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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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篇】

编号:jy-15

版本/修订:1/0

1、中心设备包括检验使用的各种射线、超声波仪器设备、理化试验设备、加工使用的各类机床等各种辅助机械等装置。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调试、操作、校验、校准,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3、由于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设备故障停产4小时以内的扣责任人100-300元,扣班组2-5分,造成设备故障停产4小时以上的扣责任人200-500元(需报公司备案的,按公司下发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扣班组2-10分。

4、未按要求进行设备清扫、擦拭,正常保养,考核时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50元,,扣班组2-5分。

5、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反馈、未及时维修而继续运转使用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发生设备事故隐患不报的罚款100-200元。

6、设备出现故障,严格实行生产班组长追踪协调的原则,及时通知仪修人员维修,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现场;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值班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必须及时向维修班长说明原因另行安排,最终须在开始接到通知45分钟内赶到现场;生产班长要认真记录维修人员被通知时间和到现场时间,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50-100元。

7、维修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维修现场,当班生产班长须向中心主管领导说明情况,追踪协调不及时,造成维修时间延时,扣罚当班责任班长50元。

8、设备故障值班维修人员60分钟内不能恢复正常,须向维修班长汇报并到场处理;单机设备故障维修停产2小时以上的,班长应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并在保证设备恢复正常后书面填写“设备故障处理分析报告”备案,不按程序要求认真执行的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50-100元,扣班组2-10分。

9、无设备运转记录;设备运转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校验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仪修人员未及时填写设备维修档案的,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岗长20元,班长负管理责任扣罚20元。

10、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岗位设备存在故障不能交接班说明情况;岗位所需仪器、工装(试块等)不齐全,发现一次扣责任岗长100元。扣罚责任班长50元,扣班组2-5分。

11、凡造成设备轻微损坏(不影响使用)或部分零件丢失未发现的,扣责任人50-100元,扣班组2-5分。

12、当班岗位出现设备故障,岗长应组织岗位人员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故障检修和调试,因配合不到位而延误设备修理的,扣当班班长50元,扣班组2-5分

13、设备员负责检验设备所需备品、备件的计划,不得出现备件不足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如造成单机停产6小时以上,扣责任人100-300元。设备员负责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设备故障的原因分析、维修过程、预防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闭合完成质检中心设备故障反馈单,5天内上报设备主管。缺一次扣责任人20-50元。

14、仪修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设备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如设备排查、维护不到位,造成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扣责任人50-200元(突发的设备事故出外)。

15、对检验设备存在的隐患、有好的改进建议或是小革新以书面形式报中心,经采纳的,奖励当事人50-150元。

16、中心每周定期组织对设备的使用、巡检、交接班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兑现。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检验规章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 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

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 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 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

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一)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单位报检,或者未完成已落实任务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选择未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的;

(五)跨地区检验检测前,未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向其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的;

(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三条 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

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核准、鉴定评审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劳人锅[1985]3号)、原劳动部《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锅字[1988]4号)、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质检办[20xx]137号)同时废止。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劳安字[1990]12号)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定不再执行。

检验规章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 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配货制度 配送制度 酒吧制度

酒店制度 酒水制度 采编制度

检验规章制度【第四篇】

编号 jy-21

版本/修订:1/0

一、目的

为使缺陷钢管、降级钢管利于区分,有效地控制不合格钢管的流

向,便于处理滞留钢管,规范各岗位不合格钢管的标识。

二、标识办法

1、板探岗位

板探发现母材存在缺陷,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缺陷处画矩形框,注明缺陷性质。在钢管西端200mm左右外壁注明要返的工序。

2、x光岗位

光发现母材、焊缝存在缺陷,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缺陷处画矩形框(起止线),注明缺陷性质。

不合格的'钢管在钢管西端200mm左右外壁,沿圆周方向均匀90°,用粉笔画4个圈,并打不合格灯去补焊。

3、手探岗位

发现管端须返切的,用白色油粉笔在返切端,沿圆周方向半圈画返切线,在邻近剩余钢管侧外壁标注“返切”字样。

当复查焊缝发现不合格时,用白色油粉笔在焊缝缺陷处画矩形框(起止线),注明缺陷性质。并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返补焊”和“补几处”字样。

如复查发现母材、焊缝有连续缺陷须吊放处理的,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缺陷性质、检验班别、日期。传票也注明。

4、成品岗位

发现管端须返切的,用白色油粉笔在返切端,沿圆周方向半圈画返切线,在邻近剩余钢管侧外壁标注“返切”字样。

发现当班处理不了须吊放的钢管,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内壁、外壁、缺陷性质、检验班别、日期。传票也注明。

成品要降废、降“37”的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降废”、“降37”字样。并在一端沿直径方向用黄胶带贴上。

进到后库台架不交库的钢管,责任班组应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原因、要返的工序、检验班别、日期。

前面工序的标识到成品终检时应去掉。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检验规章制度【第五篇】

第一节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操作规程

1、样品分析前准备

开机前的检查、准备

在开启分析仪电源之前,操作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稀释液、清洗液、溶血素是否充足,有无过期;试剂管路是否弯折,连接是否可靠。

电源线是否正确连接。

废液桶是否清空。

UPS电是否足够,打印纸安装是否正确,是否足够。

确保键盘正确连接到键盘接口上。

开机

打开分析仪后面的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亮,屏幕上显示“Initializing…”. 分析仪进行初始化,整个初始化过程持续约4~7分钟。

初始化过程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计数”界面。

动物类型选择

按[菜单]键,移动光标,选择“动物”,按[确认]进入“动物”界面。

操作者根据测量的动物类型,选择需要分析的动物类型。

按[菜单]键,选择“计数”,进入“计数”界面。再按[模式]键,将当前模式设置为“全血”模式。

确认状态指示区的计数状态为“就绪”,工作模式为“全血”。

将准备好的全血样本放到采样针下,使采样针可以吸到样本且针头与容器底保持一定距离。

按计数键,启动样本分析过程。此时,状态指示区的计数状态为“运行”。

采样针自动吸取13ul的样本后蜂鸣器响,在采样针抬起后,移开样本。

分析完成后,按[F4]键进入“样本信息编辑”界面。按[F9]键进入汉字状态。在汉字状态下,按[F8]键在全拼和五笔输入法之间进行切换,输入样本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确认”,保存输入的内容并返回到“计数”界面。

按[打印]键打印样本分析报告。

按照此操作过程进行其余样本的分析。

预稀释样本分析

按[菜单]键,选择“计数”,进入“计数”界面。再按[模式]键,将当前模式设置为“预稀释”模式。按[稀释]键,屏幕弹出“加稀释液”对话框,取一个干净的样本杯放在采样针下,按计数键,微倾斜样本杯一定角度让分析仪自动排出的稀释液沿管壁流入样本杯中,避免产生气泡或溅出。

加完稀释液后,按[确认]键,“加稀释液”对话框关闭,分析仪自动清洗采样针。

采集20ul血液迅速注入盛有稀释液的样本杯中混匀。

确认状态指示区的计数状态为“就绪”,工作模式为“预稀释”。

将准备好的预稀释样本放到采样针下,使采样针可以吸到样本且针头与容器底保持一定距离。

按计数键,启动样本分析过程。此时,状态指示区的计数状态为“运行”。

采样针自动吸取的样本后蜂鸣器响,在采样针抬起后,移开样本。

分析完成后,按[F4]键进入“样本信息编辑”界面。按[F9]键进入汉字状态。在汉字状态下,按[F8]键在全拼和五笔输入法之间进行切换,输入样本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确认”,保存输入的内容并返回到“计数”界面。

按[打印]键打印样本分析报告。

按照此操作过程进行其余样本的分析。

3、样品分析结束后

按[菜单]键,弹出系统菜单,选择“关机”。

界面弹出“关机”对话框,点击“确认”进入关机界面。

将E-Z清洗液放到采样针下,按计数键,采样针将自动吸取E-Z清洗液,执行液路和计数池的清洗。

按照界面提示信息,将E-Z清洗液放到采样针下,按计数键,采样针将再次自动吸取E-Z清洗液,执行液路和计数池的清洗。

执行完成后,界面提示“请关闭电源”是,关闭分析仪的电源开关。

关闭电源后检查分析仪是否有渗漏,并将血液分析仪的周边环境打扫干净。

第二节尿液分析仪使用规程

本测试仪是一项精密仪器,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使用本仪器必须遵照以下操作规程。

一、操作步骤

1.尿液分析仪的通讯电缆与电脑背面的通讯端口相连,接通电源,先打开电脑,再打开分析仪;仪器启动,风扇转动,推进器移动,屏幕显示“系统正在测试……”,此时系统正在自检,显示屏显示主菜单,工作台检条区有红色光交替闪烁,用户可以开始测试

2.点击电脑桌面尿液分析软件;

3.将试纸条的试剂区完全浸入新鲜的、充分混合的、未离心的样本中立即取出,将试纸条的侧边沿尿样容器的管壁刮去多余尿液;

4.将蘸有尿液的试纸平放在工作台的检条区,确保试纸同工作台前壁接触;

5.仪器检测到试纸存在后,推进器将试纸推到测试区进行测试;

6.当推进器退回原位,放下一条试纸……,这样实现连续测试;

7.当工作台上所有的试纸条测试完毕,打印结果输出结束后,按菜单键进入仪器设置,将电源开关拨到“断(○)”位置,关闭仪器电源。

二、仪器维护

1.不要在仪器通电状态下清洁仪器;

2.不要用汽油、油漆稀释剂、苯化合物等可能腐蚀仪器的有机溶剂擦拭仪器;

3.不要用水清洗液晶屏,不要用任何会擦伤工作台和白基准的物质擦拭工作台;

4.不要用任何溶剂清洁白基准,如果白基准有明显划痕或损坏,请与供应商联系;

5.用柔软干布或沾有温和去污剂的软布擦拭仪器,保持仪器清洁;

6.用柔软、无磨损的布擦拭液晶屏;

7.为使仪器正常运行并提供准确的测试结果,必须定期从仪器中取下推进器、工作台、步进板、用清水冲洗,用软布依次擦干保持工作台的清洁。

三、注意事项

1.测试时不要将仪器放置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以免影响测试精度;

2.请在测试前核对尿液分析试纸型号,避免因使用的尿液分析试纸型号不正确而导致测试结果错误;

3.请勿使用过有效期或变质的尿液分析试纸;

4.尿样本中血的浓度高时,可影响测试的准确性,仪器能够识别出高浓度血尿并打印出“结果无效”的提示;

5.必须在推进器动作前,将待测试纸条放好;

6.在放置试纸条时应确保试纸条前端接触工作台前壁;

7.如果仪器测试头下发生故障导致纸条运行受阻。关掉仪器,拉出工作台,取出受阻试纸条后,重新安装工作台。开机自检后,对未得出结果的样本重测。

第三节自动凝血仪操作规程

1、仪器的常规操作

打开电源开关前的检查。

检查废液瓶及洗液瓶。如果洗液瓶中洗液的液面过低,请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将罐充满。清空废液瓶。

管道连接检查各种管线的连接。确保没有管子脱落或扭结,电源线被安全的插入交流插座。确保打印机中有足够的纸张以供打印当天所需处理的所有样本结果。

补充反应杯丢弃用过的反应杯,加入适量的干净的反应杯。

打开电源

开机顺序:打印机→压力单元→电源单元和主单元(右侧)。

打开电源后,仪器自动进入自检。

将病人样本,质控与试剂分别按要求准备就绪,进入分析过程:

试剂准备→Set Reagent →输入确认试剂体积→补充反应杯→安放样本架

样本分析:

Work List → ID →输入样本号→ ENTER →选择所需检测的项目(-变为○),确认所有的设置结束后→ ENTER →按屏幕右上方“Start”键,执行分析。

分析完毕,仪器进入准备状态。

关机前的工作

每日清洁所有样本针和试剂针:

在主菜单屏上按下Rinse probe键。将出现清洗针屏。按下Excute键。

关机

关闭电源。

2.仪器保养

每日保养

清洗样品针

每次做完试验都必须清洗样品针,主要是预防堵针,执行[Rinse Probe]→[Excute]清空垃圾箱

清空废液

查看仪器后面防逆流瓶Trap Chamber有无水,防止因为有水而导致真空泵不能抽真空

在洗液瓶中注蒸馏水,最高不要超过上面的凹槽,防止因水过满,工作时水回流到压力泵和压力传感器上导致人为破坏。

每周保养

做一次管路清洁,执行[Special Operate] →[Rinse&Prepare]

清洁仪器

每半年保养

清洗洗液瓶内部,清洗洗液瓶出水管上的过滤网一次。

每三或六个月保养

清洁传动滑轨(X轴、Y轴)并上润滑油。防止因积尘而使样品针运行不到位,向下扎错位置造成样品针弯曲或断裂

第四节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1.开机之前检查电源线是否连接无误,电源要求接地良好;连接打印机电源线,接通打印机电源开关;将废液管插入废液容器内;接通显示器开关及主机背部电源开关。

2.开机→自检后→键入Enter,确定已设定测试参数→键入Enter,进入编制工作表→在设置栏,开启联机打印→仪器预热20分钟后,调用已设定测试项目进行样品测定→打印结果→清洗仪器→关机。

3.吸液口由不锈钢保护管和钢管内聚四氟乙烯吸液管组成,应注意保护,不要碰弯。

4.切忌在带电状态下连接任何连接口。

仪器的保养与维护

1.日常保养工作主要是清洗流动比色皿,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蒸馏水清洗。具体方法如下:将吸液管插入蒸馏水中,向上扳动吸液开关,反复冲洗流动比色皿,直到蒸馏水的吸光度值正常为止。

2.每周要用专门的清洗剂清洗一次流动比色皿,清洗时,让清洗剂停留在比色皿中约半小时,然后排掉,再用蒸馏水冲洗干净,最后注入蒸馏水。

3.不使用仪器时,流动比色皿内一定要保证充满蒸馏水。

4.更换打印机色带时,严格遵照打印机操作手册,避免不规范操作。

5.光源灯更换时一定要先切断仪器的电源,手不可触摸光源灯的玻璃部分,万一光源灯的玻璃部分弄脏了,可用无水乙醇将污物除去。

6.更换的蠕动泵管尺寸材料应与原泵管一致,如不一致则要重新调整吸液量。

第五节血常规检验操作规程

标本

抗凝静脉血(有些仪器也可用末梢血)。

方法

血液细胞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试剂

血液细胞自动分析仪配套试剂。

操作

详见血液细胞自动分析仪使用手册。

附注

1.血常规包括白细胞计数及分类、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比积、血小板计数等项目。这些项目亦有相应的手工方法,详见有关资料。

2.半自动及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从设计上均要求用抗凝静脉血。其优点为:

(1)静脉血能正确地反映病人实际情况,重复性好;

(2)利于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3)解决了采血盘的交叉感染问题等。

3.血细胞计数应用EDTAK2:为抗凝剂(EDTAK22 H2O ~可抗凝1ml血)。

4.贮血容器应选用有盖塑料管。抗凝血采集后在室温中贮存应不超过6h;如需制作血涂片应在2h内完成。

5.测定前必须将EDTAK2抗凝血充分混匀。

6.血细胞分析仪测定最适温度为18~22℃,低于15℃或高于30℃,均可使细胞体积发生改变,影响各参数的结果。

7.血细胞分析仪用于白细胞分类只能当作一种过筛手段,当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小板的任何一项有明显

升高或降低;白细胞分类出现异常结果(中间细胞群百分率≥%);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任何一个直方图出现异常图形等情况,须用显微镜检查及分类。

第六节尿常规检验操作规程

标本

新鲜尿液。

方法

化学试带法。

试剂

各型号尿液化学分析仪配套试带。

操作

详见尿液化学分析仪使用手册。

附注

1.尿常规检查使用尿液化学分析仪,目前能进行8~10项检测(PH、蛋白、葡萄糖、酮体、隐血、尿胆红素、尿胆素原、亚硝酸盐、比重、白细胞)。这些项目亦有相应的手工方法,详见有关资料。

2.必须了解所用试带各膜块注意事项、药物干扰。

3.要注意尿液化学分析仪测定结果与手工法的.差异,必要时用手工法复查。

4.尿液化学分析仪检测仅是一个过筛手段,当蛋白、隐血、白细胞等出现异常结果(如尿蛋白“+”或以上)时,应进行镜检。

5.尿液颜色、透明度等一般性状异常时也应报告。

第七节肝功能检验操作规程

血清总胆红素(TBIL)和结合胆红素(DBIL)测定

改良J~G法

试剂

参照书刊文献(如《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自配,配制标准液的胆红素应符合如下标准,纯胆红素的氯仿溶液在25℃当光径±,波长453nm条件下其摩尔吸光系数应在60700±1600范围内,偶氮胆红素的摩尔吸光系数应在74380±866范围内,配制标准液的稀释剂须含白蛋白,可用牛血清白蛋白或人血清代替人血清白蛋白。标准液应贮於棕色瓶中避光保存,在市售试剂中以含碱性酒石酸的灵敏度特异性高。

操作

按试剂盒说明书或相应书刊文献规程手工操作,比色测定,波长600nm.制作准曲线。血样测定,从标准曲线上求TBIL及DBIL的含量以umo1/L报告。

也可按厂家提供的试剂及仪器使用的说明书的要求将相应的程序及参数设入,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

标本

血清,空腹血为宜,脂血、脂溶性色素及严重溶血干扰此测定,暂不能测定的标本应避光保存,室温可稳定8h,2~8℃可保存48h。

含叠氮钠作防腐剂的质控血清不宜用此法测定胆红素。

胆红素氧化酶(BOD)法

试剂

市售成套试剂。BOD试剂复溶后2~8℃可保存一周。

操作

按厂家提供的试剂及仪器说明书要求设置程序输入参数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波长450或460nm。

标本

血清要求与改良J一G法相似。

二甲亚枫(DMSO)法

试剂

市售现成试剂。

操作

按试剂盒说明书手工操作比色测定或用自动生化仪测定。波长560nm。

标本

血清、轻度脂血,溶血标本对结果无明显影响、重度脂血、溶血标本须作标本空白进行较正。

血氨测定

方法

酶两点法。

试剂

市售成套试剂。

操作

按试剂及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设入相应的程序及各项参数、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波长340nm。

标本

抗凝血浆。静脉采血后与混匀,立即置冰水中尽快分离出血浆,加塞置2~4℃保存,在2~3h内分析,-20℃可稳定24h。溶血标本忌用。

第八节肾功能检验操作规程

尿素氮

1.检测目的:

检测血清、血浆或尿液中尿素的含量,为临床对相关疾病的诊断、观察疾病的变化及治疗效果,以及对健康人群正常生理指标的监测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2.标本要求:

病人准备:空腹12小时。

标本类型:血清、肝素化的血浆或24小时尿。

3.设备和试剂:

仪器设备:迈瑞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试剂材料:试剂

试剂的贮存:

2~8℃密闭避光贮存至标签所注失效期。

开盖上机2~8℃避光稳定30天。

变质指示:试剂混浊变色或空白吸光度值<时,不能继续使用。

注意:此试剂为体外诊断用,禁止入口,吞下有害。试剂含有叠氮化钠,误入眼、口中或沾染到皮肤上请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叠氮化钠可以和铜、铅等金属反应形成爆炸性化合物,故废弃时请充分稀释废液和冲洗排水管。

试剂准备:即开即用的,无需特殊准备。

4.操作步骤:

见生化分析仪操作流程。

5.质量控制:

质控物:RANDOX多项人基质血清

质控措施:

室内质控:每日日常工作前进行。

室间质控:参加北京临床检验中心临床化学室间质评。

6.干扰因素:

总胆红素≤40mg/dL,血红蛋白≤450mg/dL,抗坏血酸≤400mg/dL对本法无干扰。

7.参考区间及可报区间:

参考范围:血清/血浆~/L

24小时尿15~35g/24h

可报范围:~/L。样品Urea含量超过线性范围应用生理盐水稀释重做,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8.异常结果处理:

结果异常、与临床诊断不符,应复查或与临床联络。

肌酐

1.检测目的:

检测血清、血浆或尿液中肌酐的含量,为临床对相关疾病的诊断、观察疾病的变化及治疗效果,以及对健康人群正常生理指标的监测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3.标本要求:

病人准备:空腹12小时。

标本类型:血清、肝素化的血浆或尿液。

4.设备和试剂:

仪器设备:迈瑞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试剂材料:试剂

试剂的贮存:

2~8℃密闭避光贮存至标签所注失效期。

开盖上机2~8℃避光稳定30天。

变质指示:试剂混浊变色或空白吸光度值>时,不能继续使用。

注意:此试剂为体外诊断用,禁止入口,吞下有害。试剂含有叠氮化钠,误入眼、口中或沾染到皮肤上请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叠氮化钠可以和铜、铅等金属反应形成爆炸性化合物,故废弃时请充分稀释废液和冲洗排水管。

试剂准备:即开即用的,无需特殊准备。

5.操作步骤:

见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操作流程。

6.质量控制:

质控物:RANDOX多项人基质血清

质控措施:

室内质控:每日日常工作前进行。

室间质控:参加临床化学室间质评。

7.干扰因素:

直接胆红素≤257μmol/L,血红蛋白≤/L,抗坏血酸≤3mmol/L,甘油三酯≤/L,肝素≤50KU/L,枸橼酸钠≤10g/L对本法无干扰。

8.参考区间及可报区间:

参考范围:血清/血浆~μmol/L (男性)

~μmol/L (女性)

首次晨尿1530~15320μmol/L

24小时尿~/24h

可报范围:~μmol/L。样品Crea含量超过线性范围应用生理盐水稀释重做,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9.异常结果处理:

结果异常、与临床诊断不符,应复查或与临床联络。

9.危急值及处理方法:

>177μmol/L。及时与临床联络。

10.实验室解释:

增高:严重肾功能不全、各种肾障碍、肢端肥大症等。

降低:营养不良、多尿等。

第九节血脂检验操作规程

标本采集与处理

1.受检者抽血前二周应保持平衡的饮食习惯,近期体重稳定无外伤,手术等意外情况。并注意如有使用降糖、降脂、降压、避孕药,β-受体阻滞剂,免疫抑制剂,激素药物等,则应根据所用药物特性停药数天或数周后再作血液脂类检测。

2.空腹抽血,TG,脂蛋白,载脂蛋白测定应至少禁食12小时(仅作胆固醇测定不必强求空腹)24小时内不作剧烈运动。抽血前不要久站立。至少应静坐5分钟。抽血时止血带使用不可超过1分钟。

3.标本用血清,也可用肝素或抗凝之血浆。浓度不宜太高。

4.血标本室温放置不得超过3h,放置30~45分钟后应即时分离出血清(浆)盖封於4℃冰箱中可稳定至少4天,如需长期保存,应於-70℃中冰冻存放,不可反复冻融。

血清总胆固醇(TC)测定

酶法(CHOD~PAP法)

试剂

市售现成试剂。

操作

按试剂及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设定程序,输入参数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速率法)终点法可手工操作,用普通分光光度计比色测定。波长500nm或520nm。

标本

血清(浆)参看本节的标本采集与处理。

附注

本法为中华医学会检验学会推荐的TC测定常规方法(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185)。

胆固醇标准液以定值参考血清为宜,而不宜用Chol的水溶液作标准。Chol定值质控血清亦不应用作标准液。

主要技术指标:终点法批内CV<%、批间CV≤%。灵敏度:显色剂用酚时,/L(200mg/dl)时的吸光度(A 500nm)约~,故A 500nm=时TC浓度约为/L(3mg/dL)。测定范围:当血清与试剂用量之比为1:100时其测定的上界为13mmo1/L(500ng/dL)。

血清甘油三酯(TG)测定

酶法(GPO~PAP法)

试剂

市售现成试剂。有两种。

一步酶法单一试剂,二步酶法双试剂。

标准液(参考物)一步酶法之用三油酸甘油酯水溶液,也可用甘油,但甘油不适用於二步酶法。

操作

按试剂及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设定程序和参数,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终点法可用普通分光光度计手工操作,比色测定。波长500nm。

标本

血清(浆)参看本节标本采集与处理。

附注

本法在操作程序上分为一步酶法与二步酶法,二步酶法为中华医学检验学会的推荐方法(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249)。现阶段允许二法并存,要求逐步过渡到统一采用二步酶法,在方法尚未统一前,实验室报告TG测定结果时应注明“除FG值”或“未除FG值”。

主要枝术指标:酶试剂用缓冲液配制后,20~25℃应稳定1天,4℃可稳定3~7天,试剂空白为A500nm≤;显色后稳定≥30min:测定上界/L(100mg/dL);

精密度:批内CV≤3%,批间CV≤5%:灵敏度:2mmo1/L TG A 500nm≥。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测定

磷钨酸镁沉淀法

试剂

市售成套试剂,沉淀剂,酶试剂(同TG测定)。

操作

按试剂盒说明书操作。

1.沉淀含apoB的脂蛋白。

2.测定上清液(只含HDL)的胆固醇含量(方法同酶法TC测定)。

标本

血清(浆)。

硫酸葡聚糖一镁沉淀法

试剂

市售成套试剂:总HDL试剂,HDL3试剂,酶试剂(同TC试剂)。

操作

按试剂说明书操作:

1.沉淀含apoB的脂蛋白,(总HDL试剂);

2.沉淀含apoB的脂蛋白及HDL2(HDL3试剂);

3.测定总HDL~C及HDL3~C(同酶法TC测定),并计算出HDL2~C量。

标本

血清(浆)血样在室温中不宜久放,应即时测定,原则应低温保存。

直接HDL~C测定法

试剂

市售专门的试剂,无沉淀剂。酶试剂同TC测定。(如日本第一化学药品株式会社的产品)。

操作

按试剂盒及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设置程序,输入参数直接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无须沉淀离心分离出HDL步骤。

标本

血清(浆)。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测定

1.Friedwald工式计算法:

(1)LDL-C=TC―HDL-C―TG/5(以mg/dl为单位计);

(2)LDL-C=TC―HDL-C―TG/ (以mmo1/L为单位计);

(3)只有当血TG</L结果才较准确;

(4)只有TC、TG、HDL-C三项测定都准确且符合标准化要求时,才可计算出LDL-C的近似值。

2.聚乙烯硫酸沉淀法

试剂

沉淀剂市售,酶试剂同TC测定。

操作

1.TC测定。

2.选择性沉淀血清中LDL,测定上清液之HDL-C与VLDL-C之和的量,(同TC测定)。

3.计算出LDL-C的含量。

标本

血清。

血清载脂蛋白A1(apoA1)测定

免疫透射比浊法。波长340nm,本法批间CV<5%。

试剂

市售试剂盒,试剂2~8℃保存,不同批号试剂不能混合使用,抗血清效价不应低於16。

操作

按试剂及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设定程序和参数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也可用特定蛋白分析仪作速率法散射比浊测定,或用含340nm的分光光度计手工操作测定。

标本

血清。

血清载脂蛋白B(apoB)测定

免疫透射比浊法。波长340nm,本法批间CV<5%。

试剂

市售试剂,2~8℃保存,不同批号试剂不能混合使用,抗血清效价不应低於1:128。

操作

参看apoA1测定。

标本

血清。

第十节血液葡萄糖测定技术操作规程

1.检测目的:

检测血清或血浆中葡萄糖的含量,为临床对相关疾病的诊断、观察疾病的变化及治疗效果,以及对健康人群正常生理指标的监测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3.标本要求:

病人准备:空腹12小时。

标本类型:血清或NaF抗凝的血浆。采血后及时分离,以避免血清或血浆中葡萄糖被细胞利用而降低。

4.设备和试剂:

仪器设备:奥林巴斯AU600生化分析仪

试剂材料:四川迈克公司试剂

参与反应成份:

R1:酚(/L)

R2:GOD(≥35KU/L)、POD(≥5KU/L)、4-AAP(/L)

试剂的贮存:

2~8℃密闭避光贮存至标签所注失效期。

开盖上机2~8℃避光稳定30天。

变质指示:试剂混浊变色或空白吸光度值>时,不能继续使用。

注意:此试剂为体外诊断用,禁止入口,吞下有害。试剂含有叠氮化钠,误入眼、口中或沾染到皮肤上请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叠氮化钠可以和铜、铅等金属反应形成爆炸性化合物,故废弃时请充分稀释废液和冲洗排水管。

试剂准备:即开即用的,无需特殊准备。

5质量控制:

质控物:RANDOX多项人基质血清

质控措施:

室内质控:每日日常工作前进行。

室间质控:参加北京临床检验中心临床化学室间质评。

6.参考区间及可报区间:

参考范围:空腹~/L

餐后1小时~/L

餐后2小时~/L

可报范围:~/L。样品GLU含量超过线性范围应用生理盐水稀释重做,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7.危急值及处理方法:

10mmol/L。及时与临床联络。

第十一节凝血四项检验操作规程

全血凝固时间检验(CT)

标本

静脉取血3ml。

方法与操作

试管法、硅管法操作参见《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

附注

1.静脉取血要一针见血,尽量减少组织液和空气混入。

2.水浴箱温度要恒定,过高或过低,可影响结果。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

标本

自静脉取血,用109mmol/L枸椽酸钠作1:9抗凝。

试剂

市售成套试剂。

方法与操作

按试剂及有关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

附注

1.标本应及时检测,最迟不超过2h。

2.分离血浆应在3000r/min,离心10min。

3.本试验较试管法全血凝血时间敏感,能检出因子Ⅷ:C<25%轻型血友病。

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一期法)

标本

静脉血,用109mmol/L枸椽酸钠抗凝。

试剂

1.组织凝血活酶浸出液;

2. /L CaCl2液;

方法与操作

见《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

附注

1.采血后宜在1h内完成,置冰箱4℃保存,不应超过4h,-20℃下可放置2周,-70℃可放置6个月。

2.水温箱控制在37℃±1℃,过高过低均影响结果。

简易凝血活酶生成试验(STGT)

标本

取全血加5ml蒸馏水,混匀,即成溶血液,备用。

方法与操作

见《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

第十二节AB0血型正、反血型鉴定技术

操作规程

1.检测目的

用于检测患者血型,实施输血治疗和组织器官移植等。

2.检测原理(正定型法)

根据IgM类特异性血型抗体与红细胞上特异性抗原结合能够出现凝集反应的原理,用已知IgM类特异性标准抗血清与被检红细胞在室温条件下反应,若被检红细胞出现凝集现象,表明被检红细胞上有与血型抗体对应的抗原。

3.标本要求

新鲜全血。

4.试剂

标准抗A、抗B血清。

5.操作步骤(玻片法)

标记:取一载玻片,用蜡笔画上直径2cm左右的两个圆圈,分别标记抗A、抗B。

抗血清:在玻片蜡笔圈内按标记所示分别滴加抗A、抗B标准抗血清各一滴。

红细胞:在抗A、抗B圈内加被检者全血各一滴。用玻棒将红细胞与抗体充分混匀,室温下放置18~30min(为防止天气干燥造成玻片干涸,可把试验玻片放在有湿纱布的盖盘中)。

血型判读:摇动玻片,肉眼观察玻片蜡笔圈内有无颗粒状凝集及凝集程度,判定阴性、阳性和阳性程度。阴性指视野中红细胞程均匀散布,无凝集颗粒,显微镜下红细胞分散存在,无聚集靠拢现象。阳性时红细胞出现凝集。

6.质量控制

分型血清质量性能符合要求,用毕后应放置冰箱保存,以免细菌污染。

试管、滴管和玻片必须清洁干燥,防止溶血。

按理IgM抗-A和抗-B与相应红细胞的反应温度以6℃为最强,但为了防止冷凝集现象的干扰,一般仍在室温内进行试验,36℃可反应减弱。

观察时应注意红细胞呈特异性凝集、继发性凝固以及缗钱状排列的区别。

7.干扰因素

分型血清效价太低、亲和力不强;

受检者红细胞上抗原位点过少或抗原性减弱;

受检者血清中缺乏应有的抗-A/抗-B抗体;

各种原因引起的红细胞溶解,误判为不凝集。部分溶血时,可溶性血型物质中和了相应的抗体;

由细菌污染或遗传因素引起多凝集或全凝集往往是正反定型不符的原因;

血清中有意外抗体,如自身抗-I,常引起干扰;

老年人血清中抗体水平大幅度下降;

更换新批号抗血清或对试剂结果有怀疑时,可设定阳性、阴性和自身对照;

为避免交叉污染,尖吸管、玻棒只能一次性使用;

婴幼儿红细胞抗原未发育完全、老年体弱者抗原性较弱;

有些疾病可能使红细胞定性出现困难,如:严重的肠道细菌感染;严重的细菌感染;血清中存在病理性冷凝集素与红细胞上抗原结合;部分高球蛋白和异常高球蛋白血症患者;

输入异型血或做过与受者血型不同的异体骨髓器官移植的病人在血型坚定时可能出现混合外观。

检验规章制度【第六篇】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发出报告,三大常规<30分钟,生化<60分钟。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经审核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生化及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策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认真做好实习进行修生的培养和教学工作。

岗位责任制度

为加强各类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做到有职有责,准确、快速、及时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主任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考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订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副主任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负责本科的安全、试剂、物品管理和帐目的记录统计工作,并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三、副主任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参与全科检验、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指导本科主管技师、技师做好各项检验工作。

3、收集掌握国内外检验动态,积极设计课题,督促辅导本科人员参与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检验技术。

4、参与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科主任对各级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5、对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解决业务复杂疑难问题。

四、主管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负责本专业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控工作,解决业务疑难问题。

3、开展科研,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工作。

4、参与检验工作,指导下级技术人员的检验工作和质量督查。

5、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五、检验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六、检验技士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七、血库技师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无偿献血工作,并做好献血员的体检工作。

3、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的储备工作。

5、指导或参加采血、血浆制备和消毒工作,研究和改进输血方法。

6、指导或参加血型的鉴定、交叉配合试验和发血工作。

7、负责药品器材的请领和管理。

8、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领导血库人员的业务学习,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10、检查或填写血库各项登记和统计工作。

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基础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衣帽整齐、文明行医。

2、做好室内卫生,保持台面及仪器清洁整齐。

3、认真做好各种质控,当天绘图,出控要及时寻找原因。

4、血液分析要严格无菌操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5、体液检验要认真验收核对标本,使用规范的标本容器。

6、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结果准确、报告及时。

7、报告单要字迹清洁整齐,不得涂改。

8、静脉采血要无菌操作并戴口罩,做到一人一针一纸一带。

9、各班虽有明确分工,但要互相协作,认真接待病人,做好解答工作。

10、爱护仪器,经常维护保养,并作好使用记录。

11、病区报告单登记后,由专人审核验收,被污染的报告单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发往各科。

12、下班前要用消毒液揩抹台面,喷洒地面,并浸泡消毒手后方可下班。

二、免疫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全院各项免疫检验。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查对标本。

3、认真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比对工作,出控要有原因分析。

4、要求结果准确可靠,报告准确完整并做好登记,保存原始资料。

5、认真保管好各种试剂,做好鉴定、检查登记,杜绝使用过期、失效及无防伪标志的试剂。

6、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所有报告均需有带教老师检查签名。

7、特殊标本均需妥善保存,特殊结果要按有关法规及时上报。

8、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做好记录。

9、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搞好清洁卫生,防止病原污染,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生化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全院各项生化检验工作。

2、认真做好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检验质量。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检验每一份标本。

4、一般检验结果当日送发报告,急诊检验随到随做,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危急值马上报告临床。

5、搞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整洁。

6、实验室内不得进食或吸烟,以防止中毒、污染或传染。

7、爱护仪器设备,搞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使用记录。

8、认真配制各种检验试剂,保证检验结果准确。

9、常规标本须妥善保存一天,或更长时间,以备复查。

10、节约用水、电和试剂。

四、细菌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全院各项微生物检验、药敏试验及院内感染监测工作。

2、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对、签收标本。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检验每一份标本,做好室内及室间质控工作。

4、严格实行无菌操作,避免实验室内感染。

5、妥善处理标本,丢弃前须经消毒灭菌或焚烧处理。

6、妥善保管好菌种,转种后或要丢弃的菌种,必须要先高压灭菌,后按污染物处理。

7、认真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穿刺》。

五、细胞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骨髓穿刺及脱落细胞的检查。

2、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对、签收标本。

3、对需行穿刺的病人,要先谈话,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穿刺。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检验每一份标本,疑难标本要会诊。

5、报告结果要填写详细、清楚,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6、骨髓及有科研教学价值的其它标本做好存档,妥善保存。

7、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试剂。

8、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六、血库工作制度

1、献血以自愿为原则,年龄在18-55周岁,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采血。

2、采血量一次以200ml为宜,最多不超过400ml。两次献血时间不得短于6个月。

3、采血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应遵守无菌操作制度,按采血常规采血。

4、血液采取后应作好登记,血袋上要贴好标签,填写好标牌,包括献血者姓名、性别、血型、血量、采取日期、编号等。及时送入冰箱内保存。

5、严格执行献血员体检标准,按规定严格进行血液检测,防止经血传播疾病。

6、储血冰箱冰柜之温度应每天观察3次,水温箱每天一次,并作好记录。

7、配血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使用凝聚胺配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人配血要再做复查以防差错,标本随到随配,及时报告结果。

8、受血者的配血标本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员姓名、科室、床号、血型及唯一性编号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楚者要弄清再收,以防止错误。配血后的标本放冰箱保存一周。

9、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做到准确无误,双方签字后方可发生。

10、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

七、洗涤室工作制度

1、本室负责检验科的各室玻璃器皿的清洁洗涤工作。

2、每日定时去各室收取待洗玻璃器皿及相关容器,洗涤并洪干后尽快送回各室,以保证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3、认真清洗每一份物品,保证检验结果不受污物干扰。

4、工作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避免损坏各种玻璃器皿。

5、搞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清洁区的卫生工作。

6、节约用水、用电,爱护仪器设备。

八、急诊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全院各项急诊检验工作。

2、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制度。

3、认真核对、查收标本,尽快检验,三大常规(血、尿液分析)在30分钟内,生化检验在1小时内发出报告,并做好记录,以协助临床诊断和治疗。

4、严守检验操作规程,精心检验每一份标本。

5、重要标本如异常结果等,不得随意放置丢弃,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复查。

6、搞好室内卫生,注意整洁。

7、节约水、电和试剂。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北省临床检验管理办法》、《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检验科管理,提高检验质量,为临床在诊断、治疗工作中提供可靠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二、管理形式

成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李泽宏为组长,陈怀炳、肖占军、褚运国、龚仁春、秦明芳为成员,经常对科室检验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每月质管小组对科室的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惩,经常与临床联系,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实行科室、个人二级质控,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人人强化质量意识。

三、实施细则

1、各室每天有一名技师以上职称的骨干在岗处理解决问题,把住质量关。

2、标本采集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唯一性编号和检查项目,正确采集标本,严防粗枝大叶,导致差错。

3、坚持标本验收交接制度,认真做好核对,做好登记,防止差错发生。

4、选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和较先进可行的测定方法,严格操作规程,妥善处理和保存标本,工作仔细认真,杜绝操作的随意性。

5、认真开展室内质控工作,逐步扩大质控项目,使科内的SD、CV和TP达到和超过部颁标准。

6、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操作程序,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7、不断学习、使用新技术,为临床、为病人服务。

8、试剂由专人负责配制,不使用过期失效试剂,血库试剂必须要有批批检文件。

9、仪器定点存放,定人保养,精密仪器每年由计量部门检定一次,一般仪器根据情况每季或半年校正一次,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玻璃量具先校正后使用,加样器经常校正。

10、积极参加省、市的室间质评活动,不断提高室间质评成绩,做到一年一个新起点。

11、加强献血员的健康检查和管理工作,体检项目要齐全,选用优质试剂,坚持体检标准,保证用血安全。

12、血库采血前要认真核对献血员的姓名、血型,填好标签,采血后再核对,分型存放。

13、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发现问题,要查找原因。发血前要仔细检查血液质量,办好交接手续,并做好登记。

14、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字迹要清晰,并做好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发出。

15、病房报告单,应认真登记,报告单经有关人员验收、审核、盖章后,按病区分送。

16、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按卫生部标准,做好全院感染监测工作,每月将监测结果报感染办公室,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7、倡导业务学习,鼓励自学,科室适时派人员外出学习和组织讲课。每月进行二次业务学习,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或考核,加强“三基”训练,努力提高全科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

考勤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科室管理,尽职尽责的搞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科采取逐日考核记分制,满分为10分。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5分钟扣1分,超过者类推。

4、值中班和夜班必须在科室,若发现不在岗者,每次扣5分。

5、工作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更不能说是了非,发现一次,每人次扣2分。

6、旷工一天扣一个月奖金,无奖金从工资中扣除,旷会每次扣5分。

7、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发现一次扣1分。

8、无论什么原因,不能照常上班,必须先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9、无论何原因请假,假期到后,无极特殊理由,不得带信、打电话续假,误班期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科研教学管理制度

1、为了适应检验学科的发展,提高检验水平,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科研活动。

2、要慎重对待每一个科研课题。对一个课题要有专人负责,成立课题组。拟定课题计划。

3、广泛参考国内外资料,设计验证多套实验方案,选择最佳方案实施。

4、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指导实验研究。科室负责人要关心和支持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协助解决难题。

5、课题完成后要写出科研小结,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论证。

6、凡在工作中有创新精神,勇于研究和改进检验方法做出贡献的,报请医院级精神和物持奖励。

7、认真做好实习、进修生的带教工作,指定专人带教,实行双相评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根据全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室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适时把科室人员送到上级医院进修相应的专业。

2、科内每月进行两次业务学习,其内容为介绍新方法、新进展,经验交流,修正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全科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业务考试或考核。成绩归入个人技术档案。

4、根据科内业务的发展,有选择性的参加新知识、新技术学习班和学术交流会议。

5、参加新技术学习班的.同志回来后,应向全科人员讲授学习内容,使全科人员对新的知识有所了解。

6、鼓励自学和积极撰写论文,对刻苦钻研业务者,给予精神和适当物质奖励。

检验结果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检验结果报告时间,方便病人取检验结果和医生有计划的开检查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1.血液分析、嗜酸性细胞计数、红细胞沉降率、网织红细胞计数、血块收缩试验、凝血酶原时间、凝血酶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试验、纤维蛋白原测定、3P试验、ABO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鉴定(抗D)、疟原虫检查、尿液分析、尿三杯试验、尿HCG试验、细菌性阴道病检测、大便常规检查、大便潜血试验、大便找阿米巴、痰液常规检查、精液常规检查、前列腺液常规检查、脑脊液常规检查、胸腹水常规检查、关节腔积液检验、淋球菌试验、白带常规检查,门诊病人一小时内取结果、病区结果当天下午7点前由检验科送至各科、急诊项目30分内报结果。

2.尿酚红排泄试验、尿浓缩试验、游离血红蛋白试验、抗人球蛋白试验、酸溶血试验、热溶血试验、庶糖溶血试验、自身溶血试验、红细胞渗透脆试验、红斑狼疮细胞检查、血液流变检查、电解质测定、肾功能测定、肝功能测定、心肌酶测定、血二氧化碳测定、胆碱酯酶测定、血尿淀粉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转移酶测定、血清脂肪酶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血清蛋白质测定、血脂类测定、血清尿酸测定、血糖测定、血清糖化血清蛋白测定、血氨测定、脑脊液生化测定、胸腹水生化测定、抗O测定、类风湿因子测定、免疫球蛋白测定、补体测定、抗ds-DNA测定、甲胎球蛋白定量测定、癌胚抗原定量测定、血HCG定量测定、C反应蛋白测定、结核抗体测定、胃幽门螺杆菌测定、衣原体测定,门诊病人下午3点半前取结果、病区结果当天下午7点前由检验科送至各科、急诊项目一小时内报结果。

3.微丝蚴检查,门诊病人第二天早上取结果、病区第二天早上上班后由检验科送至临床科室。

4.支原体测定加药敏,48小时后取结果。

5.乙肝两对半测定、前S1抗原测定、每周2、5的下午3点后取结果。

6.T3测定、T4测定、FT4测定、TsH测定、每周3的下午3点后取结果。7.甲肝抗体测定、戊肝抗体测定、β2-微球蛋白测定、每周4的下午3点后取结果。

8.丙肝抗体测定、艾滋病抗体测定、梅毒血清学测定、准确度高的ELISA,每周6的下午3点后取结果。手术病人使用金标法,1小时发报告。

9.肥达氏反应试验,第二天发报告。

10.脱落细胞学检查,当天发报告。骨髓细胞学检查二天发报告。

11.各种分泌物、排泻物培养,三日内无细菌(致病菌)生长即发报告,有细菌(致病菌)生长五日内发报告。

12.血培养,无细菌生长7日发报告,有细菌生长8日内发报告,发现有细菌生长时应涂片染色,作初步报告。

以上规定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拖延报告时间,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仪器使用保养制度

1、本科仪器按照对仪器性能的熟悉情况及工作性质,包干到人保管。

2、认真执行三级保养制度,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或自行校正。

3、器械必须定房、定点放置,不得随便移动。

4、使用仪器时,动作要轻巧,严格操作,并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

5、医疗设备不得挪作它用,或私自借给他人,否则,发现一次除收回原物外,另罚款50-100元。

6、因违章操作或因粗枝大叶造成仪器损坏,除检查原因外,要根据情况,赔偿部分损失。100元以内赔8%,100-300元的赔5%,300元以上的赔2%,玻璃仪器赔10%。

7、仪器出现故障,使用者应首先检查故障原因,小故障能排除者,可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请器械科处理,并报有关领导,以免延误工作。对不懂装懂,自行拆卸造成的损失,根据情况,当事人赔偿部分损失。

试剂管理制度

试剂质量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购买商品试剂时,必须先了解众多厂家的性质、产品性能、价格、保存期及使用方法,以货比三家并验证后方可购买。

2、化学试剂应尽量购买大厂家及名牌产品,防止低劣试剂造成的各种误差。

3、试剂购回后,要由负责管理资产人员进行核对验收,防止缺货及不合格试剂。

4、商品试剂应根据厂家的要求贮存在适宜的地方或分类贮存。化学试剂应分类保存,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剧毒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5、自配试剂应严格操作规程,认真核对,作好记录,配成后应和原试剂作对比试验,标准液应标定。

6、杜绝使用过期、失效、变质试剂,血库使用试剂必须经批批检。

检验标本收留登记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各种检验标本的采集、发送、接收等环节的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1、病区血液分析标本由基础室血液班到病人床边采集。

2、病区大小便标本由各病区卫生员送到基础室,由体液当班者验收,并做好登记,接、送标本人应签字。

3、病区血液生化标本由各病区护士采集后放到固定位置,由生化室当班者上班后到各区收集、验收、签字,不合格者不得接收。

4、门诊血液分析、生化检验标本由基础室当班者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直接送基础室。

5、特殊标本和急诊标本由护士送到相应的检验室,当班者应验收登记、签字。

6、当班人员必须对各种检验标本认真验收,因不负责任造成标本损失者,按差错处理。

7、常规标本报告发出后即可丢弃,血液标本、特殊标本和不易采集标本,报告发出后应保留24小时,血库标本应保存一个星期。

8、严格查对化验单号码,是否与标本容器上的号码一致,严防张寇李戴。

9、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处理,按规范保管。

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检验质量,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全科人员应严格按章操作,工作要仔细、认真,尽量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2、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做好差错事故的申报和登记工作,对隐瞒不报者,按有关制度加重处罚。

4、根据医院和科室管理规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必要的经济处罚。

5、出现差错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要有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

6、出现医疗纠纷后,由各专业组长先进行解释处理,解释时要讲究方法,尽量化解矛盾,并作好记录。有疑难纠纷应报告主任,主任处理不好的再上报医院。

奖惩制度

这了切实搞好科室管理,优质服务,真正做到奖勤罚懒,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1、每年除医院分配的先进工作者名额由医院奖励外,科室通过民主另选两名先进工作者,奖励40元(奖金从医院返发的各种资金中支出)

2、进行室间质评的有关人员,凡血液、尿液、免疫、内分泌、肿瘤标志物、微生物TP每次均在80分以上者,生化三次在80VIS以下,一次超过80但在150以下,奖励40元(奖金从医院返发的各种资金及科内惩处的资金中支出)。

3、凡收到病人书面表扬的同志,经查情况属实者,按医院规定给予奖励。

4、对发表论文及论文交流和科研有成绩者,按医院规定给予奖励。

5、对在迎接各种检查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受到检查团表扬的同志,视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物资奖励。

6、凡在一年两次考试中,成绩均在95分以上的奖励20分。

二、惩罚

1、凡迟到早退5分钟扣1分。

2、脱岗不请假,每10分钟扣1分。

3、值中班夜班不在岗者,发现一次扣5分。

4、当天应完成的工作,无特殊理由不完成者扣2分,应现场交接班,未执行者发现一次扣2分。

5、对危急值未认真核对或未立即报告者,发现一次扣5分。

6、一般差错每张单扣2分,血型错一次扣奖金30元,三天内不自报者扣50元(实习生、进修生错报,带教老师减半)。事故按有关处理。

7、急诊无特殊理由不急发报告者,每张单扣2分。抢救病人,必须急发报告,否则扣10分。

8、质控一次不做,绘图错误或出控不找原因者每次扣2分。

9、上班必须衣帽整齐,挂牌行医,否则扣1分,无菌操作不戴口罩扣2分。

10、旷会一次扣5分,迟到会以迟到类推。旷工一天扣当月奖金,无奖金者从工资中扣除。

11、爱护仪器,因责任性不强造成损失按下述赔偿,贵重仪器付维修费的2%(500元以上),一般仪器自己维修,不能自修者付维修费的20%,玻璃仪器付成本的10%。

12、上班时不准吃东西,不准抽烟,发现一次扣1分。

13、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或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拿奖金100%,80分以上拿奖金的95%,60分以上拿奖金的90%,60分以下拿80%。

14、要文明行医,不准和病人争吵,发现一次扣5分。

15、要廉洁行医,禁止收受病人的钱物,发现一次,除退回收受钱物外,扣除当月奖金。

16、要加强科室内的团结,发现有说是了非者,除在科室内公开揭露外,并扣除当月奖金。

奖金(超产奖)分配方案

为了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其特点是实行两个挂钩、两次计奖,通过考勤、考试充分显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内涵质量和业务知识水平。

一、与考勤、考核挂钩,按得分第一次计奖

1、每日考核:出勤一天满分为10分,再根据工作质量、劳动和服务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具体考核见奖惩制度)。

2、综合考核:在特定的时间内(如上级考核验收)受到表扬或批评以及岗位工作成绩,按奖惩制度加、扣分。

二、与业务考试挂钩,按得分第二次计奖

根据医院每年奖金兑现的形式不同,拟定以下计奖方法:

1、每月兑奖方法:每人通过考勤、考核所得奖金数×考试分数线的得奖百分数既为灾得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2、每季兑奖法:同上

3、半年兑奖法:每人通过考勤、考核所得奖金数—(所得奖金÷2×考试分数线被扣奖的百分数)既为实得奖。

4、年兑奖法:每人考勤、考核所得奖金-(所得奖金÷4×考试分数线被扣奖的百分数)既为实得奖。

5、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调入人员的奖金除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外,中专毕业生第一年本人奖金下浮5%,第二年下浮3%,第三年下浮2%,第四年下浮1%。大专毕业生第一年下浮5%,第二年下浮2%,第三年下浮1%。新调入人员第一年下浮4%,第二年下浮2%。

隔离消毒制度

为了提高检验质量,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止交叉感染。特制订消毒隔离制度:1、认真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2、细菌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每月作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3、工作台面于下班前用1:20的戊二醛揩抹。

4、静脉采血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带。

5、末梢采血,应一人一针一管。

6、工作期间,穿好工作服或隔离衣,无菌操作要戴口罩。

7、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高压灭菌后,再清洗。

8、医疗废物用黄色袋装,交医院医疗废物中心,作好记录。

9、下班前应用%过氧乙酸或戊二醛浸泡手5分钟。

10、污染的检验报告单,应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发出。

11、被污染的台、地面要随即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12、血库采血、检测后的废弃物应及时在焚化炉内焚烧,报废血液应先用液体消毒剂消毒后,有形物品再焚烧。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预防各种影响安全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本科安全由副主任陈怀炳负责。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逢会要讲安全,督促管好自己的人。

3、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由专人、专柜、专锁保管。

4、科内物品有专人保管,定期盘存,以防丢失。

5、值班人员负责科室的各种安全,并按要求及时锁好上、下两道门。

6、凡因责任性不强,丢失的物品谁当班、谁保管谁负责赔偿。

7、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8、加强劳动保护,宣传安全常识,做到安全上班,安全下班。

9、搞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污染,并认真作好院内感染监测。

交接班和值班制度

1、本科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按医院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班。

3、交接班人员双方必须现场交接,尤其是血库要双方核对并进行签字,对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要重点交班。

4、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巡视科室,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保证安全。

5、值班期间负责处理科内各项急诊工作,报告要及时准确。

6、在值班中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延误工作,影响对病人的治疗和抢救。

与临床联系制度

为了满足临床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利用平时工作接触机会,随时与临床医生交流,听取他们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每月末派一名高职称具有一定表达能力的检验人员到病区和门诊各科征求医生们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将其反映的内容记录在与临床联系登记薄上。能答复的应既时解答,如果暂时解答不了的由科主任负责将处理办法反馈给相关科室及人员。

3.每半年召开一次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座谈会,听取临床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介绍本科的工作情况,相互交流。

4.开办检验与临床通讯双月刊,由检验科与临床有关科主任担任编辑,临床医护和检验科工作人员均可投稿,通讯发送临床各科,实行广泛的交流与勾通。

5.定期召开科内会议,收集来自临床各方面的反应,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和修正工作,提高整体水平。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临床、为抢救危重病人争取时间一切为病人着想急病人之所急,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根据省卫生厅和省临检中心的要求而制定。

2.本科危急值是参照了某些上级医院又结合我院实际而制订的。

3.本科危急值:

/LNa150mmol/LCL120mmol//L

/LGLU18mmol/LBUN>18mmol/LCr>352mmol/L

UA>700mmol/LCO2cp30mmol/L

AMY>3000U/>1340umol/L

CK>1500U/LLDH>500U/LAST>500U/LHb<60g/L

WBC30x109/LRBC

PBC60S

大便潜血试验:强阳性血红蛋白尿:阳性

4.检验科在上述项目所测结果达到或超过此危急值时,应仔细核对,无误后应立即向临床报告,并做好记录,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5.如果未仔细核对,或报告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及交接制度

为了预防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宣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科室在适宜的地方放置拉圾篓,内套黄色一次性方便袋,以便放置一般性医疗废物。

3、针头等利器医疗废物,应放在利器合内,由清洁工集中装袋。

4、有细菌生长如细菌培养基及菌种应先高压消毒后再放到套有黄色一次性方便袋的拉圾篓内。

5、科内所有医疗废物每天由清洁工收集入袋,作好数量和收集人记录。

6、每天下午5点由清洁工送交医院医疗废物中心,作好登记,双方签字。检验科管理制度目录

检验规章制度【第七篇】

无尘室人员

洁净室内的人员应该让自己在洁净室内的行为能尽量减少对产品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应该考虑的最低的纪律要求如下:

-门不能快开、快关,也不能开着不关。

-进入气闸时应该让第一道门先关上,再让下一道门打开。

-人员不能让自己处于洁净空气送风何产品或工艺表面之间,否则会增加向产品或工艺表面散发的污染的风险。

-应该确定移动或操纵产品的方法,适当石应该采用“非接触”技术。

-不能让材料靠在人员身上,否则会传输污染。

-人员不能让任何物品拖过产品上方。

-擤鼻涕要到洁净室外。事后一定要更换手套。

-人员在洁净室内时还应该避免接触、瘙痒或擦拭任何处的皮肤。

-手套和服装表面很容易被污染。人员不应该接触其表面使污染传播到关键区。 -应该按规定使用洁净室的.擦拭物,用完后废弃不用。

-所有人员的移动都应该是慎重的、按规定方法进行。不应允许过多无用的举止。污染的产生与人员的活动成正比。

-室内应该保持整洁。

-在洁净室内存放或留放在内的产品应该加以保护,免受污染,并放在易于识别的密闭的柜子、容器或单向流的柜内。

-废料应该放置在易于识别的容器中,不允许非必要的收集。

安全性

人员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危害或在洁净室内可能使用的危险品加以防护,如微生物、辐射和化学品。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经过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的培训的应急反应人员可以尽可能地降低灾祸的效应。如果需要撤离,应该制定预防措施,保证情况清除后有序的返回洁净室。应该实施供应新洁净服的应急措施。

人员的主动性

人员应该理解,他们对洁净室的效能可以起到积极的影响。人员之间相互辅导,对保持人员与规程的一致性有积极的作用。应鼓励人员在发现无论是与人还是与设施有关的不足之处后,能立即报告给负责维护洁净室完整性的人。这样就能够把可能注意不到的污染源及时纠正,不至于使问题变严重,置产品或工艺于风险之中。

摘自《国际标准及国外规范选编》P127~128,接上次

检验规章制度【第八篇】

编号:jy-18

版本/修订:1/0

为保证各项试验数据、报告的`有效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验报告必须经过二级持证人员审批。

二、非试验人员无权进行试验操作和出具试验数据。

三、持有理化、无损检测ⅰ级(包括ⅰ级)以上资格证人员方可进行理化、无损检测操作;持有ⅱ级(包括ⅱ级)以上资格证人员方可签发理化、无损检测报告。

四、检验待培人员(包括学徒工),无权开具合格证。

五、未盖检验专用章的检验合格证无效。

六、未履行检验人员签名和审核手续的检验报告无效。

七、质量证明文件由质检中心负责人签发。

八、检验与试验过程及出具检验与试验结果不受任何干扰。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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