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全套小型工厂管理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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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厂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篇】
★第一节 木器加工车间规定
第一条 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 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 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 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 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 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 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 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 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 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 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 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 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 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 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
第十八条 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 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 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 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 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 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 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 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 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 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 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 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 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 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 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 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节 木器厂油漆车间规定
第三十七条 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 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 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 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 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 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 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 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 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 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 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 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 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 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 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 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 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 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 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 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五节 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六十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 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 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 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 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 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 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 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 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 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 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 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 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 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 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 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 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 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 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 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 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 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博工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 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 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岗位补贴。
第八十五条 保安员值班时睡觉,不按时交接班的,扣发当月岗位补贴50元,并予以开除。
第八十六条 保安员当班时,会客、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出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补贴100元。
第八十七条 保安员在当班时,对出厂物品不执行检查登记或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给予放行,每次罚款50元,并辞退。
第八十八条 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杜绝生态破坏、污染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并明确各级环境管理责任人职责。
三、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减量化。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按照排污许可副本要求对污染源进行检测或定期抽查检测,对污染物排放监测、设施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四、制定环保工作管理办法、各种污染源或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
五、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控制指标,并按季度或年度分解;制定环保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规划实施。
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登记台账管理,将危险废物包装安全并称重,存放到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故应急设施、制定应急方案(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并留存演练相关资料,提高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按照时限要求和规定程序,如实逐级向上级报告。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将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管理范围,采取措施预防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因原料、产品品种、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完善配套的环保设施及应急预案。
八、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并留存教育培训相关资料。
九、污染处理设施需拆除或闲置、改造、更新的,必须报综合管理中心,由综合管理中心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中心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行。
十、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十二、各单位必须保持车间周边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排水沟定期进行清理,保证无淤泥及杂物。
十三、严格执行上级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司环保检查迎检要求。
(一)未建立环保文件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
(二)未按要求制定年度环境检测计划,未委托三方机构按照检测计划开展检测,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50%。
(三)未制定环保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四)私自处置危险废物,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班子承担50%。
(五)未指定环境突发应急预案并备案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50%;未按要求组织环保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20%。
(六)排水系统未定期清理,造成堵塞,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七)不听安排、不按要求为迎检做好现场准备,迎检不力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第三篇】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公司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爱惜公物。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场所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三、各车间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四、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二、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三、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做好领料时的登记工作。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仓库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五、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六、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仓库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七、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一个月内,请事假者不得超过两次。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或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的人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及时改正。
三、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四、辞职条件: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不服从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上级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
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xxxx厂
xx年xx月xx日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第四篇】
1、目 的:
本规范为提高供应商原材料的供应质量稳定,特制定本制度,双方互相尊重互相遵守。
2、范 围:
适用于所有恒大原材料供应商。
3、各部门以及供应商的职责
质检部:负责原材料的到货检验,合格标准的判定以及后续处理建议的确定;
生产部:负责对原材料使用过程中问题的搜集、反馈和统计,以及使用效果的评估,做到批次明确数量清晰;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实施考核,具体标准依据附件内容以及生产和质量部作出的最终判定;
储运部:负责联系供应商实施入库、接收、退货和原材料的运输保管,对于不合格原料做好统计工作并明确标识,防止混用;
供应商:保证原物料质量稳定,配合工厂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4.制度内容
(一)A类不合格:是指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的关键参数超出标准、耐久度的质量问题,使用后必定引起顾客抱怨。
(二)B类不合格: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性能、耐久度的项目,仅在外观或者非关键尺寸上有轻度瑕疵及偏离,不影响使用及生产效率,并不会引起顾客抱怨的。
(三)到货时发现检测不合格,若是属于B类缺陷,可以实行让步接收,接收的条件是按照抽检不良率额外补偿,供应商于下一次到货时将补偿部分送达。
(四)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质检部随机加倍抽样复检,若结果是A类不合格则退货处理并按照A类考核处罚,若是B类不合格则按照相应考核标准执行处罚。
(五)供应商必须配合质检部抽检工作,若供应商对检测存在异议,可以派专人共同完成复检工作。
(六)B类缺陷中如果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和法律法规问题不予让步,直接退货;
(七)对于质量不合格问题的回复与整改,必须由供应商质量部门作出正式书面回复,并且加盖公司公章;
(八)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给我公司造成的设备损伤,线效率损失,人员成本增加等,折合成金额由供应商承担;
(九)供应商收到我公司的`书面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作出反馈,7天内作出正式回复,相关问题整改必须设定改进计划的时间节点,不积极配合我司质检部工作的供应商取消供应商资格。
(十)本标准制定以及抽样评定方法依据:GB/T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十一)在到货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现象,质检部进行随机二次抽样,若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Re值,则判定为不合格
(十二)Re为:对应检验水平下,AQL值所对应的拒收不合格品的数量
(十三)不良率为:不合格样品数占抽检样品数的比率;
(十四)原材料批次定义为:参照不同供应商物料生产的班次/生产线/型号;
(十五)补偿方法计算:补偿数量=该批到货数量x不良率x补偿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