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季度全省民政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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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明确提出为民造福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政工作总体布局是健全“五大体系”。一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推动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健全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立足市情和人口老龄化基本规律,推动基本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基本养老服务形式坚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多元化发展,基本服务主体由政府公办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发力转变,不断破解老有所养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持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探索形成家庭养老为基础、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市场供给多元、社会公益互助,具有我市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三是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加快《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程,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作用,畅通发现报告渠道,加大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儿童服务质量。四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着力补短板、抓创新,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完善民主协商机制,提升社工和志愿服务质量,优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和党建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五是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按照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要求,稳步推进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化婚姻服务改革,着力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全力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全面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围绕这一布局,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实施“六大行动”。一是实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行动。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注重发挥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作用,合力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季度开展民政与乡村振兴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由市、县对未纳入低保或特困兜底保障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疾病困难户等进行摸底排查;市、县民政部门按月与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探索推进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有标准、有水平、有温度。进一步扩大市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全力拓展跨部门信息核对项目,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继续落实好低保救助市定指导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达到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倍。扩大采暖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受益特殊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补助标准达到户均800元。大力推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持续加大基层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局国务院办公局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具体举措》,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面加强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老年食堂100个,为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基层社会力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巡访关爱服务,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留守、高龄、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人信息采集率达到100%,并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三是实施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行动。加强对“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以全国一流标准抓好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启动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规范和提升拓展康复服务项目质量,为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树立标杆。四是实施“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以项目为引领,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工专业人才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优化城乡社区规模布局,继续推进社工岗招录工作,推动村(社区)减负。加大市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基层治理;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和重大活动审查,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行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依托社工站三级体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工作体系,会同宣传部门在全市社区(村)全部建立健全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服务队,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五是实施慈善公益发展壮大行动。推动颁布实施《市慈善条例》,研究制定有效落实机制和配套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启动首届“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慈善文化氛围,积极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好慈善助医、“圆梦大学”等慈善项目。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持续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对大型基金会进行专项审计。六是实施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行动。深入推动国家级、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完善婚俗改革政策体系。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志愿者、资源整合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研究出台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对申请离婚的当事人进行冷静期内心理辅导,改善缓解夫妻关系,努力维护家庭稳定。结合清明节祭扫,持续扩大群众文明祭祀覆盖面。深入推进公益性公墓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深化“活人墓”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安葬行为,整肃殡葬秩序。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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