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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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一篇】

1、管理员负责学校所有图书分类、登记造册入库。

2、管理员负责图书室书架摆放布置及清洁卫生工作。

3、图书室每天下午4点定时开放,管理员负责做好图书借出登记,归还注销工作。

4、借阅图书要保管妥当,不准损坏、涂画,丢失者照价赔偿。

5、管理员负责对被损坏的书籍进行修订,不能修订的要报学校领导审核注销报废。

6、注意作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服装营销中心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图书馆开放对象: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图书室借书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本然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登记本妥善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该借阅登记资料清空,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人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五下午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本。

六、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七、图书交流及补充:

1.办公室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三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3.每部门每年可自行决定购买8本与工作相关书籍,并提供图书发票,费用由办公室核销。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三篇】

图书馆作为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传播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阵地,是学院三大支柱之一。图书文献信息中心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计算机集成化管理,以崭新的服务方式,快捷的服务手段,为读者提供最具时效性的信息资源和全方位、高层次的优质服务,使图书馆在支持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逐步把图书馆建成远程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资源中心、信息中心和学习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图书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2、严格管理学校拨付的订购图书、报刊及教学资料专款,围绕教学、科研,征订、采购各类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进行图书、过刊合订本及其它资料的分类著录。负责书刊的管理及图书流通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

3、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建设较为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为师生提供网上阅览、网上咨询等服务。

4、定期做好阅览流通的各项统计工作;做好到馆期刊的签到、验收、登记、分类和各项管理工作。

5、结合教学科研开展阅览、读者辅导、参考咨询、查阅文献等服务工作。提高图书、报刊的使用率。

6、合理安排馆内布局,提出图书馆设备购置计划,并进行科学管理、使用和维护,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7、负责图书、报刊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加强与区内外高校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

8、加强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9、负责学院校刊的编辑发行。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馆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和上级制定的实施办法及我馆的有关制度措施,无违法违纪行为;

(3)认真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馆藏图书资源,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4)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假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严肃院纪院风,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文明服务;

(6)爱护公物,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7)保持工作范围的卫生清洁,为读者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8)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传播工作,结合读者及教学需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服务保障。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1、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

2、负责图书馆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程序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3、负责学院行政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图书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持服务的功能。

4、负责制定各类文献采购计划及图书设备购置计划并组织采购。

5、负责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蛀“四防”工作。

6、负责图书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负责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对外联络和馆际联合,做好与宁夏高校图书馆的“联合、共建、共知、共享”工作。

8、配合党支部开展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院党委各项指示;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逐步把图书馆建设成为现代文献信息中心和文明窗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副馆长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馆业务工作,负责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强化业务工作的过程控制与监督,不断提高图书馆全体馆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3、负责图书馆人员的业务培训、读者培训及教学科研文献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图书馆网络建设、维护与更新。协助做好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工作。

5、协助做好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干事职责范围

1、协助馆领导开展行政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馆工作计划、执行和总结等文件的行文、存档、发送,到馆各类文件的收取、传阅、归档和保管

3、开展图书馆各岗位业务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图书馆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反映馆内业务活动情况和员工的意见及建议

4、负责馆际开展交流活动的联络和组织策划及实施

5、负责与学院机关和各系、部间的工作联系与协作

6、制定馆内业务学习、岗位培训计划,开展对外宣传,协助馆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7、协助做好馆内安全、卫生、“三防”(放火、防水、防盗)制度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及时发现和汇报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采访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做好各类文献、设备采购及维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各类文献征订信息的发布,征集、汇总师生订阅意见和建议,提出订购目录,及时组织征订、采购各类书刊和电子文献。

3、负责到馆文献和装订期刊的验收、盖章、打号、登录、移交、报账。

4、负责丢损文献的赔偿查价、注销及财产管理。定期汇总、上报新书数目及用款情况。

5、及时汇总、整理并定期在网上公布到馆新书书目等信息,及时做好读者导读工作。

6、整理赠阅和交换的书刊资料,处理各种书刊征订和交换信件。

7、协助做好图书馆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图书防盗系统的引进、维护和数字化、现代化图书馆的规划、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分编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书刊、电子出版物及过刊合订本和其它资料的分类、编目、著录,保证书刊资料的正确归类。负责分编数据的查询、咨询工作。

2、负责图书馆数据库、机读目录和检索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承担图书管理软件系统地维护。

3、定期做好各项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打印、复印工作。

4、协助采购人员做好到馆书刊的验收、盖章、打号、登录、移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流通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馆藏图书及复印资料的管理和流通工作。

2、负责借书证(卡)的办理、管理及清退工作。

3、负责藏书的保管、修补和剔除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上、下架,书库整理及卫生工作。

4、按月统计、汇总、整理并在网上公布图书资料流通情况,发布到期图书催还信息,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图书资料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销账工作。破旧图书必须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做好读者培训和导读工作,负责征集读者意见和购书建议。

6、负责书库的防火、防水、防霉、防蛀、防盗等安全工作。

7、做好图书宣传、新书推荐工作。定期做好图书流通统计工作,按月报送馆长。

8、负责图书馆印章的保管、使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报刊资料的订阅和补漏工作。

2、做好到馆期刊资料的签收、查验、登记、分类和各项管理工作。

3、编制报刊存放架位和馆藏目录。

4、按月统计、汇总、整理并在网上公布报刊资料阅览情况,发布到借期的报刊催还信息,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报刊资料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报刊的赔偿、销账工作。

5、负责读者接待及咨询工作。

6、负责报刊的装订、保管、修补、剔除工作。需要保存的报纸逐月装订,期刊逐年装订。

7、定期做好阅览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按月报送馆长。

8、负责阅览室卫生及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读者接待、登记和读者上机计时、计费工作。

2、帮助指导读者上机阅览、学习;保持安静、整洁的室内环境。

3、按月统计接待读者情况。

4、办理VCD等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和流通工作。

5、负责催还到借期的'电子文献;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的电子文献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电子文献、设备的赔偿、销账工作。

6、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作。

7、负责图书馆网页维护、更新和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数字图书、电子期刊、音像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提出电子文献的征订意见和建议。及时于学院网管中心协调技术维护工作,保证网络资源正常使用。

9、负责本室的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重地和文献信息中心,同时也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属于学校防火防水防盗重点部位。

一、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图书馆安全,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防火防水防盗,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

二、图书馆内严禁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馆领导和保卫处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计算机房内吸烟。

三、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闭馆前,对书库、资料室、阅览室、各业务工作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因电源没有切断造成火灾,没有关闭门窗造成书刊被盗。

四、本馆人员因私自使用电炉、电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五、图书馆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

六、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读者管理制度

一、入馆须知

进入图书馆,读者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和纪律,在馆内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自觉保持馆内肃静。

2、严禁在馆内楼道及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保持馆内卫生。

3、读者入馆须衣着整齐,不得袒胸露怀,搭肩搂背,夏天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进入。

4、遵守馆内制度,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和折迭污损。图书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款,对盗书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5、爱护公共设施,有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须照价赔偿。借阅图书须交验借书证,无证谢绝借阅。

二、入库须知

1、凡入库借阅者,须先交验借书证,待计算机审核、拿到代书板方可进入。

2、谢绝携带任何与借书无关的东西。禁止带包入库。

3、为了您方便、快速、准确地找到您所要的书,请您参考检索厅内悬挂的排架示意图和《中图法》目录牌。

4、为防止图书错位乱架,借书者必须使用代书板。在您选择要看的书时,请先将代书板插入您将取书的位置,然后再取下架上的书;如果此书不合您意,想再查找其他书,请您将书再插回到代书板的位置,而后取下代书板。请您切记:对您选取而又不借的书必须放回原位,以方便他人下次借书,保证书架整齐,排序无误,不得将代书板损坏否则将应予赔偿。

5、入库取书,严禁在库内乱翻乱串。严禁破坏书上的条码和磁条,不许在书上随意画线批点,损坏图书除赔偿外,停止一定时间的借书期。盗书者,除处以罚款外,交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6、不得在库内吃零食,打闹说笑随地吐痰。

三、借阅规则

1、办理借阅证:

1)凡新分配或调入学院教职工,凭人事劳资处出具的介绍信,学生按注册名单统一办理。办证者请交一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

2)借阅者请自带借阅证,凭证办理借阅手续,无证谢绝借阅。

3)借阅证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含职工子女)。借阅证丢失,须在借书处及时申请挂失。

2、借书册数:教职工限借5册,学生限借3册。

3、借书期限:文学类图书一个月,其他图书两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可续借一次,教师所借主要参考书,经同意可延长至本学期末。凡逾期不还,又不办续借手续者,逾期一日,罚款元。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调整,可随时催还调回,从催还之日起三日内不还,按超期处理。

4、借书方法:教职工学生均实行开架借书,请先交验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取书。出库时将所借图书、借阅证及代书板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将借书信息输入微机,完成借书程序,将所借书籍交付读者。

5、检索、预约:读者可通过微机检索查询所需要的图书。如果从微机中检索到的图书,但架上没有或此书已被借出,您可办预约手续。凡办预约手续的读者,书到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您,如您三日内不来取,此书即投入正常流通。

6、赔偿:图书资料是国家财产。借出后应妥加爱护,凡污损、涂写、剪裁或遗失者,应赔偿同版本图书。否则将在原书价基础上加2—10倍赔偿款。

1)一般中文书刊均按原价2—5倍赔偿,工具书、手册、孤本书按5—10倍赔偿。视出版年限、价值酌定。

2)套书、丛书、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一册,按套价赔偿。

3)外文书按3—5倍赔偿。

4)已赔偿的图书,如在半年内复得,可交回原书,退还赔书款。

7 、学院外单位及个人借书:院外单位、个人借书,须持单位介绍信,交一定押金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借期内一般书刊每册每天交元租借费,大型书或价值较高的书每天交元。

8 、未进入流通的新书、录像、录音带、光盘、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9、本规则6、7、8条对本馆所有流通阅览部门均适用。

图书馆文献采访工作制度

一。文献资源建设的原则

1、及时掌握出版动态,收集流通阅览部门的反馈信息,保证书刊(丛书、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2、文献采购坚持先进性、学术性、综合性、参考性、收藏性的原则;坚持“保品种,减复本,种多册少”的方针;体现书刊收藏比例和结构的合理性。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从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出发,对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科研课题、实验实训所涉及的文献资料重点收藏。

4、采访部门坚持“谁用谁推荐”的原则,专业书刊主要有由各学科教研室推荐。

二。采购渠道及程序

1、广泛收集各类文献目录,包括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书商自编订购书目、出版社编制的书目以及零星征订单以及出版商、书商的网上书目(含电子期刊、数字图书),及时汇总整理并发到各系部,让读者对书目进行选择推荐。然后深入系部师生及各处室广泛征求读者意见,根据师生的购书需求,围绕我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提出具体采购计划。对于读者推荐的符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图书,要尽力采集。

2、主动与有关出版社和书商联系订购书刊,积极参加全国的大型书市,进行现场采购,并争取相关系部派学科带头人一并前去书市选书。

3、经常到区内各出版社、书店了解出版信息。可从出版社、书店及时补充计算机类等更新较快的图书。

4、采购计划经馆务会商议,馆长审定后,到书市现场采购或填写订单,发送有关书商或出版社订购。大批量采购须经学院图书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采访复本量

1、为了减少拒借率,主要教学参考书,文学名著、畅销书复本量一般为3-5本。

2、普通教学科研用书,复本量一般为2-3本。

3、基础理论、公共必修课等主要教学参考书可根据流通情况多次采购。

4、丛书、工具书一般采购1本,常用工具书可适当放宽。

5、馆藏报刊种数及复本量主要根据《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上一年度所订期刊册数及读者需求订购,重要报刊要保持延续性。

四。到馆新书的验收

1、新书到馆后,先由采访人员拆包进行核实,如书商发送清单与实体有误,应及时联系解决。

2、采访人员将新书与采访记录进行核实,若非本馆订购图书,作退回处理。

3、发现误订、重订的图书,及时作退回处理。

4、发现图书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解决。

五。采购书刊报销及审批制度

1、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年度预算经费制定采购计划,不得超支。

2、对重版、修订本、多卷书、连续出版物都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3、图书到馆后,采编部先要总括登录,整理加工后,填写入库单和统计表,流通部根据发票和购书清单逐册验收,并且在入库单和统计表上签字。做到册册有帐,帐帐相符。

4、对单价超过400元人民币的单册图书,购买前须经过馆务会通过、馆长同意。

5、新购图书报销时须附有购书清单和统计表,经馆长按发票、清单和统计表核对书价、册数,签字后方可报销。

6、馆藏书刊由图书馆统一采购。部门、个人急需参阅的图书资料,可随时将欲采购书目提交图书馆采购。今后,凡部门、教师所购书刊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图书馆报销。

7、图书折让金额用于购买新书或添置图书馆必需的设备,弥补经费的不足。

图书馆流通部管理制度

1、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主动热情地为读者提供导读服务,不断提高图书的利用率,降低拒借率。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若有争执或读者意见较多者经核实后扣发本人5%---10%的当月津贴。如果因为个人失误影响集体考评者扣发本人10%---15%的当月津贴。年底酌情扣发年终奖。

2、定期整理书库(最长不超过1周),保证图书架位准确,经常保持书库的清洁卫生,做到库容整洁。

3、严格执行《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对借阅过期的读者及时催还书刊,严格执行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和借阅过期处罚规定。

4、办理借书手续时,要严格检查借书卡,不允许读者持他人借书卡借书。要认真核对所借图书的书名和登记号是否与图书著录信息一致,不符者要查出原因,调整无误后方可外借。读者还书时,要认真核对、检查。归还的图书要立即上架。破旧的图书要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书库在收到新书后应做好藏书统计,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每年对图书清点1次,并向馆长提交书面报告、存档。

6、工作人员对开架书经常进行巡视整架,随时纠正错位,保持架位的正确和整齐。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偷盗图书。图书正常丢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如果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图书丢损率超过5‰者,由监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本馆文献暂时只对本院教职工、学生借阅(有馆际互借者除外)。除字典、词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外借。2.书刊外借数量:教职工每人每次最多借3册,学生因写论文、做毕业设计所需借阅,由指导教师负责集中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期:教师每册书刊借期2个月。因教学和科研需要,教师所借的专业书刊到期可续借1次。续借时,必须把书刊带回馆办理手续,续借时间1个月。

4、读者所借书刊请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在60天以内的,每过期1天,罚款元;在60天—1年内,每过期1天,罚款元。超过1年者,视为丢书,按规定扣款。(说明:在寒暑假期间应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还清,如逾期不还,寒暑假期计入借期,并按上述规定处罚。)

5、借阅书刊时请当面检查该书刊是否有涂画及损坏等现象,如发现已有污损者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在还书刊时一经查出,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6.请爱护书刊,不得圈画、污损、撕扯、损坏、丢失书刊,违者按“读者丢失损坏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暂行规定”办理。7.私藏书刊携出库者,除按原价10倍处以处罚外,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8.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图书,办理退卡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9.文献资料室的电子设备只限教职工查阅电子图书、电子文献资料。10.进入室内请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吐痰、乱丢废弃物,违者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一。学生凭本人借阅证入馆,有馆际互借关系者凭馆际借阅证入馆。

二。读者在馆内检索、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章制度的处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在馆内吃东西、吸烟、乱丢纸屑,馆内不得接打手提电话,违者要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四。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五。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图书馆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1、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主动热情耐心的为读者提供阅览、导读服务。对读者要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若有争执或读者意见较多者经核实后扣发5%---10%的当月津贴。

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既使没有读者也不得锁门,要随时准备接待读者。如果因为个人失误影响集体考评者扣发10%---15%的当月津贴。年底酌情扣发年终奖。

3、及时签收报刊,及时上架,做到报刊排列整齐有序。熟悉期刊排列架位,帮助读者查找刊物。

4、及时收集报刊资料信息,主动征求读者意见,随时提出报刊资料征订意见。

5、每年根据增订期刊多少,调整架标架位,方便读者查阅。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为师生营造舒适宁静的学习氛围。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

7、每学年盘库1次,并向馆长提交盘查结果,查明是否丢失并要说明原因。如果因为管理不善造成期刊丢失者,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丢失严重者予以解聘。

8、对期刊逐年、报纸逐月装订成册,及时上架并建立收藏档案。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为师生提供多种媒体学习支持服务,是体现学生自主化和个性化学习的重要形式。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逐步建成远程开放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的资源中心、服务中心和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1、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放电子阅览室,不得随意关停。

2、电子阅览室的光盘、录像带、电子期刊等要及时进行分类、著录、建档。网上资源要不断地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建设丰富的电子信息资源和网上图书资源并有良好的参考价值。电子资源每日检查,保证信息畅通。

3、围绕教学、科研,提出征订、采购各类电子出版物的意见。

4、建立数字化图书馆、阅览室,建立开放教育阅览服务系统,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网上阅览、网上咨询等,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

5、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反动、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及其它违法信息的行为。

6、管理人员严禁更改系统或软件,并且要经常性地预防病毒的侵害。

7、管理人员必须对计算机设备的技术、运行故障及有关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和熟悉,做好软硬件系统维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项工作。

9、负责维持室内秩序,时刻保持整洁、安静、有序的上机学习环境。

图书馆阅览室文明读者公约

一。本室对本院教职工和学生开放,学生凭借阅证阅览。

二。读者不得将书包、书籍及其它书刊报纸带入阅览室。

三。要保持阅览室安静,禁止高声喧哗;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吸烟;严禁乱丢纸屑果皮等,不得接打手提电话,违者要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四。读者阅读完后请自觉将报刊放回原位。

五。严禁涂抹、剪裁、撕毁报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室内刊物和报纸带出,违者报相关部门处理。

六。当年的期刊、报纸一律不外借。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第四篇】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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