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条例3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条例3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条例1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1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2023年组织生活会 党组织生活制度内容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条例2

一、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就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

三、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根据会议主题和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同时,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重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

四、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党员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由支部委员带头开展,采取一名党员先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与会党员依次进行的方式。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

五、组织生活会后,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条例3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此制度。

1.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2次(机关党委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2.组织生活会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会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主题,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深入谈心交心,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规范、民主。

3.组织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4.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

5.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6.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一年内2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

7.组织生活会情况应做好详细纪录,及时作好总结并报机关党委。

45 2278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