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标准_实用机关单位出差补助规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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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出差补助规定1
1、市内交通费上调50元
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市内交通费上调50元,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旧版规定每人每天30元,还包括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城际交通:司局级可坐火车软卧 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增加高铁/动车一、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二等软座;司局级可坐火车软卧。
旧版规定中只有火车软、硬席的选择。高铁被纳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的交通工具中也是必然之选。
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殊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改发交通补贴。具体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2、出国不得违规乘包机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还规定: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互相宴请。
新规进一步规范了乘坐包机、与驻外机构或企业的交往活动。
3、不再必须两人一间房
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对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旧版规定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4、差旅住宿费引入淡旺季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规定:差旅住宿费局部上调。其中,部级干部在北京和上海住宿费标准上调为1100元/人/天;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厦门市、河南省、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云南省的住宿费标准上调为900/人/天;其余城市则维持不变,仍为800元/人/天。
《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规定:6个城市差旅住宿费引入淡旺季标准。其中,旺季涨幅最高的是拉萨和西宁,上涨幅度达50%;海口旺季上涨幅度为30%;哈尔滨和青岛上涨幅度为20%。
5、吃饭新规定
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伙食补助费上调。除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之外,其余省市每人每天100元。
旧版规定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50元。
定点饭店不再吃”独食“ 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从2015年起,财政部也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旧版规定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
6、开会有指导
会议费标准上调 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 会议费标准上调。标准最高的一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660元,二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550,三四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450。
严格监管会议定点场所 新版《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规定: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六)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
与旧版相比,新规增加了第四、五、六条不当行为考量。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
较之旧规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的规定,新规更加严格。
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标准2
部级:
1100元:北京市、上海市
900元: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厦门市、河南省、广东省、深州市、四川省、云南省
800元: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湖南省、广西、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
司局级:
650元:北京市
600元:上海市
550元:广东省、深州市
500元:浙江省、厦门市、海南省、西藏、青海省
490元:大连市、江苏省、青岛市
480元: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新疆、云南省
470元:江西省、广西、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宁夏
460元:内蒙古、安徽省、陕西省
450元: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宁波市、湖南省
其他人员:
500元:北京市、上海市
450元:广东省、深州市
400元:浙江省、厦门市
380元: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云南省
370元: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
350元: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海南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
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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