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安全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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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安全管理制度1

为规范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现氧气、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该办法: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过程中应检查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2m3/h。

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4篇《乙炔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乙炔安全管理制度2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乙炔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周围不准乱放烟花炮竹。

二、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仓库周围打闹、玩火、吸烟。不要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要损坏仓库门、窗、玻璃,不要对仓库抛掷石块。

三、油库、火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内及围墙以外50米不准开荒种植作物。

四、不准在仓库周围搭柴棚、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作业人员不准穿钉鞋、不准在工作场所更衣,不准穿化纤衣服。

六、加油车辆要听从油库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戴好防火罩。

七、非工作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库内不准接客、留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罚。

九、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乙炔安全管理制度4

一 、为了加强本厂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的安全管理 ,保证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 本制度是对乙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乙炔瓶的购置、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 、购置乙炔气瓶应认真查验生产厂家资质,确认其制造许可证等文件。进货时核对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四、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1. 列出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用户名单,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 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逐只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3. 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4、用户改变固定充装单位时,应办理乙炔瓶和其档案的转户手续。

用户临时改变充装单位时,可不办理转户手续,但本厂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五、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六、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七、乙炔瓶的充装操作:

1.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一般不小于/hl;

2.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时可以用自来水喷淋冷却,也可以强制冷却;

3.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八、乙炔瓶充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装量和静置8小时后瓶内压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严禁出厂,并应妥善处理。

九、应逐只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充装前检查结果、充装日期、充装间室温、乙炔瓶编号、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溶剂补加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操作者签字等。乙炔瓶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十、应负责保护好乙炔瓶的外表面颜色标记,并应做好使用中受损漆层的修复工作。

十一、应保持充装前的检查人员和充装时的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十二、定期检验

㈠、乙炔瓶的定期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库存或停用周期超过三年的乙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㈡、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2.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3.乙炔瓶皮重异常;

4.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5.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

6.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

十三、报废

乙炔瓶经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予报废。

十四、气瓶档案管理

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配备计算机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气瓶建档登记包括建立电子档案和建立文本档案两部分。

㈠、气瓶电子档案

气瓶的电子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气瓶的登记信息,包括:气瓶在充装单位的编号、气瓶名称或型号、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气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制造编号、气瓶制造年月。

气瓶的检验信息,包括:气瓶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上次检验的检验单位名称、气瓶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历史检验记录。

气瓶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包括: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水压试验压力(单位:mpa)、重量(单位:kg)、容积(单位:l)、瓶体设计壁厚(单位:mm)。

㈡气瓶文本档案

气瓶的文本档案除包括气瓶电子档案的全部内容外,还须有气瓶的检验合格证、自有气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托管气瓶的托管见证资料等。

十五、乙炔瓶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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