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规章制度【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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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规章制度【第一篇】
酒店规章制度是指酒店为保证服务质量和酒店运转秩序所制定的各种规则、章程、程序和办法的总称,是酒店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科学合理的酒店规章制度是酒店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是国家法律法规在酒店中的具体体现,对促进酒店的依法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许多酒店,特别是星级酒店都制定了严密科学的规章制度,如管理方案、员工手册、服务规程等,对促进酒店的经营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北京兆龙饭店、广东小天鹅宾馆等对酒店规章制度还装订成册,员工人手一份。国家旅游局曾专门发文在全国星级酒店推广他们的做法。但是,不少酒店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规章制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有些规章制度缺乏整体观念,常常存在“按下葫芦瓢起来”的现象,有些规章制度过于简单、不够规范,有些规章制度之间缺乏协调性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酒店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体现“四性”。
1、合法性
酒店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在酒店得以贯彻落实的基础,酒店规章制度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才是有效的。要做到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合法性,首先要做到管理权限合法,酒店规章制度是酒店的管理措施,反映酒店的管理权利,这种权利必须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之内。如果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超越了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其规章制度就是违法无效的。如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司法机关具有依法对个人进行搜查的权力,但有的单位在制订《行政督察条例》时却规定,对外出带包的员工,值班保安有权进行搜查,显然,这超越了自身的权限,并违反了法律规定,该条无效。
其次,要做到管理内容合法,酒店管理内容的很多方面,国家都有法律规定,如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劳动管理、食品卫生、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等。酒店制定的这些方面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出现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如有的单位《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部门临时用工如司炉工、洗碗工等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纳社会保险金等内容,就不符合《劳动法》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再次,要做到管理手段合法,管理手段的合法性是使管理内容得以实现的保证。现在,不少酒店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处罚,如有的单位《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新录用员工试用期间违反酒店有关规定的,除扣发当月奖金外,延长试用期6个月,就与《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相悖。
2、实用性
酒店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管理好酒店以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所以酒店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酒店的实际情况,能够执行且有利于酒店的发展。
从内容上看,制度的实用性一方面要求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有利于酒店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推动酒店发展。另一方面,也要与酒店内部实际情况相符,在促进酒店加强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做到实事求是,可以执行。如有的单位为强化内部监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酒店内部审计条例》,由于后续改革和配套规章没有跟上,虽是一个好制度却无法执行,相反,却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
3、规范性
酒店规章制度要做到形式规范统一,文字明确具体,表述简明扼要,体例保持统一性。可采用序言、主体、附则式,也可采用总则、分则、附则式或条目式。每项规章制度都应有具体执行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和违规监督部门。如有的单位在制订《关于外欠管理的几项规定》时,只有执行部门,没有违规监督部门,虽然制订了制度,却因不规范,造成没有检查、没有落实,形同虚设。
4、协调性
酒店的全部规章制度构成酒店的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之间应互相联系,不能互相矛盾。酒店规章制度制定的内容,要注意与其他相关制度的相互关系,避免冲突和遗漏。同时注意规章制度在批准和发布程序上与其他规章制度的统一性,防止规章制度的审议、批准、发布程序发生错误和政出多门。《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经理“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因此,酒店规章制度有些要有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有些要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讨论通过的规章均应由经理签发。
酒店规章制度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一旦实施,酒店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就必须以此为准则,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惩罚。因此,酒店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体现“四性”。
酒店规章制度【第二篇】
工作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工作服,穿配发布鞋,系制式领带,不得在工作服外罩自购便服,季节变换时由办公室通知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染发,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盖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手表。
3、举止要端庄,见到客人和领导应起立问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抓痒、伸懒腰、打哈欠。
4、按照文明服务要求规范言行,并能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二、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擅离职守串楼层聊天;上班时不看书报;不干私事;不会客;不用电话闲谈乱扯;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不乱动用宾客物品;不私自在客房看电视、洗衣物、洗澡、休息;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设法弥补。
2、工作台内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服务台及抽屉内不得摆放私人物品,零食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将
钥匙交给客人,值班人员临时离开时必须将钥匙交给副班,不得将钥匙随意放在服务台。
4、服务员无权告诉或暗示客人本楼层有无空房,更不能擅自开房接待客人。
5、遇到客人或领导批评,不论对错,须冷静对待,耐心解释,不得与领导或客人发生争吵,更不能允许强调个人理由。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更不能同宾客拉关系,办私事。宾客主动赠送纪念品应婉言谢绝,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听候处理。不准收取小费,如有客人坚持,无论多少,如数上交,不得占为己有。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职工团结,影响生活和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均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员工上下楼一律不能乘坐客用电梯。
三、工作程序
1、必须按主任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班次时,应先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者,经主任核实后倒班或发加班费。
2、要做到内外有别,楼层合并值班时,以所在楼层内有领导或领导的客人为主。
四、文明礼貌
1、对宾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请字当头。必须熟练掌握及运用五声要求(即迎声、送声、谢声、答声、抱歉声)。
2、服务员必须做到三轻(即操作轻、走路轻、讲话轻),接电话时声调要温和礼貌,主动报出部门,谈话简明扼要,对方未挂机前,不得抢先挂机。
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凡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交组长转主任批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按旷工计。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职工大会,点名及其它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2、凡请长假不能按时回来者,必须打电话报管理员转所长批准后,方可延假,否则超过三天者按旷工计。超过三天以上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请病假者通须持医疗单位证明,并经管理员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经所长同意后方可休公伤假。
、日常卫生一日多次,客人每外出一次打扫一次。严格按照客房卫生标准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
2、宿舍、服务台的内外卫生,每天要勤打扫,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物资(床被褥等)放置要整齐。
3、公共卫生要按时、按质、按量各负其责完成,要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环境卫生按主任安排计划打扫,保持干净。
生活制度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时间,楼层正副值班员一律保持在位,不准外出。夜间交班时要共同查房,做好交接班登记,夜间查房不得少于6次,并做好登记手续。
1、全体员工直系亲属来探望需住宿时,应提前报告管理员,经批准后,按规定到总台登记收费住宿。不得私自留宿客房或宿舍。
2、按规定的开饭时间就餐,不得乘坐客用电梯端饭上楼层,吃饭时间保证服务台有人值班。
3、服务员严禁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者,应先向管理员请假。
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值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帐,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帐,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在,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到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枪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接到通缉通报要及时核对布控,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泠静、不慌乱,及时扑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9、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电视机、毛毯等较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1、在流行病发季节(如流感、肝炎、红眼病等)不准到公共场所的人员密集处活动。注意饮食卫生,避免传染疾病,发现疾病苗头要及时投医,防止蔓延。
12、夏季无统一组织不准单独游泳。集体游泳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宾客遗留物品处理制度
1、宾客离开宾馆时,服务员应及时进入客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追交宾客。2、如未能及时交给宾客应立即上交总台,总台应查清并记下宾客单位、地址、姓名,并对遗留物品进行封存。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归还。
3、在归还物品前,应将宾客的姓名、单位、遗留物和数量核对清楚,确实无误后方可将遗留物归还。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遗留物品的消息应及时报告领导。
5、因特殊情况在1—3个月内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客房转交招待所保管。
6、对处理遗留物品有显著成绩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或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酒店规章制度【第三篇】
车队违纪处罚规定
1、服务质量违纪处罚:
1)不按规定着装经提醒不改正者处以罚款。
2)未提前5分钟到达出车地点,或因需加油等情况而延误出车者处以罚款。
3)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不好,受到宾客或用车人投诉者处以罚款。
2、安全行车违纪处罚:
1)凡发生交通违章行为(以交通管理部门违章通知为准),扣除当月安全奖。
2)如发生酒后开车或将车交非司机驾驶,将给以罚款。因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开车办私事而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自负。
3、因行车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下述办法处罚:
1)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罚款10%。
2)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到30000元之内的,罚款15%。
3)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经总经理会同酒店交通安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凡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酒店如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款项亦算在所发生当次的事故损失之内。
5)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管管部门裁定甲方所负责经济费用多少按上述1至3条规定处罚当事人。
6)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帮后,伪造现场或将车辆刮坏,不及时向领导汇报,视情节罚款500元到1000元。
车队值班室管理规定
汽车队值班室是供司机们工作和休息的场所,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比较好的休息环境,更好的完成酒店领导所交给的交通运输任务,特作如下规定:
1、值班室内设简易床铺,另配一台彩电,以备司机休息和观看电视节目。
2、除行政部所管车队的`司机及业主的司机以外,任何人不介在此停留。临时人员只能稍坐一会,但不允许躺卧,更不准过夜,否则追究值班员责任。
3、所有司机都必须做到:只要人一离开值班室,就要关电视并锁好门。凡因没锁门而丢失物品的或因没关电视而造成电路故障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4、为保持电话畅通,谢绝外来人员在此打电话,内部人员打电话最长一次不得超过3分钟。
5、任何人都必须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不得往水池里面倒茶叶梗,不得往水池及地上扔烟头和随地吐痰。
6、值班室内的床、沙发要保持清洁,床上用品、沙发巾、椅子套等由值班员换洗。
7、值班室桌上的暖壶、水杯要摆放整齐。
8、任何人休息后都必须把被子、毛巾被、床单叠整齐。
9、值班司机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10、值班司机如用餐、加油或有出车任务时需要离开值班室,离开前及返回后应打开电话通知大堂副理或总机。
11、大堂经理及总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做书面记录。
12、本制度需人人遵守,违者严肃处理。
车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准在车库充电、拉设临时电源线,车辆应按顺序停放并保持一定距离。
2、严禁在车库内加油、修车和存放木制家具等易燃物品。妥善处理油棉丝,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3、及时维修漏油的车辆,严禁电路有故障的车辆入库。如用油类等易燃物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4、车库和司机班严禁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内焚烧废弃物品。
5、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6、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7、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酒店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目的
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
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
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
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所有扣款由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
7.各部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据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
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资源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
(一)组织纪律类
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10元)
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4.工作时间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10元)
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20元)
12.带情绪上岗。(30元)
13.携带私人提包、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元)
14.不按规定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 备手机,不接听电话一次30元。
15.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20元)
16.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
17.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
18.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或者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 (20元)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50元)
19.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20.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21.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22.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30元)
23.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至无薪停职)
24.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至辞退)
25.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50元)
27.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50元)
28.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
30.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1.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20元)
33.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34.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10元),超过20分钟(50元)
35.探听客人隐私,泄漏客人隐私或个人资料。(辞退- 开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饮料。(5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8、 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 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 在宿舍内喝酒。(30元)
41、 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3、 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6、 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辞退-开除)
47、 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辞退-开除)
48、 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9、 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 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0、 私自调班。(5元)
51、 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无薪停职直到开除并 追究法律责任)
52、 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5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53、 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4、 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55、 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6、 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开除)
57、 未经允许进入仓库。(10元)
58、 不走员工通道。(10元)
59、 乘出租车进出酒店正门。(10元)
60、 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元)
61、 在酒店内无烟区或酒店车辆上吸烟。(200元)
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3、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4、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65、 酒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非完全个人责任的(100-200元);属个人责任的(视 情况赔付,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66、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物品价值20-100元罚款5-10倍,100 元以上罚款5倍,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7、 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8、 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69、 拉帮结伙,搞小团体。(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70、 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71、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50-100 元,情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72、 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开除)
73、 在酒店区域乱涂乱画,或写侮辱性文字。(开除)
74、 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75、 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开除)
76、 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 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77、 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开除)
(二)行为规范类
1、 酒店内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 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 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元)
4、 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不避让,超过客人不致歉。(10元)
5、 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元)
6、 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 不问候客人;下级问候无回答。(10元)
7、 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10元)
8、 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20元)
9、客人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或办事。(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0、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11、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打电话,打电话遇客人、领导不点头示意。(10元)
12、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10元)
13、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30元)
14、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5、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办公室。(20元-无薪停职)
16、无紧急事项,打断客人、领导谈话。(20元)
17、取笑同事与客人。(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8、遗忘客人交办的事项。(20元-无薪停职)
19、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放。(20元)
20、讲话时交头接耳。(10元)
21、用脚开门,用脚踢门。(10元)
22、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10元)
23、在岗位上打闹。(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墙、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当班时打哈欠不捂嘴、抓痒、叹气、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 咳嗽时不掩口、不掉转头。(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扣电话或摔电话。(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8、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元)
29、在酒店的备品及宣传资料(或宣传牌)上乱写乱画。(10元)
30、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20元)
31、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20元)
32、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3、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辞退)
34、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5、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6、截留客人的钱财。(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37、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物。(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不注意 公共道德,严重破坏卫生秩序。(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三)仪容仪表类
1、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员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5 元)
2、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 不合身。(10元)
3、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染、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 脱丝(5元)。皮鞋钉金属鞋掌。(5元)
4、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5元)
5、不戴酒店配发的手套或手套破损、有污迹。(5元)
6、佩戴的领带不熨平,脱色、破损。(10元)
7、衬衣不束在裤内。(10元)
8、不按酒店规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裤腿、卷袖子。(10元)
10、厨师、保安、行李员等在酒店工作时间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 元)
11、不按规定着酒店配发的制服或要求样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须。(10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10元)
13、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饰物。(10元)
14、发型 男:前遮眉、侧过耳,鬓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10元)留怪异发型或怪 异颜色(10元-20元)。 女:长发不盘起,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10元)
16、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10元)
17、戴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
(四)考勤类
1、迟到: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迟到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迟到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旷工:
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聊天,出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当月无故旷工,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当月的一切补贴。
当月连续旷工达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给予辞退。
4、指纹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纹,一次给予10元扣罚。
(五)安全类
1、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150元)
2、无证驾驶。(辞退)
3、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50元)
4、 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50元)
6、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50元)
7、擅自拔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10元)
9、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10元)
11、人为破坏或丢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畅通。(100元)
13、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100元)
15、擅自将安全器材带出酒店。(100元)
16、钥匙未按规定上盘或盘上无标识。(10元)
17、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8、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50元)
21、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 工人身伤害。(10元-辞退-开除)
22、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10元或严重警告)
23、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10元或严重警告)
24、擅自进入监控室。(30元)
25、未按规定锁好门窗。(10元)
26、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27、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50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 罚)
28、管道井门不锁。(50元)
29、古力盖、地沟盖故障不及时整改。(50元)
30、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50元)
31、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电器或乱拉电线。(10元或严重警告)
34、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5、设备不定期检修。(10元或严重警告)
36、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严重警告)
38、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10元或严重警告)
39、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150元)
40、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车辆安全隐患和车辆损伤情况。(50元)
42、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辞退-开除)
43、电工不使用“严禁合闸”牌。(100元或严重警告)
44、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班后未关闭煤气罐。(100元)
45、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100元)
46、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元)
47、擅自撬门撬锁。(100元)
48、不办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 施。(150元)
49、开水炉无水干烧。(150元或严重警告)
50、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150元)
51、人离厨房,明火不关闭。(150元)
52、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辞退)
53、锅炉阀门不安全、不定期检查。(150元)
54、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150元)
55、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150元)
56、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并 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57、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辞退)
58、剧毒物品管理不善。(辞退)
59、窃。听客人电话。(开除)
(六)物资类
1、不按时上交上报部门物品领用计划。(每拖一天10元)
2、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50元)
3、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50元)
4、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50元)
5、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50元)
6、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30元)
7、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50元)
8、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20元)
10.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50元)
11.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已有或送与他人。(200元)
12.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30元)
13.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50元)
14.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10元)
15.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30元)
16.抽验货物无记录。(50元)
17.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50元)
18.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50元)
19.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移动物品或互换位置。(50元)
20.未经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50元)
22.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50元)
23.物品损坏不报修。(50元)
24.帐外物资不记帐。(50元或警告)
25.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50元)
27.未按规定对物品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 措施。(未造成损失的5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赔偿)
28.对即将到期的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50-100元)
29.不按规定填写领料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30元)
30.未确认有货即开领料单。(30元)
31.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30元)
32.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30元)
33.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50元)
35.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50元)
36.领错或发错物品。(20元)
37.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50元)
38.无正常理由,物资消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50元)
39.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擅自外拨设备用品。(50元)
40.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闲置,造成浪费。(50元)
42.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50元)
43.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50元)
44.可以修复物品,闲置入库,造成浪费。(50元)
45.未经允许,擅自向店外外借设备物资。(50元-2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46.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元)
47.对退库物品未进行相关包装(5元)未按正常手续报废物品。(10元)
48.物品“以旧换新,以废换好”未进行审查。(50元)
49.已使用完毕的物资不及时提出退库或退库不鉴定。(50元)
50.处理废品时,无专人在现场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涤即转入库存。(20元)
52.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卖废品。(50元)
(七)设备设施类
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30元)
2.霓虹灯部分打火不亮时,未及时关闭电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规定关闭设备电源.(30元)
4.下班后关闭不应该关电源的设备。(50元至100元)
5.锅炉、空调水温超过正常指标。(50元)
6.不按规定控制温度(冰箱)。(50元)
7.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限报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50元)
9.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30元)
10.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30元)
11.设备设施无操作规程。(50元至严重警告)
12.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未及时更换(正常运转除外)。(50元)
13.设备设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备件不齐,设备不加装安全保护设施。(50元)
14.设备设施附件出现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无处理结果、无防范措施,就擅自 修复使用。(50元)
15.备用设备不足,影响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设备收回不及时。(50元)
17.班后不检查清洗设备设施,未放置卫生防护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设备,收撤不及时。(50元)
19.无证操作设备设施或违章使用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50元)
20.未对设备设施进行周期保养。(10元)
21.设备设施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0元)
(八)服务类
1.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限时)。(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项。(5-10元)
3.服务场所无人接听电话。(20元)
4.对客服务设施故障排除不及时、不彻底。(50元)
5.未正确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预付金,选择的时间、运用的语言不妥。(5-10元)
7.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错服务;(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务或劣服务;(15-20元或视情节给予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8.客人资料登记错误。(30元)
9.上错菜,报错名,报错房号,引领客人指示方向有误。(10元)
10.结账时少开、漏开发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错误的信息资料。(10元)
12.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给客人带来不便或损失。(50元)
14.对客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50元)
15.跟踪服务不落实。(20元)
16.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对客服务失误。(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请示下强行让客人服从酒店的规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请求下强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证件。(50元)
20.无故不迎送客人,未帮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车不按时到达,途中服务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见不及时整改导致重复出现。(50元)
23.电话总机接错房间或不按规定转接。(50元)
24.工作或服务噪音太大,影响客人。(50元)
25.未及时或未按客人要求开通、关闭长话。(20元)
26.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失误。(50元)
27.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回复。(50元)
28.客人有困难求助,未及时提供帮助。(50元)
29.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达标(有异物或质量差)。(视情节给予50-200元处罚)
30.面客区域有异味,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2.对客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50元)
33.无微笑、冷眼斜视客人,对客服务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悦。(50元)
34.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50元)
35.未查清原因,为客人提前结账。(50元)
36.将客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50-100元)
37.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认识偏差,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38.不了解餐厅原料沽清情况,服务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劣质服务。(50-100元)
39.未及时提供服务,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50元)
40.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50元)
41.各种撵客或变相撵客行为。(50元)
42.餐饮、客房重复预订,引起客人不满。(50元)
43.对客提供假冒违 劣过期商品。(50元)
44.对客人未按预订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50元)
45.未经请示擅自向客人索赔。(50元)
46.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50-100元)
47.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账或重复结账。(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对客人的承诺,未给客人赠品、礼品、赠券。(50元)
50.未按酒店规定权限、协议给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满。(50-200元)
51.保安看护疏通不当,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交通堵塞。(视情节给予相 应经济处罚,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九、管理人员处罚规定
管理人员处犯以下管理条例的,视情节一次性给予50-200元扣罚,直至降薪、降职、
辞退处理。凡总经理在例会上批评的即给予记过一次,处予罚款50元。
1.遗忘上级或客人交办的任务。
2.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催办,且借故推卸责任。
3.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处的问题不按时整改。
4.上级布置的任务(含例会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实,因故不完成不及时汇报(含超过承诺时间)。
5.上级批评时,作不正当的解释。
6.上报材料、报表漏报、错报、有误。
7.对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属实。
8.向上级汇报工作或上级调查问讯时,不摸情况乱解释,说假话,找理由、找借口,编造事实。
9.上级调查工作时,教唆下级集体说假话,作伪证。
10.向上级做虚假的调查报告。
11.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不谈话,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难以处理的事情推给下级。
13.对下级请示工作不耐烦,甚至训斥下级。
14.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请示,既不批准也不汇报,拖着不办。
15.员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绪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对下级(员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不关心,自己无力解决又不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17.下级工作出错,上级调查时庇护下级,隐瞒过失为下级乱解释。
18.见下级违规违纪不指正、不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听到下级议论他们(或客人)的私事或讲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制止并且参与议论。
20.受到酒店处罚后,在部门内部严厉处分下级,甚至将责任人退回人力资源部。
21.受到上级批评后,不主动承担责任,直接指责下级。
22.带情绪上岗,拿员工、拿工作赌气。
23.同意下级在客人未离前收档,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对下级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请示、办理(包括超过自己权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级(员工)撵客或不按酒店规定办事。
26.鼓动(教唆)下级闹事。
27.检查工作不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事故、客人投诉)不整改、不汇报。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时、不落实、不检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门工作有误,不提示,不汇报。
30.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
31.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扯皮推诿。
32.对超过自己权限的工作不及时反映汇报,擅自变通权限进行处理或不管不问。
33.工作检查不负责任,敷衍了事。
34.总值班经理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
35.对查出的问题只进行处罚而不做调查,不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观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诉或酒店财产安全的天气变化等情况,未采取措施。
38.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现事故苗头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0.处理问题不到现场,不做调查,只听汇报。
41.处理问题不一视同仁,对人不对事。
42.重要(大型)活动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检查,活动期间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3.紧急情况(投诉、事故)不立即到达现场,贻误处理时机。
44.逢公休、重要活动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5.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请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变计划。
46.在工作过程中擅自改变工作标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
47.对客人讲话语言生硬、态度冷漠。
48.现场需解决的问题,到位不及时,解决不果断。
49.透露酒店机密。
50.对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难,态度恶劣。
51.向员工泄露不应传达的事项。
52.对不利于酒店声誉和利益的问题、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53.对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不上报,采取回避态度。
54.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55.本部门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怠工。
56.本部门工作(分管区域)出现重大(一般)责任事故。
57.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58.检查工作不彻底、不认真,放过不合格的产品。
59.工作时间与熟人聊天时间过长,与员工或其他管理人员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0.营业场所、营业时间大声说话或发号施令。
61.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与他人谈与现场无关紧要的事情。
62.当客人面纠正偏差。
63.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含非分管区和非本部门)不立即纠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评下级、训斥下级,在上级面前批评下级。
65.服务过程中,重点为酒店领导服务,忽视对客服务。
66.对客人(一线)的急需不急事急办、不特事特办,承诺不落实。
67.脱离督导现场,办理与现场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到位执行自己的职责。
68.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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