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经典【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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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内容

质量管理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工艺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定置管理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设备管理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

企业规章制度 篇2: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三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三餐补贴(日标准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业务室、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10-50元。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包干区域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款5-50元。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车间及周围10米以内及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违反本款者每次罚款200元;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在生产厂区流动吸烟经教育不改者;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上班时间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200元;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企业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2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8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31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附则

第40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5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xx年三月五日

企业规章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掌握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我公司详细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流部仓库日常事务处理,及对物料,帐目,人员的管理

三、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做好货品出库和入库工作;

(二)做好货品的保管工作;

(三)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货品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四)保障各客户所需货品的供应;

(五)做到日事日清。

四、仓库日常管理

(一)做好各类物品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主管必需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到账、物全都。仓库的全部账目必需做到:真实、精确 、准时、清楚。

(二)仓库主管必需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损坏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财务人员。

(三)仓库的物资分类必需清楚明确,货架必需坚固干净。仓库应做到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干净以及仓库的清楚。

(四)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的便利。

五、入库管理

(一)到货数量明细审核;

通过扫条形码确认实际到货单与实货有无差异;

(二)入库管理规定

(1)货品入库要清点数量、核对款号、颜色、尺码、查验质量、吊牌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货品入库如发觉问题请准时汇报领导到库房检验本次新到货品的标示和货品质量;

(3)货品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洁净整齐;

2.三清:物品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4)库存信息准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认真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精确 性和牢靠性。

六、出库管理

出库、配货、发货通过ERP系统审核完毕后,仓库依据配货单拣货,并装箱,仓库发货必需根据款式、颜色分类捆绑进行发货。最终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发货。

七、收退货

店铺收货货品到店,在ERP系统[收货单]请准时跟踪店铺验收入库,如发觉差异,准时进行处理沟通,并将差异提并公司解决。

当有残次品或换货率要求退货时,需先向客服部申请退货,客服部依据实际状况处理退货通知单,ERP系统会自动依据预先设定好的退换货率(可分别设定期货、补货、铺货换货率)推断是否允许退货,假如允许,审核退货通知单,退货。

八、仓库盘点

(一)盘点前整理物料,清扫仓库。

(二)盘点分以下两种类型:

(1)大盘:在一个时间段内,货品全部盘点;

(2)抽盘:通过盘点,抽检某部分货品的实际库存与帐面库存状况。

每年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准时上报,不得隐瞒。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觉问题和差错,应准时查明缘由,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需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觉货品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应准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九、仓库储存管理

(一).仓库储存管理三原则:

1.防火、防水、防压;

2.定点、定位、定量;

3.先进先出。

(二)货品管理:

1.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别状况须由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2.仓库储存货品,全部货品要分类管理:良品与呆品、次品要分开区域来摆放。相同型号货品,假如有色差,工艺参数不同的不能放在一起。常用货品放在易取的地方,不常用的货品放在仓库里边;

3.将货品按ABC货品管理法实行分类管理。A类珍贵的货品要妥当保管,并有专人保管;

4.全部货品不能长期直接摆放在地上,要放在卡货品架上。慎防货品倒塌,压坏变形。全部货品要做好防火、防水、防压、防尘、防晒、防变质工作;

5.搬动货品时,要留意轻拿罢放,留意不能弄脏有清洁要求的货品。

(三)安全管理:

1.仓库全部员工,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仔细执行“仓库十二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3.严禁在仓库吸烟、生火、点蚊香。如要在仓库电焊作业,须请公司领导批准,并做好消防防火工作。仓库外二米内严禁烟火,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料品;

4.每天下班前检查仓库是否安全,关好电源、窗户,锁好门。

(五)仓库工作纪律:

1.仓库各级员工必需听从上司的工作支配,要做到令行禁止。

2.工作仔细,认真;

3.每天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乐观工作;

4.不得与上司顶撞,恶言恶语。同事间团结互助,不得斗殴打架;

5.严禁在仓库吸烟,动用明火;

6.严禁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

7.严禁在仓库大声喧哗、追追打打、吃零食、看无关的报纸书籍、私自上网、玩嬉戏;

8.严禁随便动用仓库消防器材,严禁乱接电线;

9.严禁监守自盗、私自动用公司任何财物;

10.仓库全部人员,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规章制度 篇5:

引言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写企业规章制度的话题。zhou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实践中上借鉴“立法的技术”,这是有启发性的经验,不知能否加以总结,写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但是,从更全面的立场上去看,如果把“规章制度”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思路却是局限的。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讨论。

从规章制度到文件

“规章制度”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比较狭隘。我们从企业的“文件”这个角度来考虑,企业内的文件包括程序性的,约束性的,技术性的等不同类型,与“法律”相比,在企业的文件中,只有“规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较类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鉴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等等,这部分,也是最适合称为“规章制度”的。数量更多的企业内部文件,例如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业方法与标准,各种技术文件,标准或规范等等,都不适合用“规章制度都”这个词来概括。

制定企业文件与立法

除去那少数的“规定”部分,企业的文件由专门部门制定,这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最多见的问题,就是“本子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尽可能由执行(包括管理与被约束或实施者)自己或直接参与编制,而不象“法律”那样,要立法、执法分离。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业“文件”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对应当什么,怎样做的总结与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说不做”(请不要把这个词简单看做贬义)的人以立法的立场做出来的企业“内部法”。制定企业内部文件的过程,就是探索总结企业如何管理,如何运做等的过程,写下来,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而且,这是一个滚动的,无止境的过程。

企业的文件,某种意义就是为“改变”而做,这和“法”也许不一样,不知大家是否体会过个中意味?

远一点的话题

这里可以引发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话题,例如社会的“民主制度”与企业制度的比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与方法来制定一个企业的“分配制度”吗?(“公有制”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回答)。关于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话题,但难免会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宁愿讨论更实际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话题

写多少最合适?这是所有认真“写”过企业内部文件,尤其是管理文件的人都会遇到的,争论最多的一个基本问题。写得过细,可能成为繁文碌节,但过于简单,又可能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管理者而言,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适度的分寸,其中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看相关员工的素质,还是那句话:

对高素质的人群,少给规则,多讲原则;相反对低素质的人群,多给规则,少讲原则。

好与不好

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好,什么样的不好?讨论这个问题不能离开企业本身在市场中的表现。从学习的角度,不妨改变一下思路,不是去问哪些企业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和效果(这很容易落入文赎主义的陷阱),而是去寻找、研究那些在市场中表现优秀的企业,看他们是怎样运用“规章制度”的?

从局部,技术性地看,文件“好不好”的基本度量,主要看它被执行的效果和程度。如果将执行后的效果,纳入到总的管理表现/绩效的评价中去,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被执行的程度——与实际运做符合的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可直接拿来度量文件好不好的硬指标。以我的经验和理解,这是一个非常实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也是企业实践中,实际有效的方法。

关于这一套方法和思路,在iso9000中体现得很充分。

怎样写好

企业的文件编制,的确是有技术和技巧性的,也值得去总结,我至今也没有看到过比较系统深入的总结。但问题的真正关键总是集中在“做什么,怎样做”这样一些基本和永恒的“管理”课题上,所有的企业管理的著作可以说都在不同的角度探讨着这个问题,企业的管理者也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和回答这个问题,企业的业绩是真正的,最终的评估标准,文件编纂的技术永远回答不了这个最基本的问题。

企业规章制度 篇6: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1、头发:头发要经常清晰,保持清洁,不宜太长。男性员工头发应经常注意修剪;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男性员工胡子不能太长,注意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员工化装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华丽。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渍;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员工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员工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外开约45度,腰背挺直,挺胸收腹,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两臂自然下垂,不耸肩,身体中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的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保持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时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伸手,异性间女方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办公室的礼貌:进入办公室,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随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办公室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话,也要选择时机,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如是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能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第四条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或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墨水瓶、印章盒等使用后及时关紧。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物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时、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相称。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再放话筒。

2、通话应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4、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第六条接待工作

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马上起立迎接并让座。

3、来客多时以先后顺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对事前已预约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都要认真负责。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酌情而定。

3、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第八条名片的接受和保管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企业规章制度 篇7:

1、前言

为了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员工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5.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2、企业文化

(1)企业宗旨

为客户创造财富,为企业创造利益

为员工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对客户、员工、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宣城潮米鼓励员工群策群力,贡献智慧,与公司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成长,将宣城潮米商务打造成一个拥有自主开发能力的网络公司,为客户、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

(2)企业精神

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团结合作,开拓创新

潮米鼓励员工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讲真话做真事。潮米也将以实际行动鼓励和呵护员工开拓创新的精神,创新精神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3)管理理念

1.人性化管理

没有上班打卡,考勤靠信任;没有压迫性任务指标,勤奋靠自觉;有事情大家商量,有意见大胆提出。

2.团队大于个人

一群人一条心去做一件事,更容易成功,在业务上,公司员工互相学习,互相配合,协调工作,杜绝同事竞争,各自为政。合作才能共赢,公司的发展也决定着大家未来的发展。

3.沟通是合作的前提

无论在业务、工作时间、人员调动、饮食习惯等各方面,不了解的主动沟通,不确信的及时沟通,不满意的大胆沟通。一个轻松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去营造。

4.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提倡员工按时休息,积极参加运动,保持健康的饮食和充足的睡眠,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良好的精神状态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创造性和价值。

3、公司制度

(1)行为规范

1.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3.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4.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5.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6.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7.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8.不得对其他员工评头论足,更不得探听其他员工的报酬和隐私。

9.对公司忠诚,不谎报情况,不散布流言。

10.不恭维成性,不溜须拍马,不勾心斗角,真诚待人。

(2)职业准则

1.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作。

2.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向他人泄露公司技术或政策等机密

3.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5.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负责人,否则视为贪污。

6.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3)管理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人事经理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综合工资。

4)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5)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6)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7)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8)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奖励制度

1)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酌情奖励。

2)在工作中通过改革创新、出色能力、个人关系为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的,酌情奖励。

3、惩罚制度

1)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解聘。

2)欺上瞒下,不诚实、不忠诚的,解聘。

3)有意消极怠工、不履行自己职责的,解聘。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罚款50-200元。

5)主动承认自己错误或疏忽的,象征性罚款1元;企图隐瞒错误的,从重处罚。

4、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试用期:每周工作6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11:30-13:00为午餐休息,周日休息。

转正后:每周工作5-6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11:30-13:00为午餐休息:周六实行轮班制,周日正常休息。

日常考勤:

1)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2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2)请假

a.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公司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事假:需提前1-2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出差:待增加

4)加班:待增加

5)考勤记录与检测

a.由人事部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出勤情况于每月1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领导审核后,由人事部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b.由部门总经理对日常考核行驶检查权,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

5、休假制度

调休、请假都需提前一天向部门人事经理或总经理申请、报告,并做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6、人事异动

调动管理:

1)由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一周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2)岗位调动人员在三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3)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4)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调动结果。

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合同解聘书》,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人事部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

2)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3)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7、财务报销制度

1)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制度。

2)费用报销需要票据,实报实销。

3)公司按照15元或17元每人的标准统一订餐;单独订餐的,按照15元的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4)雨雪天气打车、因公外出打车,需提供乘车发票。

8、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2)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五险。

3)员工社保缴纳额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将不再继续为该员工续保。

9、卫生制度

为营造一个干净卫生、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设计以下卫生清理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地面无浮沉和明显的污渍、水渍;

2)四周墙壁、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3)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垃圾;

4)桌椅、电脑、打印设备等摆放整齐、保养良好,无灰尘和水渍;

5)办公室绿植养护良好,按时浇水晒太阳;

6)不在办公室吃异味太大的食物,保持办公室空气清新;

7)个人办公桌面保持干净整洁。

10、在职培训制度

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跟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

1)员工培训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2)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培训期间需要做培训记录,并对学习成果做简单汇报。

企业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 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 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 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 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企业规章制度 篇9: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人员和责任,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和落实责任;

4、主持指定和完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督机构;

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并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技改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6、本单位发生各类事故后,要立即达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抢救,主动配合好做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企业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二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公司每月免费提供每位住宿人员2方水、6度电,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里扣除。

2、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个宿舍每月供应煤气一瓶。

4、使用热水器冲凉时,为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必须保持通风排气,否则停用热水器。

5、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室,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6、沐浴以20分钟为限。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非紧急时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现紧急情况,如匪警或火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公司产品带回宿舍(工程人员将产品带回研发除外)。

第十六条本

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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