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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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制度【第一篇】

院长职责

1、根据医院的办院理念及医院经营发展方针,全面领导医院工作。

2、领导制订医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

3、负责组织制订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医院经营部的经营策略,认真组织各项经营措施的落实,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5、根据医院人事制度,负责向总经理提出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提升和解聘报告,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本院承担的医疗工作和保健及其他工作。

7、负责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医院的办院理念和“六心”服务宗旨,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创建医院品牌,把握医院发展方向,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并使之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

8、负责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不断改入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推进医德医风建设。

9、负责建立和健全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机制,确保医疗安全。督促和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病人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10、代表医院从事相关的社交活动,业务往来及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应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常务副院长工作。

书记职责

一、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其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支持、协助行政负责人按照工作职权范围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织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四、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汇报支部的工作听取行政负责人工作通报或汇报,加强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对党政工作的监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并积极帮助解决。

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坚持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建立渗透党积极分子队伍,强化教育,积极培养,认真考察,严肃慎重的做好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发展党员的工作。

七、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患者和员工的思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把握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八、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经常研究指导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6、完成医院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职责

1、院长领导下,分管医疗业务管理工作,分管医务部、护

理部、门诊部、住院部等科室。

2、负责组织制订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工作计划,经

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审核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根据医疗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医疗管理制度。

5、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引进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和新的业务工作。

6、深渗透临床各科室,了解和掌握医疗护理工作,组织医疗质量监控和分析,及时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差错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7、负责组织医疗统计和医疗信息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性会诊、抢救、转诊和院外会诊工作。

9、完成医院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总值班职责

1、受院领导委托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批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急件,承办不可推延的紧急事宜。

2、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科室在值班时间内的工作,如遇重大事项或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职能部门领导或分管院长汇报。

3、负责检查非办公时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督促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非办公时间内一切重大抢救、应急事务的组织安排及协调工作。

5、负责非办公时间紧急用车和值班司机调度。

6、做好总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

7、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未处理结束的问题,总值班员应亲自向院办公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总经理、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2、正确理解领导意图,认真贯彻领导指示,安排、督办、检查实施结果。

3、经常深渗入渗出临床医疗一线,了解听取下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尽量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供领导参考。

4、安排医院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组织所属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6、做好医院印鉴、打字、外联、来信来访处理及对外接等工作。

7、配合院长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8、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2、草拟医院各类公文、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3、做好印鉴管理工作,严格把关,手续健全方可使用印鉴。

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件件落实,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负责信息收集、处理、整理、综合、分析及反馈工作。

6、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做好医院人员的招聘、入职、调动、离职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8、做好各部门文稿、资料的打印、复印、分发工作。

9、认真做好文件收发工作,绝不向任何人泄露文件的秘密内容。

10、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登记工作。

11、负责医院车辆的调配、管理工作。

12、做好会议的通知、布置工作。

13、做好员工的考勤工作。

14、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15、认真执行医院档案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露事件发生。

16、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医院各部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归档、保管、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7、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利用率。

18、做好档案查阅及回还记录。

19、做好档案的保管、修复工作。

20、鉴定并销毁已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21、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医疗预防工作,并总结汇报。

2、组织拟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医院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3、组织和落实医疗质量监控措施,对全院医疗质量入行全程监控和考核,防范医疗差错事故,落实医疗安全各项措施,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重大的抢救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5、深入科室,检查和考核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6、组织员工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全院性学术活动,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协助人力开发部做好卫技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加强沟通,协调和改进科室管理。

8、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医院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业务管理标准、医疗标准、操作规程、工作制度补充修订及其他医疗文件起草工作。

10、具体组织医疗统计、医疗信息管理、病案、图书和其他医疗资料管理等工作。

11、督促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使用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医院领导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医务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渗入渗出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和有关医疗资料,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建立资料台账。

3、每日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收回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7、按医病案管制度要求做好病案管理工作,负责病历的来回收、整理、装订回档、检查和保管工作。病案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码登记。

8、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历,保证病历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9、、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10、检查各种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医务部反馈。

11、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待用的病历。

12、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13、病案借阅、复印、封存严格按病案管理制度执行。

14、开展病案微机管理,逐步为推行单病种管理提供数据,逐步与国内国际病案管理接轨。

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工作,根据医院要求,制订明确的护理工作目标,做到年有计划,总结,季有重点,月有小结,周有安排,保证护理工作贯彻运转。

2、健全护理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其作用,对护理系统的人、财、物要合理配置,科学组织,不断提高护士的工作水平。

3、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的执行,检查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基础和分级护理工作。

4、负责指导对各科室里危重、手术、抢救工作。定期检查护理计划及实施情况。

5、负责拟定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定期时行业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存入技术档案,作为护理人员的奖罚依据。

6、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及时入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质控小组分析、鉴定、总结质控工作,加强全体护理人员医疗安全教育。

7、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8、定期深渗透临床督促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季度大检查一次,做到逐级检查、评价,以确保护理质量。

9、及时掌握全院护理信息,健全各种记录,各种报表,创造条年组织护理科研工作。

10、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门诊部找作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

2、定期如开门诊各科室会议,协调好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入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就诊,严防差错事故。

3、督促检查门诊方面的日常事务工作和卫生工作。

4、负责组织对门诊各科室定期检查工作。

5、负责门诊日常事务工作,处理群众来访来信。

6、经常督促门各科室按时开诊,抽查在岗情况。

门诊导医台人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做好导医服务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本院就诊患者的接待工作,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有关科室处理。

3、微笑服务,暖情周到的接待没一位患者和顾客。

4、熟悉掌握医院范围内的布局设施,方便各类病人检诊工作。

财务科长职责

1、在总经理、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财务工作。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按照物价局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渗透。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使用。

4、负责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内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5、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它有关财务制度的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完成总经理、院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会计人员职责

1、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负责医院经济业务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

2、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实行制单、记账、计算机录入、复核各岗位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医院会计工作。

3、做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进行核对,定期与银行对帐,并做出银行存款调节表。

4、管理好会计档案,保证会计档案安全、完整、规范。

5、经常分析医院经济情况,向科室负责人提供医院经济活动信息,为医院发展提出管理化建议。

6、完成财务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费处人员职责

1、收费人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掌握收费标准。

2、收费进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3、工作细心,做到人离款锁,当日现金上交财务科,下班时余款必须存入保险柜,如因工作粗心,失职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4、收费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因脱离岗位发生的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5、收费人员所收现金,除会计室出纳人员收取外,不得将公款私借,如有发现,按有关财务法规处理。

6、现金重地,非本处人员谢绝入内,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后勤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总务科的行政管理工作,全权处理后勤科下属部门的各项事宜。

2、负责组织后勤科员工业务学习,教育员工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下送、下收、下查、下修制度,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负责统筹计划维修设备,负责物资供给,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供给,保障职工生活及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负责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半年有小结,人才培养有计划有安排。

5、监督检查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到帐务齐全,帐物相符,每年清查对帐一次。

6、做好院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

1、炊事员应严格着装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2、应按时开饭,保证供应。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

3、根据食谱和临床治疗的需要,按质、按量制备膳食,保证按时供给,积极配合医疗。

4、做到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齐,灶具清洁卫生,无脏、乱、差现象。

5、精打细算,节约用粮、水、电、气,爱护公物。

6、严禁采购,供给变质饭菜、食品,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

7、采购人员当日帐目当日清算。

8、保管人员做到出入库帐目清晰。

水工职责

1、在后勤科领导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任务。

2、坚持下查,下修制度,做到随叫随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服从分配,服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

4、积极主动地想方设法完成本职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推脱责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值班时做到不脱岗、不窜岗、不空班、保证坚守岗位。

电工职责

1、在后勤科领导下,积极主动地搞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求: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积极主动。随叫随到,及时处理。

2、对工作认真负责,自觉性强,不推诿、不拖延。要求:有奉献精神,及时完成任务,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高,工作效率高。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不迟到早退,有事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无故缺勤,不违犯规章制度。

4、做好工作记录和材料消耗登记。要求:每日工作有记录,领销材料有登记,不送人情,不浪费,不丢失,不损坏,领销数量相符,登记清晰。

5、坚持下查下修,修旧利废。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细致、修理质量好,不浪费材料、工具,下查下修有记录,有科室验收签字。

6、搞好值班工作。要求:不请假,值班时坚守岗位,随鸣随到,不违犯值班规定。

7、主动搞好电工房室内外卫生,保持干净整齐。要求:每天勤扫、勤擦拭。主动搞好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保护室内设施安全。

库房保管员职责

1、负责对购回入库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要求:严格把好质量关,详看、细查、清点数量。符合入库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2、负责办理物资的出渗透库,要求:先开出库单后方可发放,不得借出和送人情,准确核价。

3、负责按规定时间制订购买计划,及时报批。要求:每月30日前制订出购买计划;报计划时根据库存量,按需计划。

4、负责对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每月28—30日为盘点结账时间,其余时间随到随发。

5、负责记账和核对账目。要求:帐物相符,积压物资不超过三个月。

6、负责物资保管质量。要求:不霉烂变质,不无故丢失损坏,注意防火,对积压物资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7、负责搞好库房管理工作。要求:室内外干净整齐,分类存放,物资摆放整洁,标志清楚醒目。

被服洗涤管理人员职责

1、在后勤科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和修补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叠平、烘干、补好,并按时下送下收到病房、门诊。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被服消毒、分开隔离制度,保证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3、严格办理交换手续,严防差错,漏收和丢失现象,各类被服分类洗涤,分类存放管理,方便取换,未印字的新制品,一律不得更换。

4、搞好被服库管理工作。要求:被服摆放整齐,手续齐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无故损坏丢失。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多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6、搞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求:下班前关好锁好门窗,上班前检查被服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卫生员职责

1、在后勤科的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区、门诊的清洁卫生工作。

2、担任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经常保持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桌椅等用具。

4、及时协助做好病员的饮用水供应。

5、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搞好被服、财产的管理。

6、根据需要协助护送病人领送物品。

保卫人员职责

1、在后勤科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医院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2、经常教育员工,增强法制看念,提高警惕,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3、负责内部治安管理,同刑事犯罪和其它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查破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4、进行调查研究,发现犯罪份子和犯罪嫌疑分子,负责追查破坏嫌疑事件,参与调大事件。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调解疏导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6、根据上级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措施制度,保障各项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

7、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任务,组织好治安联防工作。

8、负责后勤科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责

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经营等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对科室的管理要求,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按时总结和汇报工作。

3、根据医院下达的医疗和经营的指标和任务,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医疗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4、组织本科医疗工作,督促和检查各级医师按时完成各项医疗任务,组织本科抢救和危重疑难病人的会诊,决定本科病人转科转院。

5、督促和检查本科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6、安排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安排本科人员业务进修培训,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考核及分工,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7、按时做好本科各项记录,做到准确、及时、不间断,保持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连续性。

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室医疗、教学、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或主持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年轻医生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入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监督和检查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新渗透院病人应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并对住院医师的诊疗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过失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讲座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对出院病历进行考核。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和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级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入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医师工作。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详细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和医嘱处方并检查其治疗情况。

3、书写病历。住院志应于新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负责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出院病历的书写按规定时间完成。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按时完成医疗工作和各项检查,保证病人及时诊断和治疗。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

6、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对疑难危重病人要随时巡视。在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或会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入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医疗过失行为发生。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门诊医师职责

1、门诊医师对病员要热情接待,细心询问病史,认真体检,耐心解释,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不迟到早退,不脱岗,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完成门诊定额及各项任务。

3、对就诊病人及时做出正确诊断和治疗,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凡疑难病人,二次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专科门诊,组织会诊明确诊断。

4、凡需转专科门诊或其它科会诊的病人,应写好病历,作好有关检查。

5、门诊病人需收住院者,一般病人应作好必要的检查,危重病人应亲自护送到病房。

6、手术科室的门诊医师,负责该科门诊病人的诊治和手术的治疗。

7、负责指导进修医师和带好实习医师,认真修改各种医疗文件,指导技术操作,防止医疗过失行为发生。

8、对危重病人应随到随诊,对远道而来的病员和70岁以上老

人应提前安排应诊。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认真、及时地入行急诊、抢救工作,对急诊病人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详细记录。遇疑难抢救病人,应立即请示上级医师诊视,对病情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允许时再护送病区。

2、坚守工作岗位,若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开,应作好安排,认真交待后才能离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医疗过失行为发生。

3、对急诊病人,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凡经预诊鉴别,属哪科的病人,该科医师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治疗,不得推诿,需要时再邀请相关科室医生会诊后转科诊治。

4、负责观察室病人的诊治工作,详细询问病史,认真入行体检,及时书写病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认真作好口头、书面、床旁交接班,认真做好留观病历。

麻醉科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讲座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同时,要把麻醉风险告诉患者或家属,并让患者或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看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与术者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4、手术后,将病员亲自护送回病房,并向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医疗过失行为发生。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10、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11、负责麻醉器材及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放射科工作人员职责

1、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科各项工作。

2、根据医院要求,负责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完成医院和医院下达的医疗任务和经营目标。

3、主持集体阅片,审鉴重要报告单。

4、组织本科人员业务学习,技能训练,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5、负责X线诊断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

6、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参加临床会诊,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学习先进技术,搞好科学研究,积累资料,搞好统计。

8、组织全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防护情况,严防医疗过失行为发生。

9、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10、认真做好随访工作,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11、检查机器使用和保养情况。

12、认真做好机器保养和管理,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科各项工作。

2、检查前应仔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情,并嘱病员作好必要的准备。

3、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方便病员,急重病员随到随做或直接去病床检查。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图仔细、清晰、标好导联。

5、分析图纸需认真测量,及时正确报告检查结果,如遇到疑难病例或与诊断有分歧的心电图,请教上级医师共同讨论,并与临床医师联系,结合临床作出正确诊断,防止差错发生。

6、管理和爱护仪器,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记录。

7、检查记录应保留,建立档案,借用时必须登记。人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检验工作,指导下级人员工作,认真查对检验结果,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3、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复审检验结果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试剂的配制与鉴定,定期校正仪器,制作标准曲线,坚持质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5、为提高医疗水平服务,不断开展新项目,改入检验方法。

参加检验工作,检查工作质量,解决业务上较复杂的疑难问题。

6、参加科内值班工作。

超声诊断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担任日常工作,认真书写诊断报告,及时进行随访。

2、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疑难病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新技术。

3、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4、负责资料整理、登记、保管、统计工作。

5、技师需做好仪器保养、教学、科研辅助工作。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的药品调配、制剂、煎药和加工炮制工作,主持或参加复杂的药品调配和制剂。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有关药品质量标准。

4、检查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不使用过期药品,调配处方差错1‰以下。

6、负责督促和检查下级药剂人员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有制止违章行为的责任和权利。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7、负责对药师经常开展基本功训练,提高业务水平,承担教学任务规程,有制止违章行为的责任和权利。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8、掌握或了解药学专业在国内外入展。负责组织药剂人员学习和运用国内外药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药剂人员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处方调配、炮制、制剂等工作。

2、配方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发药,无签字留样者拒发。

3、配方时要细心谨慎,严格遵守调配操作规程,坚持三查四对,防止差错事故。中药称量要准确、分匀,原、辅料符合质量标准后配方。配方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全名。发药者应向病人交待服药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4、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凡遇处方不妥者,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必要时建立健全错误处方统计制度,定期通知门诊办公室并进行公布。

5、配方人员有责任对处方进行检查,凡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者,药房拒发。

6、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还,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7、毒、麻、,贵重药品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由专人、专柜、专帐管理。

8、调配处方出门差错率应控制在1‰以下。中药称量误差率<±5%。

9、保持调配室清洁卫生,药品用具定点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10、夜班人中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当日处方数统计。

药库人员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供应工作。根据医疗工作需要及时填报采购计划。

2、购来回药品应及时验收渗入渗出库,填写好验收单,原始发票、货物要相符。

3、验收渗入渗出库药品要注意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严禁伪劣药品购入,认真查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与发票是否相符。

4、药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建立库存药帐,做到账物相符。有效期药品建立有效期卡。

5、保管好药品,坚持先进先出,严防霉烂、变质、虫蛀、过期失效,保证药品质量。

6、库房不得直接发药给病人(特殊情况例外)。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借出药品。

7、毒、麻一类应严格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专帐按有关规定管理。

8、易燃、易爆药品应远离火源处安全存放,加强消防设备管理。

9、发出药品坚持复查制度,每月盘点一次,每年大盘点一次,努力减少误差,做到账物相符。

10、库房应通风干燥,注意门窗上锁,严禁烟火,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堆放整齐。

11、库房重地,非因公人员不得入内。

中药煎药人员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煎熬病员中药汤剂,保证质量、防止差错。

2、煎药人员从药房领入待煎药物,应严格进行审核、查对、登记(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日期、付数等)。

3、严格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好特殊药物的处理,如先煎,后下,烊化、另包等。熬药前用意气消沉水浸泡20—30分钟。

4、根据药剂特性,掌握各类药物所煎的不同时间,在煎药过程中,要进行搅拌,每剂药一般煎2次,煎全混和后再分装。

5、将煎好的药剂经严格查对后装渗入渗出服药袋,送到各科室由护士领取并履行交接手续。

6、熬药时不得擅自离开,注意开关,节约水电。

7、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做药罐及其他熬药用具清洗工作,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毒。

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副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参加本科护理临床实践。

2、负责督促本科护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检查本科各部门护理工作质量,把好护理质量关。协助护士长制订医疗护理医务和院感监控监制方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具体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

4、参加并负责指导本科各病区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详细指导。

5、协助护士长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参加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本科护理临床实践,详细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和落实医疗护理质量和院感监控监测措施。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和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和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区的科学研究,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学研究课题,并组织实施。

7、带教护士临床学习。

护士职责

1、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护理和院感监控监测措施。

3、做好器械,病房消毒和隔离消毒工作,预防交叉感染。

4、做好检诊、治疗、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物资、药品的领用和保管工作。

5、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6、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理。

7、做好各种检验标本的采集,保管和转交工作。

8、做好病房管理。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9、参加护理教学和科学研究,指导实习学生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10、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等有关登记工作。

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制定门诊护理工作计划,经常深入各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负责制定门诊护理质量和院感监测监控方案。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和卫生宣传工作。

4、教育护理人员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督促护理人员不断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侯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优先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7、完成门诊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

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和门诊部护士长的领导下工作。

2、组织安排、监督检查和指导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

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

3、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复杂的技术要示范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落实护理质量和院感监测监控措施,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急诊的鉴别诊断水平和抢救的操作技能。

5、组织护士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经常检查、补充、更换、消毒和维护。

6、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抢救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

8、督促护士做好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9、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

急诊科护士职责

1、在急诊科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鉴别诊断检查工作,按病情决定就诊,有困

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诊病员来就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来到以前,

遇特殊危急病员,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理,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按时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的病情、心理和饮食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密看察与记录留观病员的情况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急诊业务能力和抢救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区和手术室。

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和科主任的领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负责制订病区详细计划,负责制定护理质量和院感监控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安排好本科护士的岗位和值班,检查并落实各班各岗位责任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护理文书质量,分级护理,基础护理,生活护理实施情况,并认真记录。

3、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管理四化。病房整洁、安静、舒适、安全。

4、检查病房各项护理工作,指导并亲自参加危重病人,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护理计划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5、做好各种仪器、药品及急救用物的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各种用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供应,定期检查并有记录。急救用品完好率达标。

6、指导并参加护士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计划的实施。

7、组织好本科室护士的业务学习,有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定期考核有记录;每月坚持一次护理查房,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并有记录。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8、病区发生的护理缺陷,及时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分析,鉴定总

结,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9、定期检查督促卫生员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10、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听取病员意见。

11、协调本病区医生、护士、卫生员及其他科室人员病人之间的

相互沟通与配合。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12、做好本病区的出院结算和统计工作(考勤、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准确填写各项报表。

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护理质量和院感监控监测方案,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的科研,指导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渗入渗出、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请领及保管工作。

病房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担任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工作,并保持经常整齐。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协助灶房人员做好配膳工作。

5、根据需要协助护送病人及其他外勤工作。

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往返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术前的

准备和术后的整理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3、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4、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5、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6、指导入修、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7、负责手术室药品、器械、敷料、卫生设备等物的清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

8、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医师实行三年__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对医保持卡就诊人员,应认真核实身份,做到人卡相符,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对社保保病人要严格按照“劳动社保局”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三、书写病历。新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__小时内完成。检查、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一般要求于病员出院前一天完成。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会诊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要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天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除进行应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主治医师、科主任汇报。

卫生制度【第二篇】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一、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1

二、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1

三、人才培养管理制度2

四、财务监督管理制度2

五、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3

六、药品监督管理制度3

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4

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4

九、行政工作管理制度5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5

十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6

十二、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6

十三、民主评议管理制度7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十四、行政管理制度8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十六、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9

十七、财务管理制度10

十八、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10

十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二十、物价与计量管理制度11

二十一、药品管理制度12

二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12

二十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3

二十四、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13

二十五、消毒管理制度14

二十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二十七、信息管理制度15

二十八、档案管理制度15

二十九、后勤管理制度16

三十、医德医风管理制度16

三十一、社会民主监督制度17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

三十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8

三十三、传染病管理制度18

三十四、免疫规划制度19

三十五、健康教育制度19

三十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20

三十七、地方病管理制度20

三十八、职业病管理制度21

三十九、儿童保健工作制度21

四十、妇女保健工作制度22

四十一、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22

四十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23

四十三、精神卫生管理制度23

四十四、老年保健工作制度24

四十五、社区康复工作制度24

四十六、全科门诊工作制度25

四十七、首诊负责制制度25

四十八、双向转诊制度26

四十九、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6

五十、处方管理制度27

五十一、病案管理制度27

五十二、急诊急救工作制度28

五十三、留观制度28

五十四、家庭病床工作制度29

五十五、综合病房工作制度29

五十六、护理工作制度30

五十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30

五十八、护理文书书写制度31

五十九、门诊咨询工作制度31

六十、注射室工作制度31

六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32

六十二、中医工作制度32

六十三、口腔保健工作制度33

六十四、检验科工作制度33

六十五、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34

六十六、药房调剂工作制度34

六十七、饮片调剂制度35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

1.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可行性、选址和建筑设计合理性。

2.审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监督检查专用标识使用。

3.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执业变更和年度校验。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

7.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和非隶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

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区编制部门核编标准,每年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用制管理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及护士岗位再注册管理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获取工资报酬、津贴和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的执行情况。

6.每年第一季度核查上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考核结果落实人员岗位调整及解聘、辞聘情况。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及会计人员合理配备落实情况。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每年至少两次核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收入足额上缴、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6.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每年至少一次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岗位练兵活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评估、公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每年第四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的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会议;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做好回复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医疗、治安、消防、水电、设备、建筑环境、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的贮备情况。

5.监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行政、人事、财务、计量器具档案和文书的归档与管理使用情况。

6.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全面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5.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6.每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对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行业作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员行业作风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违规违纪事件。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其他馈赠的处理结果。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定期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聘用、晋升职称以及评优挂钩情况。

民主评议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民主评议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评议制度、评议方案及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满意程度进行测评的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通过各种媒介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社区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5.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6.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科主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7.建立总值班制度。机构每日设专人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处理紧急情况等。

8.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向职代会公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按服务人口合理配置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及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人员,制定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

2.建立全员聘用聘任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岗位合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3.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调整其岗位;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5.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居民需求及机构内人员状况,制定5年人才培养、梯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做好总结。

6.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及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每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1.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社区卫生诊断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与社区居民签订《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合同》、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履行合同条款,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和出诊车)统一。

5.在所辖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对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户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和各项财会制度。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物资核算。

3.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合理收费,保证应收尽收。

4.规范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处、住院处等必须每日结账交款,所有业务收入的现金,一律于当日送交银行。

6.严格执行支票领取、使用相关规定及程序。遗失支票,应立即报告。

7.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8.加强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变更使用性质。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2.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足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

3.全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经常性支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房租、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

4.药品每月盘点结算,按时上报区(县)财政,与中标企业统一结算药品费用。

5.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收缴,此帐户不能发生支出业务;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核算。

6.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不再进行结余分配,不再继续保留事业基金和提取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福利基金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机构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物价与计量管理制度

1.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常用药品价格及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布。

2.严格价格管理,不得多收、乱收、漏收。开展新服务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审批后方可开展。

3.设专兼职物价员定期检查收费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由计量管理员统一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并具有合格证,对无证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发现不合格的器具要及时修理,不可修复的器具应及时报残、更新。

5.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局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周期检定。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

药品管理制度

1.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保证药品质量。

2.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社区居民用药需求,做好常用药物的储备。

3.设专人管理药库药品。根据药品特性(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的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4.每月对机构内的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登记表及处方应妥善保管。

5.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品种,应在指定的配送企业采购,按统一药品价格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与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入账、分别管理。

6.毒麻药品和一类应有安全贮存设施,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7.临床使用新药需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入。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门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2.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问题。

3.制订医源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

4.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的监测管理。

5.对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病例,组织流行病学分析及讨论,提出控制措施,防范医源性感染的爆发、流行,并及时上报。

6.加强全员的医源性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控制医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据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机构的建筑设计、科室布局进行功能划分,避免医源叉感染。

消毒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信息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医疗文书、人事、科研、财务等档案的分类管理,件件有登记,卷上有编号。

3.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4.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返还。

5.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后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设施的使用、维修和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档案。

2.严格操作流程,保证供水、供电、供气、供氧、电梯等设施的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

3.严格医疗救护、办公用车的使用登记,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年检,保证车辆状态良好和安全行驶。

4.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等防范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杜绝灾害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5.办好食堂,保证病人的营养餐、治疗餐和职工的膳食。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1.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

2.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

3.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

5.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社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

地方病管理制度

1.结合本地区地方病流行情况,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2.做好地方病的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3.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和预测地方病情及流行趋势。

4.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5.完善信息网络,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管理制度

1.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掌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知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4.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目录,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情况。

5.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指导。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社区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

3.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

4.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

5.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复服务。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双向转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3.社区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4.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

5.对转回社区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处方管理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签字或印章在机构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2.处方标准、格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3.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医师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开具品和一类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使用专用处方;药师应取得相应调剂资格。

6.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7.处方应按照类别和期限妥善保存。保存期满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病案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2.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应分别统一编号。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病历丢失。

3.严禁任何人涂改、转借、拆散、伪造、隐匿、销毁、丢失、抢夺、窃取病历。

4.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人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5.患者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收回门诊病历;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科室统一保管;各种检查报告单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6.住院病历如需带离病区时,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需要复印病历时,按规定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机构指派专人在患者或其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病历记录,专人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急诊急救工作制度

1.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承担急诊急救工作。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收费”原则,杜绝见死不救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密观察急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认真执行急诊技术操作规程。

4.院前抢救急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救护,并迅速与120联系救援,待病情允许情况下,及时转院。转院病人必须由医务人员护送,做好与转诊医院交接工作。

5.遇重大抢救,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抢救。

6.急诊抢救药品准备齐全,抢救器材保证完好状态,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进行补充、更新、及时消毒维护。

留观制度

1.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病人和门诊输液治疗的病人,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留观病人一律由医生建立留观病历,留观结束可将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中。

3.医师要严密观察留观病人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

4.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进行护理并及时记录,向医生反映病情变化等。

5.医生、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病人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

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1.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护理、治疗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

2.家庭病床收治的病种范围应结合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3.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应由医疗护理技术骨干担任,经培训后上岗,严格执行诊治、护理常规和各项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

4.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和家庭护理病历,定期查房,并对家庭病床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提供康复指导,必要时安排会诊、转诊。

5.为医护人员配备适用于家庭病床开展工作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抢救设备及必要的交通工具。

6.家庭病床的收费应执行国家统一医疗收费标准。

综合病房工作制度

1.根据社区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开设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综合病房和日间照顾病房。

2.病房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护士长负责做好日常病区管理工作。

3.认真执行行政查房、业务查房、医师三级查房,开展疑难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做好会诊和转诊工作。

4.按时做好病房交接班工作和交接记录。危重病人实行床头交接,新入院病人和出院病人实行重点交接。

5.严格执行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严格病案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6.对病人实行分级护理,落实护理责任制。

7.做好病人的住院管理,入院、出院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8.保持病区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严格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

护理工作制度

1.以健康为中心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

2.与全科医生、防保人员组成健康服务团队,进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的护理保健;

3.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提出社区慢性病人的整体化护理方案,并指导病人家属协助实施,及时向全科医生反馈相关信息。

4.遵医嘱完成担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各项护理工作,并做好社区护理记录。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保证急救药品、物品的使用,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器械完好,每日清点,账物相符并有记录,做好交接。

7.做好消毒工作,按要求将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处置,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8.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出入量记录、病房交班报告、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病历、护理出诊记录等。

2.护理文书除特殊规定外,一律采用钢笔书写。表达内容真实,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使用规范医学术语,及时记录,并签全名。

3.眉栏项目、页数应逐项、逐页填全,不得空项、漏项。

4.护理文书书写出现错字时,应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进行修改并签名。

5.度量衡单位一律使用国家统一拟定的名称和标准,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6.护理文书纳入病案资料一并保存。

门诊咨询工作制度

1.设立门诊咨询台,负责门诊导医、咨询、预约、便民服务等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病人服务。

2.负责协调病人就诊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接听热线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工作。

3.发放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处方,播放健康教育的有关录象、光盘、录音。

4.为病人提供饮用水、出借轮椅、收费查询等服务。

5.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就诊秩序,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隐患。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一般外带药物注射须持医疗机构注射证明。

2.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敏试验,并重新确认外带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减少医疗风险。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后反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经治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戴口罩帽子,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巾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扫、消毒和空气监测。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内用药与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用过的医疗器具及时清理、清点、消毒、灭菌,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使用时限重新灭菌。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空气培养。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中医工作制度

1.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设施、开设中医诊室。有条件的应设置中药房,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2.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3.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发放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处方。

4.应用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熏洗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5.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规范书写中医病历。

6.针灸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晕针、滞针、断针等意外发生。。针灸针具严密灭菌,一穴一针,防止交叉感染。

7.骨伤治疗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条件等进行相应的手法治疗。

口腔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居民及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将筛查人员的口腔基本情况,认真地记载在健康档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传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诊治三次不能确诊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减少复诊率,提高治愈率。对疑难病三次不能确诊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

4.口腔治疗需注射麻醉剂时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按照常规做药敏试验,备常规急救药品。

5.严格无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内紫外线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对器械清点、加油保养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收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2.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合时,主动与全科医师联系,可重新检验。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一般标本和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黄袋双层严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称、产出日期、科室,由医疗废物处置专门机构统一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5.实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6.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根据医师填写的申请单合理安排各项功能检查,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并告知病人注意事项。

2.危重病人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3.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临床诊断、检查结果,并做好相关登记。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全科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5.放射科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定期集体阅片,提高投照技术和诊断质量。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病人和医务人员的x线防护。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休假。

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饮片调剂制度

1.根据处方药品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相应的衡器。所用衡器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保证衡量器具的准确。

2.调剂人员接到处方后要再次审方,特别注意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

3.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等。发现霉变或假冒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4.为了便于复核,应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为一堆。

5.一方多剂时,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计量,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在±5%以内。

6.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无论处方是否有注脚,均应按照规程要求处理。

7.一张处方不宜两人共同调配,防止出现重配或漏配。调配完毕自查,确认无误签字交给复核人员。

卫生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理顺全县公共卫生工作管理体制,提高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效能,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全县人民健康,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13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渝委发〔20*〕10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切实保证全县公共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工作体系。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共卫生科,县属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设立相对独立的预防保健科,具体承担辖区和本单位的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任务。

第三条公共卫生工作是社会主义公益性、福利性事业,必须坚持以县财政投入为主,鼓励多渠道筹集经费,向公共卫生事业倾斜,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保证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共卫生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准则,以突出“社会效益”为中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的职责任务是:

1.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

2.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3.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推广母乳喂养和住院分娩,负责辖区婚前医学检查;

4.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监测,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

5.负责村级卫生人员的预防保健等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实施督促指导;

6.开展群众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7.负责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

8.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开展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与公共卫生相关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县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预防保健科的职责任务:

1、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单位就诊病人中各类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及时报告。

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参与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3、协助院领导组织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的指令性任务。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的处理;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报告、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协同医院感染科加强医源性感染和医院内感染的管理。

5、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的要求,加强对单位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义务的教育与技能培训。

6、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等开展监测,并提出改进意见。

7、做好院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完成院内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的死因调查、分析报告。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临时交付的有关预防保健工作。

第三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七条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按各乡镇幅员面积大小和服务人口多少,适当向沿江、沿线倾斜的原则进行配备;县属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预防保健科要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单位预防保健工作。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人员一律由公共卫生人员兼任。个别面积较大、人口密集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本单位的公共卫生人员编制数中,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1-2名。

第八条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由院长兼任,实行科长负责制。为确保公共卫生科日常工作的开展,设副科长一名,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县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预防保健科科长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兼任。

第四章公共卫生人员的选聘

第九条公共卫生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本人热爱公共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组织观念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自觉遵纪守法,具有一定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经验或经历。同时,必须具有与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近执业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妇幼卫生专业较高的学历者优先。

对边远山区乡镇公共卫生人员的准入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第十一条公共卫生人员(防保人员)的选聘,原则上首先从现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中严格按照第八条所规定的条件进行择优选聘。若在现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中,挑选不起编制人数的,本着更加接近条件的原则,可将范围扩大到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杜绝非专业人员从事防保工作。

对于原从事公共卫生工作而又落聘的人员,该院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工作。若本人愿意,可向组织申请调入缺编的山区乡镇卫生院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第五章管理体制

第六章人员待遇

第十四条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实行任务补助,按编制人员平均基本工资标准进行全额预算。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预防保健任务每年按4000元标准,对县精神病医院和3所民营医院的预防保健任务每年按2000元标准,予以定额任务补助。任务补助(定额)经费实行按季度拨付,并将其40%作为浮动,与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挂钩,年底考核兑现。

公共卫生(防保)工作专项经费,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拨付,不冲抵任务(定额)补助经费。

第十五条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在保证公共卫生工作指令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要积极发挥人员、技术、设备优势,要组织开展社会需求的公共卫生有偿服务,其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做帐、单独核算,其收支节余部分主要用于解决公共卫生人员的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和工作应急等开支。

第十六条对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实行每月保底预支工资制,其标准不得低于*元,以切实保证其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先由单位按时预付垫支,年底按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要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给予照顾,确保公共卫生人员全年的绩效工资不得低于全院职工平均水平。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对公共卫生科的收入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家《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实行统一做帐、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在组织收入中要严格财经纪律,不得私设小金库和私分公款。

第八章组织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加强对公共卫生(防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具体人员负重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公共卫生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防保工作发展。

卫生制度【第四篇】

(征求意见稿)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为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净化、美化学生寝室环境, 营造良好的寝室学习、生活氛围,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推动校园文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由校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桐乡校区后勤办牵头,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寝室管理和卫生检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学生提高寝室卫生意识,落实好寝室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寝室卫生实行值日生负责制,值日生每天负责寝室内公共空间的卫生清理工作。每个寝室必须推选或由班级指定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制订内务卫生值日生表并上墙,协调、督促落实值日生负责制。寝室卫生每天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寝室长对本寝室卫生值日情况应按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汇报。

第三条 “文明寝室”创建时期,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实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学院、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联合检查制度。具体方法:公寓管理中心每月组织各楼宿管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寝室卫生普查,将检查结果录入卫生检查系统;校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每月对全校寝室卫生进行不少于一次普查,将检查结果录入卫生检查系统;校“文明寝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公寓普查,将检查结果录入卫生检查系统。四次卫生检查成绩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月月评成绩。校学生处次月初将学生寝室卫生月评成绩通报给各二级学院。

同时,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对本学院所属的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并上报学工部备案,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院寝室卫生检查进行内部排名,并自行公示和通报检查结果。

第四条 学生寝室卫生的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寝室卫生月评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5分(及以上)至89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校将根据月评成绩将学生寝室按星级分类,一次月评成绩评分为优秀的寝室为“三星寝室”,连续两次月评

成绩为优秀的寝室为“四星寝室”,四星寝室即为“免检寝室”。已评为“三星寝室”的学生寝室,在之后检查中月评成绩不合格的,将撤销其“三星寝室”称号;已评为“四星寝室”的学生寝室,在之后的检查中连续两次未达到优秀标准,将其“四星寝室”称号降为“三星寝室”,若出现月评成绩不合格,将直接撤销其“四星寝室”称号。“四星寝室”且没有月评成绩不合格的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文明寝室”申报评选。

学校每月对寝室卫生检查月评成绩不合格的寝室发出《学生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接到通知书后两天内整改完毕。对拒不接受《整改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甚至不予理睬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所属寝室每月的卫生检查成绩分优秀率、合格率和不合格率在校园网上进行排名通报,其中优秀率是指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寝室占这个学院寝室个数的百分比,合格率是指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寝室占这个学院寝室个数的百分比,不合格率是指分数达到75分以下的寝室占这个学院寝室个数的百分比,优秀率和不合格率两项指标作为年度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同时,所管辖学生的寝室卫生检查成绩的优秀率和不合格率作为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之一。

第六条 寝室卫生检查评定将作为学生日常基本行为列入学生德育考评内容,其检查评分成绩直接作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党员发展、学生干部认定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月评成绩不合格的寝室,各学院要及时公示给予通报批评,一学年班级内出现五个(次)及以上卫生月评不合格寝室,取消当学年该班级的评奖评优资格。

一学期内月评成绩出现不合格的寝室,取消该寝室所有学生当学期的评奖评优资格,该寝室学生已列入党员发展计划名单的,在当学期暂缓发展。有预备党员的,在当学期暂缓转正。

学生干部、党员所在的寝室卫生月评成绩不合格的,各学院要对该学生干部、党员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累计两次月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免去其现任职务。

第七条 本规定试行一学年,时机成熟后,星级寝室评定将以各二级学院为主自行实施,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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