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发言:潜心学纪悟纪知戒明纪守纪做遵规守纪的忠诚卫

云海 分享 时间:

深入学习党纪,领悟其精神,明确禁忌,坚守纪律,做遵规守纪的忠诚卫士,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发言:潜心学纪悟纪知戒明纪守纪做遵规守纪的忠诚卫”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发言:潜心学纪悟纪知戒明纪守纪做遵规守纪的忠诚卫士六大纪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有铁的纪律,才有党的团结统一,才有党风的清正廉洁。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不会有党的团结统一;如果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统统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领导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纲领、政治目标也就无从谈起。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自觉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激励担当、干事创业的重要保证。

一、严守政治纪律,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

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对其他纪律具体统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论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还是对党员干部个人,其危害都不可轻视小觑。从大的方面讲,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会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力量、恶化政治生态、危害执政根基,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害。从小的方面讲,很多党员干部出现问题,都是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始的,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

2023年12月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地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充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增写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可以看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通过《条例》的学习,再次警醒我们,要全面深入理解党的政治纪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守牢政治关口、净化政治头脑,自觉做"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

二、严守组织纪律,做凝心聚力的明白人

组织纪律是规范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一个人一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回首百余年党史,我们党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最大法宝和独特优势。

当前,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总体是好的,但是党内一些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未能得到根除。比如,有的党员干部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热衷于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一,甚至把主政的单位和地方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用干部、作决策不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有的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有事瞒着组织,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集中不够,班子成员各自为政,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跑风漏气,将组织的内部决定和考虑向相关人员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拉票、助选,干预人事安排,插手案件查办;有的讲关系不讲原则,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有的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这些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个人主义问题已经成为党的一大隐患,如不认真解决,任其发展蔓延,党的团结统一就会遭到破坏,党的执政根基就会发生动摇。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强化党员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坚持组织原则,带头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都不允许妄自尊大、我行我素,更不允许在党内搞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政治活动。要有强烈的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糊弄党组织。

三、严守廉洁纪律,做公心用权的规矩人

"公生明、廉生威。"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更是安身立命的做人底色。唯有廉洁奉公、正直无私,自身腰杆才能硬,手中工作才更实,百姓呼声才会高。不廉洁不奉公、假正直假无私,耐不住寂寞清寒、经不起风吹浪打、过不了时代拷问。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违反廉洁纪律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吃喝;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违规借用、侵占、占用公私财物;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规召开会议;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并且针对执纪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细化完善相关条款,比如,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依据,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等;针对"退而不休"搞贪腐、谋私利等问题,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等等。这些规定,给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

我们要时刻牢记"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坚持秉公用权、守住法纪底线,切实做到不为浮名所累、不为职位所扰、不为私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四、严守群众纪律,做真心为民的贴心人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条例》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一是侵害群众利益,主要表现为乱作为;二是漠视群众利益,消极地侵害群众利益,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这些行为,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薄弱,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损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的是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坚决纠正。

我们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人民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政策、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为镜、拜群众为师,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提升群众工作质效,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

五、严守工作纪律,做尽心履职的内行人

党的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工作纪律强调正确履职,担当尽责,反映的是工作作风要求。

《条例》规定了5个方面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是工作失职行为。比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敢斗争、不愿担当,新官不理旧账等。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比如,热衷于舆论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检查考核中搞层层加码等。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比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比如,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纪行为。比如,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等。

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消除人浮于事、懒政惰政,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以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想路子、拿办法、抓落实,切实解决残疾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当好残疾群众的"第一知情者、第一代言者、第一维护者",

六、严守生活纪律,做清心正己的本份人

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条例》明确提出了5个方面生活纪律,列出生活作风奢靡腐化、男女性关系失范、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负面清单,划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生活上的奢靡和享乐主义,避免追求低级趣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生活观。要遵守社会公德,慎独慎微,特别注重公序良俗,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自觉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培塑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建设,带头尚俭戒奢,管好"身边人",关爱子女,赡养老人,动员家人多为社会做正向贡献。要注重个人私德,八小时内八小时外都言行一致,坚持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约束自己、要求身边人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实施办法,不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要涵养过硬政德,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摒弃不良爱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养成"克己除尘"的自觉,把清廉之心外化成经得住制度检视的行为。要传承诚信、正直、勤俭等美好品质,与身边人互相提醒、互相促进,共同筑牢抵御势利纷华诱惑的铜墙铁壁,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7 3673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