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市长在全市人民防空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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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强调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全市团结协作,提升防空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长在全市人民防空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刚才,*同志做了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全市"十四五"以来的人防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

"十四五"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人防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全省第九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履行战备职能、融入城市建设、参与应急管理、服务保障民生,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防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关心支持*人防建设和发展的省人防办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市人防工作先进县、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做好人防工作的认识

人防工作是一项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重要工作。做好人防工作,必须客观认识人防的地位作用,准确把握人防面临的形势,进一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提高重视和加强人防工作的自觉性。

首先,加强人防工作是适应国家安全发展的战略需要。"人民防空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我国周边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安全和发展仍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新军事变革的迅猛发展,战争形态正在发生深刻演变,空中打击已成为现代战争的主要作战模式。我市属于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随着交通枢纽和能源基地地位的逐步形成,人口越来越密集、重要目标增多、人防建设任务繁重。宁可百年不战,不可一日无防,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入扎实地抓好人防各项战备工作。

其次,加强人防工作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选择。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是人民防空法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适应未来联合防空作战需要、增强城市战时防空抗毁能力的有效途径。坚持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仅能够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增强地面建筑抗震能力、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而且还能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空间、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再次,加强人防工作也是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加快推进,人民防空已不仅仅局限于应对战争需要,而是向着兼具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转变。*市是一个灾害多发地区,洪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加强人防建设,能够有效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的关注和追求,保障经济和社会建设顺利进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加快推进美好*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始终不忘潜在的安全威胁,始终不忘人防的职责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人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临战的姿态、实战的标准、务实的作风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把人防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人防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安全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突出抓好人防建设的重点工作

我市人防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客观地讲,我市人防工作起点低、发展不均衡,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我们深处内陆,人防意识淡化,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人防建设水平。

第一,认真做好人防规划编制。要按照"三个一百万"人口布局和"三个集中"的总体要求,抓紧调研论证,尽快编制完成《*中心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建设与人防疏散通道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县、区也要抓住城镇化建设机遇,抓紧做好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对接,促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人民防空法,加大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支持人防部门搞好管理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环节上,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比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在审批管理方面,要建立联动审批机制。人防、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规范审批程序。在易地建设费的管理上,需要齐抓共管。既不能批准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也不能随意减免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费是国防战备建设专用经费,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人防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防行

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履行人防义务、危害人防建设、破坏人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三,积极推进人防建设融合发展。融合发展,是*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提出的新形势下加强人防建设的新战略、新思路,是和平时期发挥人防服务保障作用、提高人防应战应急整体能力的有效途径。一要自觉融入美好*建设大局。把人防工作放到美好*建设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把握。找准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应急建设的结合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二要主动融入城市建设进程。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学习和借鉴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城市中心区、人口稠密区、繁华商业区加快建设平战结合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过街人行通道等,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三要加快融入公共安全管理。按照战时防空、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要求,积极拓展人民防空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使人防指挥所成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使人防通信警报成为政府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使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成为救援救助物资储备场地和群众应急避难场所。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防汛期间,要重点做好中心城区警报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关键时刻防汛命令能及时发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人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人防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共同职责,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军政双重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人防工作的领导。

一要明确领导责任。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人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对人防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明确分管领导,会同军事机关,建立军地一体、协调一致的领导体制,及时研究解决人防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把人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市本级和各县、区要根据中、省有关规定,逐步按要求将人民防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保障人防建设需要。要积极拓宽人防建设资金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投资人防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机构改革后,全市人防系统机构、职能、人员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强。但总体来看还是比较薄弱,尤其是县一级,普遍存在专职人员编制数量少、干部力量薄弱的问题,人防建设管理职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履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人防部门的自身建设,要按照"准军事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员结构、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人防工作队伍。

四要形成整体合力。各级人防部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请示汇报工作,及时解决人防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依法支持和服务人防建设。教育、文广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的宣传优势,共同履行防空防灾教育职能,推进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社会化和普及化。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加强人防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全局,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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