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入党发言稿(样稿)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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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申请书900字1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刻的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的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的核心,代表中国的先进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的先进的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的理想和终究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在不断寻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大学生,学生以学习为主,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共产党员只有精通本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从不怠慢,同时抓紧课外的每分每秒浏览课外书籍,增加自己的课外知识,拓宽自己的眼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实现本身的价值。
对大学里工作这一方面,我一直也是尽心尽力尽责,起到了不小的模范作用。大一刚进学校时就加入了学院的学生会,然后由于工作勤奋努力,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效明显而留任组织部部长。在学生会的工作中,我亦一直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同时本着为同学们服务的精神,无私奉献,力求做好每件事,办好每项活动,为同学们的利益尽心尽力,先奉献,后享乐,体现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每次看到同学脸上漾起开心的微笑,得到同学们真心的认可与赞美,这些都是我寻求的人生价值。看着这些一点一滴,我固然身上略有疲惫,却是满心欢乐。
在学习和工作之余,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如学习上在部份学科还有欠缺,成绩还有待努力进步;工作中有些情绪化,比较感情用事,还不够有领导组织者的魄力和威望。不过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与工作锻炼,我牢固地建立起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为建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为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奉献自己的青春好、热血和汗水。任何气力、任何艰辛、任何风浪也动摇不了我的坚定信念与寻求。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假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年_月_日
推优入党2
敬爱的党组织:
**同学系我校**班学生,共青团员,身份证号码: 。在校学习期间曾任班内生活委员、学生会管理干部等职务。
该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在班级善于团结同学,组织能力较强。在学校文体活动、各项管理工作等方面均做出较大的贡献。
在实际生活当中,该同学认真学习,成绩优异,懂得努力提高个人素质,特别是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能切实运用在实际生活当中去;在思想上,该同学拥护党,能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向党员们虚心求教。因此,xx同学已经从能力上,也从思想上成熟,已经具备成为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
该同学已向党组织递交了一份入党申请书,现已是积极分子,望党组织严格考察该同学。
特此推荐该同学成为预备党员!
入党推优意见3
×××同志在我们团支部任支部副书记,几年来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有实际行动积极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愿望。
第一,他注意学习马列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广播、看报纸、看电视,关心国家大事。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己订阅了《共产党员》等刊物,仔细阅读,从中汲取政治营养。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认识问题较深刻,看问题比较敏锐。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比较坚定,政治上比较成熟。
第二、他努力学习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用现代科学文化武装头脑。自费订阅了大量的现代科技报刊,广泛阅读,使自己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成为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排头兵。
第三,他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在任团支部宣传委员和副书记的几年里,经常组织支部全体团员进行政治学习,用新思想、新观念教育团员、青年,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青年、团员陶冶了情操,提高了思想觉悟。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多次受到团委的表扬。
第四,他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表率作用,团结同志比较广泛。他多次带病坚持工作,在一些公益活动中,都是走在前头。在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每年的植树活动中,利用大量的休息时间,提前准备工作。受到局团委的表扬和奖励。
该同志性格好动,有时比较浮躁,缺乏专心致志的精神,希望注意克服。
总的来说,该同志表现比较突出,按照“推优”条件,经过支部全体团员讨论,支委会研究,同意推荐×××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请上级组织审查。
共青团推优入党程序4
篇1:团员入党推优程序 建筑工程系党支部团员入党推优 工
作
程
序
中共郑州华信学院委员会 建筑工程系支部委员会 2009年3月
建筑工程系党支部团员入党推优 工作程序
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更加“公正 公开 公平”的开展我系入党推优工作,积极认真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结合我系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系“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程序。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在系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党支部和系团总支将定期讨论推优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系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 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第六条 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七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七、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同时要经过业余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并顺利结业。
八、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无违法违纪现象。
九、各级团支部定期向党支部推荐一次,被推荐者要由团支部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并报系团总支和院团委审核。第八条 获得市级、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应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 在院、系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院团委、系团总支在征求院、系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一、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多门不及格者;
二、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第三章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同时严格控制推荐比例。 第十二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一、团支部对本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篇2:共青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校党委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校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第五条 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第六条 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七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七、要求入党的团员,必须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同时要经过业余党校,业余团校的培训,成绩合格并结业。
八、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九、组建一年以上的团支部,可不定期推荐(每学期至少推荐一次),被推荐者要由团支部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报到团委。
第八条 获得市级、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 在校、系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校团委、系团总支在征求校系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一、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二、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第三章 “推优”工作的基本(阿拉文库★)程序第十一条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安排在每年4月及10月进行,推荐比例为团员总数的20%。
第十二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一、团支部对本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团总支。
三、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二)团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各团总支,支部建立分册。
(三)各总支,支部依据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条件,定期推荐。
(四)团委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六)要认真征求辅导员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四、团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在校、系内进行公示7天。
五、被推荐人详细填写《河北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团支部、团总支分别签署意见,由团总支送报系党组织,校团委。
六、校团委定期汇总“推优”名单,并报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 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公示。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校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
第十五条 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第四章 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六条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教育,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在团员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第十七条 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要以党校、业余团校、学马列、学党章小组为阵地,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使广大团员增强党的观念,篇3:推优入党程序 推优入党程序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我系团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加强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是保持党的队伍青春、活力、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战略决策。
二、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
3、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6、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班级1/2前。
7、上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一、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
5、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二、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2、在推优工作中,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系党总支汇报情况。
系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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