的压力约105pa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严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挥必须配备对讲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1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1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严禁用于拔拉等类似的作业。

15、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1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17、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18、有两台塔吊在同一现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施工现场设置一个塔吊指挥,负责协调指挥各台塔吊吊运材料。

19、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时收集当地的气象信息。如遇台风天气,停止塔吊作业,将塔吊臂转至与台风吹来的方向一致,并将吊钩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连接,防止台风吹动塔吊臂自由转动。

21、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小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中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时维修之外还应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变速箱、减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对钢丝绳要检查断丝及松股现象,各螺栓的松紧程度及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3、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遇到电动机过热现象要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2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2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2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3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

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4

一、塔吊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塔司及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过程,非操作人员不的攀登塔机。

2、不准酒后上班,坚持“十不吊”原则。

3、吊装危险期应设专人值班,严禁行人入内,起重臂下不准有人,大风天大雨天过后要对塔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隐患,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4、信号工必须指挥信号正确、清楚、指挥果断、哨旗动作要一致。

5、起重机的安全措施“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绳和捆绳不要混用。

6、信号工起吊用时必须检查被吊物关键部位的连接处是否安全,吊环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吊。

7、在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8、塔机应由专人负责,定机定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9、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的性能规定,不要超载使用。

10、其覆盖范围内的临时及施工作业棚应搭设两道硬通道防护,如在塔吊覆盖范围内遇有高压线时应有木梢架将高压线保护,高压线上层同样搭设两道硬防护。

11、塔吊的维修及保养。

(1)日常养护、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12、塔司必须每天做好交班记录和每日的检查保养记录。

13、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4、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5、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7、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9、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20、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21、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2、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3、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5、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6、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7、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9、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30、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塔吊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消除塔吊在施工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配置专业塔吊安装施工企业及电气与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其塔吊的安装、拆除与维修保养工作。塔吊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部应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应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塔吊安装单位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及其它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编制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部收集其它相关资料。

3、项目部收集塔吊相关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塔吊开始安装及拆除前,项目部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塔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安全体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应及时安排、监督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并组织塔吊安装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参加项目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6、塔吊安装完毕或结构更改完毕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塔吊调试和相关测试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7、塔吊安装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安装单位负责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技术监督部门与劳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重新试验检验:①、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②、经改进和大修后;③、重新安装后继续使用;④、遭受自然灾害(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

9、塔吊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行,项目部不得擅自操作。

10、项目部应组织对塔吊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一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

11、塔吊在拆除之前,应先进行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12、项目部环境安全员负责监督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

13、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具备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能力。

14、塔吊安装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员及塔吊司机、指挥应注意塔吊的系统维护工作,除相关负责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作业。

15、各人员作业,必须掌握其(重大)环境/危险因素,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

16、执行标准:塔吊应执行《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公司文件及其它相关标准与管理规定。

17、塔吊安全管理责任:

①、项目经理:

组织塔吊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各项实施效果。

②、技术负责人:

审批安装单位提供的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制订各项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塔吊的验收。

③、施工负责人:

执行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技术措施要求,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组织塔吊搭拆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任务,组织、督促机电管理科工作,指导、监督塔吊安装、拆除工作。

④、环境安全员:

对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监督,参加塔吊验收,监督各项系统试验检测工作,在日常巡视中做好对塔吊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与记录的'整理工作。

⑤、机电管理负责人: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中设备及电气的安装、维护、拆除工作及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及电气管理相关记录。

⑥、塔吊安装单位负责人:

提供塔吊安装及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项目部审批。参加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架体安装,拆除、维修工作及各项试验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提交塔吊安装相关资料及记录。

⑦、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塔吊电气系统安装、维护、拆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用电管理相关记录。

⑧、机修工: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设备维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维修相关记录。

⑨、塔吊司机:

负责塔吊操作及每日例保工作,整理相关记录。

⑩、塔吊指挥:

负责塔吊吊装指挥工作。

三、塔吊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一、塔式起重机必须从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货,有资质是指生产厂家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产品还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图纸(含基础)及使用说明书。

二、塔式起重机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安装单位必须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三、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安装单位须出具自检记录和办理交接验收记录,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报安监站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构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各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维修养护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是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1、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位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972规定。

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螺栓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起重臂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都必须装有开口销,并需充分张开。

经常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2、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溢流阀的压力调整适当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爬升前应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应经常检查各处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总装和大修后初次启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启动和试运转。

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反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在运输中应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松动等情况。

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4、电器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各控制箱、配电箱等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每班检查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5、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小修。

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中修。

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大修。

杭州永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浦组团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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