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工厂宿舍的管理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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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地: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症结、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宿舍区设立管理员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区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宿舍的卫生值日检查表。

3、管理员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管理员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考核(工作倒班除外)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考核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管理员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家属探亲另行安排)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管理员安排的卫生值日检查表履行职责。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听管理员安排的,经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考核。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宿舍员工自行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置放者,考核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员工将收到每次20元考核。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考核。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借点、节水,做到人离灯熄、观点时、关空调,做到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考核。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用电器、乱接电线插座的,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个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者予以责任人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仍,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考核。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卫生间物品摆放整齐,保证洗漱池、马桶清洁。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开窗一定关闭纱窗,防止蚊虫飞入。

6、桌上物品如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晾洗衣物晾于指定地、窗外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保持室内地面整洁。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管理员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考核。

2、管理员必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异常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有本人负责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管理员没提出或劝阻,负连带责任。

4、对公有物品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给予100-200元考核。

5、出入寝室要随手轻声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管理员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置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100元/次的考核。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发现一次考核100元,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住宿资格或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一次考核50元。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进入宿舍及办公楼区,严禁大声喧哗。

10、宿舍区与不允许打赤膊、穿短裤衩、办公区域不允许穿拖鞋、背心,发现一次考核10元。

11、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考核。

12、管理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如员工对处理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部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xx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厂区宿舍管理制度【第二篇】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厂区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工厂宿舍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住宿员工应按指定的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准在床位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3.保护还宿舍的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损坏者按价格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宿舍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提防盗窃。

4.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异性,不准随便串门,不得擅自把厂外人员领进宿舍,更不许留宿。

5.为营造一个良好宿舍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宿舍卫生轮流负责搞好,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赃物,不准在宿舍乱写乱画,向墙上踩脚印,不准向公共通道乱扔垃圾,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6.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离熄灯,最后离开房间要检查关掉所有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8.员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别人财物。

9.每人每月限用热水方,超过扣30元。

10.每人每月限用10度电,超过扣3元一度。

工厂宿舍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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