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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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篇】

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公司内部组织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员工的行为规范准则,不断提高员工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同时提高经济效益以增进福利,调和劳资关系,实现和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戴好厂牌,准时上下班、按时作息。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不准会客。随带物品进出厂区,应主动出示,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条注重仪表,讲究礼貌,热情待人,文明用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第五条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共同进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讲求良好职业道德,上下一心,富于团队精神,高效发挥全厂整体优良素质的效应。

第七条视厂为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在厂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允许有争吵、斗殴、大声喧哗等现象发生,劝告不听者,转送有关部门并开除出厂。

第八条按时、按质、按量、按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改进方法,提出良好的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以主人翁姿态全面开展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者从严处罚。

第九条在生产作业中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集中精力,认真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或对大家身心有危害的现象发生,做到增收节支、增产节约。

第十条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执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如有不同见解,可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研讨。

第十二条勇于开拓创新,树立“质量=客户满意=品牌=利润=回报”的观念,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公司组织

第一条公司组织的目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力求更快更稳地发展壮大,提高企业及员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组织精神:团结、求实、创新、奋进。

第三条组织原则:位得其人、人适其位,人施其才、才尽其用;量能授职,权责相应;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

第四条组织职能:因事设职,职能分明;各司其职,各尽所能。

第五条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公司根据业务运作需要,设置四大职能部门,分别为:财务会计部、行政总务部、计划调控部[该部系因目前状况设置,其目的是强化工厂业务运作的前段调控;该部由技术开发部、业务股(下辖实验室)、物料控制课(下辖采购股、资材股、外协股)等三个职能部门组成]生产制造部(下辖冲裁课、针车课、成型课和生管股、品管股);各职能部门均设置部门经理(生产制造部为生科厂长),并实行层级聘任方式,各部门主管均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生产作业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贡其责。各部门员工对于工作事务均应逐级反馈,不得越级报告(特殊情况例外),各职能部门主管对于部门具体事务不得越级指挥(特殊情况例外)。

第三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国家法令和本厂及车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遵照管理人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条按时作息,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进出公共场所和车间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增强集体荣誉感。工余时间不单独外出,有事外出应告知周围同事。

第三条爱护公物、勤检节约、吃苦耐劳、爱厂如家、维护公司利益、见义勇为,敢于与破坏公物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互通技术、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工作不拖拉,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增强工作责任心,树立“质量=客户满意”的观念。不出残次品,做到管理人员在场不在场都一样,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尊重领导,服从领导,不得与管理人员相违抗。如有不同意见,事后可越级提出,但必须服从厂方的最后决定。

第六条广开言路,员工有权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各位员工应戴好厂牌(左上方)方可进出厂门。未佩戴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出厂门。

第八条各车间不定期张贴有关告示通知,通报全厂后,各员工要留心阅读,并遵照执行。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工作目标:

1、树立“没有品质就没有明天”的工作概念及目标:

2、工作中树立“一次就做好”的观念,做到不影响下道工序为目标,最终达到自己管理自己的责任制度;

3、发挥潜在能力,把自己培养成有责任心、道德心、上进心和事业心,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第二条工作规范:

1、员工都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要尽职尽责,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必须有不懈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树立全局观念,个人利益服从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工作规定:

1、在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的各项合理工作安排,若有不同意见得以口头或书面陈述,不得当面顶撞上级;

3、应恪守职位,分层负责,对经办事项负处理责任,对职掌事项负监督指挥责任;

4、不私自带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出入生产区,以免扰乱管理秩序;

5、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时入生产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酗酒、吃零食、用餐、嬉闹;严禁打架、辱骂同仁;

6、在生产区内一律配戴识别厂牌;

7、在生产区内要举止文雅,做人诚实,谦虚、恭敬有礼貌,讲文明、衣着整洁,不准赤背(赤膊)、赤脚、穿拖鞋上班;

8、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不洒后上班;

10、工作时间严禁通私人电话或会客,遇紧急情况需经批准,上班时间外线电话一律不转达;

11、工作时间内不溜班、不串岗,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其它部门、车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2、认真做好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车间及机器应保持卫生、整洁、安全、润滑;

13、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按机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厂方有权不给予负责;

14、爱护公司财物。凡丢失和故意损害者按原价加倍赔偿,因工作马虎而造成设备损坏并致产品质量下降或报废,查明原因后视情节给予处理;

15、对玩忽职守者、消极怠工者、致使工艺流程严重脱节而影响生产者、对浪费原材料工作经常出错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按车间有关条例处理;

16、员工提案、建议、举报均通过特设的“建言箱”反馈,不得公开背后议论;

17、不准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搞老乡观念而故意破坏员工之间的团结。不准打击、讽刺工作积极者;

18、职员不得徇私包庇违犯规者,工作中切应以身作则。

第五章劳动人事管理

第一条员工类别:本公司月薪人员为职员,按件计酬人员为作业员,两者统称为员工。

第二条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注重实际,反对任人唯亲,论资排辈。

第三条员工聘用:

1、各作业课长经生产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厂长聘任;

2、车间组长由行政总务部招收经各作业课长核定生产厂长批准后,报行政总务部存档备案;

3、作业员由人事部招收,经组长审核课长批准后报人事部建档,并发放临时胸卡

第四条所有新招员工均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0天—30天,作业员试工7天,(7天内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不结算工资),管理干部30—90天。试用期满,经厂长批准由行政部签发《报到通知单》并予存档,同时据此发放正式厂牌,安排住宿。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预先告知开除。被开除员工不得有任何要求,且本月工资不予结算,严重的送相关部门处理:

1、月内旷工三天(或连续两天)者;

2、公司同事实施暴行或行为粗暴且屡教不改者;

3、为达到聘用目的弄虚作假者;

4、盗窃本公司(同仁)财物证据确凿者;

5、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以谋取私得者;

6、办理公司有关业务而收受贿赂、红包、回扣者;

7、故意违反管理规章情节严重者;

8、顶撞、未执行上级的工作指令或制造事端或污辱上级情节重者;

9、执行任务时,无视或不报告应报告的重要事宜而有意瞒骗公司造成损失者;

10、对玩忽职守,无视或不报告应报告的重要事宜而有意瞒骗公司造成损失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煽动他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聚众非议和无理要求、恐吓或勒索公司者;

13、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其它公司物品证据确凿;

14、在公司内赌博者,在生产区吸烟者;

15、在公司内举行宗教集会不听劝告者;

16、发现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17、在公司内有伤—风化之行为者;

以上员工自接通告始,两日内移交清公司的所有公物给行政总务部,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不得在公司住宿。

第六条调动与任免:

1、因工作、生产需要,随时可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须无条件服从;

2、对公司生产管理确有独到见解或业绩出众,且自身素质优良的作业员可随时升为职员为列;

3、对公司有过失、对工作不胜任的职员可随时降职或免职;

4、员工如认为有能力胜任某个工作,可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

第七条雇用条件:

1、所有雇员之聘用须经行政总务部认可后,方能生效;

2、必须年满16岁;

3、有身份证和未婚证(已婚证)等有效证明;

4、无刑事记录;

5、初中以上学历;

6、体检合格;

7、受聘之雇员依正常手续入厂;

8、须通过试用10—30天,试用期内双方可随时通告辞职/辞退。

第八条人事记录:

1、受聘前须填写个人资料表并呈交有关证件或证书;

2、雇员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需在事发15天内报行政总务部备案;

A、地址和电话

B、婚姻状况

C、诞生子女

D、学历

第六章考勤规定

第一条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坚持准时上下班打卡。正常打卡显蓝色,迟到或早退打卡显红色。严禁替人打卡,违者重罚(即违者双方每次各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

第二条员工在打卡过程中应排队整齐、有序打卡。严禁一拥而上、无序打卡,不得有插队现象,违者给予处分。

第三条车间管理人员应轮流值班,监督打卡过程。

第四条打卡监督人员应维持好打卡秩序,防止员工抢打、替打等扰乱秩序。

第五条上班打卡后不得擅自离开车间或工作场所,违者按早退处理。

第六条提前完成任务者不可提早离开岗位,应值班至规定时间或经车间主管同意方可下班。

第七条如工厂无法全厂正常运转时,应照常打卡上班,待主管通知后方可打卡离开岗位,需要外出者应向主管申请批准后并申报人事部批准,开出厂证明方可出厂。

第八条因公务或业务需要外出者(或请假者),事后经主管开出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可生效。私自签卡、改卡的,当天算旷工并处100元罚款。

第九条一般作业员:全月无迟到、早退者视为全勤,全勤奖金30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全月病假8小时内给付25元,超过8小时不给付。

2、中途到职,不给付。

3、中途离职,不给付。

4、迟到早退一次15分钟以内者,一次减额1/3,逾15分钟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日论。

有旷工,该月全勤奖金不支付,旷工半日扣1天半工资,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以上者事为自动离职,不与结算工资。

第七章质量规定

各员工应严格按车间已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由品管部会同各车间主管另行规定)。

第八章工资制度

第一条工资:体现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二条根据生产和工作性质,分为二类工资;计时性和计件性;

第三条计件工资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员工,后勤课化条、铅条、筛粉;

第四条计时员工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

适用范围:

1、办公室人员;

2、设计人员;

3、管理人员;

4、仓管员、统计员;

5、杂工、卫生工。

第五条工资发放时间为隔月月中(即:本月工资于下月月中十五号发放),如遇变动,则由财务部申报行政部临时通知;

第六条职员工资有变更时,不论新任、升级、降级、免职等均以命令生效日为准。按日计算(一个月以28天为准)、按时(一个月以280小时)支给。

第七条所有产品工价由作业课长按照公司工价总成本原则进行综合核算后报生产厂长核准后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除正常发放工资情况外,公司不再办理员工因私借款(遇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以下情况者,不得计算工资:

1、有期骗行为者;

2、表现恶劣者;

3、新业不超过五天者;

第十条工资领取行政部核实。

第十一条员工若发觉所领薪金与实际数(实得数)不符,应通知部门主管查核注明后由财务部查核属实,再呈副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工资等级一览表》见附件2。

第九章食堂管理规定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第二条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秤,平等待人。

第三条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饭菜票,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第四条坚持实物验收制度,确保茶类质量,严格搞好卫生,建立意见箱,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爱护公物,食堂属公司行政总务管理,要有登记,有帐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公司物件,不得随意搬动或当作其它使用,对无故损坏餐具和各类设备,照价赔偿。

第六条注意安全卫生,防止食物污染,下锅食品要清洗干净,炊具、餐具要洗净消毒,环境场地要勤于打扫,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砧板要分开使用。个人卫生要讲究,勤剪指甲,常换洗衣服,要穿戴帽子、围巾、袖套。

第七条食堂要设立帐本,进出有帐,票证健全,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不得弄虚作假,挪用贪污。

第八条总务要安排好一日三餐菜谱,注意营养搭配,要经常变换样式,做到饭香菜美,优质可口,让员工吃饱吃好。

第九条本厂员工用膳要提前买票,遵守秩序,三餐凭票排队购买饭菜。

第十条维护食堂卫生,文明用餐,不随地吐痰、泼水、丢弃饭菜,违者给予10—30元罚款。

第十一条有时赶货期,晚上加班或上班,生产部应及时通知行政部要求准备夜餐。

第十二条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做好消防工作。

第十三条坚持值班制度,防火、防盗。

第十四条热情为员工服务,公道正派、一视同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生产纪律

1、 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部门预算管理规定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尽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企业员工培训管理操作手册(27个doc)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现代企业物流配送管理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某公司各部门岗位说明书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生产库存管理相关知识汇编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1、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1.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1.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1.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1.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1.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1.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1.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1.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1.2.4.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1.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1.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员工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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