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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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一篇】
20xx海南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客观题科目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二篇】
参加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朋友都知道,消防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知识点多;
2、数字记忆部分较多,容易混淆;
3、案例分析题量大,难度深;
4、个别考点在书中找不到答案。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应注册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初始注册:考试通过后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的首次注册,有效期3年。
延续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满后,在未发生注册信息变更的情况下申请延续注册信息。
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当注册信息发生改变时需要变更注册。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注册:
1)变更聘用单位的;
2)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
3)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施行前(2017年10月1日)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该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即2018年10月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申请变更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其变更注册之前不得执业。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时,已经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的,应当同时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交回。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包括:
1)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书面结论文件;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工作综合报告;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
4)灭火器维修合格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继续教育是为了让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在不违法相关法规规定外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最迟可以注册到70周岁。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三篇】
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消防工程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是百分网网友搜索分享的“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8篇”,欢迎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同样具备含金量,在注册方面,虽说只能在本省内注册、执业,但由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稀缺(预计今年通过人数20000人左右,无法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的需求),二级消防工程师无论在需求度和含金量方面,都是值得期待的。
1.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 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 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3.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二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第三十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公安部与人社部共同组织考试,该证书发证单位为公安部与人社部,全国范围内注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人社厅联合组织考试、发证,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
由一二级的执业范围可以看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可以从事绝大部分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四篇】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五篇】
学习不是死记硬背,也不是埋头苦读,而是应该要学会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多思考如何利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东西。下面是网友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消防工程师考试诀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消防是综合了建筑,水,暖,电四个专业加上管理。非此四专业之一的人对这门考试理解起来还是挺有难度的,这门考试的特点是知识量大,出题无重点,所以复习起来要从头到尾一句不落的看,任何知识点都有可能是重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三本教材,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前两门是几十本防火及相关规范的合集,后面就是运用前两门的知识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所以关键要把前两门吃透。案例是对实务、综合以及规范的实际运用,是根据出题者设计的一个场景,利用实务、综合以及规范的相关知识,对该场景进行分析,判断某些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案例也是三门课程中最难的,你不仅要理解掌握此知识点,还要能够尽量用和规范条文相近的语言表达出来。除了教材之外应该重点查阅重要的`防火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切入要点,深刻理解防火的原理及防火。
做到事半功倍,但不能急于求成,不要看见网上有什么一周密训班保过班就可以大胆放心的等着最后冲刺,如果真有这种方法,那让天天拼命熬夜苦学的人怎么办!
可避免复习的盲目性,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要注意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计算自己拥有的总复习的时间,不要算得太紧,要留有事实上的余地;
第二,各部分、各类型的知识自己掌握如何,哪里需要的时间较多些,哪里可以少些;
第三,把总复习时间向各阶段、各部分分配。
基础知识的复习是总复习中最为重要阶段和部分,要掌握好基础知识,有效的方式是抓住“两线两点”。“两线”即纵向知识线索和横向知识线索。纵向的知识线索即包括知识结构,又包括知识要点。
复习时要先抓出知识结构,绘制出总的知识结构图,把所学知识系统化,加深对知识的理解,然后以结构带出知识要点。横向知识线索主要是把前后相似、易混的知识放在一起,比较、区别,以便于对知识点准确地把握。“两点”即重点和难点。重点和难点即包括全学科的重点难点,也包括各单元、章、节的重点难点。
特别是全学科的重点一定要掌握好,从现实的考试看,只要把全学科的重点掌握好了,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总复习时边看书边做题,通过做题增强解题能力。做题时先从简单的题型开始,如先做单项选择题、简答题等,这些题型主要是检测对基础知识的记忆能力,难度不大,一般都能做好。
这样一则促进了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二则自己有成就感,能受到鼓舞,以满怀信心地再去作较为复杂的理解性的题和运用性的题。
除了以上的方式、方法外,在经过纵向、横向复习,做了一些模拟题后,为了进一步提高对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也为了增加复习的兴趣,可以打破原来的复习方式、方法,把同类型的知识如概念或公式,同种能力要求的问题如计算或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集中起来一起处理。
这样既可避免同类知识的混淆,又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度地提高某一方面的能力。如记忆能力或计算能力等。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六篇】
(2012年9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level。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level。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公安部组织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审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题,会同公安部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十四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五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十六条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七条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八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第三十六条通过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三十七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规定和公安部相关要求制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备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数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的文件种类、继续教育等注册执业的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七篇】
一、备考的路上没有捷径,只能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往前走,成功源于知识一点一滴的积累,一切建立在辛苦付出和坚持不懈的基础上。每年报考的学员,有很多都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天赋,而真正考试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并不能对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这样的例子确实屡见不鲜。
二、既然全国统一的考试,考卷的内容一定离不开教材。所以无论怎样,一切都应以教材为出发点,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吃透教材,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看了教材,结合对应的习题练习,可以很容易的掌握相关知识。这样在面对试题的时候,即使没有思路,也会知道这道题想要考查的是哪个知识点,从而缩短了自己盲目思考的时间,能更快的找到突破口。
三、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尽早开始复习。平时要注意对错题的积累与纠错,经常做题的时候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很多人都是喜欢把会做的题反复做,不会的题马马虎虎一跳而过。所以平时切不可养成这种习惯,要培养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对常错的重要知识点一定要当作专题来解决,不可大意。
复习三部曲。
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复习基本上分为三个阶段,且每个科目需复习三遍,这是最基本的要求。而案例分析科目,则要求考生对教材有更高的熟知程度。
第一阶段主要是夯实基础,全面通读教材,这段时间最好在考前三个月时结束,这是第一遍的全面复习。
第二个阶段更多是做练习。通过对例题的研读来提升能力。建议大家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这项工作。这段时间对自己整体的提升将会非常有帮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期间可以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
最后一个阶段即冲刺阶段,为期一个月。这个时期是大家查缺补漏的重要时机。本阶段的学习重点就是科目中的重要内容,考试概率非常大的知识点。
消防工程师的讲话稿【第八篇】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技术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一)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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