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个人受党内警告处分表态发言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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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受党内警告处分表态发言1
本人因违纪被处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该处分本人虚心接受,这是对我自己过去工作的一种鞭策,也是对自己今后工作的一个提醒,本人将引以为戒,让自己踏实工作,绝不重蹈覆辙。近期我一直在深刻反省反思,自查自纠,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一、学习不够深入,自己在政治站位上不够高,政治理论学习不透。平时对党纪等规章制度学习没有很重视,总以为违纪之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认识程度不够高。就是因为自己缺乏深入的学习,导致自己平时思想放松了警惕,最终受到了自己应有的处理。
第二、平常工作中严于律己不够彻底,放松了警惕、放低了要求,对黑恶势力认识不够充分,平时工作中认为只要把社区管理好、社区和谐稳定就是工作目标,没有认识到黑恶势力潜在的危害性,没有在其小其早的情况下扼断其成长,让其慢慢滋生壮大,给社会平安稳定带了威胁,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和中共党员,没有能早发现早报告,甚至碍于平常工作中人情面目没能严格依法依规定处理,导致自己违法了党纪。
第三、在遵纪守纪上自己缺乏一定的敬畏心理,单位上平常也组织学习了党纪规章,但自己总认为违纪之事轮不到自己,离自己很远,导致自己戒备心理不强,自己平时埋头于琐碎的日常工作,党纪规章的约束平常没有注重,畏惧心不强,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最终导致自己违纪事件的发生。。
今后,我将深刻接受教训,知耻而后勇,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员和人民警察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学习,让学习深入到平常工作和生活当中,谨记自己身为党员和警察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做到遵纪守法,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管住嘴、管住心、管住身,坚决不参与、坚决不包庇、不放纵任何违法行为。
党员个人受党内警告处分表态发言2
今年4月以来,沣西新城随着托管辖区街镇后,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和受处分人员数量明显增多,新城纪委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累计回访18人,有效检验执纪审查质量,帮助受处分人员消除"思想包袱"。
当前,一些纪检组织采取集中座谈和面对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目前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回访教育通过访、谈、查、教等方式进行。访,即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现实工作表现以及思想动态,帮助其卸掉思想“包袱”。谈,即与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所在单位对受处分党员的总体评价,看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查,即检查谈心谈话记录,看教育帮带人知否真心帮教、谈话记录是否齐全。教,即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与受处分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党员意识。笔者认为,要让受处分干部卸下包袱,须做好以下方面。
一方面回访人员应该“对症下药”定制回访教育方案。通过面对面谈心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及改正情况,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分析根源和危害,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暖人、力解思想“疙瘩”,做好疏导工作,使其尽快实现思想转化,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另一方面,要强化法纪教育,针对受处分人员的错误事实、违纪特点、性质以及纪检部门处理所依据的相关党纪条规内容,与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回访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达到既帮助回访教育对象,又教育警示一片的执纪效果。
此外,还要通过回访对受处分人员岗位设置、日常工作、年终绩效考核发放等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对其所在单位明确要求,不能给予受处分人员不公正待遇,从而切实维护受处分人员的权利。同时,建立回访教育台账,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归纳整理,及时存入案件档案,使回访工作“有迹可循”。
党员个人受党内警告处分表态发言3
纪委人员:根据组织安排,今天我代表组织与你谈话。首先,请你汇报一下今年以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
受处分人员:受到处分后,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照党章认真反省了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上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以此次处分为警示,坚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纪委人员:受处分人员同志,以后汇报思想情况要经常化,确保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你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下面,我和你一道重温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纪委人员念一句,受处分人员跟一句)
纪委人员:好的,重温了入党誓词,我们要不忘初心,常思“当初入党为什么、如今在党做什么、今后为党留什么”,时刻严格按照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受处分人员:好的,书记,我坚决铭记在心。
纪委人员:接下来,我和你一起学习《党章》的部分章节。我们先学第一章的第三条、第四条,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纪委人员领学)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然后,学习第六章的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纪委人员领学)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最后,学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党的纪律(纪委人员领学)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纪委人员:刚才,我们一起学习了《党章》中的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党的纪律。你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执行到位。
受处分人员:好的,我一定做到。
纪委人员:这里有一段论述,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严明是党的政治优势。党的十九大总结历史经验,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成果,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
体布局,把六项纪律载入党章,纪律体系更加完备,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要完善纪律规定,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及时将政治上的‘两面人’从党内辨别出来,清除出去,严防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加强纪律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委人员:受处分人员同志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所犯错误,今后要向优秀的前辈学习,学习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踏实奋进。
受处分人员:好的书记,我一定牢记组织的教导,今后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学习上紧跟组织的步伐,踏实走好每一步路。
纪委人员:那好,今天就先到这里,有什么思想动态及时向组织汇报。
受处分人员: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