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卡制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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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打造成长型企业的创业精神

打卡制度【第三篇】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8:00——12:00午时: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状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

四、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五、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六、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七、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打卡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九、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务必在当天交由直接领导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十、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能够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一、事假务必在前一天下班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二、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三、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30天提出申请,不足申请天数自行离职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

十四、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考勤打卡制度【第四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规范集团员工考勤管理,明确相关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经总部领导研究决定,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 关于出差假期补休的问题:

集团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恰逢因公出差,而无法回家休假者,可于回总部后申请补休。

1、补休以国家法定假日日数为限,按1日补休1日标准执行,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或补贴。

2、补休条需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批确认;补休时效以半年为限,逾期者不予补休。

二、 关于长期休假的待遇问题:

1、员工申请长期因私事休假,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但不影响业务提成发放。

2、员工的非因产、病、婚、丧全年累计事假天数超过30天的,不享受年终分红和奖金。

3、员工申请休产假,休假期在90天内的,不影响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发放;但休假期超过90天的,休假内仅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三、关于生日奖金发放的问题:

1、员工生日奖金仅限于转正后员工享受,入职但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生日奖金,但可以享受半日的生日休假。

2、因公出差恰逢生日,未有享受生日假的员工,可在回总部一周内,申请补休半天生日假。

四、 病假的证明问题:

员工因病请假在天内的,可凭社区诊所的证明核报病假;超过天的病休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核报病假。

特此通知,请集团总部各部门、各省公司负责人组织员工学习、进行宣贯执行!

考勤打卡制度【第六篇】

一、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给大家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规定

1、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无记录者不计算工资。

2、所有在职人员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时间以指纹机时间为准。

3、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均属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均属早退。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在5分钟之内(含5分钟)每次处罚5元,在6分钟----10分钟之间(含10分钟)每次处罚10元,在11分钟----30分钟之间(含30分钟)每次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2次者(含2次)除相应的处罚外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两次指纹签到,缺一不可。

5、关于在本单位内部工作性质流动的人员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签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纹机的进行指纹签到无指纹机的进行书面签到,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到财务作为工资核算的唯一依据。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进行指纹签到按此程序执行:当事人签写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当事人保存→月未交财务。店长、经理、部长、项目总监本人的未签到说明在上级签字后必须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9-1日起执行,与以前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此制度为准!

打卡制度【第七篇】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职责;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 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丧假: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丧假3天。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

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规定

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量较大、孕期反应严重、身体健康不佳者(需医院证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的照顾。在照顾期间因不满工作量,将酌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或年终奖励。对处于经期女教工给予每月一次2小时以内的照顾,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记录。

2、矿工: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

四、考核办法

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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