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上的汇报发言
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围绕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简要汇报一下个人看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市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民营企业2万余家,占市场主体数量的99.2%;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8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就业岗位,民营企业占据了9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榜单,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旗帜指引方向,思想领航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在许多重要场合,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旗帜鲜明宣示“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要求,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和一贯方针。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扬中见行动,近年来,我市先后在现代农业、工业经济、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企业上市、开放合作等方面制定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二是培育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的必然要求。为了持续推进X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20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旨在通过两年时间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健全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创新环境和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对于我市而言,就是要以培育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市为抓手,推动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三是有效应对民营经济发展新形势新挑战的重要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对国内外发展形势的研判和把握。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犹存,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更趋严峻复杂。从民营企业自身情况看,我市民营经济以传统产业、中小微企业为主,创新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有待提高。随着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一些民营企业面临更大转型压力。从营商环境看,我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平准入、要素支持、法治保障、涉企服务等方面还有待强化。
为了全面落实惠企政策,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借此机会也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入手,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已出台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更多民营企业充分了解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了解惠企政策、用好用足惠企政策,提高各类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发挥惠企政策的叠加效应,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助推经济发展。
二是落实相关惠企政策。加强民企投资政策引导,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法无禁止即可入”原则,加快建立行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民企准入障碍,促进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基础性、公益性投资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民企创新政策的支持,重点是引导、激励民企加大创新投入,通过金融风险补贴、贷款和保险贴息、财政后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切实加强各部门已出台政策的梳理、协同配合,促进各部门配套措施有机衔接,发挥惠企政策效能。比如,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互动,避免出现由于各部门对惠企政策理解不一致,导致惠企政策实施不协调现象;加强各部门落实惠企政策整合,优化惠企政策落实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惠企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长期存在的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