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室安全防护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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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保证机房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学校机房设备的人为损坏,保护学校资产,特制订如下制度:

1、教师因正常实验教学自然损坏仪器,一律作报废处理,不必赔偿。如有贵重仪器损坏。除填写仪器报损单外,同时由当事人送主管部门审批。

2、学生在上机操作过程中,由于不慎而损坏设备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3、对由于学生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打闹而损坏机房设备的学生,应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批评,视情节按原价的1-2倍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随意拆卸、玩弄机房设备而导致机房设备损坏或流失而影响正常教学的,给予校级处分,并全校通报,同时给予设备损失额1-2倍的经济处罚。

5、对故意损坏机房设备,偷盗机房设备者,除赔偿全部损失,给予校纪处分外,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告,追究法律责任。

6、下课后关机,并摆放好鼠标、键盘等设备,如发现未关机,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

7、发生机房设备损坏事件,应及时向教导主任报告,并注意保存好有关物证和书面材料。学生赔偿的设备、钱款要及时登记入帐,并给学生开出收据。

8、对学生的行政处分由学生管理部门进行,电子信息教研室全力配合。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1、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vcd、dvd盘片及未经信息中心许可的各种软件、u盘和mp3上机使用。

2、正确使用计算机设备,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确保正常使用,不得随意维修。

3、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游戏、聊天软件,更不得随意安装更改计算机程序软件设置。

4、使用计算机设备时注意用电安全,下班后关闭计算机和总电源。

5、办公室计算机设备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不得由任何人带出办公室。

6、学校信息中心将不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在周会上公布。

7 、上班期间,不准进行与教学无关的电脑游戏、听音乐和网络聊天等。

8、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他人计算机系统删改文件或发布他人信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9、做好计算机显示器、主机及计算机桌的保洁工作。

10、夏季雷雨天不得使用计算机,同时切断总电源。

11、对于违反制度的教师将批评改正,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软硬件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科室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处室和级部的计算机设备实行管理和使用不分离的原则,各处室和级部主任对本部室内的计算机使用和保养负全责。

二、计算机设备是指各处室和级部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音箱、手写板)等。

三、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各处室和级部使用的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各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各人原则上只能使用自己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原价赔偿。

4、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坚决禁止在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含晚上)利用计算机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备设备或更新设备的,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

6、设备一律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将校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知会,在校领导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科教中心要对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同时各处室和级部建立设备使用记录。

8、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部室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凡不使用的设备,不允许带电运行。

9、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维修、处理。

四、由科教中心负责对校内办公计算机设备日常的维护、检查工作,由办公室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由于电脑已成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为了加强对公司总部、分公司、设计分部的所有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经理、电脑负责人应确保所使用的电脑及外用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三、对关键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保护设施。

四、公司指定专人使用的电脑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六、打开电脑时应按步骤开机,首先接通显示器电源,接通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再接通主机电源。

七、外来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后或下班时应按步骤退出系统或关机,首先按系统提示关掉主机,后关掉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关掉显示器电源不得非正常关机。

九、当天工作完成后、下班前应将电脑及配套设备的一切电源关掉。

十、c盘作为系统盘不能存放任何个人文档。

十一、电脑使用人不能删除c盘的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电脑的各种设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电脑光驱播放各种vcd、cd光盘。

十三、电脑需安装程序软件时必须由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许可后再安装。

十四、除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负责硬件维护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十五、公司电脑维护人员拆卸电脑硬件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十六、公司电脑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十七、所有带锁的电脑,在维护工作完毕后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十八、公司电脑维护人员必须每两周检查一次所管辖的电脑及外设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十九、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部门的电脑须指定专人负责管辖。

二十、各部门所辖的电脑设备(及后加设备)必须有配置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部备案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者离职时需按配置清单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一、另需配置软硬件的,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安装。

二十二、部门电脑主机箱上的封条必须保持完好,未经行政部允许,不得私自开封。

二十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重过失单处分罚款200元,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一)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软件的(含游戏软件)

(二)专人使用的电脑未使用密码功能的。

(三)关机未按程序关机而造成系统程序文件损坏的。

(四)下班后没有关机,切断电源的。

(五)擅自使用个人专用电脑的。

(六)在系统c盘存储个人文档的。

(七)随便删除系统c盘上的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计算机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电脑设置,而造成电脑和网络不能使用的。

(九)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配套设备的。

(十)月底前没有将电脑的使用、现状情况上报公司计算机维护员的。

(十一)使用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公司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如数赔偿损失。

(一)擅自开启机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当造成硬件丢失的。

(三)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崩溃或硬件损坏的。

(四)使用外来盘没有查毒使电脑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统损坏的。

二十五、公司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年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部门电脑负责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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