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们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必须在严格执行《条例》和维护党的纪律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
一、常态学习检视,念好纪律规矩“紧箍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贯彻执行《条例》,首先要学好《条例》,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学好《条例》、用好《条例》。
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主要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计28条,比2018年版《条例》增加2条外加2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让铁纪“长牙”、发威。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要潜心学习,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的差距不足在哪里。从而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高昂的干事创业精气神。
要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的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11章158条。与2018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我们要把《条例》作为“常修课”“必修课”,常态化逐章逐条学习,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印刻在脑海里,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工作等实际融会贯通学习,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的过程。
二、自觉慎独慎微,系好人生前行“安全带”
纪律的约束力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从细微之处严起,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火墙”,安全走好人生每一步。
要守好小事小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案件为例,许多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思都是从思想上的小毛小病、经济上的小偷小摸、生活上的小贪小占开始的,都是从一个土特产、一张购物卡、一桌饭菜、一条香烟开始的。这些问题如温水煮青蛙一样,一步步地让你放松了警惕,进而心存侥幸、私欲膨胀,等到最后不可自拔,最终滑入罪恶深渊。生活小事不能等闲视之,更不可麻木不仁。要从戒第一次贪念、拒第一次诱惑、抵第一次腐蚀做起,坚决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要注意谨言慎行。俗话讲,“祸从口出,事由心生”。如果平时学习《条例》不够、约束修为不够,就会造成法纪意识不强,说话“嘴不把门”,行事“随心所欲”,就会在言语上失范,行为上失体。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的形象,一举一动影响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声誉。说话做事要三思而后语、三思而后行,冷静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是否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纪律规定,绝不能做有损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要培养高尚兴趣。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所明确的要求,大多涉及个人兴趣爱好。纵观那些落马的“老虎”“苍蝇”,被自己的“爱好”拉下水的为数不少,如爱好养兰花、摄影、打牌等。“上有所好,下必趋之。”一些人声称“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甚至根据其爱好不遗余力围猎。作为党员干部,兴趣爱好要高尚、有原则、有规矩,给自己装上“过滤网”,不沉溺、不奢靡,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要慎交友、交好友,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友情与原则纪律的关系,摆正私情与公理、人情与党性的关系,决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用关系代替原则,绝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保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定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三、坚持示范引领,当好遵纪守法“排头兵”
要在严守政治纪律上作表率。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条例》把坚决维护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党忠诚,拥护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不搞政治攀附,不搞投机钻营,不阅看、浏览、收听反动出版物,不听信、不传播政治谣言;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用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在积极担当作为上作表率。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激发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增强创造活力。党把我们放在住房保障工作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既是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当前,我们担负着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等重大工作任务,都是事关民生的重大工程,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热切期盼。我们要坚决按照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部党组的领导指导下,着力抓开工建设、抓质量安全、抓项目储备,实施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以“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等方式,让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要在遇事敢于斗争上作表率。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号召全党同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急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敢于斗争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强大精神力量。在工作中不可避免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遇到各种困难障碍,但不要逃避、不要躲闪。只要是在政策制度范围之内,只要是不违反工作原则,就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要时刻保持政治坚定与政治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和抵制蛊惑人心的言论,做到弃恶扬善、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错误言行,时时处处展现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